從中共官方輿論看「兩會」

楊開煌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兼任教授)


「兩會」表現的官方的聲音:

今年的「兩會」期間,中共官方在處理「兩會」的資訊上,與以往的表現方式基本雷同,從媒體的報導,我們可以看到「兩會」以下的改變:

第一、從政治花瓶到主動參與:長期以來,大陸民眾對「兩會」的印象就只是「橡皮圖章」(指「人代會」)「政治花瓶」(指「政協」)慢慢地大陸人民開始對「兩會」的印象有所調整,特別在去(二○○五)年課稅稅基的調整、農業稅條例的修正與廢止、物權法草案的公佈和徵求建議等「全國人大」舉行了大規模的公聽,廣徵全民的意見,這種突破以往傳統的立法範式,從閉門造車式的立法走向「開門參與式的立法」,是中國法治史上值得高度評價的巨大進步。這些都增加了「兩會」在人民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同時中共的媒體也公開呼籲說「從群眾的要求看,人大代表如何緊密聯繫群眾、充分發揮作用還有不少的空間。比如群眾反映問題,現在一般都是找政府部門,找員警,找工會,找媒體,其實,他們也可以找當地的人大代表,通過人大代表這個正式的管道,向政府有關部門回饋。這就要求人大代表建立與群眾直接聯繫的途徑。江西省人大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向公眾公佈人大代表的資訊,就是在人大代表與群眾間搭起了一座溝通的橋樑,方便人大代表與選民更加親密接觸。這不僅反映了地方人大制度化建設的新成果,也是體現『代表意識』的新措施。」

第二、從舉手部隊到實質建構:人民日報總結了今年人大會議的五大變化,其中重要的有:議程減少,會議議程去年是九項而今年只有七項,代表們有更充足的時間討論。討論時間的開放,以往是規定下午三時開始,六時結束,而是壓根兒就沒規定開始和結束的時間,給代表最大的自由度。提前送資料,今年會議要審查和批准「十一五」規劃綱要,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就將中共中央關於「十一五」規劃的建議及相關材料發給了全國人大代表,二月下旬,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全國人大代表討論綱要草案稿,徵求意見代表們則因此有了更多的時間來審查綱要草案稿。

另外依據中共「人大」的資訊稱:「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審議了二十五件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通過了十八件。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和正在審議的法律案都關係到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對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將發揮重要的作用,向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邁出了重要步伐。」換言之,全國人大在中共的政治體系中所扮演的功能,已經從原來政治背書的角色逐漸調整成為政治系統的建構者。

第三、從審議法案到計畫立法:按本次人大所公佈的二○○六年立法計劃共三十九件,分別為:

(一)安排各次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的法律案共十六件。

(二)已開始審議但尚未通過,二○○六年繼續安排審議的法律案共九件。

(三)在法律草案或立法時機成熟時安排審議的法律案共十四件。

這就是說「全國人大」十分清楚今年的立法工作,因而便於人大代表提供意見和看法,同時也很清楚知道自己對「人大常委會」的授權。

第四、從發佈新聞到公開資訊:按人民網公佈的部份記者對此次「全國人大」在新聞採訪方面的看法是:記者李石營表示作為多年採訪「兩會」的老記者,會議的更加透明、更加開放給我們帶來了方便,以往議案提交情況只是在議案開始提交日和截止日才向新聞媒體通報,今年則幾乎每天向媒體通報當天的議案提交情況。記者宋冰說:今年「兩會」除增加了電視直播場次、增加記者招待會次數外,還增加代表團討論審議的開放次數。據瞭解,去年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僅有六個代表團對境外媒體開放團組會議,而今年大會要求,每個代表團至少要向境外媒體開放一次團組會議。記者李有軍更指出:多名代表、委員的個人網路,使許多百姓實現了與代表委員「零距離」的接觸。這些,不僅讓中國百姓瞭解代表、委員履職情況,還可以把自己的願望和需求通過代表、委員進行反映。大會還鼓勵代表接受媒體採訪,加強與媒體的聯繫,這也是一種更加民主的表現。資訊的公開代表開放與自信,這是毫無疑問的,特別是「鼓勵代表接受媒體採訪,加強與媒體的聯繫」的作法,如果事情屬實,則其中所代表的意義,更是不允忽視。

然而以上所述畢竟是官方說法,官方說法縱使完全為真,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宣傳的意圖,因此,官方說法可以令我們看到進步與發展的一面,這一部份是無需懷疑的,關鍵是「兩會」目前的進步是否符合了大陸人民的願望。

「兩會」表現的官方的反省:

中共今年的「兩會」在官方媒體的聲音中,我們會發現出現了制度內的反省之聲,我們以為這一部份是以往官方媒體出現得比較少,比較未受到正面重視和分析的部份,我們以「兩會」前後十餘天左右的時間內大陸的人民網、人大網、新華網等媒體的輿論為主,加以分析,可以發現:大體而言,「兩會」目前的進步,對大陸學者和各階層的精英人士而言,仍有許多改進的空間:

第一:立法本身的公平性:原本立法必須兼顧執行的便利和人民大眾的權益,然而大陸學者認為如今的立法,則是「過多地同『權力』『政績』等因素掛鉤,並企圖依賴其強勢地位主導立法過程,排斥其他相關方的參與,就很難制定出公正的法律。」甚至於「其立法的規劃和制定過程幾乎完全由行業主管部門掌控,這些部門必然會利用此種便利,通過合法的形式使本部門的權力和利益最大化、義務和責任最小化。近年來,我國已有多部這種為人詬病的行業性法律。」這就是直接指控到「全國人代」在立法工作上既沒有代表人民的權益,也沒有在立法的品質上認真把關。

第二:人代的代表性和表現有欠理想:長期以來,中共的人大代表的選舉強調廣泛的代表性,強調從各行各業的勞動模範或先進人物中選舉人大代表,這使得人們容易把人大代表理解為「行業代表」或「榮譽代表」,把人大代表看作是某個行業傑出人物的「代名詞」,因此,在大陸的人民代表,對自己的人代角色,也容易定位為「政治代表」而非「民意代表」。據統計現在的人大政協代表裡,絕大部分是官員、勞模和名人。有資料顯示,現在將近三千名人大代表裡,有近百分之七十的代表,是來自行政和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加上勞模、名人代表,這三類代表可能佔到百分之八十~九十以上。

第三、人代的問責制有待加強:首先大陸人代的質詢制度是規定在一九五四年憲法之中,一九八二年憲法作了進一步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及全國人大的立法解釋等一系列法律不僅對質詢制度的立案標準、立案程式以及立案後的處理都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而且補充擴大了質詢範圍。然而,到目前為止,地方各級人大適用該制度的案例屈指可數,全國人大尚沒有立過質詢案。

第四、「兩會」會議的性質不清:大陸人民投書說:「不可否認,以往,一些地方『派』委員、代表參加『兩會』的目的一開始就不純,開『兩會』之意不在『兩會』主題本身,而是有意無意把全國『兩會』變成了方便的『交際會』、『遊說會』或者『爭取會』,更有甚者利用『兩會』給自己謀名利,於是,敷衍『兩會』的現象出現了,提案、議案品質不高,提案、議案中籤率低,影響了全國『兩會』的品質。」因此如何讓全國「兩會」歸全國「兩會」,讓地方「兩會」歸地方「兩會」,全國「兩會」盡顯全國「兩會」風采,地方「兩會」盡顯地方「兩會」風采,形成全國「兩會」和地方「兩會」有機分工和協調,互為提攜促進,這樣的「兩會」意識才是科學的、可持續發展的「兩會」意識,全國「兩會」不是地方的「經貿洽談會」或者是「遊說會」,千萬莫將「全國兩會」開成「地方兩會」。

第五、「兩會」的費用不透明:在上述諸多的質疑下,中共每年三月「兩會」共五千多名代表和委員,齊聚北京召開十一、二天的會議,總費用多少,當然也開始有人質疑,他們說:兩會本身的費用卻從來沒有公開過,本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衝著「透明政府」、「陽光財政」的現代理念,算一算兩會的成本,理所應當。開會算賬,賬目清晰,一來是對公眾有個交代,有利於節約會議成本。不公開賬目,至少是為腐敗找到了理由和藉口,所以,公開兩會賬目,看起來是個吃喝住的小事,實際是關係到「陽光政府」、「反腐倡廉」等政治文明的大事。所以我衷心地希望,今年的兩會新風,從兩會費用透明開始。

結 語

中共每年召開的「兩會」,已經成為大陸人民生活中極重要的一環,或許生在大陸的廣大百姓尚無直接和立即的感受,但是「兩會」的定期召開以及中共刻意地重視和強調,已經使得「兩會」的決議很大程度影響中國大陸的總體經濟的發展和個人生活的發展,同時此一變化又回過來使得大陸的人民和精英人士更加重視「兩會」性質和品質,因此我們會看到大陸精英人士立足於大陸的政治生活中的檢討,大體而言,他們的檢討論及:兩會特別是人大代表的專任或兼任的問題,代表本身角色錯位的問題、作為權力機關的議題區割的問題以及議事成本的問題,我們從這些根本性問題的討論,一方面可以看到西方代議士民主政治的優點:因為這些問題在西方政治發展的過程中,政治學者們很早就已經有過十分細緻和邏輯地討論;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中共在官方的媒體上,開放這些討論的進步和積極的意義,因為任何紮實的政治發展都不可能只是來自簡單的制度的移置,而必須經過制度的反省到制度的對話,再邁向制度的移植和制度的融合。

因此,這樣的過程一定是漫長和反覆的,同時也是和平的,個人以為只要中共領導人堅持沿著此一方向,持續開放性地討論,必然能為現代中國尋找到一條屬於中國自己的政治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