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獨大」不等於威權政治

兼答李遠哲先生

王曉波
(台大哲學系教授)


民進黨在立委選舉慘敗之後,繼之炒作「一黨獨大」,又要回到威權時代,向選民宣傳總統大選要以民進黨當選或「兩黨共治」才能有民主制衡。其似是而非,不能不察,故須有所澄清。

「一黨獨大」當有兩種型態,一是不可改變的「一黨獨大」,一是可改變的「一黨獨大」。在戒嚴時期,國民黨居多數的立法院、國民大會不能改選,只有台灣地區的增補選,形成國民黨不可改變的「一黨獨大」,而形成威權式的「一黨獨大」。但自解嚴後,民進黨不斷茁壯,並曾為國會第一大黨,從此而無國民黨不可改變的「一黨獨大」,這已不是威權式「一黨獨大」,而是可隨民意改變的民主式「一黨獨大」。

任何內閣制的民主國家都必須是國會多數黨組閣,閣揆向國會負責,只有「一黨獨大」或「政黨聯盟獨大」才能組閣的,故內閣制永遠只能「獨大」組閣,可以輪流「獨大」,但絕無「朝小野大」。總統制則是總統要向國會負責和接受制衡,可以是「朝大野也大」,也可以有「朝小野大」的可能。許多綠色執政或執政過的縣市多是「朝小野大」,綠色的縣市長必須向藍色多數的議會負責和備詢。

自從九七年修憲取消了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之後,原來傾向內閣制的憲政體制變成了雙首長制。應該還記得,在修憲時大家講得很清楚,當總統是屬國會多數黨即為總統制;總統不屬國會多數黨即為內閣制。

二千年總統大選,陳水扁以國會少數黨當選總統。當時就有人呼籲「聯合政府」,施明德則強力主張在立院組織執政聯盟。上屆立委藍軍過半,也提出過組閣權的要求,但均被陳水扁拒絕。陳水扁遂成為無人可以制衡的「民選皇帝」,任意更換閣揆,而無須自己負責。朝小野大遂淪為政黨惡鬥,政府空轉。

「獨大」也有二種,一是過半獨大或相對獨大,另為絕對獨大。任何內閣制國家必須執政黨或政黨聯盟過半(獨大)才行。國會不能獨大的雙首長制必須是內閣制,即應交由獨大黨組閣。另外,有絕對獨大,如這次立委選舉國民黨已過三分之二,加上無黨籍則過四分之三。但絕對獨大只比相對獨大多三種權力,即通過修憲案、罷免總統案和彈劾總統案的提案權。

民主政治須權力制衡,據現行憲政,修憲案提案後須經公民投票通過,總統罷免案提案後須全民投票才能罷免,總統彈劾案提案後也須提交監察院通過才能彈劾。至於施政的好壞則取決於下次的選舉。

所以,是不是威權政治,當決定於總統和執政黨是不是遵守民主憲法,而不是決定於「一黨獨大」。以「一黨獨大」為反民主的威權政治,根本是無稽之談。

民進黨慘敗後不思檢討,還要把「一黨獨大」說成回到威權政治來欺騙選民,真以為台灣人民憑一張嘴就可以「拐」得動的嗎?但,不幸連李遠哲都認為民進黨失政後,國民黨在國會「一黨獨大」,就會使台灣民主政治失去平衡,故不能不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