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據殖民台灣近代化的本質

台灣光復的歷史意義(下)

戚嘉林
(國際關係學博士)


工業日本、農業台灣

日據時代,日本在台完成近代農業的綠色革命,為增加生產,日人竭力提倡使用肥料,1938年時台灣稻作化學肥料施用量為38.9萬公噸,但日人卻不願在台灣建立農業所需的化學肥料工業,亦即實行使台灣化學肥料需依賴日本供應的策略。故日據末期台灣化肥工業僅有「台灣肥料株式會社」與「台灣電化株式會社」,生產規模甚小,1940-43年間台灣化肥產量平均每年僅約3萬公噸,僅及當時台灣所需化肥使用量的7.9%,其餘全需仰賴自日本進口。

此外,日據期間,日人以台灣為其紡織品之消費市場,1935-38年間台灣紡織品產值僅能供應本島需求量的12.4%,其餘均需仰賴進口。然而,即使是如此小的自製比重,台灣紡織產品內涵並非與人民衣著相關的棉紡織品,而是以織制麻袋為大宗,用以包裝糖、米,俾將糖、米運往日本,實在缺德。至於與人民衣著相關的棉紡織工業,二次大戰前日本棉紡工業技術雄視東亞,1936-38年間日本棉織品的輸出量佔全世界總輸出量的38.9%,較紡織先進的英國還多,斯時日本棉紡錠高達1,188萬錠。直至1941年為配合軍事上的南進政策,才在台灣設立第一家棉紡廠「台灣紡績株式會社」,於1942年開始建廠安裝機器。日本投降前,運抵台灣的紡錠總計2.9萬錠,僅及日本本土紡錠的0.0025%。

前述對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化肥簡易工業技術,日人都不願在台設立工廠,更遑論技術含量較高的棉紡織工業,直至統治台灣46年後才因南侵戰爭的需要,方在台設廠。然而,台灣被日人統治五十年,紡錠僅及日本本土0.0025%的比例,這就是殖民地悲歌的最佳寫照。另一方面,1941年時「大日本帝國」國勢武備鼎盛,擁有航空母艦10艘、戰艦10艘、巡洋艦38艘、驅逐艦112艘、潛水艇65艘、飛機約2,400架,其中戰艦「大和」號的基準排水量高達65,000噸。當時日本工業科技如此之高,但所有這些戰艦、潛艇、飛機等,沒有一樣是在台灣設廠製造的,即使是汽車、火車頭、摩托車等次級工業產品,也沒有一樣是在台灣設廠自製的,因為台灣是殖民地。

但是貧窮落後的祖國,早在推動現代化之初的1885年,就在台北設立機器局(兵工廠)。1890年代初,還請德國軍人Capt. Piorkowski押運德國最新式的後膛槍抵台,另並在台北興建槍子廠,添造廠房、鑪房、庫房及洋藥廠,起造合藥、礦藥、碎藥、壓藥、綿藥、光藥、烘藥、藥庫各房,據稱該機器局規模大於杭州同期同型工廠。祖國在台灣設立與內地同等級工業技術的兵工廠,因為祖國視台灣子民是同胞,而非殖民地人民。

日人建設為國府提供良好啟始條件

日本佔據台灣時,以當時日本國勢之盛,可說從未想過有朝一日會因戰敗而將台灣歸還我國。因此,日人雖然一面對台灣人進行二元化歧視與壓搾的殘酷統治,但也將台灣視為日本國土的一部份,在晚清我國建設台灣的基礎上,一面壓搾豪奪,一面從事建設。在硬體方面,例如台灣南北的基隆與高雄兩港口,日本是前後斷斷續續建設三、四十年。其它如全島的公路系統、鐵路及其沿線車站、橋樑等,以及全島的電力系統等基礎建設,可說成就斐然。

雖說日人在台建設本質是「工業日本、農業台灣」,但也因而在台完成近代農業的綠色革命;雖說日人在建設本質是為更多的壓搾,為母國輸送最大利益,但為了提高治理效率,也因而完成了相當的基礎建設。因日人當時是以其先進國力的標準,故諸多基礎建設也成就斐然。又因統治上的需要,在軟體方面,日人建置近代政府組織例如各級地方行政、憲警、司法機關等、及近代金融、郵政、教育體系等。但所有這些建樹,戰後日人離台時因帶不走,而留在台灣,為國府發展經濟提供了良好啟始條件。

以經濟發展前提所需的電力為例,日人先後歷時十五個寒暑,完成台灣電力史上劃時代鉅大工程的日月潭水力發電所。此外,水力發電廠因受天然水力資源所限,多位於崇山峻嶺之間,輸電距離遙遠,故需先以變壓器升高其電壓成數十萬伏特,使其易於輸送,待輸送至用電地點後,再經變電所將其電壓適度降低,方可使用。日據末期,台灣輸電系統分為東西兩系,西部平原設154,000伏的一次輸電線路,貫通南北,長370公里,聯接於此幹線者,有一次變電所7個,降低電壓至66,000伏、33,000伏及11,000伏等,再由二次輸電線路供給電流至分佈各地的二次變電所。東部規模較小,輪電最高電壓僅66,000伏。日人投降前夕仍有數項規模宏大艱鉅的發電工程正在進行,例如烏來、天輪、立霧、霧社等,其中烏來日人已完成95.0%、天輪則完成約70.0%的土木工程。因此台灣光復後,國府在台半個世紀的電力事業發展,可說是立足於日人在台電力事業的原有規模上繼續發展,為日後台灣經濟發展提供豐富的廉價電力。

國府推動農業土地改革

如果現代化是今日的感受為準,則台灣真正的現代化可說是在國府主政期間實現。在台灣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農業土地改革也被視為與美援、勤奮節儉、經濟發展策略正確等同樣關鍵性的因素。

農業土地改革是分三個步驟進行,首先是三七五減租,台灣光復之初(1947),佃農(1948)繳租量占該年收穫量的56.8%,且90.0%的租佃為口頭契約,地主可以任意撤佃。換言之,台灣多數農民終年辛勞所獲,大半需繳給地主,且無任何保障,這對佃農是非常不公平。為消除此一不公平的現象,國府乃於1950年3月在台灣實施三七五減租,就是將地租減為37.5%,並規定地主需與佃農訂立書面契約,租期不得少於六年。其次是公地放領,1951年國府將公有耕地放領給農民,其地價是按照該地全年正產物收穫量兩倍半折成實物計算,分十年平均攤還,並准農民於繳清第一期地價後,就取得土地所有權,使農民可免繳佃租,截至1953年止放領公地共達83,977甲。第三是耕者有其田,1953年續實施耕者有其田,規定地主(7,750戶)可保留其出租耕地中的中等水田三甲或旱田六甲,超過部份的土地,則由政府徵收,轉放讓農民承購。徵收耕地的補償標準,是按各等則耕地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量的2.5倍計算,其補償額的三成是以公營事業股票發給、七成是以實物土地債券發給。農業土地改革改變了台灣農地所有權的結構,使自耕地面積佔全省耕地總面積的百分比,自1948年的55.8%增至1953年的82.9%,從而激發農民的高度耕作意願。在實行農業土地改革前的1948年,糙米年產量僅1,143,809噸,但實施土改後的1952年,糙米年產量增達1,673,152噸,五年間增加46.2%。稻米的大幅增產,不僅提供台灣足夠的糧食,並使農村得以穩定。農業土地改革的成功,為台灣近代經濟發展奠下基礎。

經濟是政治的延長,一項經濟政策的推行成功與否,必然有其政治上的內外因素。台灣農業土地改革成功的主要因素,就與政治息息相關。首先,為解決大陸農村的嚴重租佃問題,中共於1950年在大陸農村實施農村「土地改革」,迫使當時新遷至台灣的國府,在對岸強大的政治對比壓力下,也積極強勢地在台推動「土地改革」。其次,光復後的政權轉移,使台灣農村土地改革的「政策制定者」與「土地所有者」兩者分離。因土地改革的「政策制定者」是來自大陸,在台灣未擁有土地的外省菁英執政者,至於台灣本地「土地所有者」的地主則因不是執政者,無政策的決定權,且與新抵台灣的外省菁英間無商業利益與姻親關係。由於政策制定者與土地所有者間無利益等關係的糾葛,故使得台灣的農業土地改革得以順利推動。第三、1947年2月28日,台灣發生二二八事件,外省國軍在台鎮壓,緊接著是戒嚴令下白色恐怖的政治壓制,地主無力抗拒,故土地改革方得以順利推行。誠如台籍作家葉石濤回憶「台灣的土地改革是在戒嚴令的槍桿逼迫下完成的,整個時代在充滿著殺戮與血腥的恐怖下,台灣的地主哪敢去反抗」。

國府全力發展經濟

1950年代初,在美國顧問原創擬訂的工業計劃蛻變下,國府實施「進口替代」(import s.0ubstitution)的經濟策略。當時由於農村土地改革成功,農業生產增加,國府乃外銷剩餘農產品,賺取外匯,以進口部份消費用工業產品及工業物資或原料,自行設廠生產工業消費品供台灣消費,以取代原先進口的工業消費品,從而建立台灣的初期工業。

以棉紡織工業為例,光復初因戰前美軍的大轟炸破壞,台灣棉紡織工廠能實際運轉的紡錠僅0.83萬錠,其棉布生產力約僅能供應台灣需求的5-10%。後因上海的中紡、華南、大秦、雍興、申一、台北、台元、六和、彰化、遠東等十家大型紡織工廠遷台,1953年時全台紡錠遽增至16.9萬錠。斯時,「中本」原先系向美國訂購機器,預定運往上海裝,後在海運中改變行程,將機器運往台灣。「中紡」是向日本購買一萬錠豐田式紡錘,「台北」和「六和」則是向日本及美國購買全新的紡織機器。此時期之棉紗年產量,亦自1948年之730噸,增至1953年的19,546噸,島內棉製品產量大體可自給自足,1954年始紡織品已有能力輸出。斯時,紡織品外銷占台灣全部外銷比例,從1954年的0.34%升至1962年的12.2%。1950-67年間,美國總計提供2.3億美元的原棉援助(占美援物資的20%左右),助益台灣棉紡織產業的發展甚鉅。台灣紡織工業的飛躍成長,形成1960年代以紡織工業為主的「進口替代」工業發展。

1960年代,國民黨政府獎勵出口,實施以出口帶動經濟快速發展的出口擴張(export expansion)經濟策略。國府於1960年頒布《獎勵投資條例》,並強化出口措施。續成立全球首創的「加工出口區」,從構思醞釀到實現,前後約十年,直至1965年始設立「高雄加工出口區」,因績效顯著旋分別於1971與1972年建成「楠梓加工出口區」與「台中加工出口區」。它融合了「自由貿易區」與「工業區」兩個概念,是二者的結合體,提供軟硬體的各式優惠條件,是專為出口而設的工業區。1960年代,國外主要市場的美國,正值經濟繁榮,進口需求大增,日本也於1963年始實施貿易自由化,故提供國府以擴張出口帶動經濟快速發展的的天賜良機。故1961-72年間,台灣對外貿易迅猛發展,其進出口外貿總額1961年時僅5.2億美元,1972年時竟增至55.0億美元。出口產品結構也產生重大變化,依序從原先的紡織品、糖、香蕉、食品罐頭及米,1972年時已改為紡織品、電氣機械及工具、塑膠製品、合板及木製品。此期社會的生產結構也發生了質的變化,1961年時農業生產淨值在整個「國內生產淨值」中的比重為31.6%、1972年降至14.2%。工業的比重則自25.0%升至40.3%,服務業則微幅變動,從43.4%升為45.5%。國民生活程度也大幅改善,平均每人國民所得(per capita national income)則從1961年的142美元,增至1972年的482美元。故1961-72年這段戰後經濟的第一次飛躍,可說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黃金時代。

「十大建設」完成台灣近代化

在1960年代以擴大出口帶動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陸續出現各項基本設施不足的現象。例如基隆與高雄兩港口,平均船舶的等待時間,1969年時僅8小時和12小時,1973年時已增至20小時以上。1960年代發電量已顯不足,故有時需局部限電。在交通方面,西部公路幹線的交通量,遠超過道路的負荷能力。上述基礎設施的不足,勢將制約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故1970年代初期各主管機關已先後著手相關建設之可行性評估與規劃。適巧此時全球爆發了石油危機,使得台灣出口停滯。1973年11月,蔣經國毅然宣佈將於五年內完成十項建設,即南北高速公路、西線鐵路電氣化、北回鐵路、中正國際機場、台中港、蘇澳港、核能發電廠、大煉鋼廠、大造船廠和石油化學工廠,即一般所謂的「十大建設」。昔日1950-65年十五年間,美國經援總額不過14.8億美元,但此次十項建設國府卻需投入60餘億美元。

「十大建設」的完成,就整體而言,不但透過政府大興土木式的擴大內需,使台灣平安度過了石油危機及斯時世界經濟的不景氣,還進一步地使經濟能迅速復甦並成長。1976-80年間社會的生產結構,短短五年間更進一步地發生了質的變化,1976年時農業生產淨值在整個「國內生產淨值」中的比重為13.4%、1980年降至9.2%。工業的比重自42.7%微升至44.7%,服務業則從44.0%升為46.2%。國民生活程度也大幅改善,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則從1976年的1,041美元,增至1980年的2,155美元。為了進一步發展經濟,國府於1981年成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促進電子資訊等高科技工業的發展。

台灣近代化的歷史意義

「十大建設」的完成使台灣從一個開發中的地區,脫胎換骨地進入到已開發地區的行列,使台灣邁入近代社會。台灣近代化的實現可說自1880年以迄1980年,整整歷時百年,期間貫穿晚清、日據與國府。

然而,晚清、日據與國府各個時期在台灣近代化過程的各自歷史意義,如果依台灣各個族群的不同歷史經驗,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如果以時空別來看,則以晚清、日據末期和現代各自時空為背景的思考,則因不同的時空視野而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同樣地,如果就思考的方法而言,亦因宏觀(macro)與微觀(micro)角度的不同,也就是從整個民族歷史的高度分析,與僅從個人經驗的角度分析,也可能有不同的結果;進一步來說,同樣是從相同族群的個人角度回首歷史,也因族群菁英與一般大眾,其各自掌握的「資訊」多寡不同,而可能有不同的結果。

但無論以何種多元之角度思考,站在以人為本的立場,均不偏離人世間的普世公義價值--即「正義原則」。就日據時期而言,日本殖民當局與其統治的台人間的歷史關係,吾人無法迴避其間屠殺與被屠殺、歧視與被歧視、壓迫與被壓迫的斑斑血淚「正義」歷史真相。如果不提被屠殺、被歧視與被掠奪的本質,僅從日人基礎建設的表象,美化感念屠殺掠奪壓迫者,這種不符「正義原則」思考的史觀,顯然很難通過歷史的考驗,也很難理直氣壯地為人們所接受,並且徒為屠殺掠奪壓迫者所竊笑,當然,也很難贏得對方菁英份子的真誠尊敬。

百年漫長的近代化歷程,期間關於日人在台的殖民建設,從技術層面來說,吾人應承認其成就斐然,並為日後國府發展經濟奠下堅實基礎,但那是因戰敗離台不得已而留下,並非善意對我國的援助建設。另一方面,依比例原則,吾人不應蓄意抹煞日人在台近代建設的本質是殘酷掠奪壓搾以供應母國。以前述台灣大宗農產米、糖的生產悲慘結果,可知日據時代日人在台是以近代國家機器,透過法律、警政、行政、金融、新聞管制等公權力,結合鉅額現代資本入侵,構成嚴密的殖民剝削體系,強奪豪取壓搾台灣人民,從而攫取天大的鉅額利潤。因此,惟有經由更嚴謹堅實的基礎學術研究,秉持公義價值,方有能力透析日人在台殖民統治的殘酷真相、程度與本質,這是這一代海峽兩岸中國人的責任。

至於晚清與國府在台灣百年近代化的歷史意義,前者沈葆楨、劉銘傳等洋務派在當時的社會阻力下,不計個人毀譽,排除萬難,啟動了台灣近代化的開端,最後由國府完成。後者1949年大陸撤退至台灣的菁英、企業家、資金與技術,不但移入了棉紡織整個產業,外省菁英且制訂正確經濟發展策略並戮力實踐,終於完成台灣的近代,貢獻鉅大。台籍學者林鍾雄就認為,1949年隨國民黨政府撤退至台灣的外省人中,所包括的當時中國大陸全國性的上述高階菁英專才及中高級技術人員。昔日縱使有日據時期殘留下來的基本設施及勤奮的人民,但如果沒有這批優秀的經濟決策者及技術人員,要從事戰後經濟重建是極其困難的,更遑論日後制定正確的經濟發展策略。但今日台灣反對黨政治人物,以怨報德,卻完全抹煞外省人士對台灣的貢獻,令人不勝感慨。〔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