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三日《聯合報》新聞〈蔡同榮擬赴美告洋狀〉,由於陳水扁、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等「綠營」要角相繼因貪污罪被責收押,「為了抗議檢調押人取供,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近期將組成『人權訪問團』,拜訪美國國務院人權組織,還打算聯繫美國准總統歐巴馬陣營,反映台灣『司法專政』的情形;黨主席蔡英文大表支持,並指派國際部陪同協助。」同一日,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處長楊蘇棣間接呼應,語帶曖昧的說:「任何不成熟民主國家的司法體系,都需要時間建立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他知道台灣的司法體制和美國一樣,都採取無罪推定論,他相信這個案子能獲得透明、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
簡評如下:
司法管轄權,是代表國家主權的,中華民國的司法而要美國來橫加干涉,中華民國尚有獨立的主權可言嗎?一天到晚侈言台灣「主權獨立」的民進黨及其人物,其人格與黨格奈何如此卑小,甘心自我作賤,而自居於美國殖民地地位呢?足見民進黨侈言的「台灣主權獨立」,全是一派自欺而不能欺人的漫天謊言了。
蔡同榮旅美期間,即以「告洋狀」聞名,回國後擔任了堂堂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居然仍「狗改不了吃屎」的去不掉「告洋狀」舊習,也真令人歎為觀止了。
就告洋狀談告洋狀,日據時代台灣受到台灣總督府的百般迫害,為了替台灣人民爭得一定程度的「人權」與政治地位,日本據台《台灣警察沿革志》所載林獻堂面見日本板垣退助「伯爵」,為民請命,陳述台人處境,獲板垣同情,是其一例也;又以林獻堂為首,發起「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將「請願書」提交第四十四屆日本帝國議會貴族院及眾議院,是其二例也。並且自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三四年,「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一共做了十六次的「請願」,持續不斷者十四年之久。似此先賢林獻堂等不得已而告「東洋」狀,是因台灣當時尚在日本殖民統治之下,只為了追求台灣人民卑微的「人權」與尊嚴,而有不得不然者,殖民地人民之悲哀也。如今,好端端立法院立法委員的蔡同榮,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卻興起赴美「告洋狀」之想,莫非民進黨認為現在的台灣是美國的殖民地嗎?也莫非這正是民進黨「台灣獨立」真正的底牌嗎?
那麼,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處長更莫非就是美國駐台總督了嗎?試問楊蘇棣,說「不成熟民主國家的司法體系」是什麼意思?又憑什麼說「相信這個案子能獲得透明、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如此傲慢的影射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成熟民主國家的司法體系」,無理的懷疑「這個案子」的「透明、公平、公正」,為了掩護綠獨尤其是貪污吃錢無數、為禍台灣之已甚的陳水扁,而嚴重的侮辱中華民國主權與台灣人民尊嚴,我們除了表示憤怒,更表示最嚴正的抗議!
不意十九日忽有香港《文匯報》轉「中通社」報導:「涉嫌貪污洗錢的陳水扁被收押後大喊政治迫害……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考馬克宣讀準備好的簡短聲明說:『這件事應由台灣的法律體系處理,我們對台灣的民主及其法律體系有信心,我們相信這個過程會透明、公平及公正』」,看樣子,不必等此短評正式發表,楊蘇棣已經被其主人甩了一個大耳光了。至於蔡同榮,則「台灣駐美代表袁健生在紐約表示……美方不認為陳水扁被捕是政治案件,而是單純的貪污案。」也算是蔡的美國主子對其準備「告洋狀」提前間接答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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