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甲午戰爭到西來庵事件

戚嘉林
(國際關係學博士)


近代中國衰微,遭致列強侵凌,其中尤以東鄰日本為最。早在19世紀中葉,日人佐滕信淵、島津齊彬、吉田松陰等先後提出侵華方略,並於 1874年藉端啟釁,兵佔我國台灣恆春未果。日本旋勵精圖治,整軍經武,20年後以舉國之力對我發動甲午戰爭。是役,我國慘敗,次年乙未4月17日被迫與 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日軍立即兵臨台灣,5月29日於台灣東北角澳底登陸。

是時,朝廷已下割台之詔,令在台所有文武大小各員,著即內渡,清軍不乏遵旨內渡。惟為保衛台灣,亦有數以萬計官兵抗命。湘軍、淮軍、粵軍 和台勇、客勇等部合組「義軍」,聯合從事武裝抗日;斯時,日軍一路南下,縱橫屠斬、遍地死屍、焚燬民宅、民家俱火、草木皆焚、煙燄蔽空、火光甚至綿延數 里。

期間,台灣客家義首吳湯興、姜紹祖、徐驤、閩南秀才林崑岡、楊文豹、林碧玉父子,與湖南、安徽、廣東等外省官兵如總兵陳得勝、副將楊載雲(楚人)、黑旗軍統領吳彭年(浙江)、統領楊泗鴻、黑旗軍親兵管帶袁錫清、幫帶林鴻貴、營弁李士炳、沈福山等,均率部力戰日軍身死。

斯時,「義軍」是湘、淮、粵、閩、土、客諸軍聯合,組織混亂,自亂陣腳,訓練不足,甚至草野農夫,散則為民,聚則為兵,所用武器是落後的 火藥槍;日軍是混合兵種的近代化部隊,其侵台「南進軍」編制就包括步兵、騎兵、機關砲隊、野戰砲兵、野戰電信、工兵、彈藥隊、輜重隊、糧食隊、架橋隊、鐵 道隊、憲兵隊、衛生隊、野戰病院、甚至測繪地圖部員等。武器則是配備無煙火藥的村田銃槍枝,近衛師團更配備可連發的改良式村田槍枝。機關砲(機關鎗)每分 鐘可射600發子彈,野戰山砲榴彈與榴霰彈的威力更是前所未見,外加日軍訓練有素,如此優勢武力,義軍遠非日軍對手;在中日武備如此絕對差距下,乙未之役 是一場毫無勝利的絕望戰爭,但是自三角湧(台北三峽)、大嵙崁(桃園大溪)、新竹尖筆山、彰化八卦山、至西螺、土庫、嘉義等地,義軍仍輾轉反覆,血戰日 軍。

日軍於10月20日兵下台南,佔領全島,期間各個戰鬥,義軍動輒陣亡七、八十人、或百餘人、甚至數百人,然而日軍陣亡卻僅數人。整個乙未 之役,義軍拚死抵抗,迫使侵台日軍動員當時日本常備師七分之二的兵力,其中軍人49,835人、軍伕36,214人,合計86,049名。是役,日軍戰死 164人,但義軍陣亡則達14,000人之多,中日兩軍陣亡比例是85:1。義軍氣壯山河,惟其屍骸「徒委諸白楊衰草之間,中朝未下旌忠之詔,豈不哀 哉!」

乙未之後,台灣民眾仍風起雲湧,先後發動長達七年(1896-1902年)之激烈武裝抗日,及後續零星武裝抗日,前仆後繼。斯時,日帝出 動軍隊、警察和憲兵聯合作戰,對台灣的武裝抗日展開大規模殘酷徹底地鎮壓與屠殺;1896年1月鎮壓宜蘭,殺戮義軍民人1,500人、焚燬家屋約 10,000戶,宜蘭平原大半化為灰燼。2月於台北三角湧、大姑陷、桃園、新竹、苗栗間,舉行大掃蕩,日日搜獲敗兵,隨即燒燬家屋,殺戮數以千計。6月南 下大平頂、雲林(斗六),凡兵煙之下無不盡成肉山血河,不分良匪,未辨薰蕕,幾千房屋付諸一炬,殘煙死灰未滅,滿眸極其酸鼻。雲林簡義不忍坐視日軍虐殺無 辜,起而號召,民眾蜂起響應,日人亦報復凌厲,雲林地區家屋被焚者計共4,947戶;1898年11-12月,日帝軍、警、憲聯合出擊中南部抗日分子,殺 戮2,043人、傷者無法計數、燒燬房屋2,764戶、半燬者243戶,腥風捲煙,陽光淒然,舉目悽慘至極。

1902年,在日人優勢武力壓制下,抗日志士退據山區,食糧斷絕,甚至吃草為生。日本殖民當局乃威脅利誘抗日夥眾歸順。是年5月25日, 日本當局分別在林圮埔(南投竹山)、斗六、嵌頭厝、西螺、他裡霧(雲林斗南)及內林等六處警察派出所,同時舉行歸順儀式,背信集體誘殺歸順者共243人。 日軍和憲兵旋於30日夜半包圍後壁林,強行突佔城堡,戮林少貓等122人,續於鳳山與屏東等地搜索,五天內殺戮疑者達400人。日本台灣憲兵隊並以林少貓 之死為鎮壓的告一段落,謂「三百年來台灣之癌的土匪(抗日分子),至此全歸絕滅」;總計1897-1902年間,遭日本當局殺戮的抗日分子高達 11,950人,日本殖民當局宣稱徹底根除「土匪」,「於此全台和平之曙光與總督之威信一起輝映」。

面對日軍殘酷的屠戮征服,台灣志士武裝抗日仍持續至1915年止,其中尤以客家羅福星事件與噍吧哖余清芳事件最為醒目。

羅福星,廣東鎮平縣客家人,渠於1912年12月抵台,旋赴台北與苗栗地方開展招募「同盟會」黨員的工作,1913年12月19日遭人出 賣被捕,1914年3月3日在台北監獄絞首處決。本案最令日人震撼之處,是其具民族主義論述,因為羅福星在台招募黨員時,除曉以民族大義和介紹其個人革命 經歷,及祖國革命成功的進步和幸福外,並以具體事例說明日本暴政,喚起對方仇日之情而慨然允諾入黨,尤其是再三言明革命黨之目的在於驅逐在台日人,俾使台 灣歸復中國。全案逮捕共412人,其中甚至包括上流社會人士,日本報紙《台灣日日新報》報導稱,這些有資產有學力的革命志士被捕後,心中泰然自若,毫無狼 狽之色,態度傲慢,多無悛改之色,蓋彼心中先以死自期也。

1915年8月在台灣噍吧哖(今台南玉井)爆發余清芳領導的武裝抗日事件,令日本殖民當局極其震撼。因為,這是日本侵略者歷經腥風血雨統治20年後,居然仍發生數百人的武裝抗日事件,故鎮壓更加兇殘。

余清芳被捕三天後即開始公開審判,10月30日終結,全案被告1,957人,判處死刑866人,亦即以法律形式公然施行大規模殺戮,藉以威懾台人,惟也反映日本當局對此事件的震駭。

本案領導人余清芳17歲時與羅俊41歲時均曾參加乙未巨變的義軍,浴血戰場,後復親歷台灣慘遭日寇屠戮蹂躪,身受台之重創至鉅,故引為同 心,締盟攜手於全島發展反日武裝力量,九死無悔。余清芳、羅俊等殉難烈士臨刑前皆從容就義,其狀甚至連日人亦不禁讚云「及至宣布執行死刑之際,毫無留戀不 捨之狀,首魁以下數十人,皆從容登上絞首台」。

無可諱言,歷經連續20年的血腥鎮壓,武裝抗日志士可說也犧牲殆盡,復經此次大肆逮捕大肆判刑的震懾,台灣漢人武裝抗日運動亦告終結。1915年後在台漢人的抗日方式也轉型為從事社會文化的非武裝抗日,噍吧哖事件是日據時期最後一次最具規模的武裝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