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同文同種,尤其在我們民族官場的一些陋習上,相互輝映,真是「魯衛之政兄弟也」。表現在官商勾結、特權壟斷、官倒舞弊、假公濟私,不一而足。
新中國成立之後,人民政府的吏政的確好過好長一陣子,中共發動「三反五反」,坦白說,是有民意基礎的。誰不希望共產黨人領導的中國政治,做為中國歷史上乃至人類歷史上一個偉大的廉能樣版?
文化大革命的極左風暴之後,中國的社會主義經濟開始注入越來越多的市場經濟成份,不過公有制的基礎仍舊基本維持。大陸高幹子弟所謂「太子黨」膽大包天,無法無天的作為是引起89年六四民怨的主要因素,大陸同胞對「光大」、「康華」等來頭不小的公司行徑議論紛紛,只是中共黨中央幾番偵辦貪污,都沒動到這幾座山頭,真是奇怪呀,「只拍蒼蠅,不打老虎!」
大陸還有一種「掛靠」制度,更是藏污納垢,公然合法剝削。由於中共怕私有企業過多過大過雜,因此要求個體企業向各單位、各機關承包原有虧損企業而上繳權利金或者申請掛靠而「自願」被剝削「管理費」。
人在屋簷下,不能不低頭。大樹底下好棲身,個體企業靠掛靠單位撐起信用,單位靠個體給同仁搞福利,本來也是不錯的制度,同沾其利,無可厚非。但是有些昧著良心的單位,硬是把人家來掛靠的企業實體給吃了──因為,法律上,在機關掛靠的企業實體本來就是該單位的「財產」,名義上去掛靠的個人只是聘僱人員,即使他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行管理,但是被掛靠的單位要你「掃地出門」就得捲鋪蓋。
這是具有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的新貪污型態,台灣社會沒聽說過的,茲舉一例說明:
北京有一企業家梁某,自籌資金,白手成家成立了「中國國際天衡股份有限公司」,在勞務輸出及國際貿易、海外工程方面均有極大績效,原先掛靠在國家地震局,每年上繳管理費伍陸拾萬元,後來他覺得「人民日報社」乃黨的機關報,位階較高,乃簽約投靠,不料該報社在中央主管單位尚未完成審批掛靠之前,就急忙下手,貪圖該公司的海外資產及出國機會,《人民日報》社秘書長朱新民等人便「下條子」冾公安單位製造冤案,將總經理梁某下獄查辦,而篡奪了該公司經營權,並且利用該公司海外工程機會,申請販賣出國公務護照,套取外匯回扣,其膽大妄為,並不比資本主義腐敗政權失色!
後來梁某經調查無罪開釋,上級也批准將公司還給他本人,但是人民日報社就是不移交,行政單位也不敢開罪「黨的喉舌報」,於是本案就卡在那兒,聽任朱新民這批「文革造反派」亂搞。
最近江澤民總書記發言要嚴辦貪污,大陸的「雙老問題」嚴重,老百姓、老幹部期望的就是要有一個清廉能幹的黨,「毒蛇在臂,壯士斷腕」,中共中央何不把滲透在黨內的貪污腐敗份子整肅出去,漂漂亮亮的辦幾個大案子,給民心士氣提振一下。
金玉華 (1993年9月19日北京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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