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中共「白皮書」和台灣參與聯合國
評中共「白皮書」和台灣參與聯合國
8月31日中共正式公佈《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主要是針對中華民國積極尋求參與聯合國而作的反制,明言反對台灣以任何名義進入聯合國,強調聯合國是主權國家間的國際組織,中共政權在聯合國代表全中國,不存在一國兩席問題。在聯合國問題上,大陸和台灣間的關係,純屬中國內政事務,絕不等同於德國或韓國,不能相提並論。
中共發表該白皮書之目的乃是讓國際社會間瞭解中共對台灣問題的基本立場,希望各國理解與支持,以達阻撓我國重返聯合國和避免台灣問題國際化。白皮書內容共分為五個部分,分別是「台灣自古是中國一部分」、「台灣問題的由來」、「中國政府對解決台灣問題的一貫立場和主張」、「發展兩岸關係的方針和措施,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為基本原則」,以及「與台灣問題有關的幾個國際問題」。
針對中共發表的白皮書,我國外交部反駁指出,中共利用白皮書的發佈,反對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或與其他國家發展官方關係,且不放棄對台使用武力,可知中共仍未改變其在國際間打壓與排擠中華民國之一貫作風,迄今仍未能正視國家分裂,兩岸分治的事實,令人遺憾。
我政府堅持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兩岸均應以對等政治實體,擁有相同的國際外交活動空間。行政院長連戰不諱言,我國參與聯合國所遭遇的最大阻力,是來自中共的阻撓。他對中共的阻撓表示強烈的反對,同時強調參與聯合國是知其當為而為,不會因中共從中作梗而有所軟化。
1990年東歐共產集團崩潰,前蘇聯解體以後,我政府認為,國際形勢轉變對我國漸趨有利,而我國的經貿力量日益茁壯,現已成為世界第14大貿易國,國民生產毛額高居全球第25名,平均國民所得超過一萬美元,外匯存底高居全球第二位,且已成為全球第七大對外投資國,並設立「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對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援助及開發資金,我國有強烈的意願與能力回饋國際社會,更全力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已普遍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
1992年9月,聯合國大會第四十一屆常會進行總辯論期間,有尼加拉瓜、巴拿馬及哥斯大黎加等九國代表為台灣執言,強調聯合國「會籍普遍化原則」,呼籲國際社會肯定我國政經成就,不宜繼續忽視我國之存在,友邦之首或外長在聯大發言,支持我國參與聯合國,俾能共襄促進國際經濟合作之盛舉。
1993年8月6日,中美洲哥斯大黎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貝里斯等七國駐聯合國代表致函秘書長蓋裡,要求依照「會籍普遍化原則」以及「分裂國家在聯合國已建立之平行代表權」模式,設立特別委員會,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之事加以研議,並對四十九屆聯大常會作出必要的建議。
緣以1971年聯大以中國代表權問題方式通過第2758號決議案,由中共政權取代我國佔取中國在聯大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席位,將極之複雜的中國台灣問題過於簡化,中國統一為中國之內政事務,本應由海峽兩岸兩個政治實體以和平方式共謀解決,44年以來,中共政權在事實上與法律上均不統治台澎金馬,而聯大竟以中共政權代表台澎金馬地區,有昧於我國與中共政權分別,統治中國大陸與台澎金馬地區的事實,並未能真正解決中國分裂所造成兩個政治實體並存之局。
第2758號聯大決議接納中共從而排除我國於聯合國體制之外,卻忽視了中共無權也不能代表中華民國在台灣地區兩千一百萬同胞的事實。
就參與聯合國的資格而論,我政府認為,中華民國絕對符合,惟在國際政治現實下,聯合國184個會員國之中,與我國有外交關係者不超過24國,而與中共有外交關係者卻高達155國,如何能獲得至少120個國家,尤其是歐美大國投票支持絕非容易,但應朝此目標作長期性努力。
參與聯合國既為我政府已經決定之外交政策,但我們必須瞭解外交是要以實力為基礎的,有多少力量做多少事,目前我政府除了以為國際大環境會壓迫中共在聯合國席位上讓步外,解鈴還須繫鈴人,必須借助兩岸關係的推動,增進彼此的共同利益,在互助合作的基礎上,進而尋求「一國兩席」之安排,在國際關係上始能發生槓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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