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柔和的日光浴

評公職人員陽光法

李世偉(淡江大學講師)


陽光固然溫暖、可愛,它可以洞照黑暗的角落,它可以使藏污納垢者無以遁形;但這道陽光如果太過柔和,其殺菌的威力便為之大減。

當首批公職人員的財產公佈後,民眾面對這些身價上億、金光熠熠的政府首長及民代不禁歎為觀止,原來財富的多寡確實和官位的大小成正比的。一開始有些官員還振振有詞的說「有錢不是罪惡」,但是當一個升斗小民想到那些大官夫人手上的百萬名珠相當於他辛勞工作三、四年的薪水,又想到李登輝總統手上幾張高爾夫球證價值上千萬時,叫人情何以堪﹖於是有些官員、民代紛紛澄清自己的財產其實不值得那麼多錢,外界傳聞俱屬子虛烏有,竭立甩脫「有錢人」的形象,彷彿「無產階級」成為一種道德的象徵,眾人爭相自封。

另外也有不為外界批評所動,並加以合理化解釋者,例如總統府發言人戴瑞明針對社會各界議論李登輝擁有上千萬元的高爾夫球證一事辯稱:李與一般人一樣擁有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權與財產權,外界不應妄加非議。然而,眾人皆知「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的道理,因為權力愈大的人,其圖謀私利的可能就愈大,為了防止權力的濫用,就必須接受最嚴密的監督與制衡,此乃政治人物的責任與義務,而非權利與自由,戴氏所言實在是一種魚目混珠的賴皮哲學。

儘管許多官員大呼我們的陽光法案簡直就是「烈日法案」,但深一層的觀察,它其實是十分柔和的。首先,他先認定申報的公職人員都是「好人」,因此本諸誠信原則,但這卻出現了許多黑暗的死角,諸如把不動產種轉到夫妻關係以外的家人或人頭名下;將財產籠統的歸入家人經營的投資公司,將財產用來購買無記而高利率的國內外公債;或將財產投資於高隱性的東西如古董、珠寶、高爾夫球證而刻意不報等。顯然,這種柔和的陽光實難以發揮成效,它必須再加些紫外線以強化其殺菌的威力:

--公職人員的財產除了申報外,還要加以追蹤查證,包括它的來源,往後的買賣交易、轉讓,以有效的掌握其財產動向。

--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人包括中央及縣級以上的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司法官等文官系統,而武官系統卻得以豁免,這是一個嚴重的失誤。眾人皆知每年的國防經費停了全年總預算的40%,這些經常動輒數十億、百億進出的經費一向以軍事機密之名而莫測高深,這個死角中的死角正因陽光無力照及,於是近年來一再發生武器、軍品採購、高級將領非法佔用房舍等弊案,所以,財產申報人有必要擴及軍事將領。

--除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以外,其他的「陽光法案」姐妹法,如「遊說法」、「政治獻金法」、「利益衝突法」等也亟須配合立法,以更全面,有效的規範公職人員與利益團體的往來行為。

因此,目前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只是朝陽初起而已,由於太過柔和以致難以發揮威力。對公職人員而言,就像作了一場日光浴,除了搔首弄姿一番,不致於有什麼威脅,對一般民眾而言,除了滿足其偷窺欲與增加茶餘飯後閒聊的話題外,也沒什麼更積極的意義。到底會到什麼時候,我們才能看到日正當中的晴空下群妖無所遁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