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國科學家周芷的成就留筆歷史紀錄
為中國科學家周芷的成就留筆歷史紀錄
1993年諾貝爾醫學獎頒給了英裔美國人羅伯茲(Richard J. Roberts)和美國科學家夏普(Philip A. Sharp),理由是他們發現的「分離基因」有助於癌症等疾病的研究。這個成就的確不小,然而是他們兩人的成就嗎?
路透社記者請羅伯茲談他的得獎感受時,羅伯茲說他抖了一天。身體語言騙不了人的,羅伯茲的抖道出了這不是他的成就,而是十多年前與他同在冷泉港實驗室工作的中國科學家周芷的成就。
周芷知道這項成就的意義,也瞭解可能帶來的榮譽,因此決定把這項成就留給中國人,所以在美居留近20年仍未入美國籍。然而等到的卻是這麼一個結果,站在中國人的立場,這又豈僅一聲「遺憾」了得!弱國無外交,難道弱國的科學家連探討學術真理的能力也沒有?
周芷在台灣的弟弟周渝不顧姐姐的囑咐向《民生報》透露了他所知道的事實,並具體提出五點說明,請傳播界、科學界本諸科學精神,客觀調查,找出事實:
一、周芷與羅伯茲當時在冷泉港實驗室各自主持一個實驗,該篇論文算是由兩個實驗室共同研究的成果。他們的關係是 collaborator,並無主從關係。
二、周芷是應用電子顯微鏡做研究的專家。
她當初在加州理工學院唸書時的指導教授Norman Davidson 博士即是這方面的權威。而羅伯茲主持的實驗室做的范園是DNA Sequencing和 restriction enzyne,與使用顯微鏡毫無關係。羅伯茲對電子顯微鏡的使用完全是門外漢。
三、當年實際合作的過程是:羅伯茲找周芷和布魯克斯討論一個研究構想,希望兩個實驗室合作來做,雙方同意。羅伯茲提出的構想,周芷在電子顯微鏡下一看即知道是錯誤的。周芷在顯微鏡中繼續看下去,即被她看出一些名堂,找尋出一些解釋的構想,在布魯克斯的協助下做下去。利用電子顯微鏡探尋是一個複雜而繁鎖的過程,如:拍照,沖洗放大,研究圖片,用尺測量圖片各狀態的距離,圖片對比,找尋、發現其相關性……做分析,再搜集材料,繼續做……(格林納斯在此過程中提提「部分」材料),經過在數百張圖片中探索,結果做出一個令科學界事先誰都不可能想到的結果。這完全是應用電子顯微鏡的成果。
周芷說:「看得懂這篇論文的人就知道這個發現是我的。」
四、周芷在「分離基因」或相關范園內繼續提出相當多重要的論文。
五、相當意外而遺憾的是,對這麼重要而巨大的發現,諾貝爾獎的評審委員會居然未曾詢問周芷。
諾貝爾獎即使不頒給首要發現者,而要把周芷與羅伯茲視為合作者,只頒其中一人,遺漏另一人,這種情形也十分罕見。大多數情況是頒獎給同一報告的主持人而遺漏學生,不過周芷情況顯然不是這樣。
這段公案如何,可以求證的事實都在。奇怪的是《民生報》陸續以獨家新聞刊出時,台北以「挖」新聞善長的媒體除十月十八日的《中國時報》略為提及外,各類媒體不見片紙隻字,與年前外國通訊社報導周令剛公開他的治療愛滋新法時的反應截然兩樣。這樣的媒體又怎能怪台北政要只接受外國媒體訪問呢?各媒體運用龐大資源,成天只求克林頓當面講兩句無關痛養的話之餘,何妨就近瞭解瞭解真相?難道一定要等到《紐約時報》記者把真相報導出來後再一窩蜂跟進?難道台北新聞界只剩下「跟」外國媒體的本事?
媒體如此,兩岸執政當局呢?周芷至今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政府到今天不見任何動靜。別說給周芷以任何形式的肯定,安慰她的委屈,恐怕一頭鑽進「參與聯合國」熱中,連這個可能為「中華民國在台灣」在國際上大放異彩的事實都懶得去發掘呢。
諾貝爾獎是操之在人的,事實真相的發掘是操之在我的,周芷的成就是全中國人的光榮,身為中華民族的一分子,每個人都有義務也有權利調查、知道真相。寄望兩岸當局運用可以運用的資源,查明事實,至少在全球四分之一的人口中給周芷應有的肯定。這樣的諾貝爾評審,獎不獎又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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