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大陸國台辦高層人士更動與十九大以來「深化」對台工作的具體方針
論大陸國台辦高層人士更動與十九大以來「深化」對台工作的具體方針
大陸去年10月召開十九屆中共黨代表大會以來,有兩項重要發展,均與對台政策有關。第一是「國台辦」的高層人事有部分更動;第二是發佈由國台辦在諮商黨政其他29個部門後擬就而成的一個「通知」,藉以將《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稱《惠台31條》)公諸於世。對台灣「同胞」(以別於蔡政府)做出親切的招手。
人事更動,主要是指原任北京常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劉結一大使被轉任為「中央台辦」與「國台辦」(正部長級別)的副主任。〔註:由於中央台辦與國台辦是「一套人馬、兩塊招牌」,分別代表中共黨與國家(國務院)的相關機構,所以本文說及「國台辦」時,其實是泛指二者〕。因而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手下總共有了四位副主任。劉結一「空降」成為第一副主任。以下三位,為原有的陳元豐、鄭柵潔、龍明彪。
雖然大陸媒體強調此項人事更動並不牽涉北京對台政策有何實質變動,但上述的《惠台31條》,確實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新穎方針。其宗旨,是要以各種的優遇(引誘)來激勵台灣人民(「同胞」)對中華民族的認同與向心力;並藉此來孤立與制約那要「去中國化」與搞台獨的蔡政府。這一套迂迴的點子,與以前大陸對台較為平實的作風(以別於政策)相比,有頗為明顯的差異。而在其運用上,卻令人聯想到聯合國外交折衝上的運籌帷幄與圓通機敏相互照應之特點。難怪有人猜測,這一套辦法是否與劉結一的參與有關。雖然外人無法知曉其答案,但我想持此論點者,無非是基於時間先後的考慮而作的揣測。譬如,劉結一就任國台辦副主任一職,是去年10月11日;而這一套《惠台31條》的公佈,是在四個半月之後的今年2月28日。可是,像如此涉及層面之廣與構思精密之深的方案,絕非任何一人能竟其功。何況我們已知這個涵蓋31條的《惠台31條》,是國台辦諮商了黨政其他29個部門而訂立的(已如上述)。而且在發佈之時,也是由「國台辦」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共同出面的。不錯,劉結一是資深職業外交家,以他的外交經驗與手腕,如果說由於他的參與,多添了《惠台31條》各點的「迂迴」彩色,也提升了它對台灣民眾的號召與吸引力,應是不難想像。但別忘了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也是外交體系的耆宿(調到國台辦以前職位是外交部副部長)。故以張、劉兩位外交老手共同領導(大陸稱為「牽頭」)參與,繡織成這一套對台胞誘之以利而動之以情的《惠台31條》,其特殊功勞與貢獻,應是當仁不讓的。
《惠台31條》的宗旨與要點
這項《惠台31條》,是以附件方式,附在以上的「通知」文件同時發表的。該文件由「中共中央國台辦」與「國務院國台辦」具名發出。收件者是各省分與省級單位(指自治區與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設的「國台辦」與「發改委」的各(下屬)單位。同樣文件並「抄送」給相關的其他29個參與諮商的黨政部門(譬如中央組織部、教育部、農業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此通知開宗明義地宣稱,為了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與習近平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宗旨,要著實與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其做法是逐步踏實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享受「同等的待遇」。其細節則在《惠台31條》的31條中逐一規定與闡明。
由於《惠台31條》涉及的範圍之廣與項目之繁瑣,除了閱讀全文以外,別無他法能概括其詳。本文僅試圖就其犖犖大者略加介紹,俾使未能閱讀其全文之讀者,也能獲得一個略為具體的認識與真實感。全部《惠台31條》的31條,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下有12條。分別規定台資企業到大陸投資各種製造業所相應享受之稅收、投資等各項的支持政策,並規定台資企業可用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與建設。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登記的獨立法人,可牽頭或參與大陸國家重點研究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對等機構同等政策與待遇。另外,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將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並鼓勵台資企業向大陸中西部、東北地區轉移,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拓展內需市場和國際市場。台資農業企業也可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業購置補貼與相關的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台灣金融機構與台資銀行可與大陸銀聯及大陸同業發展合作。譬如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包括為台灣同胞提供便捷的支付服務等。
第二部分,「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一共有19條。譬如,明定台胞可以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台胞可申請大陸國家各項基金;參與各種工程。支持各類評獎項目(譬如中華慈善獎、梅花獎等)在提名時應擴充其區域範圍,以涵蓋台灣地區。並歡迎台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大陸電影發行機構也可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並不做數量限制。在學術、文化交流項目中,規定在大陸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而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台灣學生,可按照大陸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相關規定申請參加考試,而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台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大陸申請執業註冊。另外,來自台灣而符合條件的醫師,也可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並按照規定申請註冊短期行醫(並可申請延長其期限)。依照同樣精神,凡是在台灣獲得證券、期貨、與基金從業資格的從業員,只需通過法律考試(無須參加專業考試),即可在大陸獲得相應的資格。同樣地,大陸也鼓勵台灣教師來大陸高校任教;其在台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審體系。
分析與結論
對上述《惠台31條》的各點,不同人的反應,一定有見仁見智之別。但我們應該認識的是,這個提法是響應大陸在習近平領導之下(尤其是針對蔡英文上台之後)對台政策「軟硬兼施」的具體延伸。硬的一面是對台灣官方(即蔡所代表的政府),軟的一面是針對台灣同胞。好比當年毛澤東「以鄉村包圍城市」戰略,進而演變為目下「以台胞民眾來孤立(搞台獨的)官方」。近年來,大陸對台灣民進黨官方,可說是全面封殺,毫不留情。因而有去年(2017)之聖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馬與台灣斷交;還有巴林、約旦、杜拜、厄瓜多等國同時要求台灣在各該國的代表駐處更改名稱。當下北京與梵蒂岡談判建交的傳言,日益響亮。此種趨勢似乎毫無轉圜減退之跡。在國際組織方面,台灣當局也面臨「世界衛生組織大會」與「國際民航組織大會」閉門羹之窘境。蔡英文為了減免台商過度依賴大陸市場而炮製的「新南向政策」,在東南亞也未能見功,已以失敗告終。相反地,台灣人民在海外旅行、經商、居住所經驗到的遭遇,卻大有不同。譬如,他們若碰到困境或災難,而在台灣駐外單位無力或無法相助之際,均可轉向(而取得)大陸之外交或領事人員的拔刀相助;對此,他們已習以為常。這也正是大陸刻意對台胞「軟」政策的一面,已由劉結一證實。
如今,以上所言國台辦公佈的《惠台31條》的31條,均要把在大陸的各項就業、求學、貿易、行醫甚至居住的良好機會,開放給台灣同胞;並待之以和大陸居民同等的待遇。說穿了,雖然這不是施捨;而是「統戰」做到的最高境界;但,說句公平話,它也牽涉了若干大陸的自我犧牲;某些還是相當大幅度的犧牲。這是為了達到一個更高目的而做出的必要犧牲。那個更高目的,就是要讓兩岸達成共識與融洽匯通,冀求最後實現國家完全的統一。
習近平對十九大報告有關台灣部分(第11段「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統一」)的架構中,對台獨分子除了嚴厲警告以「絕不」容許任何分裂祖國之企圖外,並試圖對之曉以「民族大義」。這樣做,當然顯示了他的仁慈風範,也表示了他對兩岸和平統一問題,與在十九大前有人(大概是軍方)躁進的「武力」 統一之耳語傳言相比,有完全不同的想法與胸襟。但問題是,台獨分子是否願意承認自己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
顯然,2月28日出籠的《惠台31條》,是要以製造台灣地區一般人民的向心力,藉以孤立台獨分子。所以縱使背了「統戰」的黑鍋,並且也承擔了相當的自我犧牲,只要是有益於中華民族的統一大業,都是值得的。如果這是國台辦為大陸傳來的信息,相信在海內外有骨氣與有民族情感的華人圈,應該不難取得認同與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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