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圈套》告訴你誰是無所不在的「老大哥」
《美國的圈套》告訴你誰是無所不在的「老大哥」
今年初,法國出版一本《美國的圈套》(Le Piège Américain),揭露美國如何以間諜網在全球長期密集設陷,一旦時機成熟就收網逼迫就範。本書細密剖析法國國寶級工業集團阿爾斯通(Alstom)為何在2014年中期營運順利訂單滿檔時迅速轉手賣給美國通用電力集團(GE),這件被視為「國恥」的阿爾斯通轉售案在法國曾引起軒然大波,經濟部反對出售,國會數度召開聽證會,仍無法阻止美國的入侵。
《美國的圈套》一上市就成了暢銷書,作者皮耶魯奇(Fédéric Pierucci)的遭遇和見證似乎與華為集團財務長孟晚舟的經歷遙相呼應。
皮耶魯奇原是阿爾斯通集團渦輪系統銷售部門的全球執行長,這個部門的總部設在新加坡,低稅率的自由港吸引著全球跨國企業爭相進駐。學工程出身的皮耶魯奇剛畢業就進入法國重要的工業集團,隨著企業的全球布局,皮耶魯奇曾被派駐北京、紐約等國際大都會。他在阿爾斯通工作了21年,其專業能力與敬業精神受領導階層重視,職業生涯成就使得他對阿爾斯通集團更加忠誠。
2014年3月14日,皮耶魯奇從新加坡飛至紐約出差,才踏進紐約機場的空橋,就被逮捕了,他被戴上手拷後直接被帶到紐約的聯邦調查局(FBI)總部。隨後一名美國檢察官出現,指控他在2003年服務於美國期間,參與阿爾斯通集團投標印尼塔拉翰電廠時,賄賂印尼官員和政要以取得該項工程。這名檢察官祭出令人聞風喪膽的反海外賄賂法,要求皮耶魯奇從實招來,最好提供阿爾斯通高層在全球搶工程的行賄資訊,以換取減免刑責,或可重獲自由。
還在時差與旅途勞頓中的皮耶魯奇一聽傻眼了,要擔任跨國公司的全球部門主管都上過各種危機處理課程,阿爾斯通總公司給的指示是,一旦被偵查務必保持沉默,迅速聯繫總公司的法務部門,由集團在各地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處理。因此,他保持沉默,毫無配合意願。檢察官臉一沉隨即命令FBI的幹員將他帶至羅德島的看守所。
回想這樁10年前的投標往事,皮耶魯奇在書中提到,和其他第三世界的情形相近,要標印尼的工程一定要付佣金,過去蘇哈托時代的佣金數額佔了總工程費的15-20%,這些錢大致落到蘇哈托家族的口袋。雖然印尼的政治體制從1998年後脫胎換骨,佣金傳統並未隨著強人走進歷史。
由於阿爾斯通集團剛從中央政府紓困走出來,積極爭取國際大小工程標,蘇門答臘的塔拉翰(Tarahan)火力發電廠的總工程金額為11,800萬美元,不是大工程但競爭非常激烈,阿爾斯通與日本丸紅株式會社合作共同奪標,GE當年也在對手行列。皮耶魯奇不諱言,這個工程是透過一名伊朗國際掮客買通印尼國會議員才搶到手的,佣金從阿爾斯通瑞士子公司匯出。當時他派駐美國,對於辦公室同事與中間人接洽佣金事宜,他只提醒負責的同事需要審慎處理,他個人並未實際參與。兩年後,他就調回法國總公司了。
這名伊朗國際掮客後來因逃漏稅問題被美國當局逮捕偵訊,在認罪協商過程中,他供出了印尼塔拉翰發電廠得標的來龍去脈,與之聯繫的阿爾斯通職員隨後也被逮捕,這兩人一起供出皮耶魯奇,美國的司法單位從數萬筆電郵中「交叉比對」,認為皮耶魯奇涉案極深,伺機逮捕。從此之後,皮耶魯奇面臨了坐不完的冤獄黑牢。
皮耶魯奇說,阿爾斯通20多年的經驗告訴他,跨國工程佣金是全球通行的慣例,跨國的大買賣必須由中間掮客穿針引線打通關節才能運行,應該可稱之為「江湖規矩」。過去有些國家如法國,企業集團為了取得外國的大工程所支付的佣金甚至可以向財政部報銷抵稅,這項抵稅制度在法國運行至2000年才被取消。
阿爾斯通集團很快就得知皮耶魯奇被逮捕的消息,也為他找了辯護律師,照常支付他的薪水。但是這個黑牢似乎是為他量身訂做的,美國的司法單位掌握了他從2000-2014年的所有電子郵件,即使電郵中未出現佣金字眼,也被自由解讀為「參與運作」,皮耶魯奇漸漸得知原來美國FBI幹員早在三年前就已經潛入阿爾斯通總公司了,美國司法當局老早掌握阿爾斯通集團在全球的工程標案與資金往來。
皮耶魯奇坐牢期間與阿爾斯通集團斷了音訊,不懂美國法律也不瞭解反海外賄賂法的彈性有多大?底線在哪裡?因為一些經手大筆佣金的跨國企業高層被逮捕後多半繳罰款了事,而他根本沒參與卻被困在美國大牢裡。皮耶魯奇的辯護律師絲毫不採納他的辯詞論據,催促他認罪,辯護律師根據美國的海外反賄賂法一條條計算,預估他還可能被判125年的徒刑,因此,皮耶魯奇最好趕緊認罪以減輕刑責。
心理戰奏效。皮耶魯奇被律師預估的徒刑嚇壞了,他願意認罪,傾家蕩產只求交保,冷面檢察官卻因他先前的不合作而堅決反對交保,與家人分隔十萬八千里,他在牢獄中日夜煎熬,飽受精神折磨。好萊塢電影裡的美國式的司法正義從未出現在皮耶魯奇的案件中,恰恰相反,那些受過高等教育以捍衛正義為職志的美國司法菁英,想方設法就是要把他留在牢裡。當皮耶魯奇從美國辯護律師口中聽到阿爾斯通集團的高層陸續有人落網時,終於明白自己掉入了一個美國人縝密設計的「局」了。
果然是個「局」!皮耶魯奇坐了一年多的黑牢還等不到判決,卻在監獄的電視屏幕上看到一則CNN的驚人新聞:「阿爾斯通集團總裁孔衡(Patric Hron)宣布將集團最重要的能源部門賣給美國通用電力集團。」
接下來的發展就很戲劇性了,皮耶魯奇獲准交保,也可暫時離開美國返回巴黎與家人重聚。但是因為美國法院尚未判決,「帶罪在身」的皮耶魯奇回到法國後,不能透露他的美國黑牢冤情,誰知道如果講錯一句話,他會增加幾年的徒刑呢?
這個「局」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美國司法系統為什麼非要皮耶魯奇坐牢不可呢?
我們先從《反海外賄賂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談起。1977年「水門事件」後,美國政府頒布了反貪腐的行政命令,是這條法律的前身。最早打貪的例子是:美國參議院調查揭露美國洛克希德(Lockheed)公司為了取得F-104戰機的訂單,(F-104的競爭對手是威力更強的法國幻象戰機),花了數千萬美元行賄義大利、德國、荷蘭、日本與沙烏地阿拉伯的政要與國營企業領導人。這件佣金醜聞引發輿論抨擊,因此,卡特總統頒布了新的聯邦法律,禁止美國企業支付佣金給外國的公共人物(公務員、政治領導人、公共工程負責人等),刑責由美國司法部管轄,商貿安全局則負責企業的財務與稅務的稽查。新法執行之初,美國各大企業怨聲載道,聯手抵抗。
大家都很清楚「江湖規矩」:無論軍火、能源、運輸、基礎建設等,要取得國外的大工程,不給佣金根本免談,更何況美國企業的對手都來自經濟力強和擁有尖端科技的歐洲國家。大企業訂單減少立刻就面臨裁員問題,因此不僅國庫稅收減少,失業率增高引發的社會問題才是治理者最頭痛的問題。
因此,《反海外賄賂法》早期執行並不順利,要等到進入21世紀,這條目前全球通行的美國聯邦法律才開始「雷厲風行」。此後,為保障美國企業的利益,此法打貪腐範圍擴至全球,換句話說,只要合約是以美元計價,或是電子郵件往來轉發是通過美國的伺服器如(Gmail, Hotmail),就都可納入美國司法部門和商業安全部門的查緝範圍。
當然美國的力道不僅如此,白宮當局還積極動員要求「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內部立法,以配合美國制訂的反貪腐規範,用以約束會員國的跨國企業以佣金搶工程的行徑。這個大圈套很快就綑綁住了36個會員國手腳。目前只有中國、俄羅斯和印度這三大國因非「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會員國而不受美國束縛。
《反海外賄賂法》旗下大軍果真所向披靡,2004年跨國企業繳了1,000萬美元的罰款,到了2016年就逼使全球企業繳了27億美元罰金充實美國國庫。能有這樣的進展乃是因為「9.11」之後白宮制訂了愛國法,在反恐名義下,賦予中央情報局(CIA)、FBI、國家安全局(NSA)等美國情治系統佈線竊聽、偵查外國企業與其主管的權利。可能都要到2013年斯諾登(Edward Snowden)爆料後,世人才發現美國數位企業如google、FB、Youtube、Yahoo、AOL、Apple以及Microsoft等,都與美國情治單位分享信息。原來美國網軍鋪天蓋地,歐威爾筆下的「老大哥」無所不在!
《反海外賄賂法》結合美國間諜網,全球偵查成果非凡。自1997-2014年,雖然只有30%的外國企業(474個)被司法調查,但他們所繳的罰金佔了67%。在26個罰款超過一億美元的企業中,有21家外國企業。以美元計,有德國西門子(8億)、英國航太系統(BAE, 4億)、法國道達石油(3.98億)、德克尼普(Technip, 3.38億)與興業銀行(2.93億)、義大利斯那姆設計公司(Snamprogettim, 3.65億)、日本松下電器 (2.8億)、日航環球俱樂部(JGC,2.19億)。基本上被美國重罰的多屬石油與國防工業。但美國跨國石油集團如埃克森(Exxon)、雪佛龍(Chevron),國防工業如雷神(Raytheon)、通用動力(General Dynamics)都沒事。這些美國大企業怎麼可能不付一毛佣金就順利取得那麼多天文數字的大訂單?或者說,沒人會相信!
自2008年以來,全球共有26家跨國企業,個別繳給美國國庫超過一億美元罰款,14家歐洲公司,5家法國公司,5家美國企業,其餘為拉美與亞洲企業。歐洲企業總共繳了60億美元,其中法國企業20億美元,六位法國企業主管官司纏身。
其實為美國賺取巨額罰金充實國庫不過是《反海外賄賂法》的起手式,以長臂管轄重罰、逮捕、關監……逐步瓦解美國企業的競爭對手,並乘機擴張商業與戰略工業的全球版圖,恐怕才是其終極目的。
讀了《美國的圈套》中的招式,才能理解歐洲企業再怎麼叱咤風雲、驍勇善戰,終難逃緊勒脖子而難以喘息的命運。
阿爾斯通創立於1928年,是歐洲鐵路運輸工業巨頭,從火車的機電至車身一條龍生產輸出,同時也是全球電聯車的主要供應商。台灣最早的捷運系統 (台北文湖線 )中VAL256型電聯車,即由阿爾斯通和馬特拉公司聯手設計。阿爾斯通後來發展至能源發電領域,法國有五座核電廠的渦輪交流發電系統與歐洲式壓水反應爐(European Pressurized Reactor, EPR)即由阿爾斯通製造、維修與更新,目前法國75%電力由阿爾斯通集團供應,其尖端機電高科技強項為全球同業艷羨。法國最新的航空母艦戴高樂號的驅動推進系統也是由阿爾斯通製造,包辦運輸、電力、核能與國防工業,阿爾斯通向來是法國重要的國防戰略企業。
阿爾斯通很早就在國際市場立足,兩個主要競爭對手是德國西門子和美國通用電力集團(GE)。GE2014年是全球第六大集團,觸角廣及所有戰略領域:電氣、天然氣、石油、醫療器材、航太與運輸。GE生產的家電行銷全球,過去還涉足傳媒,曾經是美國NBC電視台最大股東,如同福特汽車、沃爾瑪大賣場等品牌,GE也是美國的資產品牌。2008年美國發生次貸危機,GE差點被金融海嘯淹沒,若非美國政府撥出1,390億美元紓困,也許此一品牌早成泡沫了。
美國是個「愛國主義」掛帥的國家,GE在全球商業領域的擴張,在在落實美國的霸權思維,當然為了達到霸權擴張的目的,在這個不動刀槍的民主時代,美國充分運用長臂管轄打擊對手,令其他西方國家與日本「啞巴吃黃蓮」,認賠了事。
據皮耶魯奇的研究,只要是GE的競爭對手基本上都有事:2010年阿西布朗勃法瑞集團(Asea Brown Boveri, ABB)被判繳5,800萬美元罰款,2008年德國西門子總共繳了8億美元,還有八人被起訴,日本的日立集團罰金1,900萬美元。但GE卻沒這些煩惱,如同福陸(Fluor)、博萊克.威奇(Black & Veatch)、斯通與韋伯斯特(Stone & Webster)……等石油、電力、天然氣、燃煤、核能甚或風力發電等廝殺慘烈的戰場上競逐的美國企業也都沒事,似乎在美國司法部的眼裡,美國企業都不需要掮客使力,訂單自然飄過來。
的確,靠著美國的實力,這些大企業輕易就爭取到海外訂單,如GE2010年不經過公開招標就取得伊拉克政府委託製造天然氣渦輪機的30億美元訂單,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當時伊拉克完全沒有建造發電廠的能力,通用交貨時,面對這數十個天然氣渦輪機,巴格達當局不知如何是好?這時美國政府再去找有能力建發電廠的工程公司,大家一起賺錢。皮耶魯奇說,GE喜歡與南韓或日本大企業合作,而這些亞洲夥伴也從沒被美國司法部盯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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