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蔡英文以25.5億元向蘭嶼致歉(加上每三年2.2億元),為補償當年政府欺矇建置罐頭工廠,實為核廢料貯存場,使鄉民受到輻射傷害。但實情是,執政黨反核而致國人恐核,無人願接納,所以搬不出。此舉是暫先安撫,順便「買票」。
首先,當年政府並沒欺瞞,包括立法院公報69卷73期、1985年11月10日《蘭嶼雙月刊》、1980年5月4日《聯合報》、榮工處告示牌均顯示,當時資訊公開,明示建置核廢料貯存場,就如原能會向台東縣政府等行文時,確指為闢建「蘭嶼國家放射性待處理物料貯存場」。
宣稱政府欺瞞者,說這是蘭嶼人「傳承」詢問工地所得的答覆,但說不出誰問詢與誰回答,可當證據嗎?豈非道聽塗說而亂扣帽子?「蓋罐頭工廠」已從謠言變身「轉型正義」,執政黨的代為認錯實為加罪競爭對手(前政府)的戲碼,才是真正該被「轉型」的不義。
其次,媒體附和蔡政府釋出的前政府「機密」公文,渲染「未經蘭嶼人同意」。其實,罔顧時空背景與思維變遷,「時代不同了」(當年選擇蘭嶼也因國際同意海拋核廢,後改反對)。何況,建置台東漁港或近來的高鐵,哪一國會舉辦居民同意會議?社會需要各式公用設施,不在你家旁就在我家附近。我可隨興挑選,或只要安全不要軍警設施?只要用電但電廠蓋在你家旁?蘭嶼同胞可悲情訴苦「全台什麼地不選,偏選我家鄉蘭嶼?」則同理,不論選哪裡,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最關鍵的是,蘭嶼核廢料傷及居民嗎?原委會的全島監測站,每年數百樣品均在背景輻射範圍內。委託中山大學等公正研究單位所得結果亦然,前衛生署資料也顯示居民沒受影響。英、美、法等先進國,類似貯存場眾多,並無傷人證據。其實,這些只是低階核廢,包括受污手套等,受到重重障蔽,外顯的劑量非常低,怎麼傷人?台電員工就住旁邊,也沒受傷證據。2013年,日本保健物理協會會長等三位輻射專家實測,也確認無傷。國人若不接受科學證據,進而改變有害的認知,則恐慌沒完沒了,這25.5億元只是加深恐慌與「補償合理化」,副作用是「不勞而獲易致怠惰」(蘭嶼父老當為子孫著想)。2003年身為副總統的呂秀蓮就指出「蘭嶼核廢料場沒有問題,是有些政客每年就要去挑它一下」。
蘭嶼何辜,因誤解挑起民慌,也導致族群對立(漢人欺侮原住民)。反對者因政治利益或缺乏知識,樂於操弄此假議題。蘭嶼核廢無害,傷人的只是誤解(「積憂成疾」)與政客的見獵心喜而收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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