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與台灣模式座談會
「一國兩制」與台灣模式座談會
主辦:紐約關心台灣委員會
時間:1996年8月4日
地點:紐約法拉盛喜來登飯店
出席:黃哲操(紐約市立大學約克學院大眾傳播系主任)
陳明忠(夏潮聯合會會長)
毛鑄倫(中興大學)
宋東文(中小企業家)
劉國基(《海峽評論》編輯委員)
余東周(《僑報》副總編輯)
我個人對這題目特別有研究有興趣的原因在於,第一、身為一個台灣同胞,我們看出中共要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就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這是中共所提出大政上的方針。在台灣的我們,當然需要有一點理解,第二、做為在台灣的統派。這個方案是目前可見之方案中,較可行的一個,我們也看不出台灣當局現今有較具體、務實的、相對的方案,第三、我在香港投資,開了二家公司,用了一些香港人,我也在意自己在港的利益,能否獲得保障,並且能平穩且持續的發展,故我對「一國兩制」的問題,格外有興趣。
回顧這「一國兩制」問題的形成,剛開始之時,並不是很具體地以這四個字呈現,但問題是針對台灣的。可是因著香港收回的事實就在眼前,故將這政策用在香港上。1979年元旦,中共的全國人大之常委會所提出的「告台灣同胞書」,明白的表示將來統一之後,台灣可保持原來的生存方式。1981年國慶,葉劍英所提出的「葉九條」中,也很具體的說明台灣可保持軍隊、特務等等,但這問題形成的重要關鍵在於1997年之後英國歸還「新界」的問題,所以1982年柴契爾夫人訪問北京之際,鄧小平向她提出了未來香港將會實行與中國內地不同的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這個概念產生之後,就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給了「一國兩制」憲法上的依據,1984年中英兩國聯合聲明及三個附件,具體地說明了「一國兩制」的方式,其中包括了法律、終審權、經濟制度等問題。到199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特區」的行政法。這概念的產生到基本法的完成歷時超過10年,而反觀台灣若要實行「一國兩制」,或許也要經過這麼長的時間。
再者,「一國兩制」為什麼是主權平穩過渡的關鍵?就現實看來,中共目前還是維持社會主義國家的體制,它有它歷史形成的法律、政治及選舉制度,但所謂「一國兩制」就是這一套制度不強加到另一地區去。目前台、港的社會經濟制度都與中共迥然不同,現今這平衡的結果,是各方面都承認的現狀,是正在進行中的生活方式,若要使現狀改變,首先可能會產生適應的問題,再者產生利益延續的問題,所以「一國兩制」的政策可以有效地來解決台、港政治的平穩過渡,我們以香港為例,若沒有這政策的訂定,香港今天的股市能否在一萬三千點?房價能否這麼高?人口回流的情形又怎能出現?國民所得能否維持在兩萬三千元美金(是台灣的兩倍)?香港要維持它是世界三大港口之一,世界金融中心的角色,「一國兩制」的確在香港政權的平穩上,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香港過去面對「一國兩制」所產生的問,題主要是「信心」的問題,這一方面涉及北京政府是否有誠意,另一方面涉及北京政府是否有能力管理香港的問題。過去有許多人懷疑,也使得香港產生了移民潮。但現在具體地來看中共對香港問題的安排上,我看香港人也要承認,中共對保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大政方針之政策,是非常有誠意的。這誠意並非來自心理層面,而是來自物質層面。中共為維持香港的繁榮穩定,在港所實施這不同於內地的制度,不僅有利於香港及外國的投資者,最重要的是有利於中國大陸本身,今天,中國50%進出口經過香港,70%的投資經過香港進入大陸,所以維持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一個經濟港是非常有利於大陸經濟發展的,故今天中共的大政方針乃是要維持香港的繁榮穩定,並堅定不移地實行「一國兩制」為主。
關於北京政府是否有管理香港的能力,其實我們若讀了這基本法,可知香港除了國防、外交以外,其餘並非中共管理,基本上是港人管理自己,包括現在管理香港部分的英國人,將來都可能用顧問的方式,繼續在香港政府工作。所以中共是否有能力管理香港的問題是不存在的,因為未來香港不是北京政府在管理。
另外,在經濟問題上,中國在實行一國兩制及政治平穩過渡的政策中,對原來各方面利益都有所安排,舉例來說,像新機場、九號碼頭、高速鐵路、港龍航空等等,都顯露出他們相當審慎,以避免長期經營香港的英資撤資。其次,如何保障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台灣等外國投者的利益,在法律上也作了很好的安排,再者,中方在香港諸多集團的利益以及港資的利益,中共都計畫得很平衡。
再者,在中英談判中,身在台灣的我們得到了什麼樣的啟示,以應付未來兩岸的談判?第一就是政治談判,首先要確立原則,若原則不確立就無從談判,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北京一直要肯定,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而李登輝到今天還在這問題上打轉,不承認這四個字。第二,政治談判也必須要有適當的人物出場才行。柴契爾夫人、鄧小平都是個人物,而今日李登輝在台灣,也是個有主導能力的人,並在財經黑金上都有掌控的能力,並且在國會中,可依他的需要聯合新黨或民進黨以主導統一或獨立的進程。此外,高層會談是十分重要的,它能有效且直接解決很多問題。目前李登輝逐漸降低與中共會談的條件,這樣的談判或許有一天可以實現。第三是時間表的問題,由於時間的關係我不細講。
最後的結論就是「一國兩制」是否可以解決台灣問題?台灣的狀況與香港不同,中共在解決香港問題時,香港並沒有一個民主政府。但台灣目前在這有別於中共的政治制度上已經實際運作了這麼多年,一旦一國兩制後,台灣的法律、政治制度、選舉制度繼續存在,這可能會出現困難。但我想一國兩制還是可以解決台灣問題的。第一在經濟上,當台灣與大陸經濟融合的程度升高,彼此的依賴度更強時,對於雙方實際融合的情形定能更加穩固,可以克服兩岸差異的困,難第二在制度上,除了這方式之外,我們目前看不出更有效的方式,能夠和平統一中國,故「一國兩制」的模式,是可以期待的。
台灣問題的本質與香港問題不同,香港是中國與英國主權的問題,從鴉片戰爭失敗割讓,如今國家強盛起來,英國必須乖乖歸還香港,但台灣問題是國共內戰,之後,又介入美國帝國主義勢力,所開始複雜化的問題,雖然中共在1979年與美關係正常化的過程中提出和平統一,但不放棄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原則,「不放棄武力解決」這一點主要就是針對台獨及帝國主義力量的介入。這種說法看似甚為「霸道」,但套句孫中山先生的話,「國家是霸道的、是武力形成的。」對於國家主權統一的原則,絕對是寸土必爭的。
「一國兩制」的前題必須是「一國」,所幸海峽兩岸都有「一個中國」的共識,今天台灣領導人說「沒有一個中國」,那是他在自欺欺人,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同盟國把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那是「一個中國」的中華民國,而今日李登輝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若這中華民國不代表一個中國,那就必須依照國際法,把台澎放棄,因他沒有權力來享受這特權。台灣與大陸關係不管主權有沒有一元化,但基本上仍是「一國」問題。因為兩岸早已「兩制」了,主要的問題在於我們要有怎樣的一個政治工程,將現狀合法化。根據1947年中華民國版本的憲法以及中共的憲法,主權都是屬於人民的,既然主權的擁有者是中國人民全體,就不算是分裂,分裂的只是主權的行使者──政府的分立,這應屬於治權分治的狀況,而不是「主權分裂」,真正的分裂乃是像東西德、南北韓,透過國際條約或是停戰協定確定他們的國際法律地位,而國共內戰到今天為止,並沒有一個國際條約或停戰協定,來確定彼此的法律狀態,所以台海兩岸目前只能說「分治」而不能說「分裂」。
「一國兩制」在台灣與大陸的談判過程中只是一個原則,至於要如何來落實兩制?第一是要堅持「一個中國」,然而一個統一的中國要有一個統一的憲法,「香港模式」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引出來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台灣將來與大陸統一後,可能會要求一個比較高的層次,譬如在憲法中訂一個台灣的專章,或者透過會議,在憲法的層次上來談判共同的國旗、國號、國歌。若從香港的基本法層次來看,未來台灣的基本法是不會規定國旗、國號、國歌的,因為基本法主要是規定行政、立法、司法的關係及特區與政府的關係,但還有一些附件是規定中央可以到特區去施行的法條,譬如說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國歌、國旗、國徽、國慶日及紀年決議等等,但這基本上必須要透過兩邊的談判之後,在基本法制定的過程中規定下來,以後台灣在「一國兩制」的精神之下,台灣地區基本的管轄權、行政權、立法權、司法終審權都在台灣,所以香港的版本有很多可以參考的地方。
其次,在台灣一府一會五院的存廢及職能這個問題上,將來最複雜的情況,就是兩岸制定一套統一的憲法,這個想法在台灣以中華雜誌社的發行人胡秋原先生的意見可以借鑒,他以1949年的中華民國憲法來作為談判的起點,這主張的優點在於──這部憲法是抗戰勝利後,各民主黨派共同參與制定的,其中包括中國共產黨,這比起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更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地位,至於在一國兩制之下,台灣有關中央政府的政治符號大概都會改變。但立法、司法、行政機構的憲政法源,應該可由台灣所選出的代表與中共談判而得到解決。
至於對中共的信心問題,必須透過接觸、瞭解與共識而來,我們相信海峽兩岸在經濟聯繫上的增強,而彼此更加認識,目前中國大陸已取代美國,成為台灣目前外貿第一位輸入及輸出國,如此經濟地位的取得決定了台灣未來在政治上與大陸是密不可分的,台灣目前不敢開放三通的原因就在於兩岸同文同種,只要一開放三通,兩岸馬上在民間的層次上連成一片,這對國民黨當局是不利的,所以一直想以「三通」的問題來交換「兩個中國」,中共的回應則是若要簽和平協定,就一定要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之下,不然武力統一的因素就不會改變。
未來兩岸的和平統一對兩岸都有助益,尤其對商人階級有利,至於「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之說的可信度,鄧小平曾就這個問題有所說明,「第一、五十年不變是指不變壞」,如果不變好,你們也會反對,如果變得更好,我不變,你們會反對。第二、是指不因外力改變,第三,這是配合大陸經濟改革來思考的,鄧小平曾有個遠景講得很好:「不但香港不會改變,而且深圳會變成香港,特區會變成深圳,全中國大陸會變成特區。」整個中國大陸都在往改革開放的方向走。這內部的改革開放,可以讓港、澳、台地區對於中共「一國兩制」的議題,產生更高的信心。
香港與台灣的情況並不相同,香港是被列強割讓後重回中國的懷抱,台灣現在按法律上來講不是兩個中國,而是分治,並且內戰的情形尚未結束,所以統一之後,乃是結束分治的狀態,將中央的權力屬在一個政府之下,所以與港澳的性質完全是不一樣的。由於這種情況之下,台灣日後到底要不要訂基本法?或者,所訂的基本法能不能援用香港模式?以下我談談自己的看法。
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在程序上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基本法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來制定的,所謂「一國兩制」的政策就在這聲明法制化。然而未來台灣要不要、會不會、能不能採用「一國兩制」,這先遇到一個問題,就是中國的政策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這二者是密不可分的,也就是說如果結果是以武力解決,治理台灣的方式就由北京來決定,但若是和平統一的情況下,台灣才有對「一國兩制」的發言權,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之下,北京或許會和台灣簽下香港「中英聲明」之類的文件,作為兩岸關係法制化的根據。在這情況下,台灣有沒有必要再制定一個「一般法」?依香港的情形來看,其基本法是由全國人大來制定再交與香港百姓商定執行,但來針對台灣的基法即使人大通過了,到了這與大陸政治生態完全不同的台灣,還要經過立法院,程序與香港並不相同,所以我個人覺得台灣基本法沒有必要,只有把「一國兩制」的一些政策,在兩岸和平協定中就規定就好,再經過北京人大及台灣立法表決通過。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台灣與大陸談判並不是對立的二個實體,而是在「一個中國」之內談權力分配的方案,以台灣目前的經濟狀況來看,具有比較大的籌碼,所目前是台灣與大陸談判最好的機會,並且這機會是不會維持很久。
另外,我還要談另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在「一國兩制」下中共可不可能讓台灣參與中央政治,進入中南海?對台灣的政治菁英而言,若只當個政協或民意代表是絕對不可能滿足他們的,就像是朱高正,他是新黨,可是又想進入中共的領導階層,這其中有很大的問題,但他想法表現了十分積極的意義。第一他是中國的堅決擁護者,第二他絕對主張統一,這是北京統戰工作最想達到的目標,如果目前台灣二千一百萬人民都這麼想,統一工作就水到渠成了,但問題是北京能否容忍讓台灣人民進駐中央?我覺得可以解決,就拿印度來說,現在有一洲是實行社會主義,但未規定其不能進入中央政權,若中共真的沒有這雅量,這就產生內外有別,台灣人就又成了二等公民,無異於被日軍的統治,這種心理上的不平衡,會不會影響到統一以後台灣人民對中國的認同?如果這情況發生,對國家絕不是好現象。
至於台灣民法、刑法及特殊法律及終審權的效力,是絕對會有的,大陸目前還沒有民法,因為他們對未來的財產制走向還搞不清楚,人民財產的關係還未底定,所以,民法還未訂定,台灣的現行法律中,除非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可以用特法將其凍結,其餘應不會有太大的更動。
「一國兩制」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在我的解釋就是「一個中國、台胞治台」。用「台胞」而不用「台人」的原故乃是因為台灣有省籍的問題,「台人」很容易把外省人排除在,故用「台胞」較為合適,但這政策「台灣國民黨」及民進黨並不接受。但殊不知「台胞治台」與民進黨所謂的「台灣人要當家戶主」是一樣的道理,一切事情是台灣人來作決定,這不就是出頭天,不就是「當家作主」嗎?另外「一國兩制」同時也是「統中有獨,獨中有統」,就是在一個中國的統一之下,讓台胞治台,所以實際上這很適合台灣,能讓主張統一者滿意,也能讓主張台獨者接受,可是台灣就是偏偏不要,為什麼?我們必須思考。
台灣現在省籍問題相當嚴重,二二八事變及1949年之中央政府官員都由外省人來擔任,這對於台灣人來說,無異於日本統治台灣時,機關首長均是日本人,於是導致台灣人認為國民黨亦是外來政權,也是血腥暴力的象徵。在這情形下,台灣人要出頭天,要當家作主,台獨遂出現了。民進黨愈來愈囂張,台獨的勢力也逐漸擴大,使得外省人出現危機感,新黨就出現了。所以在這樣的政治情勢下,將來「一國兩制」時要保留原先好的制度,譬如選舉制度,但也要針對其弊端進行改革,尤其是在選舉制度中對弱勢族群的保障,應該要針對原住民、勞工、農漁諸團體賦予一定的名額這樣反倒能比原先的情況,更為進步。
我認為「一國兩制」,基本上制度不變,現實不變,這其及具體問題,台灣像我40歲以上的人,大多都有民主運動的經驗,蔣氏父子在位時代較為專制,限制人民許多民主的權利,從中央民意代表的民選運動,到省長民選運動到總統直選,所以在這漫長的過程中,台灣一部份人積成共同的經驗,今天若是有人或制度要把這東西拿掉,台灣人民在感情現實上很難接受的,故北京政府要正視這個現實的問,那台灣首長要如何產生?現在總統民選,將來要改成台灣特別行政區,台灣的行政長官當然要直選產生。
第二,民進黨、國民黨及新黨是否還要繼續存在運作?當然是要繼續運作,但是「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共產黨不管台灣內部事務,國民黨、民進黨、新黨等作為台灣特別行政區下面的政黨,也沒有權力到北京去搞黨務。
第三,地方各級(省、縣、鄉、鎮)的行政首長當然由選舉產生。第四,台灣地區人民如何參與北京政治活動?若是北京政府邀請台灣有能力及代表性的人到北京作官,那是個人的選擇,台灣人民代表者進入中央也只有一個管道,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台灣如何產生代表呢?我不贊成又選立法委員又選人大代表,因為這樣變成「雙軌制」,我認為產生的方式要由政黨產生,由政黨當選比率來分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人數。
第五,現行台灣地方自治法是否可以運作?當然是可以運作,只要把條文中涉及中央及地方的條文,依具體情形修改。
有人會擔心在自由選舉、組黨下,將來有人公開主張台灣獨立,或者主張台獨的政黨,掌握政權後要怎麼辦了,這不必過分擔心,以後台灣的基本法一定會規範在台灣從事政治活動,不能破壞國家統一,若是如此,特區政府自然會來取締,為什麼它自然會取締呢?因為形勢比人強,當台灣形成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時候,台獨在島內自然沒有市場,沒有勇氣,故不必擔心,另外中國共產黨也要加強信心,面向台人,依靠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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