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向台獨法西斯屈服

金鑫


「二二八」前夕,2月26日,《中時晚報》第七版刊出半版廣告,一位自署「一個土生土長的本省人」,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紀念二二八,請勿拜錯棺材,流錯淚》。這篇文章的內容主要是反對時下對「二二八」的平反,而肯定當時蔣介石和陳儀對事件處理的政策。全文分七段如次:

一、正確認識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背景。

二、勤政愛國愛民愛民主的陳儀。

三、台共領導武裝起事,聲勢浩大。

四、外省人傷亡按下不表,本省人受難猛灌水加油。

五、福佬人福大命大,最不悲情最自大。

六、中華民國保衛造福本省同胞。

七、粉碎利用悲情台灣人圖謀的卑劣行徑。

其結論為:「或謂二二八事件已請專家撰文立碑,國家補償總統出面道歉,還能質疑?殊不知歷史的詮釋,往往因時因地因人而異,諸如誰主導抗戰,海峽兩岸就有不同的解讀。日本人既已無條件投降,又冒出『進出中國』的論調。如果中共統治台灣,二二八部份受難人,也可能被列入中共解放台灣『革命先烈』,家屬同享崇隆。所以今天吾人理性紀念二二八,彌平真正無辜受難同胞的悲憤,卻不可愚蠢的被二二八玩弄,拜錯棺材,流錯淚!」

最後文末還以黑體字標出二項挑釁性的呼籲:

「一、本文所條列縷舉,相信已揭穿流傳已久所謂的『國民黨製造二二八事件,殺咱台灣數萬精英』惡毒謊言,事實勝於杜撰,否則請交出五百個高中以上學歷的死難名單,或站出來否認事件之初,台灣人有組織武裝肇事。

二、在台灣當前弔詭的言論市場,為中華民國為蔣中正、陳儀說公道話,需無奈的自費刊登,唯財力有限,歡迎轉載或印發;以平衡認識鄉土歷史教材,以及欠責任感的媒體,長期以偏概全報導,推波助瀾,積非成是;對國家、社會、學子、族群已造成的深刻戕害,善哉!善哉!」

其實這只是傳統國民黨的說詞。「二二八」的歷史真相因為糾纏在政治鬥爭中,一直走不出悲情,無法做出客觀理性的學術研究,許多問題還很難還其歷史的真面目。例如,相對於當時國民黨的官僚軍人,陳儀是不是「勤政愛國愛民愛民主」,就有不同的爭議;又如彭孟緝時任高雄要塞司令,究竟是盡忠職守保衛要塞安全的司令官,還是下令屠殺台灣精英的兇手?立場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評價。

一個民主多元化的社會,有一項可貴之處,即在同時社會上可以存在不同的評價,相互包容。價值是一種主觀的信仰,西方「阿拉」和「阿門」互不相容,而有宗教戰爭、宗教迫害,經反省檢討,才有宗教自由,才有思想言論自由,才建立民主國家。

我們反對戒嚴時期反共法西斯,不自由不民主,才有黨外民主運動。在戒嚴時期,只准講反共法西斯的「二二八」,不准講反蔣的「二二八」。不意解嚴後,竟出現台獨法西斯,把一切的統派主張全打成「台奸」、「賣台」,只准講台獨「二二八」,不准講反台獨的「二二八」,這又與蔣家反共法西斯何異?

前幾年《聯合報》因報導了李瑞環「寧失千軍,不失寸土」以消滅台獨的講話,台獨和《自由時報》就發起「退報救台灣」,攻擊《聯合報》;在彭明敏選總統的時候,一向對台獨友好的《自立晚報》因報導民進黨內部有派系杯葛,葉菊蘭即率眾攻擊《自立晚報》社,迫使《自立晚報》道歉;彭孟緝的兒子彭蔭剛刊廣告為其父在「二二八」時的作為辯護,本是人情之常,就被台獨率眾到法院控告彭蔭剛誹謗。

一個有報格的報紙,面對台獨法西斯,當然應該挺身捍衛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不是去附和法西斯暴行的汜濫。言論自由不是擁護當權派的自由,也不是追隨「主流價值」的自由,而是要維護反對的言論有自由。荀子亦有言「上不循於亂世之君,下不循於亂世之民」。所以,伏爾泰說:「即使我反對你所說的話,我也要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基於言論自由和民主多元化的原則,「一個土生土長的本省人」,雖然他說的是傳統國民黨的話,但他也有不可剝奪的說話的權利。他當然有買《中時晚報》廣告說話的權利。《中時晚報》也有維護他說話權利的道義責任。但是,26日《中時晚報》的廣告刊出後,第二天,27日,《中時晚報》竟然出現一則由《中國時報》出面的「本報聲明」。內容如次:

「88年2月26日,《中時晚報》第七版下頁刊出廣告一則,題為『紀念二二八,請勿拜錯棺材,流錯淚!』署名為『一個土生土長的本省人』。

查此則廣告,《中時晚報》承辦業務的人員不察、倉卒刊出;事關歷史真相,本報特予說明如左:

一、此則廣告之內容,與本報系一貫的立場言論不符;際此紀念二二八事件前夕,理應避免爭議,促進族群和諧,共同營造國家祥和氣氛。

二、由於廣告具名為『一個土生土長的本省人』,雖有印章,但字跡模糊,本報為昭公信,特製版刊出切結書原文。

《中國時報》敬啟」

並且,刊出2月24日,季順清簽署的切結書──「本人於《中時晚報》刊登紀念二二八啟事一則,一切出於本人意願,若有任何糾紛本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與貴報社無關,恐口無憑,特立此書為憑。立切結人:季順清」

這則《中國時報》的啟事有四個問題:

一、既然有切結書,又怎能說是「《中時晚報》承辦業務的人員不察、倉卒刊出」呢?顯然這是《中國時報》面對台獨法西斯的壓力,沒有承擔捍衛言論自由的道德勇氣,在事後推卸責任,向台獨法西斯做屈服的表態而已。

二、「事關歷史真相」;現在學界都認為公佈的檔案資料不足,難以瞭解「二二八」的全貌和真相。《中國時報》只是大眾傳播媒體,又能知道什麼是「二二八」的「歷史真相」呢?又,難道《中國時報》刊出的言論和報導(含廣告),全部都是「歷史真相」,不是「歷史真相」都一概不予刊出嗎?《中國時報》願不願意接受「歷史真相」的檢驗?

三、「此則廣告之內容,與本報系一貫的立場言論不符」就不是「歷史真相」。在解嚴之前和「二二八」未平反之前,《中國時報》「一貫的立場言論」,恰恰相反,都和這則廣告的內容相符!再者,《中國時報》的廣告都必須是「與本報系一貫的立場言論」符合嗎?《中國時報》能為所有刊出的廣告負言論法律的責任嗎?《中國時報》雖是民營媒體,但大眾傳播媒體是為社會的公器,「與本報系一貫的立場言論不符」的廣告都不能刊登,這不正表示《中國時報》的執事者假社會公器壟斷輿論,製造社會「一言堂」嗎?

四、「理應避免爭議」,更是違背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民主多元化的原則和立場。試問沒有「爭議」,那來自由和多元化?《中國時報》是台灣人民付出不自由不民主的代價,在戒嚴時期報禁下以特權養大的,解嚴後理應以捍衛言論自由和民主多元化來回饋台灣人民才是,而不應從附和反共法西斯到附和台獨法西斯。

雖然如此,我們並不認為《中國時報》就是反共法西斯,但是,也不能說不是戒嚴時期反共法西斯「共犯結構」的一環。現在,我們也不認為《中國時報》就是台獨法西斯,而是懾於台獨法西斯的淫威,向台獨法西斯屈服而已。

《中國時報》是台灣兩個最具專業水平的報系之一,但就是缺乏一點骨氣,殊不知「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在台獨法西斯的狂潮過去之後,《中國時報》還想贏得人們的尊嚴和歷史的推崇,《中國時報》就還得挺直腰桿,拿出道德勇氣來捍衛言論自由和民主多元化,我們願拭目以待,也願為《中國時報》鼓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