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汪道涵八十六字真言
論汪道涵八十六字真言
從鄧小平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以來,除了「極統派」外,即使是台獨人士,大概也沒有人會反對「和平」及「兩制」的,台獨要反對的也只是「統一」和「一國」而已。
中華民國憲法本是一部公佈於1948年的全國性的統一憲法,所以,1949年國民政府退居台灣後,還要宣佈國家進入「動員戡亂時期」,準備以武力恢復國家的統一。
91年2月23日,通過《國家統一綱領》,後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雖然放棄了武力統一,但卻仍未放棄「統一」和「一國」,只是宣示「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並仍堅持「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在《國統綱領》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並不表示已經完成國家統一,更不表示大陸併吞台灣,而是指中華民國政府所主張現階段兩岸當局所應堅持的國家立場。其近程階段的第四條即明文:「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進入互信合作階段。」
1988年,蔣經國逝世,李登輝繼任總統,在2月23日記者會上說:「中華民國的國策就是一個中國政策,而沒有兩個中國政策」,「一個中國是最高原則」。
但是,當李登輝的權力逐漸穩定後,91年9月,在接見民進黨民代時就說:「台灣早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就叫中華民國。」從此,台獨已經成功,只差國號而已。93年2月,李登輝接見民進黨立委時,公然改口並說謊:「我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始終沒有講過一個中國。」
從此,在李登輝和民進黨的合作下,無視於中華民國憲法和《國統綱領》的「統一」和「一國」,硬把台灣說成「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於是,兩岸除了「統一」的問題之外,又有了「一個中國」的問題。
在「一個中國」糾纏不清之際,最近汪道涵分別向三批訪客分發了《關於「一個中國」的說明》:「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一個國家的主權和領土是不可分割的,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這就是最近喧騰一時的「86字真言」。
這86字真言平實公允,堪稱「以大事小」的極致,故4月19日,《中國時報》發表社論《解讀汪道涵86字版本的內涵》,有著公正的解讀謂:
現在,汪道涵提出的「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在說法上雖然不同,但在「對等談判」的條件上,確已作出讓步。這就顯示出中共內部對兩岸談判的處理模式,已較諸以往開明,不再僵化於中央對地方政府的格局之中,兩岸的談判始有較開朗的情勢,這是其進步之一。
關鍵是鄧小平所提出者,比中共的對台政策更為開明,他認為兩岸在和平統一的原則下,包括國旗、國號、國歌都可以協商,不必拘泥於誰才是代表正統 。
這種開明思維在兩岸因政治衝突而僵化時,被略而不提,甚至升高到「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度,完全忽略鄧小平的原則。現在,汪道涵對「台灣的政治地位」不再加以定義,而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這就意味著,兩岸若能維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則台灣所要求的國際地位、外交空間、軍事自主等,都是可以討論的。
不過,海基會秘書長許惠佑卻有著與《中國時報》不同的「解讀」,報導說:
而汪道涵的最新86字真言,其實是「將三改五」,偷天換日,否定了中華民國的存在,也否定了中華民國的主權。
許惠佑指出,汪道涵的86字只是說得比較含糊,玩弄文字遊戲,使部份人士產生錯誤的期待心理。許惠佑提醒國人,汪道涵的「一個中國」新解,不過是和戰兩手策略中「和的一手」,釋放出訊息,混淆一般人的是非判斷。
許惠佑同時將汪道涵的86字真言擴充為百字真言,在其中第二句中加入「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代表」14個字。許惠佑並以此反問,「中共能接受嗎」?(《中時晚報》4月19日)
86字真言,無一語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又何來「否定了中華民國的存在,也否定了中華民國的主權」?這簡直是許惠佑「獨具只眼」的無理耍潑。又,許惠佑不要「和的一手」,難道要「戰的一手」嗎?許惠佑皮癢欠揍,但不能禍及台灣二千一百萬人的生命財產啊。此外,許惠佑要加的14個字,其實只需要13個就可以,即「許惠佑是中國唯一合法的代表」,又何必客氣呢?許惠佑的發言,亦堪稱為「以小事大」的極致挑釁了。
其實這86字的前48字,在去年辜振甫訪問上海時,汪道涵就已提出來過,並非新鮮;後段的38字才似乎有一點新意。
後段的新意無非是統一後台灣的政治地位不限定於「一國兩制」,但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邏輯的不可能「兩岸兩國」,剩下的只有「一國一制」和「一國兩制」了。不管統一後中國的國號如何,這「一國 」必然是中國,除非存心抬槓,兩岸能「一制」嗎?姑且不論制度的良窳優劣及其可行性,兩岸的權力問題能擺得平嗎?難道只要實行民主,台灣就會歡迎大陸派軍駐台,派官治台嗎?「一國一制」究竟要那邊吃掉那邊?如果要「誰也不吃掉誰」,只有兩岸各行其是,在「一個中國」的屋頂下,井水不犯河水。這不就是「一國兩制」嗎?
所以,86字其實還是「了無新意」,就是因為「了無新意」,亦可見中共的對台政策自1979+年《告台灣同胞書》以來,穩定持續並無變化,說話算話。不像李登輝可以從「一個中國是最高原則」,政策急轉彎為「始終沒有講過一個中國」,「民無信不立」,李登輝又如何能建立兩岸的互信?
如果,不以人廢言,許惠佑說86字「只是說得比較含糊」,應不無其合理性。因為86字說完了,「一個中國」只是一個空洞的概念,既不具有指謂意義,又不具有意涵意義,正是列寧所說的「一個光禿禿的概念」。
其實「一個中國」是指「一個主權領土完整的中國」。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故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明文:「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當時中國之國號為中華民國,「國民全體」即包括兩岸全體國民。大陸同胞並未放棄擁有的中華民國的中國主權,所以,才能擁有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主權。
李鵬在「江八點」週年紀念會上亦言:「國家的主權屬於該國全體人民,包括台、澎、金、馬地區在內的全中國的主權,屬於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12億多中國人民,而絕不屬於台灣某部分人,也絕不允許台灣某一部分人來改變。」(《人民日報》,96年1月31日)
就是因為兩岸的中國主權屬於兩岸人民全體所有,所以,汪道涵在答覆《亞洲週刊》有關台灣「公投」問題時,才能說:「不要忘記這裡還有12億人,這是中國的問題。公投的話,12億人投票,主張是甚麼,這是很明白的,是主張統一的,不是主張分裂 的。」(4月19日)
雖然,1949年後,兩岸分裂,但那也只是政府統治的分裂,主權代表權和行使權的分裂,而非主權所有權的分裂,兩岸(全中國)主權屬於兩岸(全中國)人民全體所有的這一事實並未改變,這就是「一個中國」原則,是絕不允許含糊的,也不是李登輝、許惠佑之徒可破壞和狡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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