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一國耶﹗兩國乎?

從中國傳統的「天下觀」看「特殊」的「國與國」

楊志誠
(逢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是漢末三國與五代十國的「國」

當特殊「兩國論」還在不斷的發燒之際﹐幾乎很少人會冷靜去思考:到底一國或兩國是怎麼定義的。也因為如此﹐雙方就在一國與兩國的堅持下﹐戰鬥機頻頻升空﹐虎虎生威﹐想要不計後果決一死戰﹐此種情況與1996年的飛彈演習顯然大不相同。這也是美國方面更為擔心﹐且不厭其煩地對兩岸提出嚴重警告的原因。本來美國方面當初的設想是﹐只要堅定重申一個中國政策﹐把政策槓桿向中共傾斜之後﹐必可迫使台灣收回「兩國論」的主張。但超乎美國預料之外的﹐台灣在這一議題上的抗壓性卻如此之高﹐也迫使美國不能不調整其中國政策的戰術作為。其理何在?這可能不僅是美國﹐甚至連兩岸各界都未能深入瞭解的。

其實這個問題的複雜性﹐根源於當代國際社會所認定的國家觀念與中國傳統所認知的國家觀念在兩岸之間的關係產生混淆所致。當彼此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解釋﹑死咬不放﹐然後極盡所能怪罪對方﹐認定對方該死時﹐雙方就會認定自己的強硬及動用武力具有正當性。於是一旦認定「師出有名」﹐本身是為正義而戰時﹐當然就會「打死不退」了。

首先從台灣方面來看﹐李登輝先生認為:世界上明明存在一個中華民國和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不就是兩國嗎?這麼簡單的算數﹐怎麼可能會錯!中共硬要說一加一等於一﹐豈不是「橫柴抬入灶」?鴨霸!更重要的歷史事實是﹐中華民國存在國際社會的時間還要比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得長(88年以來國際社會一直有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所以「兩國論」在台灣才會有這麼高的支持率﹐甚至連反對的人﹐也只能說﹐不是「兩國論」錯﹐而是「兩國論」不應該提出來。

然而到底「兩國論」本身有沒有問題呢?它的問題就在於這個「國」應該不同於國際社會所認定的那個『國』。「兩國論」的這個「國」應該是與漢末三國的「國」是一樣的﹐而李登輝先生錯把此國拿到國際社會去運作﹐硬要把它套入18世紀西方所建構的國家觀念﹐於是無疑地必將承受中共及國際政治現實的嚴厲挑戰。如果是此「國」不同於彼「國」﹐那麼當然就不會是一加一等於二了﹐譬如一個電子加上一個質子﹐不是等於二個原子﹐而是一個原子囉﹗

值得一再強調的是﹐中國傳統以來一直認定「中國即是天下」﹐而且主張以王道治天下﹐把文化的認同作為文明的疆域﹐所以根本沒有西方所認定的國家(nation-state)觀念。再加上個人專制的政治體制及「牧民論」的政治文化﹐於是就形成了「朕即是天下」﹑「朕所建立的政權即是國家」的政治結構及文化。所以當朝鮮政權﹑大理政權﹑安南政權向天朝進貢稱臣(其實是受封為王)時﹐本身依然是以「國」作為稱號。基本上﹐天朝不管是在其進貢前或稱臣後﹐也都不會否認朝鮮「國」﹑大理「國」﹑安南「國」的存在。

另外要說明的就是內戰的分裂情況。歷史上﹐中國處於分裂的時間比統一的時間還要長﹐但也許就是深信「天無二日」的自然法則﹐延伸出「大一統」的民族意識和民族使命感。中國歷史上的分裂都是為了統一而不得不採取分裂的手段﹐以待機求統﹐譬如漢末三國﹑五代十國等等皆是。兩蔣時代所堅持的分裂﹐乃緣之於「求統一」。基於這種文化的價值體系﹐中共與台灣隔海對立半個世紀而不統一﹐是不能而非不為也。簡言之﹐中國傳統以來所認知的「國」﹐其實就是未被征服的「獨立政權」﹐或可稱為「政治實體」吧(所以在國際社會上﹐並無政治實體一詞)!而所有的分裂局面都是建立在統一的基礎之上﹐包括民國初年的南北政府﹑遷台後兩蔣時期的兩岸政權﹑反清復明的鄭氏王朝等等。

「兩國論」碰觸到敏感的民族意識

接著再來看看西方的國家概念﹐西方的國家概念源之於18世紀﹐當時承繼羅馬帝國淪亡後的獨立封建體﹐為了把它們各自的獨立現狀就地合法化。為了讓彼此之間能夠互相承認彼此既有的統治領域(包括土地及人民)﹐於是就創立了國家(nation-state)的概念。進而在這個概念上附著了一個抽像的主權﹐以確立其對該領域統治的排他性。而這個概念之所以普遍被接受﹐最關鍵點就是﹐透過這個概念每個個體都能受到其他個體的承認﹐進而形成互相尊重各自主權的獨立性。具體一點的說﹐國家的概念能夠提供所有個別政治體的利益﹐固然就會成為普遍性的準則﹐而通行不悖了。所以歸結來說﹐在西方﹐國家概念架構下的國家﹐也就是近代國際社會所認定的國家﹐最關鍵點就是﹐必須在國際社會內能夠與其他國家形成彼此承認的事實。如果根據這個概念架構﹐19世紀的鄭氏王朝﹑甲午戰後的台灣民主國﹑內戰狀態下的蘇維埃政權都不能稱為國家﹐甚至於冷戰期間的東西德﹑南北韓﹑以及1949年之後的中共和台灣都不能稱為「完整的」國家﹐也許這就是王曉波先生所說的「不完全繼承」吧。然而具有這種不完整性國家地位的對立政權﹐一旦在國際社會爭奪國家地位的確認時﹐依據國家主權的內涵﹐將只有二種可能的途徑:一者是﹐透過國際社會的完全承認﹐取得完整性的國家地位。這種成果的取得﹐或得自於完全封殺對方的外交空間﹐或得自於本身的完全性外交空間﹐如統一前的西德;另一種途徑就是透過武力的征服﹐向國際社會展現其統治效力的最高性及排他性﹐而取得完全的承認﹐並同時確立完整的國家地位。

自1949年以來﹐兩岸在國際社會內「不完整性」國家的優劣勢已呈現過轉移﹐雖然雙方都曾試圖透過武力的途徑﹐取得國家的完整性地位﹐如中共的解放台灣及國民政府的反攻復國﹐但都未能得逞﹐才會在兩種途徑之間遊走。儘管中共在當前的局勢下居於相當的優勢﹐然而在武力使用的代價太高及國際現實的考量下﹐一方面向國際社會高舉「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希望藉此逐漸封殺台灣僅存的外交空間﹑擴大自己的外交空間以臻完全性;另一方面也同時堅持不承諾放棄武力的途徑﹐以達成「完全的繼承」。也因為如此﹐兩岸才存在共存而對立的政治模糊空間。但是台灣一旦觸動中共國家地位的不完整性﹐割裂其主權所附著的領域時﹐在其主觀的認知上﹐無異是將這個模糊空間完全曝光﹐逼她採取武力解決的途徑。或許有人會說﹐中共何不就讓台灣獨立﹐使得兩岸同時取得國際社會的完整性國家地位﹐豈不兩全其美。這也是美國在1970年想在聯合國席次上推動一中一台的邏輯﹐結果證明是失敗了。其原因是﹐國家主權的確立牽涉到國家和民族的意識﹐而中國又是一個歷史長久﹑文化意識特強的「國家」﹐一旦引入西方的國家概念﹐文化就會與國家所要界定的領域強力結合起來。尤其當這個國家概念被中山先生引入時﹐基本上是用來排除帝國主義的侵略﹐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意識比起西方更為強烈﹐民族情感和情緒的成份也超越西方很多﹐已非一般的理性和邏輯可以理解﹐這那裡是西方國家所能理解的呢?所以中山先生也特別強調﹐「民族國家」一詞只有中國最符合。換句話說﹐其所形成的情感和情緒﹑以及排他性也最強烈。所以中國人一向不太懂得團結﹐但一旦被激起民族意識時﹐其激情是無可抵擋的﹑也是有理說不清的。「兩國論」剛好碰觸到這一個敏感地帶﹐所以才有人認為:不是「兩國論」的對或不對﹐而是它被提出的方式很容易激起兩岸的武力對決。在「戰者﹐雙方無贏家」的鐵則下﹐無異是將下世紀的世界支配權拱手由美國壟斷﹐大陸十二億加上台灣二千二百萬的中國人將再度淪入貧窮及被欺凌的境地。

基於以上的論述﹐吾人將能理解為什麼「兩國論」由李登輝先生提出會產生如此大的震盪。其實「兩國論」也不是第一次被提出來﹐早前已有吳安家先生以陸委會副主委的身份提出﹐接著又有新黨的姚立明先生提出「一中兩國」的主張。而這些人提出的兩國論﹐由於他們身份的層次﹐其所論的國﹐基本上仍未能超出一個中國架構下傳統意識的國﹐有如漢末三國的國。因而這種情況下所提出的「兩國」﹐與「一個分立的中國」架構下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其意涵並沒什麼不同﹐而且也與「內戰狀況下兩個交戰團體」的意涵沒什麼兩樣。如果說是因為汪道涵先生即將來訪﹐台灣方面唯恐未能取得平等的地位﹐才趕緊提出「兩國論」。這個說詞對一般有識之士顯然是不具說服性的﹐因為就算「一個中國內交戰團體」的雙方﹐不管戰局的優劣勢﹐所佔領域的大小﹑所控制的人口多少﹐只要有一方不被另一方徹底消滅﹐而且仍處於對峙狀態﹐雙方就是對等。一旦要談判﹐就是處於平等的地位。國共內戰初期﹐中共差一點被蔣介石先生消除殆盡﹐儘管蔣介石先生不斷罵「毛匪」﹐可是一旦上了談判桌﹐毛澤東先生什麼時候矮過半截﹐還不是對等﹑平起平坐。難道毛澤東先生非要先向美國提出「兩國論」才能對等談判嗎?所以1996年在北京所舉辦的「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會場上﹐有大陸學者曾提到:大陸這麼大﹐台灣這麼小﹐雙方怎麼對等。筆者當場針對這個問題回答道:兩岸不是在從事國際談判﹐國際談判才有大國對小國的問題﹐如果大陸方面承認兩岸對峙是由於內戰的延伸﹐那麼任何一方只要存在﹐那怕是困守在孤山上或是巖洞內﹐交戰雙方的談判地位就得對等。況且歷史不就常證明﹐內戰往往都是小的一方反敗為勝嗎?譬如劉邦與項羽﹐朱元璋與陳友諒﹐毛澤東與蔣介石等。所以如果說李登輝先生是為了兩岸對等的談判地位﹐才出此下策提出「兩國論」的話﹐可能是推托之詞﹐否則就是信心不足﹐終究是大陸相對於台灣而言﹐確實大很大。但其實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僅包括大陸﹐還包括外蒙古﹐遲早總有一天(五十年﹑一百年﹑甚或五百年)要收回來的﹐怎麼會比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疆域小呢?

台灣與美國也是特殊「國與國」關係

所以說不是「兩國論」本身有問題﹐而是「兩國論」的提出方式及定位有問題。第一﹐「兩國論」由李登輝先生以總統的身份對國際社會(德國之聲)提出﹐其目的是試圖確立台灣在國際社會中「國家」的定位。這一種運作方式﹐就有如一位台灣的公民﹐向英國媒體或政府宣稱﹐我是一位會講英語的人﹐今天正式宣告成為美國公民的情形一樣。把兩岸之間的「國」﹐試圖透過對國際社會單方面的宣告﹐轉化成為必須經國際社會公認的「國」。當然這種作為如果不傷及其他國家的利益﹐了不起不過讓人一笑置之﹐也就罷了。但是這一項作為如果傷及其他無辜的話﹐譬如剛經歷金融風暴的東亞國家﹑俄羅斯﹑日本﹑美國等﹐台灣可能就會付出難以預估的代價了。第二﹐「兩國論」的宣告如果是確認自己為「完整性」的國家﹐那麼就必須遵循國際體制的運行準則。就以當前的日本為例﹐大概沒有人會忽視日本的國際地位吧﹐但基於美日安保條約的互賴基礎﹐相信有任何攸關雙方利益的重大政策﹐日本決不可能不先知會美國。何況台灣方面就算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國家﹐其國家安全卻有很大程度必須依賴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的保護﹐卻在這一重大宣告之前﹐一點都不知會﹐到底是無知呢?還是故意要美國代為付出代價?萬一美國不管了﹐豈不置自身於危境?是不智還是另有陰謀?第三﹐當「兩國論」遭遇國際社會某種程度的排斥﹐相關各國紛紛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時﹐台灣方面調頭轉移強調「特殊性」的關係。其實不管用什麼形容詞﹐還是國與國的關係﹐除非特殊到否定原來想要確立的國家地位。譬如台灣與美國之間﹐難道不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否則那有一個國家的安全要靠另外一個國家的國內法來保護?但是美國似乎並沒有承認台灣所要定位的國。第四﹐為了緩和「兩國論」所造成的衝擊﹐陸委會又宣稱「兩國論」是政治宣示﹐大陸政策不變。其實一國的國政運作﹐政治層次必然高於政策層次﹐就如立法院的政治走向必然帶動政策的情形是一樣的。所以如果「兩國論」是政治宣示﹐那麼即使現在大陸政策不變﹐不久的將來也必定會隨著變。難怪連美國對這種解釋都不滿意。

然而「兩國論」既已提出﹐總要有個解決的辦法﹐否則光談是非﹐最後豈不是只有打仗一途?其實中國傳統並無談判的文化﹐這可從東﹑西方處理交通事故的情形看出來。中國人一旦碰到交通事故﹐就只看到雙方爭論是非﹐彼此極力怪罪對方﹐於是情緒越來越高昂﹐最後訴諸於暴力;而西方人碰到交通事故﹐最直接的反應是該怎麼辦﹐應如何找出適當的方案﹐使雙方都能接受以和平解決問題。所以我們的談判策略幾乎都納入於兵法之中﹐也因此﹐大部份的談判都發生在兵臨城下的狀況;於是開價價位和底線幾幾乎乎都是重疊﹐沒有緩衝的空間﹐這種交戰文化也使得中國歷史征戰不斷﹐視生民如芻狗。

設法使雙方關係回到原點

其實﹐當年大陸方面提出「一國兩制」的過程﹐何嘗不是採取同樣的方式﹐硬要台灣方面吃下去﹐當然也是遭致台灣朝野的反彈﹐一直延續至今仍然憤憤不平。同樣的情形﹐並不是說「一國兩制」本身的意涵真正對台灣有利與否的問題﹐而是提出的方式無法讓對方接受。講通俗一點﹐那有不能還價的開價﹐就算不能還價﹐也應該有「買賣不成仁義在」的風度﹐以待下次再來談判嘛!台灣方面的「兩國論」﹐基本上是犯了定位上的錯誤﹐如果它是在「兩岸論壇」中或是在兩會談判的過程中被提出來﹐大陸方面如果過度反應﹐只會顯得無理和鴨霸:那有談判不讓人開價的?你若不滿意﹐也可以另提要價﹐那有不高興就擺出武打的架式﹐這就失去了談判的意義。國際社會就算不干預﹐也不可能漠視﹐屆時台灣豈不增加了籌碼?所以當年尼克森想當面與毛澤東談論上海公報的內容時﹐反而遭到毛澤東的拒絕和消遣(參見季辛吉回憶錄)﹐因為如果兩國元首談不攏的話﹐豈不前功盡棄﹐甚至於還可能導致關係更為惡化;萬一情勢逼迫非讓步不可﹐那豈不失去國家尊嚴。從這一點來看﹐毛澤東的智慧是值得佩服的。

平心而論﹐「兩國論」既已提出﹐不管是或非﹐都不可能讓任何一方硬吃下去。如果非要中華民國的總統吃下去﹐豈不激起台灣人民的高度反感﹐將嚴重傷害兩岸人民的情感﹐對大陸而言﹐肯定得不償失。那該怎麼辦呢?所幸政治本身就具有彈性﹐除非是人為的故意僵化﹐否則任何政治宣示或宣言都會隨著時間與人事的轉移而「無聲無息地」轉移。雙方所應做的﹐不是去爭論是非﹐而是應保持耐性﹑發揮高度智慧﹐設法使雙方的關係情勢回到原點﹐才有和平解決問題的可能。否則一旦動起干戈﹐中國必然倒退至少50年﹐沿此﹐東風永遠壓不倒西風了。此即「以小事大﹐有賴智慧;以大事小﹐有容乃大」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