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應急流勇退 立即下野避免戰禍

民國38年全國希望和平逼蔣總統引退可資借鏡

于思


「台獨」思想﹐在李登輝心中孕育已久﹐不僅他自己如此﹐跟他一夥的人﹐物以類聚﹐亦復如此。有人謂蔣經國總統挑選了李登輝來拆國民黨的台﹐事實上何止於黨!已停刊的《中華雜誌》曾指摘李登輝打中華民國的招牌拆中華民國的台﹐實非虛語﹐何以見之﹕

85年行政院長連戰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長資格審查時﹐曾答應立法委員質詢稱﹕「更改國名的權力在制憲修憲的國民大會」﹔換言之﹕如有必要﹐將來國民大會可以更改國名。當時的外交部長錢復亦在記者會中言及我國加入聯合國(後改口為參與)﹐「用何名義此時不願說出﹐以免中共硬度」﹐字裡行間可以看出李登輝總統「一條鞭」務實外交政策的最終目的。其所謂「建國理念」﹐顯然已非中華民國矣──同年3月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一夜之間突然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改由台澎金馬住民直接選舉﹑揚棄象徵對大陸主權的國民大會改用「中華民國在台灣」﹐即其蛻變 的第一種形態。

李登輝蔑視中國文化﹐說「中國歷史五千年來都是騙來騙去」﹔仇視中國國民黨﹐說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李登輝說他自己廿二多歲以前是日本人﹐名字叫岩里政男﹐在他心目中﹐日本的都是好的﹐中國的一切都是不好的。他不知日本的一切典章文物﹐都來自中國。若是不學到中國人用筷子﹐日本人至今還在用手抓飯吃。

比「獨」更「毒」的「兩國論」是李登輝「明統暗獨」思想的一貫發展﹐隱忍不言已久﹐現在因為不久任期屆滿﹐據他自己說﹕「兩國論」是要替後任開闢道路﹐讓繼任者蕭規曹隨﹐行事有準繩﹐他想做「台灣國」建國之父的理想無法實現﹐還想讓後任來完成「建國」。

中華民國法律在刑法第一百條明訂「意圖破壞國體為內亂罪」﹐李登輝身為一國之元首﹐公然主張分裂國土﹐破壞國家領土主權之完整﹐乃名實相符的叛國罪。內亂罪及叛國罪皆公訴之罪﹐應由司法檢察官檢舉﹐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司法官領終身俸﹐不必怕「得罪於巨室」丟官﹐應有不畏權勢挺身而出仗義執言之人﹐倘若有司皆畏縮不前﹐則在野政黨亦應委託律師出面檢舉﹐此乃新黨無可逃避之責任﹐何不圖之?

李登輝總統的「兩國論」一出﹐中共已有強烈反應。認為李登輝在「玩火」﹐將會給台灣帶來災難。且鑒於85年用飛彈襲擊基隆及高雄外海未能收阻嚇的效果﹐打算用更猛烈的方式教訓李登輝。日前曾在雷州半島舉行兩棲作戰的登陸實彈演習﹐台灣證券市場最為感應﹐一有風吹草動﹐立即下跌。「兩國論」使股票急落一千餘點﹐投資者損失慘重。台灣人口及工業密集﹐且有煉油廠及核能發電廠﹐如在戰爭中遭受炮擊﹐全島一片火海﹐原子輻射殺傷力強﹐尤為可怖。7月29晚停電﹐全無預警﹐瞬間頓成黑暗世界﹐充分暴露台灣在安全防衛上的弱點。彈丸之地﹐戰略上 縱深短淺﹐此乃地理條件使然﹐無可如何之事﹐不必怨天尤人。

中共對李登輝「兩國論」大張撻伐﹐發動所有宣傳工具﹐進行全國性「批李」運動﹐「一評」﹑「二評」﹑「三評」﹐怒目相向﹐劍拔弩張﹐乃「行動前教育」必要步驟。如中共懲罰李登輝見諸實施﹐恐非脆弱的台灣社會結構一向太平盛世苟安心理所能承受﹔李猶大言不慚﹐指中共虛張聲勢﹐不過心理戰而已。局勢一天一天緊迫﹐李個人進退成為台灣和平與戰爭的關鍵時﹐環境的壓力則非空口說大話所能抵擋了。

38年元旦﹐蔣總統發表文告﹐其中有謂「個人進退出處﹐無所繁複﹐一切唯國民之公意是從」﹐這一文告的背景﹐是久戰兵疲﹐全國人心希望和平﹐認為蔣總統是和平的障礙﹐蔣總統不下野﹐就沒有和平﹐沒有美援。1月21日﹐蔣總統發表文告﹐宣告下野。是時長江下游兩岸風雲瀰漫﹐天氣陰沈﹐同仁相對黯然神傷﹐此情此景﹐陰影揮之不去﹐居安思危﹐不敢或忘。今日中共準備渡海來攻﹐亦如當年殺氣騰騰﹐與當年南京情形無異﹐所不同者﹐台灣歌舞昇平﹐毫無憂患意識而已。

李登輝多年來一貫以挑起中共仇恨為得計﹐「無謀人之器﹐而徒具謀人之形」﹐乃兵家大忌。李登輝以「兩國論」刺激中共﹐對中共「一個中國」的立國方針基本原則挑戰﹐「初生之犢不畏虎」﹐匹夫之勇﹐將招來災難﹐讓全體台胞承受。今日中共對台灣的戰略﹐顯然是「以戰逼和﹐以和逼統」﹐和戰並用﹐強我就範﹐非愚而好自用的李登輝所能應付。

「慶父不去﹐魯雖末已」﹐如何化干戈為玉帛﹐唯有李登輝懸崖勒馬﹐急流勇退﹐以謝國人﹐挽回浩劫﹐捨此之外﹐別無他途。以一己之尊榮﹐強台胞殉之作兵俑陪葬乎?李如不願作千古罪人﹐宜三思之。□政體﹐此乃台灣可能接納的條件。」

雖然台海兩岸均將雙方關係視作「零和」遊戲﹐但「一個中國」的框架提供雙方無限的生機﹐從內戰遺跡中昇華﹐使台灣脫逸了國家認同的困擾﹐使北京完成中國統一的大業﹐共同建立一個「新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