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
對新「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
我國的中小學課程標準﹐教育部過去每10至12年修訂一次﹐以因應時代改變﹐知識進步﹐並參照前一階段的實施經驗﹐謀求改進。期能提升新生代國民知識與能力之水準﹐縮短與世界先進國家之差距。但此次「修訂」於民國82年(國小)及83年(國中)才正式公佈﹐而甫自85年(國小)及86年(國中)開始逐年實施﹐大部分「新」教材尚在試用或編纂中﹐教育部即於87年9月貿然推出「更新」的課程總綱綱要﹐似嫌欠妥。又不顧學界諸多異議﹐決定於今(88)年9月公告各「學習領域」之課程綱要﹐90年9月正式採用﹐更屬不當。
鄙人濫竽大學化學教席垂30載﹐公餘曾參與教育部﹑廳﹑局及國科會有關國高中科學教育事務多年﹐於文史亦稍有涉獵。曾於4月28日參加台大教育學程中心主辦之「九年一貫課程研討會」﹐5月23日又忝列台大教育學程中心主辦之「九年一貫課程論壇」﹐因對其中「社會學習領域」也略有瞭解。為盡知識份子關心國事之責任﹐除已在不同場合表達對「自然與科技領域」之意見外﹐現更不揣簡陋﹐班門弄斧﹐於「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及「社會學習領域」中「歷史」部分之課程綱要草案﹐提出淺見﹐謹供高明卓參。謬讕之處﹐亦乞見諒。
一﹑重議學習領域之劃分
教育部去年公佈的《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將課程分為七個領域﹐並列出十種「國民教育階段培養之基本能力」﹐且明訂「學習領域之實施應以統整﹑合科教學為原則」。然在在皆可商榷﹐茲先言學習領域。
「總綱綱要」規定「社會學習領域」的主要內涵包含﹕歷史文化﹑地理環境﹑社會制度﹑道德規範等十餘項。按我國教育向以「德育」為首﹐民國82年公佈之國小課程標準仍有「道德與健康」一科﹐從小一到小六每週兩節﹐「指導生活規範﹑道德行為與健康行為」。國中階段﹐原有「公民與道德」一科﹐自國一至國三也是每週兩節。民國82年公佈之國中課程標準則將之並成「社會」學科的三科之一﹐且刪減成只在國二和國三每週各授課二節。但到了去年公佈的「新」課程總綱綱要中﹐因強調「基本能力」﹐屬於精神修養層面之「道德」則遭忽視而只列為「社會學習領域」中十餘項之一!然當前社會道德淪墜﹐國民教育之「道德」科目豈可言廢?
或許有人說﹐「道德」貴在實踐而非講授條文。拙見則以為兩者並行才有效用﹐科目名稱不見﹐何能受人重視?以日本為例﹐無論現行課程或2002年新課程﹐自小學一年到中學三年每星期均有「道德」一節﹐並不因上課總時數減少而改變(「附件一」﹐略)。我國是否應該見賢思齊呢?
鄙人前已建議應將「自然與科技」領域正名為「自然科學」﹐移出所謂的「科技」﹐與電腦等另成一新領域。今又說明「道德」科目之不可廢。故學習領域實不必局限於七種﹐而應重新規劃。
二﹑是否應該鼓勵「合科」教學?
此一「新」課程綱要以統整方式規劃﹐加強不同科別間之聯繫﹐原是美意﹔但與「合科教學」混為一談﹐則大可質疑。鄙人前曾證明近年來科技先進國之「科學」科目﹐在小學雖系「合科教學」﹐但初中階段則多是分科。另又指出「合科教學」之可行性應依「合科」是否優於「分科」及教師能否勝任而定﹔然迄無相關數據可供參考﹑證明「合科」教學之效果較佳。「社會學習領域」之實施方式﹐「草案」中說明「立場」為﹕
「一﹑追求統整。二﹑鼓勵合科﹐但卻不強迫合科﹐也不強迫分科。三﹑合科與分科可以擇一﹐也可以並存。」(頁10)
度其意﹐知雖不強迫合科﹐但乃鼓勵合科。問題是﹕「鼓勵合科」之依據何在?
按「合科」教學之說起自李遠哲院長領導的前「行政院教改會」85年底提出之《總諮議報告書》。其中以「積極統整課程﹐減少學科之開設」為由﹐建議﹕「目前國中地理﹑歷史﹑公民可合併為社會科」(頁38)。其實並無具體理由可以證明其適切性﹐故又在《第四期諮議報告書》中建議成立「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究導向包括「整合性」﹐「如何去研發國中課程中之『社會科』﹐整合現行之公民﹑歷史與地理」(頁61)。姑不論此種已有結論之「研究」是否值得耗費公帑﹐現在「國家教育研究院」尚未成立﹐即率爾推行「合科教學」﹐尤為可議!
然據日本最近(1998年12月)公佈﹐將於2002年起實施的小學「學習指導要領」所載﹕社會科三﹑四﹑五年級為「地理」﹐六年級為「歷史」。同時公佈的中學「學習指導要領」則分「社會」為「地理」﹑「歷史」與「公民」三個「分野」﹐仍如現行方式一般﹐在一﹑二﹑三年級分別講授。因而可知在日本﹐實際上「社會」科無論小學或中學多年來均采「分科」教學。至於美國﹐雖用「社會學科」(Social Studies)的「統整」名稱﹐卻也有不少學校是採取「分科」教學的。例如羅德島州某中學七年級的「社會學科」只教「美國史」﹐其所用教科書為American Adventures﹐分10個單元﹑32章﹐從史前北美洲一直介紹到現代(「附件二」﹐略)。
拙見以為「分科教學」易讓學生獲得系統的知識﹐建立正確的觀念。我國自采新式教育以來中學階段均以「分科」方式教學﹐師資之培育亦循此途﹐故大多數中學教師也不能勝任「合科教學」。現尚未能證明「合科」教學之效果優於「分科」﹐而少數人卻一廂情願地鼓吹國中階段之「合科」﹐恐既浪費教師的時間﹑精力﹐又不利學生學習﹐實不合理。再者﹐我國現代教育之起步較日本﹑美國為晚﹐何以不參考這些先進國家的經驗﹐一定要改變我們行之已久的分科教學方式呢?
三﹑「歷史」綱要之內容不妥
「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列有九個「主題」145項「能力指標」。其中和傳統「歷史科」有關的主要為「(一)人與時間」﹐涵蓋「社區史」﹑「家鄉史」﹑「台灣史」﹑「中國史」與「世界史」。另在「(三)演化與不變」﹐「(六)權利﹑規則與人權」同「(九)全球關連」等各主題裡也有涉及。約略估計﹐「歷史」大概占「社會學習領域」的七分之一到六分之一﹐而非向有的三分之一。再依「課程計畫」之安排舉例﹐只在國中(第四階段)才有「中國史」與「世界史」﹐而且「中國史」包括「中華民國在台灣」在內的份量約與「世界史」相當﹐也比現行者為少。淺見以為不妥。
再以日本為例﹐將於2002年起實施的中﹑小學「學習指導要領」所載「小學校第六學年」之「社會」內容幾全為「日本國史」。從「古墳時期」﹑「大陸文化之攝取(大化革新)」﹑「鎌倉幕府(室町文化)」﹑「基督教傳入」﹑「江戶幕府」﹑「黑船事件與明治維新」﹑「日清﹑日俄戰爭」﹑「日華事變及二次世界大戰」直到「戰後日本」與「日本在世界的任務」。「中學校」之「歷史分野」(第二學年)則含「鄉土歷史﹐古代日本﹐中世日本﹐近世日本﹐近現代日本與世界」五大主題。也幾全為「日本國史」。(「附件三」﹐略)前已述美國七年級的「社會學科」只 教「美國史」﹐故知美日兩國之國民基礎歷史教育乃「本國史」。其目標在增進對於國家的認識﹐培養愛國心。
或因此次課程改革之目標是培養「活潑樂觀﹑合群互助……的健全國民與世界公民」(《總綱》頁2)﹐而致「課程綱要」中「世界史」的份量很高。台大歷史系高明士教授在5月23日台大教育學程中心主辦之「九年一貫課程論壇」中已說明「培養世界公民不應是國民義務教育之目標」。拙見則認為「世界公民」的想法實是少數曾持美國護照或身懷多金遊歷列國者﹐或在異邦事業得意者之「錯覺」﹐而又為一些無知者所誤信。實際上﹐弱國小民﹐難為勝邦接納歡迎。所謂「瞭解世界為一整體的地球村﹐培養相互依賴﹑互信互助的世界觀」(《總綱》頁5)現仍只是「烏托邦」人之言。即使「地球村」之村民也須有一定居處﹐否則如吉卜賽人﹐怎會受到尊重?換言之﹐每個現代文明國之國民均應認同一「祖國」﹐才有資格﹑才能以莊嚴的身份與他「國」之人交往﹐在「地球村」共存。
近50年來兩岸分治﹐但1949年以前長期只有一個中國﹐而雙方文化同根乃不爭之事實。我方政府現既無斬斷舊緣﹑走出中國之政策決定﹐則讓我國民充分瞭解﹑認識1949年前中國歷史應系正當行為。特別是台灣自明鄭驅逐荷人以後﹐三百多年來的發展過程較中國其他區域複雜﹐更不宜刻意淡化其在中國﹑甚或世界歷史中的特殊性和關聯性。因此﹐應調整「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之內含﹐增加「中國史」和「台灣史」的份量﹐也至少應倣傚日本在國小六年級即開始介紹中國史。龔定盦有言﹕「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我們怎可自去國史?
四﹑結語
「歷史」原是一門講求事實真相﹐經驗傳承的學科。故教學上應注重系統性與連貫性﹐而在青少年學習﹑認知能力所及範疇內應給與足夠的基礎知識。則除不致有礙於繼續學習外﹐亦免國民因知識能力不足而盲從偽說﹑顛倒是非﹐傷害國家之未來發展。但是這一次教育改革卻在「課程總綱綱要」和「歷史」的課程綱要部分未能掌握要點而缺失匪鮮。其他於「自然與科技」﹑「藝術與人文」方面可議者亦多。「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欲速則不達」皆是古之明訓。攸關面對國際競爭激烈的21世紀我國前途之教育改革﹐能不集思廣益﹑妥善規劃準備而後執行?
「教育改革」是眾所期望的。但就目前發展的趨勢來看﹐教育部和教改界人士奉行政院教改會《總諮議報告書》為不可質疑﹑不可修正之經典﹐藉「民粹主義」為後盾﹐以強勢推動問題重重之「教改」﹐實在令人憂心忡忡。吳大猷先生曾因台灣社會風氣敗壞﹐擔憂「誰也無法保證台灣不會淪為菲律賓第二」(《真言》頁278)。現若因「教改」之失策而導致國民品質庸俗化﹑無助於教育進步﹐反降低競爭能力﹐則真有可能敗壞國家生存的根基﹐毀了50年來台灣全民辛勤建設的成果﹐讓我們「淪為菲律賓第二」。即使成為「世界公民」﹐也是受制於人﹑為人輕視的一。誰願目睹這一天的來臨呢?
行政院教改推動小組諸公﹑教育部主事官員﹑負責擬定「總綱綱要」和各科「課程綱要」之專家學者﹐以及熱心推波助瀾的各界人士!「教育事業」是樹人經國的百年大業﹐盼大家要有對受教者﹑對社會﹑對歷史負責的認識﹐共策共勉。是為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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