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善用「兩國論」,以實現兩岸的和平統一

鍾孝上
(民間台灣史學者)


李登輝先生發表「兩國論」後﹐大陸的海協會要求台灣的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提出「澄清說明」。

辜先生的說明﹐不管令大陸滿意或不滿意﹐我認為大陸都應該把握這良好機會﹐採取一連串與過去不同的新而有效的動作來解決「台灣問題」﹐以達成兩岸和平統一的終極目標。

茲冒昧地提出台獨行不通的我個人的淺見如下來向大家請教。

我認為台灣獨立成功的機率是﹕靠自己努力的成份只有三﹐而超出自己努力而受制於外力的成份多達七。

一﹑靠自己努力的部分﹕

我們可以說「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也可以說「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等等。我們也可以做(一)廢省或精省﹐(二)公投入憲﹐(三)發表「兩國論」﹐並將兩國論入憲﹐(四)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國」及(五)宣佈台灣獨立等等!這些都可以「閉門造車」似的「關起門來自己說自己做」。

二﹑受制於外力的部分﹕

可是請注意﹐「台灣共和國」成立的宣佈並不等於萬事OK啊!接下來的「後續動作」還有一大堆啊!而這些後續動作﹐說實在的﹐我們就幾乎無能為力﹐要受制於人了!這些後續動作是什麼?就是努力於成功得到全世界一百八十多國家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承認﹐互派大使﹐建立邦交﹐然後加入國際社會及聯合國!能做到這地步才算萬事OK﹐功德圓滿﹐百分之百獨立自主的主權國家了!

所以﹐「台灣共和國」會拚命努力於跟美﹑英﹑日等一百八十多國家建立邦交﹐而大陸根本就不必打飛彈或封鎖台灣海峽或派一兵一卒!大陸只對想要承認「台灣共和國」的國家放一聲就行了!大陸對各國說﹕「為了疼惜我全體台灣同胞的生命財產及民族感情並為了維持世界和平﹐我不派一兵一卒打台灣﹐但為了民族大義﹐我不得不堅持台灣是我中國的一部分﹐正如大陸是我中國的一部分一樣﹐所以我不承認台灣共和國﹐如果你們一定要承認台灣共和國﹐就請先跟我斷交﹐然後去承認台灣共和國吧!」來一個「漢賊不兩立」!請問一再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美﹑英﹑日等一百八十多國家中﹐願意與大陸絕交﹐與大陸為敵而放棄一再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轉而承認台灣共和國的國家有多少?至少要有一百八十多國的三分之二以上承認台灣共和國﹐台灣共和國方能加入聯合國!除非大陸率先點頭﹐不是千難萬難麼?

可見﹐維持現狀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也好﹐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國」也好﹐台灣照樣是得不到主要各國承認的「國際孤兒」!至於部分人士所推動的「五一俱樂部」﹐想把台灣納入為美國的「第五十一州」﹐和「五島俱樂部」﹐想把台灣納入為日本四島(九州﹑四國﹑本州﹑北海道)合併為日本國的妄想就更不足提了。

那麼台灣所要走的剩下的唯一一條路就只有在最有利的條件之下﹐跟祖國大陸和平統一之路了。

既然統一是唯一要走的路﹐台灣主流方面提出「兩國論」後﹐也一再言明最後還是要走「和平統一」之路﹐而民進黨方面也不反對「對等的對談」﹐而美日友邦也一再表示「一個中國﹑兩岸對話﹑和平解決」而對兩岸問題表示高度關切﹐那麼我向大陸鄭重建議採取以下新而有效的動作。這新而有效的動作就是﹕以北京中央政府名義大大方方地正式邀請美﹑日兩友邦及「台灣當局」﹐就「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對等原則下﹐舉行「中﹑台﹑美﹑日四邊對談」!

這「四邊對談」的新構想﹐唯一可能不同意的是北京方面﹐因為北京方面一再強調「台灣問題」是內政問題﹐不容「外力」介入。這「外力」當然是指美﹑日兩國﹐而北京過去就一直懷疑美﹑日對中國不懷好意﹐暗中支持台灣獨立。但這次「兩國論」後﹐美﹑日都重申不支持台灣獨立的「一個中國」原則﹐顯然始終不把台灣當作主權國家看待!所以他們(美﹑日)的立場跟北京的立場不是完全一樣麼?也就是說過去被懷疑為不懷好意的「外力」﹐已完全變成真正的戰略夥伴的友邦了﹔所以請友邦來幫忙不是符合北京的利益麼?至於台灣方面也一直主張「台灣問題國際化」﹐又視美﹑日為自己的「靠山﹑老大哥」﹐當然台灣只有歡迎而沒有反對的理由了。

如果這正式的官方對談的一招不可用﹐就請以海協會的名義正式邀請海基會以及美﹑日民間代表人士為「調人」﹐正式舉行民間的「四邊對談」。

只要一上談判桌﹐就必須耐心地談下去﹐直到談出一個雙方甚至四邊都可以接受的結果為止﹐絕對不可以中途而廢!所花時間三年﹑五年﹑十年都可以﹐但盡量不要超過十年。

談判的重點當然集中於「統一的條件」及「統一的程序或步驟」。

統一的條件及步驟﹕所有統一的條件都可以提出來談。

一先談大陸最先提出卻被台灣反對的「一國兩制」。如果談出結果﹐台灣不再反對﹐就繼續談一國兩制下的統一步驟。如果台灣始終反對﹐就不要強迫台灣接受這條件。

二接著談台灣所提出﹐但被大陸所反對的「自由﹑民主﹑均富的和平統一」。如果談出結果﹐大陸不再反對﹐就繼續談自由民主均富為統一前提的「中期協定(Interim Agreements)」。

三既然大陸一再說只要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包括變更「國名」﹑「國旗」﹑「國歌」等﹐那麼除了上述兩種條件之外﹐「邦聯」(Confederation)和「聯邦」(Federation)等當然也可以提出來談!

在上述談判過程中﹐大陸應該大大方方地繼續公開宣佈「絕對不對台灣用武」﹐並且不斷地邀請「急獨派人士」訪問大陸﹐互相坦誠溝通﹐「化敵為友」!總之﹐只要對「增進兩岸的民族感情」方面多下功夫﹐有什麼怨恨和不滿不能消除呢?又有什麼困難和難題不能妥協解決呢?

本文作者是台灣史民間學者﹐著有《台灣先民奮鬥史》〔上﹑下〕﹐一向關心台灣歷史與台灣前途﹐本文刊出略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