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的《海峽評論》中,筆者還特別寫道:「總結來說,『兩岸三通』到底會不會通?依當前的政治情勢發展來看,應該還是不會通。」不多久,阿扁就提出了「一邊一國論」,接著當然就在美、中、台三地激起了不小的漣漪,台灣海峽自然也隨之不太平靜,惟一平靜的卻是「兩岸三通」的嚷嚷聲。
或許由於過去「兩國論」產生了某種程度的免疫力,使得這次的「一邊一國論」沒有爆發太大的衝擊;另外或許時機上剛好遇到中共十六大的召開在即,權力結構還未完全搞定,有賴於將中美關係作為考量,總算讓「一邊一國論」得以喘息。然而事實上,如果從中共的立場來說,台灣真的採行「一邊一國論」再加上「公投立法」,其嚴重性應該是超過「兩國論」;在台獨的進程上應該也算是邁進一大步。「兩國論」至少還把兩岸定位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必要的情況下還可能特殊到否定正常的國與國的關係;而如果是一邊一國的話,兩岸的關係就靈活多了,可以是敵對關係,可以是同盟關係,也可以毫無關係,那到底是什麼關係呢?公投嘛!但不管怎樣,終究是「一中一台」囉!這種軌跡顯然是李登輝這種「老謀深算」的政客才搞得出來的名堂,怎麼可能是阿扁的絕活呢?顯然地,這應該是兩個人的共同創作,而這種創作的基礎都是「集權」,不管是「兩國論」還是「一邊一國論」,也都是因為集權而產生濫權的結果。
一定有人會認為當年李登輝的權力應該比起當前的阿扁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若要推動台獨,李登輝應該比較夠力才對,怎麼會假之於阿扁之手呢?這就不能不從體制的運作來理解了。
自從李登輝推動了公民直選及多次憲改之後,中華民國的憲政運作已經是實質的「超總統制」了。理論上來說,總統制基本上仍是權力分立、制約平衡、地方分權、多元衝突平衡及機構分散作為結構運作的基礎。但是,在民主政治的現實運作之下,政治的權力又不能不由多數者的意志來形成,於是政黨就成為整合人民政治意識及利益立場的必然機制。於是,在理論和現實之間就產生了一項矛盾的關係:理論上,憲法的規範是要將權力分散;但在現實上,政黨卻致力於聯合各式各樣的社會勢力,以支持其特定的綱領,把權力集中。然而,不管如何,憲法的有效性靠的是人民意志力的維護,但實質整合人民意志力的卻是政黨。終其結果,如果不能妥善處理這一層的矛盾關係,憲法的原則必將屈從於現實的政黨勢力。如果再配合上集體主義的政治文化,一般人民已養成高度依賴於領導者的政治習性,因而政黨勢力很容易就會淪入個人的支配,於是總統制就很容易遭到扭曲,成為極權政體或威權體制,實質變成了個人獨裁。幾乎大部分採行總統制的新興民主國家中,憲法的尊嚴都是在政黨勢力的濫權下,首先被付出的代價。
這當中的關鍵點,就是透過政黨的紀律規範及有效動員,使得憲法體制內的權力與憲法體制外的政黨勢力結合。如此一來,便能順理成章地把應該分立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集中到總統個人身上。根據憲法的規定,總統固為國家的最高行政首長,又兼國家元首,統帥三軍。其權力之大,無人可出其右,因此在體制的設計上,就務必要確保受立法權及司法權的制衡。然而,總統如果又是具嚴格紀律的政黨黨魁,顯然總統就有強勢的政治動員力量。如此一來,透過政黨的運作,總統便能對自己所提出的立法方案,很確定地迫使國會通過,使國會制衡行政的機能完全癱瘓。結果,總統就實質完全掌握了行政及立法二權於手上了。
其次,縱使在體制設計上,總統制規定了司法權的獨立行使,但無論如何,司法權的人事選任仍是由總統和國會共同決定,如果二者各自獨立,司法權的行使才能超然於二者之外而獨立。但是,一旦總統可以透過政黨,掌控國會,那麼司法的人事權就會完全操控於總統手上,司法權根本也無獨立性可言了。總結來說,在一個嚴密、封閉性的政黨體系下,一旦採行總統制,總統將可以同時操控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權於一身,再加上考試和監察的人事權,其權力則大於傳統中國的專制皇帝了。
至於整個權力集中的關鍵,就在於總統是否能夠真正有效地掌控國會的投票。這個問題就不能光看政黨席次的結構,而必須同時考量議題的座標。李登輝時期,表面上,國民黨在立法院雖然擁有過半數的席次,但在台獨意識的相關議題上,根本還無法掌握實質的過半數,所以當他一提出「兩國論」作試探時,已感受到嚴厲的挑戰。當時他要是能夠在該議題上做到對國會的掌控,也就不須在總統退職後,同時交出黨主席的窘境了。阿扁這一次的「兼任黨主席」及「國安聯盟」可就不同了,在國會席次結構及「一邊一國論」的議題座標上,幾乎有了可以掌握過半數的把握,這也就是為何李登輝的台獨理想必須假手於阿扁來落實的原因。
其實,阿扁也不見得甘願受人擺佈的。上一期中,筆者也提到,阿扁的決策考量不外乎是,配合美國的政策、選票考量及政治意識。這三項因素之中,配合美國的政策和選票考量屬於現實層面,而政治意識應是潛在的因素。
一般政治人物常常會基於現實的需要,而壓抑著情感,但是一旦現實缺乏足夠的壓力,或是現實與情感存在某種程度的共鳴時,政治情感將反而成為最具決定性的因素,這也就是為什麼政治無法科學化的原因。
美國自從小布希上台之後,確實給了台灣方面「良好」的訊息,「一邊一國論」似乎也沒有太背離美國的政策,只是配上「公投立法」,顯然超出了預定的範圍。
其次是選票考量上,按照二○○四年大選的進程規劃,這個時期是鞏固台獨基本教義派選票的最佳時機,越往後將會越不利於吸收中間的選票。而如果在這個時期不預先安撫好台獨基本教義派,萬一台聯黨屆時提出總統候選人,甚至推出李登輝出馬,阿扁的選戰必陷入困局當中,難以自拔。所以阿扁不得不要提「一邊一國論」,也要提「公投立法」,因為他不僅要安撫台獨基本教義派,更要安撫李登輝。
然而,不管怎麼說,阿扁的「兼任黨主席」及「國安聯盟」的實質多數,是「一邊一國論」及「公投立法」的催生婆,應是毫無疑義的。不集權,哪敢濫權?一旦集權,也就很難不濫權了。所以,提個「一邊一國論」又算什麼呢?就算宣告「台獨」,立法院能提彈劾案或罷免案嗎?就算提了,又能怎樣呢?「國安聯盟」又不是搞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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