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釣魚台列島即為中國領土不容日本霸佔美國有責協助解決敬呈布希總統函

吳天威


布希總統鈞鑒:

最近釣魚台列島的中日糾紛諒閣下必甚關心,故撰呈此函。經過六年的平靜,釣魚列島(日本人稱為尖閣群島)於新歲開始之際,突然風雲再起;日本政府宣佈他們已經和釣魚台的地主訂約,以每年二、二五六日圓租用無人居住的釣魚島、北小島和南小島三島。隨後於一月八日又宣佈他們租用了第四個黃尾島(日本人稱為夕場島),意在暗示第五小島赤尾已是日本「國有領土」,不須租用,這是明目張膽的以先行佔領的手段,奪取釣魚台列島的主張。但是北京和台北一再宣示釣魚台列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不容竊取,該列島系美國於一九七二年將硫球群島歸還日本時,有意無意的也把釣魚台列島一併歸還。此次北京和台北的強烈向日本抗議,頗得台灣省香港和北美的華人民間團體一致響應,勢將引起第三次保釣運動。日本人對其預謀的釣魚台列島的風氣,公然向中國挑釁,成竹在胸毫無和解的態度,很明顯的,釣魚台列島及其周圍海底發現蘊藏大量石油攸關日本國運;據一項調查,其儲藏量可能為世界之冠,相當於波斯灣之儲藏,與中日堅持其對釣魚列島的主權相關者為一九五八年之日內瓦公約規定距一國海岸十二海里視為該國之領海,具有主權。一九九六年聯合國又將一國之經濟領海伸延至距一國海岸二百海里,遂使擁有釣魚台列島更形重要。除其經濟價值外、釣魚台列島也有其軍事價值,否則中日兩國如同過去的一百年間對於具有該島莫不關心。

聯合國於一九六六年組成「聯合探勘亞洲海地區礦物資源合作委員會」,由中國日本南韓及菲律賓為會員,後又增添美國、英國、法國、西德為技術顧問,次年,合作會提出探勘報告,指出中韓間的黃海和中國與琉球群島中間的東海可能蘊藏豐富的石油,主要由於黃河和長江自古以來長期流出沉積物所形成。此一消息一經通知各會員國,台灣、日本及南韓便爭先秘密與美國各大石油公司訂立開採合同,劃分各別控制的區域。

一、琉球問題

對釣魚台列島的控制和所有權有密切關係的是美國,於一九七二年當其歸還該島給日本的時候,不顧北京和台北的強烈抗議,把釣魚台一併歸還。溯自一三七二年(明洪武五年)開始派遣楊載赴琉球之冊封使以來,至一五三四年陳侃任冊封使共派遣十次冊封使,惟只有陳之《使琉球錄》保存至今。清朝(一六四四~一九一一)繼續派遣冊封使赴琉球,至一八六六年琉球停止每三年兩次赴清廷之「進貢」使團為止,共派往琉球的冊封使十次。一六○九年,日本佔領琉球北部,但並未曾阻止琉球王朝繼續向清朝「進貢」,為中國之附庸,而實際情況對清廷隱瞞。明治維新(一八六八年)後,日本立即從事向外擴張之國策,以琉球沉船魚民五十四人在台灣為土人所殺為藉口,於一八七四年入侵台灣,於是開始以後七十年對中國的侵略。一八七九年日本公開的吞併琉球,清廷為之震憤無已,確曾考慮與日本一戰,然以西部邊陲正遭俄國的侵備而作罷,但是,中國從未承認日本佔領琉球。雙方進行的交涉中,中國提出三分琉球;北部(奄美諸島)屬日,中部(沖繩諸島)仍為琉球之中山王朝,南部(先島諸島)歸於中國,但為日本所拒。一八八○年,甫卸任的美國總統葛蘭特出面調停,提出將琉球平分為二,北部屬日,南部屬華,但為清廷拒絕,但兩個解決琉球的方案,無論是中國的抑是葛蘭特總統的,釣魚台仍是中國的領土無疑!

中國在第一次中日戰爭戰敗,被迫於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簽立《馬關條約》,中國割讓台灣和澎湖群島與日,在交涉當中,琉球問題並未提起;因台灣和澎湖的割讓,其北部之八重山群島及釣魚台列島自然的劃為日本領土。

二、開羅會議和菠次坦會議

二次大戰正酣,美國羅斯福總統與英國首相邱吉爾和中國蔣介石委員長於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在開羅舉行高峰會議,發表開羅宣言,決定日本「必須無條件投降」;「歸還中國所有竊取的領土」,以及「日本在太平洋托管的領土交美國托管」。「德國於一九四五年五月投降後,美國總統杜魯門在德國菠次坦召開高峰會議,於七月二十六日,美國、英國和中國發表宣言;除開羅會議的決定必須付諸實行外,「日本的主權限於本州、北海道四國及九州,以及其附近之小島嶼由三國決定。」無疑的釣魚台將隨台灣之歸還中國而歸還。人們也會想到如果中國在開羅會議提出要求琉球歸屬中國,諒美國也會默許。當時蔣委員長並未作此要求是很實際的,因為中國沒有海軍,如何托管琉球。事實證明,在日本投降後,中國派遣軍隊接收台灣和東北也是美國海軍負責運輸,再者,蔣也許真正相信中國傳統的政治哲學:以「王道代替霸道」!

在釣魚島發現石油蘊藏之前,誰關心釣魚列島之歸還問題,其中兩小島美軍空軍用之作靶場,但今天它已成為超級大獎!六○年代末,日本極力向美要求將琉球歸還日本。就任美國總統之初,尼克森既感到:

「現日本已成為世界上第二生產大國,他們開始懷疑美國對於防禦(日本)的承諾。我們控制沖繩成為美日關係上不斷的困擾。」

一九六九年五月,日本政府在釣魚列島上安置水泥的界碑,次年七月宣佈釣魚列島將隨美國歸還琉球而歸還日本,對此日本單方宣佈,美國本表示異議,早於一九六九年九月,台灣的國民政府即回覆日本:釣魚台列島的主權屬於中國,而根據一九五八年日內瓦公約,中國有權開發其資源,更有進者,當尼克森總統於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宣佈美國將於一九七二年把琉球歸還日本後,國府立即要求將釣魚台列島歸還中國,同時聲明對「琉球的地位持保留的態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同美國和日本尚無外交關係,故其強烈的抗議只能在宣傳方面,聲稱「佐籐的反動政府與美國帝國主義勾結吞併釣魚台列島」(參看一九七○年十二月之《人民日報》)。旅美的中國學生集聚華盛頓示威遊行,警告台北堅持到底,保衛釣魚台領土。

三、「沖繩歸還條約」

那時美國相信日本對琉球有「剩餘主權」。一九七一年三月國府駐美大使周書楷向美國政府提出正式公文,詳細解釋就地理與歷史而言,釣魚台列島是中國的領土。美國於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作復稱:「我們認為我們歸還日本的是行政權力,從日本接收的,與主權無關,在任何情形下不致損害中華民國對其主權的需求。」條約於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簽立。

當美國國會參議院討論批准「沖繩歸還條約」時,意想不到的,共和黨夏威夷華裔參議員鄺友良挺身而出說道:「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誰對釣魚台列島具有法律上的主權?」他然後出示一八九三年慈禧太后將釣魚台賞予盛宣懷手諭的副本,原文如左:

「皇太后慈諭太常寺正卿宣懷所進藥丸甚有效驗據奏原料藥草來自台灣海外釣魚台小島靈藥產於海上功效殊予中土知悉該卿家世說藥局施診給藥救濟窮殊堪嘉許即將該釣魚台黃尾嶼赤嶼三小島賞給盛宣懷為產業供採藥之用其深體皇太后及皇上仁德普被之至當欽此

光緒十九年十月」

任何心地公正之人讀慈禧太后手諭應感到對鄺參議員提出「誰擁有釣魚台列島的主權問題」應無疑問。原文正本存於感宣懷孫女徐逸手中,鄺參議員請國會對伊家庭擁有該三小島的權力的有力證明予以考慮。聽證紀錄及慈禧手諭譯文列入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九日之紀錄。

四、釣魚台列島之地球和歷史背景

釣魚台列島由五小島和三礁石所組成: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北小島、南小島;以釣魚島最大,其面積為四點三一九平方公里,故金部島嶼以釣魚台島命名。黃尾為第二大島,一點○八平方公里,次為赤尾僅○點一五四平方公里。整個釣魚台列島有六.五平方公里,位於北緯二十六度和二十五度四○之間,東經一百二十三度一百二十四點三四度之間,釣魚島拔海三百六十九公尺,北小島一百二十九公尺,南小島一百四十八公尺,黃尾嶼一百一十八公尺,赤尾嶼八十一公尺,釣魚台列島位於台灣的東北,距台約一百二十海里,但距基隆港僅一百零八海里,系由台灣北部山脈突出,為彭佳嶼、棉花嶼、花瓶嶼之伸延。釣魚台附近水深不足二百公尺,其東為「沖繩海槽」,水深二千餘公尺。正如台灣著名地質學家馬廷英教授所說:「釣魚台列島素為國際公認的台灣漁場,自應與台灣本島一同隨著勝利歸還祖國。大日本地理學會於一九三九年出版的地圖……並沒有將釣魚嶼和花瓶嶼列入;也沒有尖閣諸島之名。」自古航海赴琉球系自福州出發南向至基隆,再稍向北轉而抵釣魚台列島,再直接向東至古米山(現稱久米島)而入琉球境,如天氣晴朗順風二十四小時可達。從福州至那壩尚存的最早紀錄是陳侃一五二二年赴琉球任冊封使所寫之《出使琉球紀錄》(一五三四年)。其中一段如下:

「五月十日,南風甚順,舟行如飛;然順流而下,亦不甚動。過平佳山(今彭佳嶼)。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今赤尾嶼,又稱大正礁),目不暇接,一晝夜兼三日之程……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今久米島),乃屬琉球者;夷人鼓舞於舟,喜達於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陳侃一九三二年琉球之前,尚有十次派往琉球的冊封使。但是中國與琉球的接觸遠在明清兩代之前。三國時代(公元二二○~二八五),孫權的東吳曾派遣大軍由衛溫和諸葛直率領徑琉球,並擄土人數千而返。隋煬帝於六○七年派遣陳稜、張鎮州率大軍自今廣東潮州出海攻琉球,先抵高華嶼(為釣魚台及附近島嶼最原始的命名),再兩日而達琉球之古米山以後宋(九六○~一二七九)明(一三六八~一六四四)將高華均改為釣魚嶼,委婉表達在該島垂釣豐富的蛇魚和沙魚的特殊方法,在嘉定(一五二二~六八)年間,在釣魚嶼周圍的島嶼,即黃茅嶼(今黃尾嶼)、赤嶼已被發現,並將釣魚嶼附近之島嶼統稱黃茅嶼,後於一五六二年正式改名為橄欖山,足證已為中國統治所及(以上的資料是根據鞠德源教授多年研究的成果,由北京首都師範大學於二○○一年以《日本國竊土源釣魚列嶼主權辨》為書名出版)。

最近逝世之日本正義歷史學家井上清在一九七二年在《歷史研究》第三八一號(日文)發表之「釣魚列島的歷史與歸屬問題」中作出結論:

「(一)由釣魚島到赤尾嶼一連串的島嶼,至遲在十六世紀中葉起,中國方面知道其位置,用中國稱呼,明確地自知道其為中國的領土。(二)琉球的王府、人民還有日本人,不認為這些島嶼是琉球領土。相反的,其為中國領土的情形卻為琉球所皆知,日本有識人士也都承認。(三)明治維新以後到甲午戰爭時,日本政府對於這些島嶼的領有權,似乎不曾有一度主張過,這個地方無論公開的與暗中的都認為是中國的領土。(四)這個列島的一部分以日本名之尖頭諸嶼或尖閣群島,是由於英國海軍所取的名字,而且黑巖恆氏所命名的尖閣列島,不包括赤尾嶼,但該嶼與釣魚島等一連串島嶼都是中國領土。(五)所謂的尖閣列島及赤尾嶼之當作日本領土,是由於甲午戰爭日本的勝利,從中國奪得台灣、澎湖列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一環,而開始發生的。」

五、從國際法上看釣魚台列島問題

日本爭取釣魚台列島的主權主要是藉於國際公法。按國際公法,領土主權基於四項必要條件:最早發現,最早命名,最早開始經營,最早連續不斷地有效行政管轄。

第一、從福岡來到那霸居住的商人古賀辰四郎,於一八七九年矚目於釣魚台島;於一八八四年開始在該島采鳥羽毛和魚產品作貿易,為了從事長期經營,他先向琉球政府申請,再向東京中央政府申請長期使用該島之權,但兩政府皆以「釣魚台之所屬尚不明確」,未予批准。他們明知釣魚台列島接近台灣,而琉球疆域限三十六島,可見一八七五年仙台日本學者林子平所繪之地圖註明釣魚台列島是中國的領土。

一八八五年,日本內政部長山縣有朋經與外交部長井上馨商討後,通知琉球縣長不能在釣魚台列島設立國標,因為「清國已對釣魚台諸島命名」,一八九○年琉球縣再向東京政府申請在釣魚台列島設立國標遭拒。一直到一八九五年一月,中國在第一次中日戰爭失敗已成定論,《馬關條約》簽立在即,日本政府始決定將釣魚台列島列入日本疆域,但仍守秘密,甚至於一八九五年六月赴台灣接收的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經釣魚台列島時,尚不知其已成為日本所有。

第二、日本以「自一八九五年至一九七一年對釣魚台列島的連續使用並未受世界任何國家的反對或抗議」為由,主張該列島應為日本領土,這似乎適合國際法的習慣,但是,即使古賀辰四郎本人,據其子所說,並不認為釣魚台列島屬於琉球。中國魚民及採藥者以盛宣懷家族為例,已使用釣魚台列島若干世紀。直到一九七二年他們才遭到日本海軍艦艇的驅逐,問題的關鍵在於「日本從何處取得該島的使用權?」從地球和歷史而論,該列島是台灣的一部分,所以《馬關條約》迫使中國割讓台灣與澎湖,該列島也隨著歸屬日本,今日本戰敗歸還台灣和澎湖給中國,該列島亦應自然的歸還中國。台灣國府從未接受日本佔領該列島;相反的他們堅持那是中國的領土。

第三、日本在一九○○年之前,並未給釣魚台列島改名或命名為尖閣列島,沖繩縣師範學校教員黑巖恆赴釣魚台列島調查後於一九○一年在《地學雜誌》發表的文章,首次用「尖閣列島」之名(根據井上清教授密文中所述)釣魚台列島與台灣和中國有密切的關係遠甚於其與琉球的關係,而琉球限於三十六島嶼,其最西邊界是古米島;同赤嶼以「海槽」或稱「黑溝」為分界線,赤嶼之南為東海「大陸礁層」之邊緣,轉為兩千餘公尺的水深「黑溝」。

第四、雖然中國堅持對釣魚台列島的主權,但是不欲因對此爭論影響自一九七二年周恩來、田中角榮簽署公報以來建立的正常關係。在「公報」中,釣魚台問題隻字未提,據報導周曾表示「將釣魚台問題留給以後更有智慧的人去解決」,鄧小平於一九七八年簽立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說:釣魚台列島問題可留給下一代去解決。據此,我們認為如果日本對中日戰爭遺留問題作出合情合理的交待--正式對中國人民道歉,對其戰爭受害者如慰安婦和奴工作公平的補償--中國有可能對中日兩國有共同利益的情形下,友善的解決釣魚台問題。為了人道,中國可以寬大的胸襟將上帝賜給的釣魚台列島的豐富資源也使日本人得以分享!

在結束此向您呼籲的信,我必須說儘管日本所持對釣魚台列島的主權的任可理由都不能成立,日本也不會作罷。問題很簡單:如據有該列島,日本變成為石油富有的國家,否則便淪於石油貧乏。同時,在任何情形下,中國對此固有領土不會放棄。中日兩國陷此困境,難以解決。對此糾紛,美國有法律上和道義上的責任。閣下身為美國總統,現對中日修好,應趁此機會出面調停解決,不僅有利於中日兩國人民,也有益於整個世界。肅此敬頌

崇祺

南伊大歷史退休教授吳天威二○○三年一月廿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