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陸投資與兩岸貿易統計資料的真與偽

于宗先
(中央研究院院士)


利用統計資料要有根有據。統計數字會予人一種具體的印象,故逐漸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譬如說「經濟很繁榮」就是個比較抽像的名詞,如果說經濟成長率為百分之六,它給人的感覺就比較具體。正因為統計資料愈來愈受到重視,於是有人就利用編造的統計數字來唬人,甚至騙人,以期達到曲解事實的目的。

就以台商對大陸投資金額而言,可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比較可靠的來源有兩種:一為經濟部的資料,一為中共政府登記的資料,根據前者,台商對大陸投資約為二百三十億美元,其實,這只是指登記核准有案的資料,很多中小企業並未去經濟部登記,而經濟部也無案可稽。有些台商是采迂迴方式,例如投資於日本公司,美國公司或歐洲的公司,而這些洋人公司再到大陸去投資;有些台商或在香港設公司,或在新加坡設公司,或在維京群島,然後以當地公司的名義去大陸投資;顯然,經濟部的統計資料是被低估了。至於中共官方的統計資料,它分兩種:一種為意向金額,即台商表示願投資的金額;另一種為到位金額,即實際在大陸投資的資料,前者有五百多億美元,是未被實現的資料;後者為三百三十一多億美元,是實現的資料。就到位資料而言,事實上,也是低估的,有些台商利用港商名義去大陸投資的,稱為港資;有些台商利用新加坡業者去大陸投資的,稱為新資;有些台商利用維京群島等地業者去大陸投資的,稱為外商,這些都未歸為台商名下。由此可見,無論經濟部所提供的資料或中共政府所提供的資料,都是偏低的,至於各偏低多少,誰也計算不出來。不過,比較而言,中共政府的到位資料較接近事實。

有人說,台商到大陸投資已達一千億美元,更有一份雜誌說:「二仟億美元,西去不回頭」。這些說法毫無根據,有點誇大其詞,危言聳聽。台商在大陸約五萬多家,散佈在大江南北,很難作實地調查。僅憑一、二人之走馬觀光,道聽塗說,就當作是統計資料,完全不懂統計之意義。即使利用抽樣,也要符合抽樣原理,才能推估母體。我們知道有不少台商在大陸賺錢之後再擴廠投資,如果將這一部分也計算在內,也許會有一千億美元的投資。

台商到大陸投資,無疑已帶動台灣對大陸的貿易,最近十二年來,台灣對大陸出口增加很快,由大陸進口卻較慢,致每年對台灣均造成巨額的出超。進出口統計資料對大多數國家而言,是比較正確的,如果屬自由貿易,海上走私所佔比重很輕。根據台灣及香港的海關統計,自一九九一年以來,除一九九八年外,每年對大陸出超均是增加趨勢,例如一九九一年為五十八億美元,到二○○二年便增為二百九十一點二億美元,過去十二年,對大陸貿易出超累計一千八百四十五點六億美元遠超過同期間對美國貿易順差九六六.九億美元。無論對大陸出超金額或對美國出超金額,均不能抵銷對日本入超一千八百五十二點九億美元,對日本貿易逆差超過對大陸順差為七點三億美元,超過對美國出超為八百八十六億美元。進一步言,若無對大陸的巨額出超,我們早已是雙赤字經濟了。(參見附表)

附表:台灣對大陸、美、日貿易差額 單位:億美元

  對大陸貿易差額 對美貿易差額 對日貿易差額
1991 58.0 82.1 -86.6
1992 85.8 78.1 -100.7
1993 117.1 68.6 -142.1
1994 128.0 62.9 -145.6
1995 148.0 56.47 -171.1
1996 160.9 69.0 -138.3
1997 166.0 63.2 -173.3
1998 142.7 97.0 -176.8
1999 167.1 112.1 -186.9
2000 199.2 96.9 -219.6
2001 181.6 94.3 -130.9
2002 291.2 86.3 -153.0
1991-2002 1845.6 966.9 -1852.9
資料來源:
(1)海峽交流基金會:《兩岸經貿》,民國九十二年一月號。

(2)The Council for Econo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 2002.

猶憶一九八○年代,因連年對美貿易出超,美國政府為平衡與台灣的貿易,每年都要同我政府談判。如果我政府答應的條件未滿足美國政府的要求,美國政府就會運用「三○一法案」來威脅。在當時朝野每聞「三○一法案」而色變。到現在為止,中共政府對如此大的對台貿易入超尚未有任何表示,這並不表示中共政府不重視這個入超金額。但我們自己反而再三批評台商投資大陸一千億美元的不當,是智,是愚?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