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之後 應克服政治的禁區

楊開煌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


一、前 言:

在今年4月底,「雙英辯論」之後,依民意調查的結果來看,理解的民眾逐步增加,兩岸的經濟協議的方向,也大致確立,際此大家都想知道,兩岸協商的下一步是什麼,按兩岸「先經後政」的規劃,理論上可以將政治協商提上日程,但是馬總統在就職兩週年的記者會上宣稱:他不會在簽署ECFA後就與中國大陸討論政治問題或安排與中國大陸領導人會面,時機還沒成熟,現在也無法預測何時與中國大陸討論和平協議。

縱觀馬總統在任上有關不與大陸談「政治議題」的談話,已經出現多次,另外台灣也總有部份人士認定ECFA是兩岸的經濟投降的「同意書」,所以簽ECFA之後,兩岸就不可避免地政治統一,立場並不一致的馬總統和台灣部份人士卻都對與大陸談政治感到猶豫,甚至是害怕,然而兩岸的政治協商是遲早不可避免之事,從台灣的角度,釐清問題的本質,理性面對實有必要。

二、解放馬政府的「禁區」:

兩岸「政治協商」對馬政府而言,一直是「禁區」,結果從兩岸競賽的角度來看,「政治協商」就成了政府最被動的乙環,甚至是馬政府的弱點,以至於拖累了馬政府在兩岸議題上的戰術主動性;在過去的兩年中,在兩岸議題上不論兩岸當局討論任何議題,只要北京當局提出政治性講法,或是在野黨攻擊政府在協商中出賣主權或是懷疑政府與對岸有政治互動,就可以打亂政府的戰術佈局,必須抽出精力、時間、資源因應原本子虛烏有的情況。久而久之,政府的弱點就暴露無疑,從北京當局到台灣在野黨都可以公開、大膽、毫無顧忌的利用此一「弱點」,控制兩岸關係的發展速度,以至快慢由人,陷入被動。兩岸「政治協商」如何變成馬政府的禁忌?本文不作細論,本文集中在如何走出困境,大膽迎戰,爭回主動的策略作為。

馬政府陷入「禁區」的原因主要有歷史因素和現實因素幾大類:粗略而言,所謂的「歷史因素」既有傳統國民黨的失敗陰影,也有上世紀末主政者殘留的假議題--要相互承認對方,用一位好朋友的話,叫著「誰與誰」談的問題,傳統國民黨在國共的戰與和兩個戰場同時失利這是事實,但不論任何原因的失敗,都只能是審慎以對的行動準則,而不能是拒絕行動的理由。至於是「誰與誰」談的問題,在本質上是混淆了政治問題與法律問題的性質。在政治協商上是可以從不確定身份開始去談,談出結果再以明確的身份去進行有法律效果的行動。從此一邏輯來看,如果雙方的身份是確定的,則談判的性質與標的就不相同了。所以不知道是「『誰與誰』談」本身不是問題。所謂「現實因素」則包括了馬總統個人的「原罪情結」,台灣人民的民意反對,在野黨的情緒敵對,以及國際因素主要是美國的牽制;在這一部分我們以為正是馬政府必須在ECFA協議商定之後,應該有所作為的部份。

三、政治協商之定義:

在兩岸的互動中,政治協議意味著什麼,大致可以包含四大部分,第一部份是協商的參與者的身份,如:兩岸兩會就不是政治協商,所以身份上就必然是政府的官員,以政府代表的名義所參與的談判;第二部份是協商的內容,所謂內容是談什麼,以現階段來看,其內容應指兩岸的政治關係,這裡又包括了「國」與「國」,政府與政府的關係,憲法與憲法的關係及制度與制度的關係;第三部分是協商的目的,以目前的態勢來看,不論是統一或是台灣獨立,應該說都不可能是此一階段的政治協商的目的,應該說現階段的政治協商的期待,應該是「維持現狀」,「維持現狀」為什麼要談判呢,因為「現狀」是一種動態的互動過程,所以具有可能的不穩定性,同時也有若干不確定性,因此,當前「政治協商」的目的,是為了使「維持現狀」的狀態更有保障,更加穩定。第四部分是協商的時機,如果在內部有必要而外部的情勢又能配合時,政治協商的需求必然大大增加,反之,如果兩岸當局刻意的操作,則阻力會很大。

按上述的分析定義「兩岸政治協商」時,馬政府的下一個兩岸關係的施政目標,如果是為了穩定兩岸的現狀,則兩岸政治協商不但不是馬政府的禁區,反而是解放的對象。說得更嚴肅些是馬政府的政治責任,而且是在野黨現階段不可能完成的政治資產。只有馬政府願意更嚴肅、更認真地對待「兩岸政治協商」,才有可能提供台灣人民更有保障、更加穩定的台灣。

四、兩岸「政治協商」內容的分析:

如果我們都同意,目前的兩岸的政治協商的目的是維持兩岸現狀的穩定化,則政治協商的內容就十分明確:一是如何有效穩定「現狀」,二是在「現狀」之下安排兩岸當局的關係。

那麼這樣的「政治協商」是否需要有前題呢?在野黨提出兩岸在「不設前題下展開政治協商」,但是「不設前題」本身就是「前題」,其實中華民國政府可以代表去談,以至在野黨可以提出協商前題,會受到重視,都有一個「合法性」的前題,缺此一「合法性」的前題,其行為就不會有效,所以政府的行為是必然有前題的,中共提出「一中原則」前題,我們如果擔心其政治陷阱,則可以提出「各依自己的憲法」為前題。而不是要求「不設前題」。因為在邏輯上不存在的。

那麼在中華民國的憲法下,兩岸當局的關係不可能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因為這是違憲的。所以,中共當局也就不必堅持兩岸先承認其「一中原則」的前題,只要堅持兩岸各自在現行的憲法架構下為協商的原則。

何謂兩岸「現狀」呢?按中共的理解是「未統一、未分裂」,詳細地說是「法理上未分裂,現實未統一」,所以「國家統一」是北京當局長期追求的政治目標,不過現階段他們目標則是兩岸「和平發展」。

按中華民國的理解是按現行憲法「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兩岸現狀是存在各不隸屬的兩個政權,未來的走向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所以「國家統一」是台北當局的選項之一,現階段兩岸平等交流,和平共處。

美方所描述的「現狀」,最權威的說法是「按我們所定義的那樣,兩岸和平解決紛爭」,美方的定義究竟為何?以現在來看是「一法、三公報、一聲明」,總的精神是和北京當局的「未統一、未分裂」比較相似,不過更強調「和平」只能是唯一的手段。

按上述關係各方對兩岸「現狀」的理解,當然是有分歧之處,所幸這是未來的走向部份;有交集的部份,正好是現在的部份。但是由於「未來的走向」的分歧,就規定了當前努力的不同,這就是此一現狀的動態衝突的根源,此一「動態衝突」構成地區的不安,大陸發展的干擾,主要是台灣發展的限制。所以大家都希望暫時凍結長期的、未來的目標,將現狀的和平發展暫時固定下來,此一固定自然需要兩岸雙方的同意,所以現階段兩岸政治協商的內容,就是共同尋找有效穩定「現狀」的辦法,依此解釋、宣傳和實踐,台灣的民意不是有近八成主張維持現狀嗎?所以台灣民意應沒有反對的理由。美方不是主張和平解決嗎?則美方肯定不會公開反對,事實上,美方在馬總統主政後也曾在「中、美的聯合聲明」(2009-11-17)中公開呼籲「美方歡迎台灣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他領域的對話與互動,建立更加積極、穩定的關係。」北京當局自「胡六點」以來公開催促多次,也不會反對;馬政府如何打開自己的心結,認清下一階段對台灣有利的發展方向,則必須以之為努力的目標。

在上述大形勢不反對兩岸政治協商的情況下,兩岸政治協商的核心內容是什麼?顯然不會是和平協議的條文內容,因為這一部份國際可參考的文獻很多,只要文字上略作調整就可以運作,也不會是「統一」的字眼,果如此,在精神上就違背了「維持現狀」的協商,除非北京希望「破局」,否則也不可能在此一問題上節外生枝。所以維持現狀的兩岸政治協商的核心內容是「兩岸政治定位」,由於當代政治學理的局限性,無法借鑒,按目前兩岸學者的研究文獻來看,大部分的討論和文本大都強調「擱置爭議」、「治權不變」、「地位對等」、「內外有別」、「中期協定」等五個原則:

「擱置爭議」是指只要兩岸當局各自在現行憲法的法理、精神約束下,暫不爭論兩岸之中的分歧,以免影響和平進程的推動。

「治權不變」強調是在「擱置爭議」的基礎上,兩岸目前各自統治的狀態,不容改變,這是「維持現狀」最為根本的基礎。

「地位對等」強調在上述的基礎上,兩岸的治權是對等的,換言之,北京當局是什麼,台北當局也是什麼,在自己的地區各自為唯一而且至高的治權。

「內外有別」強調上述的原則只適用於兩岸之間的事務,不適用於國際社會的組織機構之活動,有關兩岸在國際社會部份,由於涉及第三方,故而必須另外協議作出適當安排。

「中期協定」是指目前兩岸定位只是30~50年的暫時定位,從而保留了未來兩岸當局和人民調整的空間和可能性,因此有可能化解兩岸間,尤其是台灣內部的「統、獨」之爭。

五、兩岸「政治協商」的當下努力:

在上述的推論下,基本上外在的阻力應該是比較少的,因為是以如此的局限進行兩岸當前的政治協商,對外人而言,是沒有太大的影響,太大的傷害,而且有時間逐步的調適自己在變局中的利益,這一部份對美國、對日本都是一樣。

至於內部因素的阻礙是什麼呢,在此的內部因素包括了大陸和台灣的因素,從大陸的因素來看,最大的問題在部份人士,並不想要維持現狀的「政治協商」,他們強烈要求將「統一」的「終極目標」明文載入政治協商的文本協議之中,也有些人認為「一中原則」必須明文到政治協商的文本協議之中,如果中共當局最終採取了他們的建議的話,對台灣而言,自然是有疑慮的,從而不敢開啟政治協商,所以大陸必須在此一部分先行做出某些努力,以便兩岸可以順利的開啟政治協商。而台灣內部的阻礙因素,顯然就是部分人士的「仇中」心態,以及有相當的人士絕不能接受「一中」原則,而且認為「一中」原則就表示「台灣主權的喪失」;台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這一部份的則是台灣的菁英和國民黨有責任、有義務說清楚台灣的主體性以及主權,為何及如何在「一中」原則下更容易被保障下來,更容易被彰顯出來,特別是當民進黨的「十年政綱」提出之後,國民黨更必須有自己的新大陸政策的論述,告訴台灣人民如何在新的國際形勢下,為台灣籌畫新的出路,在從中國到世界的發展道路中,保障和發展台灣的價值,創造不同的台灣意義。

除了兩岸的各自努力之外,尚有共同努力的部份,倘若兩岸現階段的政治談判,其目的在於「維持現狀」穩定和平,則兩岸當局有必要開啟兩岸的「和平教育」,和平教育是指透過教育的方式來傳播和平的價值和理念,我們認為唯有讓和平的價值觀在學習的過程中內化,兩岸之間,才可能擁有真正的和平,唯有讓兩岸人民真正體會到和平的手段更積極、更持久、更有效,尤其是更勇敢的方法,才有可能最終讓人們看到,兩岸當局真正放棄非和平手段,相信「和平」是兩岸的唯一選項,屆時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不僅擁有經濟基礎的保障,有了和平協議的保險,主要是有了堅強的社會價值的保證。所以我們如果真正希望兩岸和平的實踐,敦促兩岸主動、積極地推廣「和平」,教育是兩岸當局的職責所在。

六、結 論:

在台灣長期以來總是把兩岸的「政治接觸、互動、協商、談判、協議」,不論是什麼,只要和政治相關,都被視為改變台灣的現況,因此自然而然就是不愛台灣,就和賣台、台奸有關,就貼上親中、中共同路人等等污名標籤;慢慢地在政治互動和不愛台灣、賣台等形成了一個怪圈,終於成為一種禁忌。此一禁忌還特別成為國民黨的緊箍咒,隨時隨地都是有效的醜化工具。而國民黨長期以來也只會被動解釋,馬政府也陷入相同的陷阱和困境,其實在當前全球化的趨勢下,政治協商大半都是「鞏固現狀,維持現狀」,因此,馬政府有必要從新的觀點認識「兩岸的政治協商」,以和平教育引導台灣民意重塑一個平等的兩岸關係新局,才有可能為國民黨帶來新的可能,特別是為台灣走出當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