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與台灣

曾健民
(台灣社會科學研究會)


戰後世界唯一超強的美國,主要是藉著推動《舊金山和約》的一系列條約,開始著手築構一個亞洲太平洋沿岸諸國的集體安全體系,以圍堵共產主義和民族解放勢力在亞洲的擴展。美國一手主導的《舊金山和約》體制,不但全面翻轉了戰前同盟國在雅爾達協定和波茨坦公告中楬櫫的「和平、民主、公義」的精神,而且扭曲了亞太各國社會歷史的自主進展:依美國的戰略意志,製造了「日美安保」、「南北朝鮮」以及「中國兩岸」的歷史問題。

50年來,東亞世界經歷了許多變化,東亞冷戰也成了歷史名詞,但不可諱言,《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軍事、政治、經濟、文化體制仍左右著我們的現實生活,威脅著東亞的真正和平,因此,再認識《舊金山和約》體制,是東亞人民追求「和平、民主、公義」的共同事業的一大課題。

一 《舊金山和約》並非真正的和平條約

正如1951年8月15日,新中國外長周恩來發表的《關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和會的聲明》中,一針見血的說法,它指出:「實際上,這是一個準備新的戰爭的條約,並非真正的和平條約」。這句話指出了《舊金山和約》的本質。

它為什麼「並非真正的和平條約」呢?

(一)這是破壞國際協定的「和約」

「舊金山和約」雖然名為「和約」,實際上,它完全推翻了包括美國在內的同盟國在對日作戰期間簽署的一系列協定,並且徹底否定了這些國際協定的精神。這些國際協定包括了:聯合國宣言(1941年)、開羅宣言、雅爾達協定、波茨坦公告以及戰後成立的遠東委員會通過的對日政策基本原則。

這些國際協定,早已明記了戰後對日處理的基本精神,譬如:防止日本軍國主義復活的日本非軍事化、待日本人民完全依自由意志成立一個和平政府後,盟國軍隊必須完全撤出日本,使日本成為一個「和平與民主」的國家;並且也規定了必須歸還竊自中國領土的台灣、澎湖以及西沙群島……等等。

(二)使日本恢復「半獨立」國的和約

《舊金山和約》使美國完全擺脫了盟國「遠東委員會」的監督,以合法的形式繼續獨佔在日本的利益。日本雖然在名義上結束了盟國的軍事佔領,恢復了主權獨立,並作為美國盟友重返國際社會。但是,依據《舊金山和約》所簽訂的《日美安保條約》,卻使日本無條件地成了美國的遠東軍事基地,原來的美國的「佔領軍」換成「駐日美軍」的名義繼續駐留在日本。

(三)是為戰爭準備新的戰爭的「和約」

《舊金山和約》有和平條約的美名,實質上,是美國為了準備新的戰爭部署的條約;通過和約,美國也大大地取得了西太平洋的戰略利益。太平洋幾乎成了美國內海。另外,和約刻意只規定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西沙群島、南威島以及千島群島、南庫頁島的一切權利,卻故意不提將台、澎、西沙、南威島歸還中國,以及將千島群島、南庫頁島歸還蘇聯。後者,在刻意製造與蘇聯的緊張關係,激起對立;前者,在製造「台灣地位未定論」,企圖把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為美國出兵台灣、駐軍台灣、控制台灣製造法律依據,並把台灣編入美國圍堵中國的前線。

(四)使東亞「次美國化」的和約

以《舊金山和約》體制為開端,美國一手築構的西太平洋集體防禦體系,其長期的戰略目標,並不僅止於造成西太平洋地區的軍事同盟,它也致力於造成各國各地區在政治、經濟、文化、意識型態上的對美國或西方的扈從,也就是造成這地區社會的「自由世界」化。經過50年的歷史過程,以美國的國益主導的西太平洋安全體系被正當化為「東亞秩序」的同義詞,美國在此地的戰略目標也自然地被內化成各國的發展目標,美國的價值更成為各國的社會主流價值或者「普世」價值。就如台灣的前總統李登輝就曾自誇地說:「台灣是美國價值的捍衛者」

二 「中日和約」與「台灣地位未定論」

在美國背後一手主導下,日本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七小時(1952年4月28日)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了《中日和約》。

(一)《中日和約》中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與《舊金山和約》一樣,《中日和約》中的第二章(領土)第二條乙款,只明記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而不言明台、澎的主權歸屬,這就是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因為如果依照《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協定明記台、澎主權歸還中國的話,在國際法上,美軍進駐台灣,便成了干涉中國主權的侵略行為;換言之,如果不明記,則表示台灣主權歸屬未定,美國便可公然「進出」台灣、支配台灣。對於和約中不言明台灣地位歸屬的問題,聲稱代表正統中國的、敗退台灣的國民黨政府也曾激烈反對,但在美國以「向台灣提供軍事保護」的威迫利誘之下,國府為了在國共內戰中求生存,也不得不屈從美國的意旨,對「台灣地位未定論」保持緘默,以換取美國的軍事保護。

(二)「台灣地位未定論」包藏的陰謀

《中日和約》簽訂後二年,在1954年12月2日,國民黨政府又與美國簽訂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締約後,美助理國務卿本傑明.科恩隨之向國會提出了備忘錄,備忘錄的內容便明白地暴露了美國表現在和約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對台戰略陰謀,它說:

「美國一直審慎地迴避正式承認這些島嶼(台、澎)已移交給中國,並且對這些島嶼的未來地位采保留態度,不做定論……從美國的利益考慮,應該贊成並致力於使台灣與澎湖從大陸分離,至少暫時應該如此,任何把這些島嶼與大陸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的條約,看來都是有損於美國在這一地區的利益。」

而該備忘錄也指出了,美國對台灣的基本戰略思想,那就是:(1)使台、澎保持在友好國家手中,對於美國是極端重要的。(2)防衛這些島嶼免遭武裝攻擊。這裡所謂的「友好國家」就是指「親美政府」;換言之,美國對台灣的最高戰略目標,便是使台灣在「親美」政府的控制下,這個親美政府,不管是大陸外省人組成的政府也好,或台灣本地人組成的政府也好,獨裁腐敗的國民黨政府也好,或其他民主政府也好,只要是有能力把台灣留在美國支配下的「親美政府」,就符合美國的「國益」,是美國所支持的。由上可知,作為對中國政策的重要一環的美國對台灣戰略思想,它的核心思想便是:如何使台灣從中國分離,並置於在美國支配下的「親美」政府手中。因此,美國用強權在對日和約中虛構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否定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只不過是朝鮮戰爭的歷史背景下,美國為達到這個戰略目標的手段。而且,歷史地來看,50多年來,美國與中國關係的演變中,在不同時期,美國暗中策劃、推動或支持的一些對台灣政策,譬如:「台灣問題國際化」、「台灣問題托管論」、「一中一台」、「兩個中國」、「一個中國兩個政府」、「獨台論」以及「台獨論」……等等五花八門,都離不開這樣的對台戰略核心思想,而且或多或少都以「台灣地位未定論」為它的法理藉口。

三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與國共內戰固定化

朝鮮戰爭停火後,美國與南韓於1953年10月1日簽訂了《美韓共同防禦條約》,接著,又於1954年9月8日在馬尼拉簽署了《東南亞集體防禦條約》;最後,在1954年12月2日與台灣的國民黨政府締結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通過條約,美國正式承認了台灣、澎湖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這似乎表現了美國放棄「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善意,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在締約的同時,美國便與國民黨政府達成了「未經美國允許,不得對大陸主動採取軍事行動」的秘密照會,亦即美國牽制了國民黨政府用軍事行動「反攻大陸」實踐主權的意願,實際上這等於限制了它的主權僅止於台、澎、金、馬,使國民黨政府為美國專守防衛台灣,結果便是造成了國共內戰的「固定化」,形同與大陸「劃峽而治」的狀態,這就是中國兩岸長期隔離對峙的開端,台灣問題的根源。

四 《台灣關係法》與台灣的「保護地」化

1979年,美國與中國大陸建立外交關係,並與台灣的國民黨政府斷交,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並撤出駐台美軍為止。30年間,台灣已依照美國的戰略意圖轉化成一個美國價值當道的社會,親美親日,反共、恐共、反大陸已成了社會的主流意識:一個「次美國化」的台灣社會,即使廢除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撤出了駐台美軍,依然自動扮演著「美國價值的捍衛者」。中美建交後,美國雖然口口聲聲承認並強調「一個中國原則」,但實際上,美國仍依據其自訂的國內法——《台灣關係法》,繼續維持兩岸分離,把台灣置於其支配保護之下。

結 語

台獨派把美國在50年前為了美國的「國益」而炮製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當做自己「獨立建國」的理論依據,基本信仰來看,正突顯了台獨派把美國的「國益」當做自己的「利益」,把「美國的價值」當做自己的價值去捍衛的荒謬性格。

2009年,日本駐台的「交流協會」會長齋籐高調重提「台灣地位未定論」,還得到台灣政客的讚美,說齋籐「是在幫台灣利益講話」。可見得《舊金山和約》所衍生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在美國「國益」和「美國價值」內化為台灣「國益」、「台灣價值」的今天,仍然是日本保守勢力和「台獨」、「獨台」勢力的共同的政治修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