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海洋構建與中國首艘航母入列的意義詮釋

李衛海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對軍事史略有涉獵的人們大都知道,飽受海上戰爭凌辱的中國人,尤其是在中日甲午海戰之後,不甘落後挨打,意識到必須追趕列強,建設一支現代化海軍才能拒敵於國門之外。略懂軍事常識的人們也大概不會否認,航空母艦這種統治海洋數十年的超級武器已經成為海上強國的標誌。在上個世紀初葉航母誕生的時期,積貧積弱的民國政府就曾提出過宏偉的建造航母計劃,但由於政治、經濟、軍事等諸方面原因,中國航母夢想真正成為現實竟走過了近一個世紀--2012年9月25日,中國國防部宣佈,首艘航空母艦「遼寧」號於當日正式交接入列。航母入列,不僅具有重大的政治外交、軍事安全意義,而且對於工業經濟、法律制度乃至國民的海洋意識、海洋素養都將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

一、中國倡導構建和諧海洋,必須加強海上綜合國力,尤其是航母建設,因應種種傳統與非傳統安全威脅與挑戰,以期相應承擔更多的國際義務和責任。

中國是擁有萬里海疆的海洋大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和成員國,一貫主張維護海洋持久和平和安全,追求海洋科學開發與永續使用,強調海洋積極保育與良善治理。2009年4月24日,在中國海軍成立60週年之際,中國更是提出了構建「和諧海洋」的倡議,以期待與世界各國一道共同維護海洋的持久和平與永續繁榮。「和諧海洋」內涵豐富,作為人類共同的價值追求和基本價值觀念,是一種面向未來的世界眼光,是一種同生共存的基本訴求,是一種寬厚包容的高尚情懷,是一種變通融合的高超智慧,是一種平和理性的文明傳統。近三年來,這一理念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的理解和認同,表明它漸成國際社會對海洋的新認識和新要求,也是中國對海洋事業發展的新貢獻和新成就。

然而構建「和諧海洋」絕非坦途,我們卻面臨諸多威脅與挑戰:近年來,海島主權爭端、海域劃界糾紛、主權海域侵擾、漁業、油氣資源開發衝突等傳統安全問題依然「高熱」。海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勢力日漸猖獗,海盜、海上武裝搶劫、走私等跨國犯罪日趨嚴重,非傳統安全威脅也日益嚴峻。而且兩者相互交錯,使海洋安全問題的綜合性、關聯性、整體性、突發性更加嚴重。因此,各海洋國家競相發展海洋綜合國力,積極應對以信息化為標誌的新軍事革命,加強質量建軍,充分展示海洋軍事實力,努力建設一支與國家地位相稱的強大海上力量。

航空母艦作為一種以艦載飛機為主要作戰武器,並整合通訊、情報、作戰信息、反潛反導裝置及後勤保障為一體的大型水面艦艇。發展至今,航空母艦已是現代海軍不可或缺的武器,是海戰最為重要的艦艇,也是大國海洋綜合國力的體現。中國作為構建「和諧海洋」的倡導國和重要擔當國,為應對海洋安全與威脅,從來不迴避、推諉國際法所賦予的義務與責任--中國理性地建設航母系使命所在。然而當今世界,依然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支海上力量可以單獨應對全球海上安全威脅。中國進行海上國際交流與合作,尤其積極開展航母外交,與其他航母國家一道,共同應對海上安全威脅,已是大勢所趨,也是必然選擇。

二、中國首艘航母入列,雖是有效維護國家核心利益之必須,但中國始終堅持和平共處外交政策和積極防禦的國防政策,永不稱霸,不謀強權,促進世界和平與共同發展的國際承諾將不會改變。

國家主權、安全、統一、領土完整等是國家確認的核心利益,海軍作為國際性戰略兵種,在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問題上責任舉凡重大。海軍按照近海防禦的要求,進入新世紀以來不斷致力於發展現代化防衛作戰戰力,增強戰略威懾與反擊能力,發展遠海合作與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能力。首艘航母入列在軍事上極其象徵意義,雖然它以訓練與科研為任務,但在必要時將具備作戰功能,標誌著中國海軍戰略由沿海沿岸防禦、近岸防禦、近海防禦開始向遠洋作戰轉變;無疑標誌著中國海軍整體性系統性建設開啟一個新的時代,現代化作戰能力將產生質的躍升,中國海軍將更有信心從黃水、藍水正逐步發展成深藍海軍。

因此,一些別有用心的媒體就開始刻意大力渲染,認為中國建設航母彰顯中國海洋擴張野心,將威脅他國、改變亞太地緣戰略平衡,其目的無非是臆造新的「中國軍事威脅論」。60多年來,外交上中國始終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軍事上長期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不會因個別先進的新型武器裝備配置而改變」--這是世界有目共睹的一個客觀事實。

此前,中國作為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中是唯一一個沒有航母的國家,在「金磚四國」中也只有中國沒有航母。中國建設航母是一個肩負國際責任的大國長期戰略規劃的一個必然環節,絕不是盲目、偶然、衝動之舉。尤其是當前中國海上能源生命線不斷受到海盜、海上恐怖主義的侵擾,周邊海域所發生的跨國犯罪、災害頻仍,在始終不渝地走和平發展道路,國力日漸強大與昌盛,更加積極、主動地擔當國際責任的情勢下--發展航母更是尤為必要。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和民眾日趨理性地認識到:中國和平發展的意願是真誠的,即使中國航母在未來形成強大戰力的情況下,也沒有意願與周邊或者世界任何一國進行戰略碰撞,更無意謀求地區甚至世界霸權,中國對國際和平、安全與穩定的貢獻是巨大的。

三、中國首艘航母入列,也標誌著中國國防科技工業水準提高到一個更高的位階,為未來形成航母戰鬥群奠定了紮實的物質基礎,但更需要軍民融合的道路不斷走向縱深,並帶動國防經濟產業產生結構性調整和變化。

國家綜合實力的強弱,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從航母編隊上體現出來。隨著綜合國力的提高,特別是在信息技術、飛機、船舶製造工業能力達到一個很高的水準後,才能夠使一個國家有能力發展和建造航母。中國在國防科技工業發展戰略上,歷來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但不閉門造車、也不拒斥「拿來所用」--在首艘航母建設上也遵循著這樣的原則。海軍歷來是知識密集、技術複雜的軍種,航母更意味著一國海上力量立體化、體系化、綜合化和信息化的提升。中國首艘航母雖然是在烏克蘭「瓦良格」號航母上改建而成,但其中許多重要武器裝備如艦載機、預警雷達信息系統、防禦武器系統、起飛降落裝置都要依靠自己獨立研製,所以航母入列,也標誌著中國國防科技工業水準提高到一個更高的位階。

但中國形成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航母戰鬥群,道路還很遙遠:不僅要修建至少兩艘航母,最好還是有持續、穩定核動力系統的航母;還要配置種類更為多樣,技術更為先進的戰機、軍艦;還要海軍力量編製體制、指揮體系以及後勤保障進行革命性的變化,甚至於法規條令、作戰理論等進行一系列的變革,從而使國家海空力量出現結構性的調整和變化 。

進入新世紀以來,國防和軍隊建設日益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在更廣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把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提升綜合國力?中國謹慎地抉擇--「必須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實現富國和強軍的統一。」當下首艘航母建設,更是中國軍民深度融合的典範,在建設過程中軍事資源與地方的經濟、科技、裝備、人才等資源之間的整合力度更大,融合範圍更廣。在未來航母建設之路上,這種良性互動將更為明顯,也必將導致中國軍民深度融合的戰略格局和路線圖更為清晰可見:充分利用民用裝備、設施、人員等資源,不斷發展建制力量與地方力量相結合的戰略支援力量,發展以國家民用航空、遠洋力量為基礎的海空戰略投送能力,加快開發軍民兩用的尖端信息技術,以實現重大基礎設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關鍵領域軍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

四、中國首艘航母入列,不僅要顯現力的海權,更重要的是展現法的海權。因此將會更為積極地構建規範的海洋法權,在海洋制度文明上融入更多的「中國元素」,這不僅需要大力培育國民的海洋意識、海洋素養和加強海洋專業學科建設,更需要中國海洋法政與時俱進,產生深刻變革。

海洋不僅是人類生命系統的重要組成,是社會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資源基地,也是未來棲息生存的理想家園。因此,海洋也越來越貴為神聖、令人敬畏,同時也成為生命歸屬的終極精神家園。人類是理性動物,在開發、利用、保育、治理海洋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一整套公正、合理的法律規範,既包括豐富的國內法,也包括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代表的海洋國際法。首艘航母入列,要展現的不僅是海權的力的面向,更多的還應是法的面向。

在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裡,雖然國家日趨強調海洋戰略地位的重要性,民族的海洋意識也在不斷增強,但中國陸權思想根深柢固,國家發展的重點長期放在陸地而非海洋,海權意識淡漠,海洋危機意識欠缺,政府還沒有將海洋提到與陸地同等重要的地位一併納入到國土資源整體發展戰略中來。雖然出台了一系列涉海法律、法規和政策,但缺乏有關海洋的憲法條款和海洋基本法律,海洋法律的整體性與系統性建設還很薄弱,缺乏綜合性的海洋立法與執法力量建設。

因此,以中國首艘航母入列為契機,中國海洋法政建設與發展將必然會迎來一個新的機遇期。涉海法律、法規和政策需要反思、檢討,整合性的海洋基本法律更是呼之欲出;權威的海洋戰略與清晰的海軍戰略迫切需要制訂;涉及航母建設的軍事採購契約、國防科技保護、動員準備與支援等法制還很不完善;尤其是以自衛權為核心的航母防衛作戰規則、航母遠海合作規則、航母協助執法規則、航母應對非傳統威脅行動規則等動用規則體系的構建更是任重道遠。

由於航母事業的特殊性和複雜性,目前培養高素質、綜合型海洋法政、管理人才和其他海洋專業人才,已成為中國航母事業乃至海洋事業不斷發展的內在需求。目前人才的極度短缺嚴重制約了我國航母、海洋事業的發展,也制約了我國在國際海洋事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航母入列也將對中國海洋教育影響巨大,國家有責任開始全面提升全民族的海洋意識和海洋素養,分階段、有層次、有重點、系統地開始推行海洋教育,繁榮海洋專業學科建設,逐步縮減與海洋教育發達國家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