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二二八」從政治還給歷史(下)

紀念許壽裳遇害65週年

王曉波
(世新大學教授)


時國共內戰正酣,一片兵荒馬亂,蔣經國在南京,也管得到台灣的事務來?沈醉之言,是也?非也?看樣子,許壽裳案只能是千古懸案了。

研究二二八事件的方法問題

二二八事件後,一些領導幹部紛紛逃亡到香港,以謝雪紅為首成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1949年4月,由上海至北京,並出席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每年紀念「二二八起義」。「起義」的對象當然是「反動政府」,二二八時的台灣「反動政府」即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

後陳儀調回大陸擔任浙江省主席,因建議湯恩伯接受「和平解放上海」,遭蔣介石槍斃,這是中共肯定陳儀的一面,但仍只能把陳儀一分為二,「二二八起義」的對象仍然不能不是陳儀。

台灣解嚴後,由民進黨主導,平反了二二八,而形成了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政治圖騰,「平反」當然是「平」陳儀當年的「反」。共產黨與民進黨雖有統獨主張的不同,但以清算陳儀主張二二八則不約而同。民進黨甚至以貪污腐敗等於陳儀,陳儀等於國民黨(蔣介石),國民黨等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等於中國,中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形成一套台獨論述的邏輯。

為了強化二二八的政治正確,落實陳儀的貪污腐敗,學界的二二八研究,也多著重在陳儀來台後的貪污腐敗及政治亂象,和3月8日劉雨卿部隊登陸後的濫捕濫殺,而不及其他。現在國共內戰已經和解,二二八在島內也獲得平反,是我們應該把二二八從政治還給歷史的時候了。

以二二八研究而言,依時間分段,至少可分為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當時陳儀所接收的台灣是什麼,也就是戰後台灣社會、經濟、文化的實況。二二八是發生在戰後台灣的社會、經濟、文化的背景下,不瞭解戰後台灣,又如何能理解戰後台灣的二二八事件。這一階段,至少當從「七七事變」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至10月25日台灣光復。

第二階段,當為從台灣光復至二二八前夕,台灣經濟、社會、政治的惡化,日本有「澀谷事件」,韓國有「濟州島事件」,中國大陸有13省民變,國共內戰又起,包括島內的貪污腐敗,軍紀敗壞。

第三階段,當為2月28日向行政長官公署請願,全省暴動,至3月8日,劉雨卿部隊登陸。這段期間,外省人多遭毆辱或毆殺,除各地二二八處委員會外,各群眾團體紛紛成立,也有呼籲群眾不可毆打無辜外省人。

第四階段,劉雨卿部隊登陸後,3月10日,蔣介石雖發表談話:「本人已致電留台軍政人員,靜候中央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以期全台同胞親愛團結,互助合作。」〔注18〕

3月10日,監察委員楊亮公亦抵台灣調查,並向全省廣播安定人心。但濫捕濫殺之事件並未能制止。

3月24日,監委楊亮公、何漢文聯名電請院長于右任謂:「擬懇鈞座面陳主席,請即令飭地方當局一體照中央宣示,除參與此次事變之首要外,不得濫事拘捕;至對於煽動嫌疑須懲辦者,應正式依法審判。」〔注19〕

第五階段,當為3月24日後,二二八進入司法階段,又有中央指示寬大處理,比起1949年戒嚴後的「白色恐怖」動輒死刑,二二八的司法審判寬大多了。最重的,連二七部隊參謀長鍾逸人也不過有期徒刑15年,而無一人死刑。甚至已重判之案件,重新輕判。

除了分期外,二二八研究,還應有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的分析。主觀因素重過於客觀因素,這是禍國殃民,禍延子孫;客觀因素重過於主觀因素,力挽狂瀾而未逮,只好「缺憾還諸天地」。有如鄭成功,雖失敗,仍為「創格完人」。

「大軍之後,必有大凶」,台灣經歷戰爭摧殘,戰後復元困難;不意國共內戰又起,雪上加霜;加之中國政治落後,又有外強覬覦。陳儀雖有心治台,延攬許壽裳等一流教育家來台,又豈能撐得住將傾之大廈?

以許壽裳為例,二二八的歷史事件,還有待更深入的研究。

〔注18〕王曉波編《國民黨與二二八事件》,頁1,海峽學術出版社,2004年2月,台北。

〔注19〕同〔注18〕,頁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