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看陳儀的評價問題

以二二八事件為中心

陳君愷
(師大歷史研究所研究生)


歷史人物的評價是史學研究中,最為複雜的工作之一。由於其牽涉到價值判斷,因此,如何實現公正、客觀的理想,就成為這項工作的首要課題。基本上,歷史人物的評價是依循下列三個步驟來進行的︰第一、是先確定基礎的歷史事實;第二、是找出其因果關係並加以歷史解釋︰第三、則是選擇適當的價值系統,配合前述二者而做出評價的公正性。尤其像二二八事件這種影響深遠、爭議性大,並牽涉到兩個族群文化衝突的歷史事件,更是如此。近年來,由於政治禁忌的破除,二二八事件的神秘面紗逐漸褪去,其所造成的恐怖心理也慢慢淡化。坊間開始出現一些較為可靠的文章與書籍,這使得歷史真相能夠經由正規的學術研究而大白於世。但同時,某些針對事件人物的傳統看法及評價也受到考驗。其中尤以事件發生的關鍵人物--陳儀,是為其著例。

清白廉潔與剛愎自用

歷來臺灣人評價陳儀,主要是從兩個方面來著眼︰一是針對陳儀的操守與用心;一是針對陳儀在接收過程以至事件發生後的行政責任。在陳儀的操守與用心方面,臺灣人一直是把持著懷疑甚至於批評的態度。然而,就目前可見的資料而言,並沒有任何一件事是證明陳儀主臺時有貪污的行為。相反的,我們卻看到許多文獻指出陳儀的清白廉潔。這些文獻不僅出自陳儀部屬所撰的回憶文字,也散見於事件發生後各方的評論,甚至是與事件無關的其他記載。所以臺灣人對他操守的認定,並不公道。至於陳儀對臺灣人的用心是好是壞,旁人雖無法得知,但從陳儀的操守和其在臺的一些行政措施來看,大體是良善的。事實上,在當時的國民黨政權裡面,陳儀是少有的廉吏與能吏,也許就是俗話說的「無慾則剛」。然而這個「剛」字,就好的方面來說,是敢作敢為、敢於任事,具有施政上的大魄力。但就壞的方面而言卻也可能成為固執己見,剛愎自用。這在一個小人物身上,也許只是個不討人喜歡的短處;但在一個決策六百萬人事務的封疆大吏身上,卻是個致命的缺點!

在行政責任方面,許多臺灣人認為陳儀在臺灣的所作所為是倒行逆施、一無是處。

然而以歷史的後見之明看來,這種批評不僅片面而且武斷。事實上陳儀的措施有許多是相當正確的。如他為了阻止大陸上法幣的惡性通貨膨脹影響到臺灣,他採用了發臺幣的辦法。為了抵制孔宋家族資本的介入臺灣,他將來臺接收的金融人員原機遣返。為了減緩軍民衝突,他將軍紀不佳的六十二軍、七十軍調離臺灣,只留下少數維持秩序的兵力。這些措施,不僅可以看出陳儀的用心,而且對當時的臺灣也發揮了正面的作用。此外,黨、政、軍、警的矛盾,以及來臺接收人員派系之複雜(如CC、軍統等),也不是出身政學系的陳儀所能完全節制的。至於臺灣人與外省人因生活習慣、觀念的不同所產生的摩擦,更不能由陳儀負責。

沒有登用省籍人士

不過我們也不能忽略,臺灣人有許多批評仍然是相當中肯的。譬如登用省籍人士的問題。在陳儀及當時大多數外省人的心目中,臺灣人一則由於受到日本殖民政府的「奴化教育」,因此雖有普及的初等教育,卻少有人接受過高等教育;二則由於受到日本殖民政府的「差別待遇」,因此缺乏精通高級技術、行政的人才。這個看法,直到今天仍有許多人相信,但實際上似是而非。臺灣人受到日本人歧視固然是事實,如高等教育在臺灣僅有臺北市帝大一所,其中日本人佔大多數;而且由於日本人對臺灣人採行階級分工,不僅使臺灣人的職業比例有所偏失,也使任公職者僅能從事較低級的工作。但是臺灣人在逆境中仍不斷的求上進,受過高等教育者數以千計,其中留日者頗多,也有不少人修習政治、經濟、法律諸科。

況且,即使是初等或中等教育畢業者,往往也因為受到日本人實事求是的研究精神所影響,而養成了獨立自修、好學深思的習慣。有許多人雖僅有公學校或中學的學歷,但其知識及能力並不亞於受高等教育的人。此外,臺灣本有不少包含官方、半官方及民間性質的社團;而在戰時體制的動員下,許多因應戰爭的組織與訓練,均有相當厚實的基礎。這些動員力仍不可忽視。事實上,在光復後到接收之間兩個月的真空時期,以及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這些舊有的團體和戰時體制下的組織與訓練都發揮了相當的作用。更何況當時的臺灣人已養成守法重紀的國民性。

因此,如果光復後臺灣的人事及行政是採取以臺灣人為主、外省人為輔的措施,並在正式的官僚系統外,妥善的利用前述的社團及組織,至少就當時的情形而言,是很有可能維持省政的良好運作。從這個角度看來,陳儀在施政上所犯的過錯,也許主要根源於他對臺灣的瞭解不夠或一知半解上。而以這種「一知半解」,再加上「剛愎自用」,陳儀對二二八事件的發生,仍應負相當的責任。

事件發生的根源在於政權

如果事實真是像前面所舉的那樣,陳儀在操守及用心毫無問題,而他的行政責任也有限的話;那麼,究竟是什麼因素,使得臺灣人一直將所有的罪責都放在陳儀身上呢?誠如前面所言,臺灣人懷疑陳儀的操守及用心,並不符合事實。這些懷疑,大都是來自想當然耳的臆測。然而這種臆測是有跡可尋的。在接收的過程中,貪污事件時有所聞。其中且牽涉到相當高層的人士。這不得不使臺灣人做出陳儀也可能同謀侵吞的判斷。尤其當報紙揭露這些高層人士貪贓枉法的行徑後,卻未見陳儀做出任何處置,或僅僅口頭申斥了事。這怎能不讓臺灣人有所懷疑呢?

至於陳儀的行政責任方面,則是因為在日本治臺的51年中,由於臺灣參與了日本現代國家形成的過程,無形中培養出日本色彩濃厚的責任政治觀點。基於這個標準,陳儀當然應該負起全責並下臺。但是,當時陳儀既非擁有表面上那麼多的權力,在施政上又往往受到其他派系的掣肘,再加上原就不上軌道的中國吏治,而臺灣人卻用「責任政治」的標準來衡量他,未免略嫌苛刻。此外,由於長官公署在許多方面繼承了臺灣總督府的體制,而陳儀亦頗致力於排除外來的影響,自然而然使得臺灣人做出陳儀欺瞞中央的認定。此乃因日治時期的臺灣總督府具有強烈的割據意識,對於外界也是採取「綜覽謝絕」(意為禁止參觀)的態度。尤其當時臺灣人民對蔣介石普遍具有好感,以及中央某些冠冕堂皇的政策性宣示(如行憲),更加深了臺灣人的這種印象。

其影響所及,在事件發生後,如楊肇嘉、旅滬六團體等的奔走、請願與聲明,其基本模式,和日治時期反殖民體制運動者救援治警事件被捕者的情形並無二致。至於當時島內之所以鴿派佔了相當大的比例,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也是因為大多數的臺灣社會領導階層認為︰這一切問題都出在陳儀身上,只要把事實稟知中央,中央必會秉公處理。而不像當時的左翼勢力那麼清晰的洞察到問題核心所在,亦即事件的發生是根源於政權,而非個人。其後,隨著局勢的推移,左翼勢力的鬥爭終告失敗,而國民黨政權也有意以陳儀為替罪羔羊。自此,陳儀在臺灣人心目中的惡劣形象,也就根深柢固了下來。

也還給統治者應有的清白

臺灣人不瞭解、也一直沒有機會去瞭解陳儀。陳儀在臺灣人心目中十惡不赦的形象,判斷的成分大於事實。從國府接收臺灣到二二八事件結束為止,無疑的,陳儀是臺灣人誤解最深的外省人。正如同一個時期被外省誤解最深的臺灣人--省參議員、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宣傳組長王添燈一樣,這種誤解(以及隨之而來的評價),都是在當年那種時空背景下所產生的,原應無可厚非。然而四十年後的今天,在史料逐漸出土之際,如果我們還抱持著相同的看法,則不能不說是根植於牢不可破的偏見與成見。我們可以理解臺灣人對陳儀既定的評論,但是卻無法同意它。陳儀是一定要為事件的發生負起責任來的,但是究竟該負怎樣的責任,卻有待我們進一步的深思與研究。

我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臺灣人,家父和我都從事於臺灣研究,而我也有親戚親身參與了二二八事件中的武裝抗爭。以這樣的背景,我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為陳儀說好話。身為一個臺灣人,尤其是一個以歷史研究工作為終身職志的臺灣人,我當然希望二二八事件中受冤屈的人民能夠獲得平反與昭雪。然而,當我們致力於還給無辜受難人民屬於他應有之清白的同時,我們也應還給當年的統治者(即使是加害者)屬於他應有的清白。也唯有如此,我們所熱切期盼的和平與公義,才會真正降臨這個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