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近期情勢發展分析

王冠雄(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


近來南海爭端情勢似有朝軍事化演變的可能,不僅是中國在南海島礁上的填海造陸以及若干軍事化設施,還有美國藉海空軍優勢,以相當密集的頻度派遣機艦進入前述中國正在建設島礁的12海里海域中,同時透過強調南海海域的自由航行與飛越權利,以及支持菲律賓所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挑戰中國於南海的主張和作為,以遂行其再平衡戰略。

近半年來,美國自2015年10月27日派遣導彈驅逐艦拉森號(USS Lassen)進入中國渚碧礁12海里範圍內巡弋開始,經過去年12月初美國聲稱其B52轟炸機因天候因素「誤入」華陽礁領海事件,到今年1月30日,美國派遣導彈驅逐艦柯蒂斯威爾伯號(USS Curtis Wilbur)進入中國西沙群島南方島嶼中建島12海里海域巡弋,並稱此係執行其「自由航行計畫」,目的在挑戰其他國家「過度的海域主張」。3月1日,美國航空母艦史坦尼斯號(USS John C. Stennis)在四艘驅逐艦與巡洋艦伴隨下,駛進南海海域。這是自去年南海爆發爭議以來,美軍所證實之第三次派遣軍艦進入南海的行動,也是迄今軍力展現規模最大的一次。

美國對外聲稱係以其強大的海空軍武力展示,達到遂行其在南海海域維繫習慣國際法中「航行與飛越自由」的主張,並企圖壓制中國在佔領之南海島礁上進行擴張。

2016年1月20日,中國海軍司令吳勝利與美國海軍作戰部長約翰理查遜(John Richardson)透過視訊通話時表示,中國在南海的島礁防禦設施建設屬於必要防禦措施並非軍事化,然而對南海島礁也絕不會不設防,防禦設施建設程度取決於中方所受到的威脅程度。此一發言固然回應了今年1月初中國民航客機在南沙永暑礁新建機場成功起降之行動,亦可見到中國未來將會強化其在南海島礁進行軍事建設的決心。美國媒體2月16日披露中國在西沙永興島部署「紅旗9」防空飛彈系統,該飛彈射程可達兩百公里,會對接近的民用與軍用飛機造成威脅,此一報導或可證實中國在南海島礁上存在相當程度的軍事建設。

中國近年來在南海填海造陸引來美國以維護「航行自由」與「飛越自由」為名,而以其軍艦和軍機的航行作為,挑戰中國對建設人工島礁或是在突出水面之礁岩上進行面積與實力擴張的作為。因此隨著中國大陸不停歇地進行填海造陸工程,此種來自美國(甚至是日本配合巡弋南海以及澳洲空軍基地將部署B-1轟炸機)的海上挑戰必然不會停止。未來此種海上對峙行為必然會有更多的機會發生,因此雙方必須要有高度的自制意志,否則單一事件的衝突,可能引發更大範圍的混亂。

除了前述的軍事對抗之外,當然也有外交層面的部署。今年2月15-16日,美國與東協10國元首在加州「陽光莊園」舉行美國—東協特別高峰會,然因東協國家內部對南海議題的立場不一致,於會末發表之聯合聲明中並未直接觸及眾所矚目的南海爭端議題。然而也隱諱地在聯合聲明中提出三點共同承諾,分別是共同承諾和平解決爭端,包括完全尊重合法和外交程序,在符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普遍承認原則下,不訴諸威脅或使用武力;共同承諾維持區域和平、安全與穩定,確保海上安全,包括《海洋法公約》提到的自由航行、飛越、其他合法使用海洋與暢通的合法海上商業等權利,以及從事任何非軍事化與自我克制的行動;共同承諾促進合作因應海上領域的共同挑戰。雖然這些公開的文字中均未提到「南海」一詞,但明眼人均可意會其所指。

此外,針對菲律賓所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歐巴馬於2016年2月16日表示,他與東協10國領袖討論,南海區域各聲索國必須透過合法方式和平解決爭端,例如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即將做出的仲裁判決,各方有義務要尊重與遵守。此係在國際法律層面設定範圍,意在透過國際仲裁的框架,無論是仲裁的程序或是結果,壓縮中國在南海活動與發展的空間。

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可稱已經成功吸引國際社會的注意,因為本案是南海爭端解決過程中第一個透過第三方爭端解決機制提出的訴求。觀察菲律賓所提出的訴求內容,其主要用意在攻擊「九段線」的法律地位。但「九段線」係中華民國政府1947年透過「南海諸島位置圖」所主張的「U形線」,在兩岸政府至今並未對該線(無論是「U形線」或「九段線」)的法律內容與性質加以確定的情形下,菲律賓的論點將會淪於臆測。至於貶抑屬台灣高雄縣之太平島的法律地位,更是無的放矢,完全是為菲國本身之私利而創造出來的法庭詭辯。

不過,衡量南海情勢在前述軍事、外交與法律等層面的發展,吾人仍然不可忽略仲裁庭即將提出最終裁決內容的影響力,仍須妥善評估其可能內容以及對於南海情勢未來發展的深層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