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為熱烈之假相所矇蔽

推動參與聯合國問題之省思

趙國材(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教授)


中共有否決我國入會之能力

聯合國係一全球性國際組織,亦為國際權力競賽之重要舞台,中華民國之退出該組織,即為國際權力角逐下之慘痛結果。過去20年,我雖期盼重返聯合國,然因主客觀條件未臻成熟而無法獲致進展,其中最主要之障礙乃為中共之阻撓。

中共被聯合國多數會員國接受為代表中國之政府,佔據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席位,享有否決包括新會員入會之權力,且在185個會員國之中,與155國建立外交關係。北京迫使國際社會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之一部分,目的在使用武力犯台成為他國及聯合國都不得干涉之內政問題,是以中共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在中共反對之情況下,台灣要想申請加入聯合國絕非容易。

中華民國要想以國號名稱,不經由安理會之推薦,而逕行由大會表決「恢復」或「重返」聯合國,則必須由其他會員國在聯合國上提出中國代表權問題,其成敗端視能否有足夠之會員國投票支持。我國無論以何種名稱要想申請加入聯合國,都必須安理會包括中共在內五常任理事國及非常任理事國共九票之支持。僅中共一票雖不足以支持台海兩岸加入聯合國,但卻足以否決我國之加入申請。除非兩岸雙方對加入、名稱與地位等問題達成協議,在中共及其他大國全力之支持下,安理會推薦,大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我國加入聯合國案將不成問題。

決策應以當前國家利益為最重要之考慮

最近因台北貿然造勢要參與聯合國,引起北京當局之疑慮,以為台灣積極推動務實外交之目的係邁向「台灣獨立」,走「一中一台」路線,造成兩岸外交大對決,在國際關係上中共對台灣全面封殺,處處阻擋,兩岸外交上之零和遊戲,使多年來中華民國秘密外交耕耘之種子,不僅曝光且面臨全面性挑戰。

在野黨以參加聯合國作幌子,目的在促使「台灣獨立」,蓋台灣本是地理上之名詞,必先獨立成國,然後以獨立之主權國家名義,再行申請加入聯合國。

在野黨推動加入聯合國之三大主張為:第一、應確認「台灣」係一主權獨立之國家。第二、加入名稱應與「中國」截然畫分。第三、應確認台灣領土主權範圍,絕不與中國有任何重疊。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認為應以「主權獨立之台灣新會員」加入聯合國,而不應以「一個中國」或「一國兩區」之預設立場加入。若用「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在台灣」名義重返,將使台灣受到傷害,使台灣與中國之關係更加糾纏不清。在野黨人士並非不知以「台灣共和國」之名稱,正式提出入會申請,同樣也會遭到北京之強力阻撓,而無法獲准加入成為聯合國之會員國,惟在野黨之目的原不在於加入聯合國,而在名正言順,堂而皇之地使台灣邁向獨立。

執政黨順勢推動加入聯合國之風潮,藉以吸納選票。倘國民黨以參加聯合國作為長期之外交目標,通過重返聯合國之努力以擴大台北在國際政治上之影響力,博取國際同情與支持,提升與其他國家之雙邊關係,也還說得過去;若以重返聯合國作為現階段之外交政策,將短期目標鎖定在加入聯合國上,一心以為鴻鵠將至,則非所宜,蓋因輕重緩急之優先順序未能排列得當,並且不具可行性。

政府決策應以當前國家利益為最重要之考慮,而不應以政黨利益為最重要之考慮,有識之士理應指斥不符合國家公益,而僅符合政黨私益之政策,不應媚俗苟同,附和不符合國家利益之決策。

外交工作之目的在追求國家利益

外交工作之目的在追求國家利益,而後冷戰時期之國際關係是以經濟合作為中心,外交決策必須顧及經濟利益上之得失,以金錢作為爭取與國之工具,在政府部門一片裁員聲中,是否真正符合當前台灣之經濟利益,亟待重新評估。

外交與內政互為表裡,外交影響內政,內政也影響外交,台灣之某些對外政策直接取決於內部事務,從參與聯合國之諸多行動中,不難窺見內政歧見之深竟比外交問題還複雜,統獨與國家認同之分歧,呈現於海外造勢場合中之進退失據,執政黨以「中華民國名號」參與聯合國事務,在野黨要以「台灣」名稱申請加入聯合國。儘管執政者苦口婆心地呼籲在野黨要體認「生命共同體」之意義,榮辱與共,禍福相倚;然在野黨礙難接受,緣以在野黨之執政係建立在執政黨之落選上,唯有執政黨垮台,在野黨始有機會執政,為此,台灣生命共同體之共識,一時不易建立。

審慎掌握大陸政策與外交政策所佔之比重

大陸政策與外交政策相互影響而並行不悖,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外交政策決定得當,對兩岸關係發展會有裨益,反之,外交決策發生偏差,也會對兩岸關係產生不良影響。鑒於大陸政策關係台澎金馬之安全,二千二百萬住民之福祉,以及國防、外交、經貿、交通等政策,是以大陸政策之決策位階應在外交政策之上。政府在致力參與聯合國等外交活動與推動兩岸關係之間,應審慎掌握所佔比重,不可因小失大,拓展對外關係而妨礙兩岸關係之進程。

有人於公開談話中強調「中國是個主權分裂之國家」,並且舉東西德當年分裂時各自具有最高統治權之概念為例來解釋此種主張。當兩岸關係緊中有松,分中有合之際,公開宣示分裂主權之概念,可能會誤導國人及中共,招致不必要之猜測,以為這是中華民國政府改變「一個中國政策」之前奏,此一信號有可能為台北對外關係帶來不良後果。

台北亟需全面檢討兩岸關係,調整大陸政策與外交政策之比重,使之符合當前之國家利益,如此兩岸關係與對外關係才能循序漸進相得益彰。中華民國要加入聯合國,除需要厚植國力與拓展雙邊關係外,胥賴兩岸關係之良性發展與中共之善意回應。北平必須瞭解扼殺台北之國際生存空間,不僅無益於中國之統一,且會助長檯灣內部之台獨勢力,唯有兩岸間建立起互信互賴之關係,斯有助於兩岸之和平統一。

外交是彼己力量之對比

外交係彼己力量之對比,敵強我弱、我強敵弱,以及敵我力量相當,作戰方法均不相同。倘兩岸雙方在國際政治上之力量對比懸殊,台灣沒能穩操必勝之左券時,則不宜與中國大陸打決戰。

中共認為我國重返國際組織所採取之策略係「以屈求伸」、「委屈求全」,俟捨名到一定程度之後,再開始「寓實於名」、「以實彰名」、以符「名實兼收」之目的。所以堅持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雖然台灣目前與中國大陸處於暫時分離狀態,但這並不能改變中國統一係內政事務,北京之所以阻撓台北進入聯合國,其目的在避免台灣問題國際化。倘台灣與大陸俱為聯合國會員國,中共對台灣使用武力,將違反「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武力,或以與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宗旨不符合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增加中國統一之困擾。

於兩岸關係緩和之互動中,台灣尚未能取得任何實際政治利益之前,竟要與中共在外交戰場上對決,是否明智?值得反思。在我國全力推動參與聯合國之行動以後,令中共懷疑台北擬將兩岸問題國際化,目的在製造「一中一台」或邁向「台灣獨立」,如此分裂將呈常態化,反使北京當局變本加厲地扼殺台北之國際活動空間。

中共錯誤地以為在國際組織中,倘台海兩岸政府均接受「雙重代表」或「一國兩席」,就會造成中國永遠分裂。事實上,我國與中共同時出席或參加同一國際組織或會議,在國際實踐上並不構成與會各國對我國之承認。例如,一九五○年至一九七一年之間,英國與蘇聯均不承認我國,但與我國同時出席聯合國會議,並不構成對中華民國之承認。又東西德同時參加聯合國,亦未妨礙兩德之和平統一。

儘管外交係彼己力量之對比,惟外交之本質卻是鬥智不鬥力,倘當前台北之外交是鬥力而不鬥智,則此種外交方式就有再三斟酌之必要。

外交決策者不可存有幻想

外交決策者之頭腦要冷靜,不可受感情或情緒之左右,要有全方位、大格局之思考,並緊記運籌帷幄,決勝千里,戰略勝利乃勝負之關鍵,戰術勝利不見得有助於大局。

外交不可存有幻想,現在國際政治之幻想主義又再抬頭,他們錯誤地建議防禦或抵抗中共武力犯台之方法是:

第一、加入全球性國際組織之聯合國,使台灣與中國大陸並列為主權國家,各有各之席位,倘中共武力犯台,則構成一個主權獨立之會員國侵略另一主權獨立之會員國,聯合國必將派遣部隊維護台海安全,制裁中共。

第二、建立區域性之亞太區域安全體系,由亞太各國連合共同抗拒中共,倘中共膽敢以武力犯台,必遭亞太各國之集體抵抗。

第三、與中共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穩定兩岸分治之局,保障台灣之安全。

對以上國際政治幻想主義者之建議,不擬置評,只願指出國家安全不能操諸在人或寄托在對方之善意上,必須操諸在己。事實顯示民國54年與58年兩次金門炮戰發生時,中華民國雖在聯合國大會與安理會中均有席位,但聯合國並無任何維持台灣海峽和平與安全之具體行動。

外交講的是現實利害關係

外交係講求現實利害關係的,儘管中國確是台海兩岸分治之局,台灣在客觀上具備參與聯合國之資格與回饋國際社會之能力,但由於中共堅持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之一部分,國際社會上與中共建交之國家多達一五五個,此等國家基於現實利益之考慮,大抵主觀地接受或默認中共是中國之唯一政府,只與海峽兩岸之一方建立外交關係,根本無視於兩岸分裂之客觀事實,遂使台灣在雙邊關係上受到孤立,在參加聯合國等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多邊關係上遭受排拒,除非取得中共之諒解或容忍,也不會有「一國兩席」出現之機會。

外交工作之目的在追求國家利益,外交政策之研擬應審度當前國內外情勢與本身實力,分階段性並考慮可行性,然以重返聯合國作為現階段外交工作之重點,其可行性究竟如何?是否符合當前之國家利益?能否在短期內達成目標?在現實國際政治之限制下,倘台灣不自量力,以有限之外交資源,不顧輕重緩急之優先順序,一廂情願地要想在短期內,擺脫中共之阻撓,爭取到聯合國多數會員國之投票支持,成為聯合國會員,未啻非緣木求魚。

國人不應為國內爭取加入聯合國之熱烈假相所蒙蔽,理應認清國際政治之現實面,遊說造勢之對內宣傳終究敵不過中共與國際社會上多數國家之現實利害關係。

台北拓展對外關係之主要障礙既係來自北京之阻撓,「解鈴還須繫鈴人」,外交決策者必須審度形勢,拋棄個人利害之考慮,勇敢地面對現實,厚植國力,利用國際形勢,尋求兩岸關係之突破,始有國際活動空間之發展。

借助國際大環境對我國有利形勢

外交係衡情度勢者,要默察彼己力量之消長,除憑藉本身實力以外,更要運用區域與國際形勢造成有利於己之條件,迫使對手讓步。

目前國際大環境對中華民國拓展對外關係比較有利者,計有三端:

第一、全球走向民主化自由化之時代潮流,我國之憲政改革乃順應時代潮流,與中共之違逆時代潮流,防止和平演變適成對比。

第二、在全球已開發國家經貿普遍不景氣當中,經濟因素在國際關係上日趨重要,我國既為全球第14大貿易國,外匯存底高達824億美元,經貿實力雄厚,已廣為世界各國所重視,是以我國在國際社會上之地位已逐步提升。

第三、國際情勢丕變,東西德統一、蘇聯解體、新國家紛紛出現,此等國家多半急需與他國從事資金技術上之合作,無形中也使我國拓展外交之對象增多。

基於上述國際大環境對我有利之形勢,中華民國參加國際組織所應採取之三項優先程序為:第一、先選擇加入非聯合國體系下之政府間國際組織。第二、加入中共尚未參加之政府間國際組織。第三、盡可能加入更多之政府間國際組織為參加聯合國作準備。

提高我國國際地位之有效途徑

目前,要提高中華民國之國際地位,拓展國際生存空間,最有效之途徑厥為由我方主動提出:

第一、台海兩岸建立政府間直接溝通之管道,研討、處理並協商解決兩岸交流所產生之各種問題。

第二、明白表示願意就海內外全體中國人所關切之事務,包括釣魚台列嶼、南沙群島之主權、東海與南海石油之探勘與開發,未來港澳地區繁榮之維持與平穩過渡,海外華僑華裔,兩岸衛生、環保、經貿、能源、航太、造船、科技合作發展等問題,與中共進行全面交換意見,以冀建立共識。

第三、就避免國際孤立、台灣獨立與分裂常態化,以及共同參與國際組織,尋求兩岸平行利益之匯點,找出雙方均可接受之參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