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與軍售

夏桐


主要是為了防制法國可能搶佔對台軍售市場,美國共和黨籍阿拉斯加州參議員穆考斯基,於11月4日在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中提議,柯林頓政府應同意《台灣關係法》優於美國與中共間的「三公報」,因為凡美國對台軍售必須以個案為基礎由國務院逐一審核,此便不免將美國對台武器銷售與其國防工業的工作機會,逐漸拱手讓給法國。而國務卿克里斯多福的回答是,他認為國會目前並無裁決《台灣關係法》高於「三公報」的理由,因為這會引發對美國的中國政策的質疑,但是美國仍將繼續設法提供台灣足以維持軍事能力的武器云云。(見中央社華盛頓11月4日專電)

克林頓政府無法採納穆氏之議,揆其原因似為以下幾項:

(一)政策上,美國從未小覷對台軍售市場,往往它還是總統競選時的一張好牌,但美國更重視的是以華盛頓為主導的美國─大陸─台灣三角。在無損美─中(共)關係,而又能強化台灣軍力,抗衡大陸的情況下,美國容忍台灣的武器市場被他國分享,是必要的。

(二)美國國務院因循40年代歷史經驗而有一成見,即國民黨政府總是不知足的欲取得更多的、更精密的武器,以遂其私懷。50年代以後,美國固然一向以台灣為其軍火之專賣市場,但卻堅持要以自己的尺度決定台灣應該買些什麼、買多少。克氏的回答中,有不允軍火商只圖賺錢,竟讓台灣坐擁大量精銳武器,致削弱美國在左右台灣的安全(感)上的影響力之含意。

(三)美國今天實不能自外於大陸的高速經濟發展,以及進行中的軍事科技升級,國防結構巨幅更新的現實,華盛頓必須建立其與北京更多、更深入的溝通或合作,一方面平衡俄羅斯、日本;另方面只有如此才能知己知彼,以利其今後對中國政策的攻守選擇。

由此看來,穆考斯基所提議者層次似乎嫌低,其遭拒絕並不意外。

夏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