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戰爭責任

諍言


今年是「七七對日抗戰」80週年,儘管蔡政府不重視這個攸關中華民族歷史發展的重大事件,但二戰受日本侵略的亞洲其他國家不自我噤聲,不斷地向日本提出責問:究竟日本政府和日本人怎樣看待侵略戰爭的歷史。

所謂的「戰爭責任」具體是指涉什麼呢?一般咸認是指「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和殖民地統治給亞洲各國及人民帶來巨大的破壞與痛苦,而對此應負有的責任。」為了履行應負的責任,日本必須向受其侵略的國家與人民謝罪和實行補償,並積極尋求和解。

戰後出生的世代是否要承擔「戰爭責任」,可先從德國處理的方式談起。德國人普遍將希特勒「第三帝國」時代德國人所犯的戰爭罪行稱為「第一犯罪」,而將二戰後德國人有意或無意地默認、隱晦、歪曲、否定「第一犯罪」的行為稱為「第二犯罪」。「第一犯罪」指直接參與戰爭犯罪,但唯有通過自身繼續承擔戰爭責任的行為並強化對歷史的認識與反省,才是真正地履行戰爭責任,因此所謂「戰後世代」是有防止「第二犯罪」的責任和義務。二戰後,德國徹底反省過去的戰爭罪行,以「第二犯罪」的論調警示戰後世代不斷地自省。 二戰後日本政府以及大部分的日本人,將過去的對外侵略行為視為「過往事蹟」,而選擇從記憶中抹去,可是對自己身受原子彈轟擊「廣島、長崎」的事卻銘記不忘。這種按人為意圖將歷史事實重新劃分為「忘掉或記憶」的做法,遭到亞洲各國的唾棄與抨擊。

二戰後,日本的首相或政治人物擇機參拜靖國神社,無非是想透過政治行為來扭曲過往不堪的侵略歷史。因為參拜靖國神社是日本想要修正侵略歷史的前置行動,所以亞洲各國多半表示強烈反對。還有一批右翼分子,著書為文先否定日本有侵略戰爭的事實,再將侵略戰爭改說成是「解放亞洲」的義舉,目的是要肯定和稱頌日本的戰爭、殖民統治行為。

在台灣竟然還有些媚日的政治人物,如李登輝、柯文哲之流,大言不慚地發表「為日本祖國而戰、殖民越久越進步」的下作言論來美化日本的戰爭罪行和殖民惡行,更顯荒唐至極、無恥之尤,是出賣台灣、羞辱人民、作賤自己的最差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