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服貿協議之服務貿易

張競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日前太陽花學運宣判後,引起極為短暫與微弱關注;儘管引發抱持正反意見兩方議論此事,但是就整體社會來說,真正失焦重點卻是該事件起因,亦就是完全被民眾遺忘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來說,當初雙方能夠認真磋商談判此案,對兩岸主政者來說,都必然存在著足夠誘因。不但是在當時客觀狀況已經形成具體理由,對於未來在建立此等協議後可能發展,必然亦是抱持著正面樂觀評斷,所以才會將其列入兩岸事務性會商協議之課題。

兩岸政府對於民間業已存在之經濟商貿活動,要建立共同協議之管控機制,其實是具有相當充分與實際之考量理由。首先就是透過正式協議,將此等商貿行為與經濟活動納入體制,就是建立獲取資訊與掌握狀況管道。

有效規範與掌握資訊是互為因果之結構關係,當政府不能有效規範時,就無法掌握資訊;同樣當主管機關無法獲得足夠與及時之資訊時,就不能掌握兩岸服務貿易實際樣貌,自然就不能夠有效規範,或是在政策上有所施為,合法有效地進行干預與導引。

誠然就政府立場來說,除確切掌握商貿往來經濟活動,另外重要原因就是在於獲得稅收。要能夠有效稽徵稅款,或是針對特定活動收取規費,必然要建立讓業者能夠接受之遊戲規則,使其願意繳納稅款與規費。

當政府管制措施失序時,民眾自然不願合作,在互利基礎上申報完整資訊,主管機關亦無從掌握此等經濟活動實際狀況,而未受到控管自行其是之經濟活動,自然就會變成地下經濟。如此不但喪失稅基,更是損傷施政威信。

其次是當初要建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另個考量因素是要讓政府獲得政策干預導引發展機制。從今年初M503航路爭議來看,不論此事緣由孰是孰非,但是政府之所以能夠有所作為,在申請春節加班機上,可以依據雙方協議,進行政治操作施壓,完全就是因為存在相關協議機制作為依據。

政府間建立協議,規範雙方往來互動,其實就是讓主管機關獲得調節管控的合法權限;誠然經濟商貿活動有其本身之市場規則,建立協議未見得能夠保證服務貿易質、量得以提升、擴張,沒有協議時亦未見得能夠壓抑雙方服務貿易成長,但是坐任業已存在,並且蓬勃發展之兩岸服務貿易活動,保持在無政府管控狀態,確實是不合情理。

當初綠營在野,與學運青年搭配唱和,存心阻撓審議服務貿易協議,其實當時是認為,若是不讓此等兩岸協議過關,就會有效遏止此種經濟活動未來發展之生機。但是從目前兩岸跨境服務貿易實際質量變化來看,不論是否存在政府管控機制,其仍依循著經濟供需法則,隨著市場脈動起伏;當初如意算盤,不過是鏡花水月,完全落空。

當政府不能夠真切地認識兩岸實際互動狀況,又無法插手介入進行政策干預與導引時,兩岸服務貿易就會有可能變成失控的列車,繼續依其軌跡前進,但政府完全無法有所作為。在政府無法掌控資訊時,主政機關或許知道不對勁,但講不出所以然;綠營能否體會到因執政公信力降低而產生之政治板塊悄然推移?

我們必須理解到,台灣這個經濟體服務業比重,未來必然會愈來愈高;製造業講究產品之品質,品質高才具有市場競爭力,服務業則是講求滿足顧客需求之完備性、及時性與便利性,當然到最後還是會回到成本效益觀念上之性價比。

所以台灣服務業的未來,究竟是要讓其成為固守2,300萬人口地盤的溫室花朵,還是大膽出征勇敢地邁向挑戰,投入當前世界最具有競爭力之大陸市場,在激烈競爭中證明台灣企業的能力,不但答案非常明顯,整個趨勢發展,更不是那數頁協議所能左右。

沒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之間服務貿易仍然隨著經濟法則發展;此岸對其不聞不問,不能阻止彼岸採取主動作為。最近出爐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措施,雖然引起正反兩極反應,但其實亦是在提醒政府,被動回應就是招認坐以待斃,主動出擊才有可能找到生機。

沒有主控權,就沒有話語權;徒逞口舌之快,運用發言人反唇相譏,雖然表面上有所作為,而在實際政府管控與施政上,不能讓民眾真正獲利,就無法使其有感。綠營政府到底是要務虛還是務實,其實可以從沒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實際運作狀況獲得啟發。當主政者個人體認與社會認知脫節時,這才是危機所在!

此外必須提醒,兩岸之間所有經濟活動發展歷程,其實都是民先於官,查究其真正原因,就是在於商機之有無。當能夠投資獲利時,就算政府戒急用忍政策喊破喉嚨,對大局影響能有多少,大家心知肚明。

所以當初服務貿易協議審議破局,只是將議題在媒體版面上埋葬,卻無法將整個跨境服務貿易斬斷,最後輸家是政府,它失去管控依據,更讓政府治理產生空隙死角。北京對台統戰能夠運用以商圍政、以民逼官戰術,整個對其有利,讓其可以施展此種作為之客觀環境,難道不是民進黨政府自己拱手讓人操弄所致?

最後還要指出,綠營此次執政後,兩岸貿易比重不斷提高,這其中都僅限於貨品貿易統計數字,而雙方到現在都還根本沒有談到貨品貿易協議,若再加上完全未曾掌握到之服務貿易金額,就將更讓人不可忽視此種發展趨勢,而政府作為又在何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