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拋棄殘遺的「皇民意識」

抗議李登輝抹殺台胞抗日史

抗日老人陳其昌等


自從李登輝和司馬遼太郎的對話發表之後,我們這一群當年反抗日本殖民統治,接著又遭受國民黨「白色恐怖』迫害的老人實不知如何自處的作為台灣人。值此甲午百年和「七七」57年之時,我們想表達幾點看法,作為歷史見證。

經歷日本殖民統治和國民黨的「白色恐怖」,當台灣人李登輝成為中華民國總統,為台灣奮鬥了一生,雖已人至晚年,但我們的內心仍免不了激動和期待,這種台灣社會深厚的「李登輝情結」,是台灣歷史的產物。在「李登輝情結」的簇擁下,李登輝的聲望如日中天,至今不墜。

但是,李登輝竟然以台灣人總統的身份,向昔日居於支配民族地位的司馬遼太郎作了極不適當的表態,甚而抹殺了我們抗日一代台灣人的歷史。因此,我們借此機會不能不有所聲明。

一、「無主之地」向來是帝國主義侵犯台灣主權的飾辭。自1662年2月1日,鄭成功與荷蘭行政長官揆一簽訂18項協議,自此國際法上即承認「台灣者,中國之土地也」。所以,1874年「牡丹社事件」,日本是與中國政府交涉的;1895年《馬關條約》,也是日本與中國政府簽訂的。台灣並非「無主之地」,台灣人的祖國就是中國,所以割台之時,才有千千萬萬義不臣倭的台灣人民奮起抗日,就是要光復台灣,歸返中國。台灣人總統李登輝豈可出賣台灣主權,唱和台灣為「無主之地」。

二、割台後,決不是李登輝所言「想入日本籍的人就留下來,財產不會被沒收。不願意的人在一年之內遷回大陸。」日本人雖然給台灣人二年(並非一年)的國籍選擇期,但是,台灣人的家園在台灣,拋棄家園如何維生,所以,回到大陸的人就非常少,甚至有的回去又回來。但這並不表示台灣人就情願入日本籍,而是被迫為「清國奴」。從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接著義勇軍蜂起,武裝抗日直至1902年林少貓被殲滅。武裝抗日失敗後;接著又是社會運動的抗日運動。我們多是參與社會運動抗日的幹部,直至台灣光復。日據時代的台灣人,決非「想入日本籍的人就留下來」,我們留下來了。但是留下來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而不是留下來入日本籍的。

三、台灣人生為中華民族的中國人,絕沒有對「中華」和「中國」含糊不清的。1923年「治警事件」三好檢察官對蔣渭水等的指控中,就包括「於台灣有三百六十五萬的中華民族」的「不穩文字」。陳逢源在法庭上則慷慨陳詞:「中華民族自五千年來,雖有常常同化他民族,但至今尚未被他民族同化。」蔣渭水更言:「台灣人明白的是中華民族即漢民族的事,不論什麼人都不能否認的事實。」李登輝對於「中華」和「中國」的概念「含糊不清」,這是台灣人的變質和悲哀。

我們非常理解「生為台灣人的悲哀」,因為我們就是生來悲哀的台灣人,從日本人的「清國奴」到國民黨的階下囚,我們歷經了悲哀的人世,但是,九死而無悔。我們終於等到冷戰的結束,兩岸的和平,中華民族經一百五十年帝國主義的掠奪,現在正自立自強的努力於建設自己的國家,中華民族復興的前途已經展現。這是我們身為中華民族一份子最感欣慰的。但是,身為台灣人在此偉大的歷史時刻,我們不能沒有遺憾,而有以下三點向李登輝呼籲:

一、請拋棄殖民地殘遺的「皇民意識」,恢復我台灣人的中華民族本色,恢復我台灣愛國主義傳統。

二、請拋棄蔣家政權投靠帝國主義的賣國路線,拒絕充當霸權主義「拆散中國」的工具。

三、請率領台灣同胞投入中華民族復興的建設,率領從原鄉來的台灣人歸返原鄉,這才是真正的回到「迦南福地」的「出埃及記」。

聯署人:

陳其昌(前台灣民眾黨秘書長)
潘陳火(台灣文化協會)
蔣碧玉(蔣渭水之女)
王日榮(台灣民眾黨總部幹事)
許月里(台灣文化協會中央委員周合源遺孀/工友總聯盟婦女部長)
洪水流
伍金地
游阿黎(台灣文化協會中央委員王萬得遺孀)
許分
嚴秀峰(台灣義勇隊總隊長李友邦將軍遺孀)
廖清纏(台灣農民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