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陳儀時期的台灣公費留學生陳弘

編輯部


陳弘,原名陳伯熙,1924年生,台北市人,日據時期,就讀台灣學生名額上限為三成的基隆中學,全校過半學生是日本子弟。1941年11月,陳弘與其他台灣同學在畢業前四個月舉辦離別晚會,吐露長年被日本人欺壓的不滿以及對祖國的嚮往。會後,同學們製作印有代表FORMOSA的「F」紀念章,以海岸邊矗立的椰子樹為圖樣,象徵台灣風光。
陳弘與同學在畢業紀念冊上寫下臨別贈言,如「血濃於水」、「以血換血」和「FMAN萬歲」(台灣人萬歲)等,後被日本學生發現並報告校方,日本憲兵和警察以紀念冊和紀念章為證,指控陳弘等人秘密組織抗日社團。27名台灣學生遭關押在校,面對教員惡劣逼問與粗暴訓斥,還被日本學生動用私刑制裁。
數日後,所有台灣學生的家中都遭到日本特高員警(掌管政治思想犯罪的日本特務)搜查,紀念冊、筆記本、日記和信件全數扣押。27人中5人被捕,其他被處分無限期停學,這就是日據時期轟動全台灣的「FMAN事件」。陳弘和其他人因此無法在台灣繼續升學,不得已才選擇到日本念書。後來一位日本女作家田村為此撰寫了一本書籍,書名《台灣人和日本人》,副題為「基隆中學FMAN事件」。
1942年陳弘到東京念書。日本投降後,他返回台灣,1946年考取公費生前往上海復旦大學。陳弘說:「我是學經濟的,但是一輩子也沒有搞經濟。」結果在審判日本戰俘時卻與翻譯結了緣。
1952年,他到公檢法系統「東北工作團」為撫順日本戰犯的調查審訊工作當翻譯。二戰後期,大量在東北的日本部隊被蘇聯整建制俘虜。1950年,近千名日本戰俘被蘇聯政府移交中共,其中有高級將領、偽滿政府高官,也有普通士兵。
陳弘說:「到達撫順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對他們進行認罪檢舉教育……這些戰俘在蘇聯被關了五年,都不知道日本情況怎麼樣。我們還給他們介紹了當時日本的國內形勢。」
陳弘接著說:「我心裡想,我的地位完全不一樣了。不再是基隆中學那個受欺負的少年了。揚眉吐氣了。那時候我深刻地感覺到,我們真的當家做主人了。」本文取材《番薯仔兩岸留痕》中陳弘口述。有關陳弘與台灣光復初期留學大陸台灣學生的故事,另見鐘明宏著《一九四六‧被遺忘的台籍青年》,沐風文化出版社出版--編者。

1945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了。一時間國民黨忙著接收工礦企業,顧不上關心教育,好的教授沒來,台大遲遲不能開學,而建設新台灣又亟需人才。在此情況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計畫招考一批台灣學生到大陸,上有名的大學,而且是公費,這非常吸引人,所以大家踴躍報名,大概四、五百人參加考試,錄了一百人。

考慮到這些台灣學生不懂國語,擔心到大陸來聽課有困難,又把這批學生集中到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突擊學習國文國語,同時學本國歷史、地理和三民主義。三個月後,根據考試成績和本人的志願,分配到北大、南大、武大、暨大、復旦、同濟和廈大等學校。

到現在還沒卸任的會長

當時,大家對國民黨還不大瞭解,擔心來了以後公費會斷,會出問題,於是成立了一個台灣省升學內地大學公費生同學會,選江濃擔任第一任會長,他當了兩任。第三年選我當會長。1949年後,兩邊的同學不可能再聚會改選,所以我這個會長到現在還沒有卸任。

我和其他四位同學一起被分到了上海的復旦。當時內戰已經開始,各地的學生運動也如火如荼,一張張白紙不紅不黑的台灣學生成了左右兩邊爭取的對象。1946年12月,北平發生了沈崇事件,元旦那天我們在外灘南京路遊行,聲援北平,抗議美軍暴行,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作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走上街頭,喊出美軍滾出去,打倒美帝國主義。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我們作為二等國民的台灣人,根本就沒有這種權利。

我來大陸上大學之前訂了婚,未婚妻是楊慧華,為了縮短學期,早一年回去結婚,我特意考插班生上了二年級。1948年暑假我返台休假時,跟我的未婚妻講,再堅持一年我就畢業了,明年我們就可以在一起了。誰知回到大陸以後,國內形勢發展很快,遼沈、平津戰役結束,淮海戰役也已經開始。

抗美援朝以後,我看統一台灣遙遙無期,經組織同意,寫信勸我的未婚妻楊慧華到大陸來。可是她的父母不放心她過來。三次書信往返,她還是舉棋不定,我想既然不能決定,就不要互相耽誤青春,於是提出解除婚約。後來才知道,她為此哭了三天三夜,結果給我回信同意了。

儘管解除了婚約,但是她認我父母乾爸乾媽,始終保持著親密關係。我媽媽10年癱瘓在床,楊慧華常去看她,照顧她。我媽媽為了我後來眼睛哭瞎了,但是聽到聲音,就知道她來了。每每提到我,母女倆就抱頭大哭。我媽媽勸她趕緊找個物件,不要等我了。我大學畢業一天都沒有孝敬父母,是她替我盡了孝道,這讓我萬分感激。

寫進了《雲水謠》中的一段情

我在日本工作時,弟弟妹妹來看我,知道我的情況後,回去告訴了楊慧華,她提出想到東京來看我。我們在東京見面時,我不由得跪下向她表示感謝,這是出於真心很自然的表示。後來張克輝寫《雲水謠》劇本,還把這一段情節附會到男女主人公身上。

我現在的老伴當年到外國語學校學習時我們就認識了,但當時是上下級關係,不能談戀愛。跟台灣未婚妻解除婚約後,直到她要到朝鮮的前夕,我跟她正式提出來。她從朝鮮回來以後我們才結婚。

我第一次返台是1990年,帶著老伴。那次最主要的目的是為父母親掃墓。我是長子,但大學畢業後一天都沒有孝敬過父母。這雖然是客觀造成的,不是我的意願,但生不能奉養,死不能送終,我不孝啊!我母親為我眼睛都哭瞎了,她不知道兒子是死是活,心情難過,吃飯的時候,碗筷都給我留一份。如今,天人兩隔,我唯有在墳前深深鞠躬、燒香、賠不是。在台灣,我見到了弟弟妹妹和他們的家人,三代人團聚,讓人難忘。

第二次回台灣,是從日本去的,而且是以公費生的名義。當時,我在復旦的同學林金莖恰好擔任台灣駐日本代表。我去找他,提出返台的要求,台灣有規定,公費生回去有特殊照顧,可以帶夫人,但需要有證明。他是我的復旦同學,當然最能證明了,結果很快給我辦了簽證。那次我還帶了女兒和外孫,算是沾了林金莖的光。

第三次回台,是2009年隨全國台聯組織的第一屆老台胞返鄉謁祖文化參訪團,當時接待單位的理事長是許文彬律師。第一天在機場,我們走的是特殊通道,迎接的人捧了兩把鮮花,一把送給團長林麗韞,另一把送給我,理由是因為我年紀最大。

復旦的同學林金莖

歡迎宴會上,我被安排在第一桌,左邊是林麗韞,右邊是彭騰雲,許文彬律師坐主位。他問我是什麼時候到大陸的?我說我是公費生。他說:「我舅舅也是公費生啊!」我問是哪個,他說是林金莖。我就講了跟他舅舅是同學和同室的關係。許文彬很尊敬他舅舅,所以在後來的接待行程中,他逢人便講我是他舅舅的同學,而且視我、彭騰雲和鄭堅三個公費生如長輩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