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時代的見證

「叛亂?亂判?」公聽會記要

施瑋整理


時間:1991年5月21日
地點:立法院第七會議室

主席:林正杰(立法委員)
出席者:蔣碧玉
    林至潔
    嚴秀峰
    陳映真
    吳榮元
    王曉波
    陳明忠
    賴明烈
    張俊宏

主席:今天舉辦這個公聽會的原因,最直接的刺激乃是最近調查局逮捕廖偉程等四名青年所引起,這使得社會各界認為:在終止「動員戡亂」後,對台灣社會的新規範有檢討的必要。立法院的立即反映是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其他動員戡亂時期的法令也正在修改。一般人對這個問題的討論當然不止法令的修改,還包括對治安人員的重新整頓、教育,中華民國有八大情治系統,並造成權責不分、互相爭功的情形,這形成很大的問題,在一個走向民主的社會中,我們還需要這麼多情治單位嗎?若有必要,應用什麼法令約束之?

過去四十多年來發生很多政治案件,當我們談到要平反政治案件時多會談到「二二八」,但「二二八」只是一短時期的不安與恐怖,但50年代以後的「白色恐怖」才是對我們整個社會真正產生傷害的原因,並造成對國民性格嚴重的扭曲。我們在1991年的今天,一方面要正確回顧、解釋這段歷史,藉著反省、平反及理解也許可以作為一種社會動力,以這種人民追求正義的動力才可以塑造21世紀台灣及全中國的未來。

今天我們請了許多政治受難者前輩將當時的案情及國內外情勢背景作一報告。當然一次公聽會的時間是不夠的,社會各界也在做不同的努力,例如《中國時報》副刊介紹很多「白色恐怖」的故事,也有很多具正義感的年輕人花了長久的時間作口述歷史,但立法院必須對民間的種種作法作出回應,以呼應與人民的互動關係。在50年代以後的因政治案件被槍決者達三千人以上,被監禁的超九千人,失蹤、不知案情者不計其數。最近「獨台會」的案子,不分統獨,包括國民黨人士都全面營救廖偉程等四名青年,大家一無所懼,這表示台灣人民的力量已經覺醒,再也不能忍受「白色恐怖」事件,但為了要使真正的民主政治建立,有必要回顧這一段歷史,這是這次公聽會主要的目的,現在先請蔣碧玉女士報告。

台灣的黑五類

蔣碧玉:小時候因為受到父親蔣渭水的影響,對祖國有很深的感情,我丈夫鍾皓東因尊敬我父親,和我走的很近。日據時代,他還在高等學校唸書時就同我認識,我記得他當時對我說,他最尊敬的有三個人:一是國父孫中山,一是蔣介石,還有我的父親蔣渭水。我們那個時候尊敬蔣介石是因為他領導全國人民對日抗戰,我們回去祖國也都想投入國民黨,參加抗日戰爭。1940年,我們兩夫妻和另外三個朋友結隊去大陸參加抗戰,但我們向前線指揮部說:「我們是台灣省青年,要來參加抗戰。」時,他們不相信,還把我們當成日本的間諜,並打算槍斃,還好丘念台先生救了我們一命。後來我們就對國民黨很失望。我們在牢裡關了半年多,並準備把我們送到最高當局決定我們的命運,在一縣一縣的起解半年多的過程中,我們看到各種人,知道很多事,於是對國民黨相當失望。

抗戰勝利後第二年,我們回台灣,我先生到基隆中學當校長,在當滿三年校長時發生「《光明報》事件」,(當國民黨來台灣時,我們就知道要開始大逮捕了,因為我們在大陸期間,已十分瞭解國民黨。)當時我們兩夫婦,還有我的弟弟、妹妹和我五個月的兒子也一起抱進去了,後來因為我父親和叔叔蔣渭川(當時的民政廳長)的關係,我在半年多後就回家了,而我先生鍾皓東因拒絕和國民黨合作,便在1950年10月14日被槍斃。一般人作三年官可以吃一兩代,而我先生作三年校長卻一貧如洗,在他被關時,我回南部賣了一塊地,把這些錢拿來送飯、送菜給牢裡面很多基隆中學教職員、學生,但這些錢不久也用光了。他死後,我在殯儀館和他們講價錢,連哭的時間都沒有,我就出來借錢給他辦後事。當時很多人是被冤枉的,基隆中學捉的十幾個人都是冤枉的,真正的地下黨也沒有幾個,大多是亂捉、亂判,我們夫妻兩人都沒有審判,也沒有拿到判決書。

我先生死時,我們的小孩子都很小,一個一歲多,一個三歲多,當時我不想讓小孩子受到傷害,能平平安安的長大,什麼事都不敢告訴他們。等到他們進中學時,他們的「資料」也到學校,一直到大專、當兵,他們的資料都跟著到。後來我的大兒子考上台視公司,我都很高興但試用三個月後,說他安全檢查不通過被趕出來,那時真令人痛恨(不是「痛心」),小孩子是無辜的,這麼做對小孩子的傷害太大。

我剛從牢裡出來時,找不到工作,大家都很害怕,不敢用我,後來我父親一位民眾黨的老同志要我到他那邊做事,結果被國民黨服務處的人陷害,原因是用了我這種身份的人卻「知情不報」,於是他被判刑了五年。這時我才瞭解為什麼別人不敢用我,那段日子我們過的很痛苦,賣麵、賣包子等小生意都做過。其實,當時被冤枉的綠島同學生活都很辛苦,有些他們的子女還會埋怨他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我大陸有一個兒子也是埋怨我,因為在文革時,有人告他是國民黨軍官的兒子,我們當時到大陸就投入國民黨,當然是國民黨軍官,根本不知道另外還有個共產黨。於是他被列為「黑五類」,於是他就埋怨我,我告訴他:你在大陸是「黑五類」,我們在台灣也是「黑五類」。

經常有人問我:愛國有什麼用呢?有一位法國回來的留學生,在和我談完話後說:「你很偉大,但為什麼要愛國呢?國家傷害你那麼大,在大陸又差一點把你槍斃,回台灣後把你先生槍斃了,又關了你兩次,你還這麼愛國?」我說:不是國家傷害我,而是當政者傷害我;國家是我們大家的,國家的好壞大家都有責任。我希望「白色恐怖」不要再出現在下一代,這次雖然廢除了《懲治叛亂條例》,但我們仍要爭取廢除刑法一百條,我們才能有真正自由的一天。

白色的衣服染成殷紅

林至潔:我的先生郭琇琮在光復前兩年和一些愛國份子在台大醫學院成立了一個抗日組織,後來被捕,判了五年。光復後,有一位來台灣接收的張上校找我的先生說:「國民黨希望你出來領導台灣青年替國家做一點事。」當時我先生當然很願意,但要等到他畢業再參與工作。光復初期,我們非常熱烈的歡迎祖國的來臨,但後來我們發現政府的統治手段比日本殖民統治更厲害,用各種方式剝削台灣人,台灣本地的人才一個都不用,我們這些愛國青年當然很不滿。我們是愛國的,希望自己的國家好,我們認為以後可以不再受日本統治,走向一個民主國家,但我們幻滅、失望了。我們在1946年10月份組織「台灣學生聯盟」,我先生在台大醫學院當主席,開始替社會抱不平,進行各種反抗,這是官逼民反。

二二八前,我們帶50名學生在警察局靜坐示威,用粉筆寫下:「貪官污吏應該打倒」、「起用台灣的人才」、「恢復民主生活」。我們那麼愛國,我先生還到台灣廣播電台教國歌,我們一直認為蔣介石的國民黨是我們的國家,但我們在二二八之後武裝起來了,不止學生,包括原住民、蕉農等一起反抗陳儀、國民黨的惡政。當時我跑到嘉義加入游擊隊,後來遭人出賣而被捕,我先生在三個月後未經審問下被槍斃,連同學生、同志在內,大概槍斃了53名,我也被判刑10年。當時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思想,只是跟隨我先生從事反對國民黨惡政的活動。我在保密局獨房關六年,他們以為可以從我身上得到什麼消息,但我從頭到尾一句話都沒說,因為我確實不知道。在坐牢六年中十分辛苦,冬天我只有一條毯子和破棉襖,我用肥皂刷牙,一個月收到一次從家裡寄來快臭掉的肉和花生。六年後回到一般監獄時還是提心吊膽,同牢當中有一些朋友至今仍印象深刻,有一位紀雲女士是從大陸來的,他被拷打時連指甲都被剝起來;還有一位紀老師,頭髮被綁起來吊著,血淋淋的流著,這兩個人都被槍斃了。紀雲的孩子都不曉得父母親做了什麼,因為他是匪諜的兒子,所以不到20歲就自殺了。還好我的兒子沒自殺,可能是他父親的血流在他身上,現在已拿到醫學博士。我和我的朋友受了很多的苦,甚至有些被判了無期徒刑的孩子被丟下成孤兒,找不到的也有;甚至看守監獄的人也在戲弄未婚的女犯。這就是我們坐牢時隨時都會面臨的危險,到現在我都還會做這樣的惡夢:子彈從我後面射入,前面開了個大洞,我先生也是這樣子死的,白色的衣服染成一片殷紅,他認為:我願意為我所愛的祖國犧牲自己,把自己的屍體焚燒後灑在台灣的土地上,讓所有的人知道:我是愛自己的祖國,因為愛自己的祖國於是犧牲了。

死在最深愛的故鄉

嚴秀峰:國民黨在台的「白色恐怖」的歷史淵源應是從二二八開始,50年代的「白色恐怖」是繼「二二八」之後,國民黨又一次血腥的迫害。就當時歷史背景而言,一方面是台灣同胞對二二八事件的不滿,造成與政府之間無可彌補的心理裂痕,於是對「白色祖國」完全失望,轉而對「紅色祖國」的嚮往。另一方面因國共內戰的劇烈,國軍在戰場上節節失利,也影響台灣形勢的岌岌可危。此時,韓戰爆發,美國為戰略上的需要,把台灣納入太平洋防衛系統。台灣在美國的保護下,情勢慢慢穩定。國民黨為保障台灣這塊最後反共基地堡壘,所以他不惜以最嚴厲的苛政來對付台灣,首先他以專制獨裁的方式建立了威權體制,再從憲法上架設了許多違章建築的惡法,即《戒嚴法》、《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等,因而形成「白色恐怖」並擴張其威勢,人民沒有思想、言論自由,沒有民主進步的去向,更沒有做為一個人最基本的生存權利。尤其是《懲治叛亂條例》是國民黨用來整肅異己的利器,許多戴紅帽子的人在它的槍口下犧牲了。

我的先生李友邦也是在這種莫須有的罪名下犧牲了,很多人問我李友邦是怎麼死的?我不知道,我根本沒有收到判決書。所以到現在為止,我對於我先生的死因,對我和社會大眾一直是個沒有解答的謎``題。據收來報上的報導說:我先生在抗戰時期和中共一些人員有來往,在抗戰時期是國共合作,如果不認識中共才奇怪,蔣介石和毛澤東為了國共合作還商談國家大事,「台灣義勇隊」所屬的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部長是陳誠將軍,副部長是周恩來先生,你說他們不認識?不講話?講話和認識就構成罪?而且這些是發生在抗戰時期,如果說李友邦在那個時候有問題,你就不該再用他。「台灣義勇隊」是在開羅會議後成立的,其所屬是中央軍事委員會,我先生是隊長,後升為中將總隊長,以後政府又派他做「三民主義青年團」的主任,又是國民黨的主任委員。如果懷疑他有問題,為什麼還要用他?而且把抗戰時期的事情越空跳到現在作為一種罪名,這實在可笑!另外,又說李友邦的部下多人走左傾路線,而且參加組織被槍斃,他必須負責。我說:他怎麼能負責呢?「台灣義勇隊」在民國三十五年一紙命令就解散了,沒有任何撫恤、退休金和安護,當時成為一支失業的隊伍,我家裡小小的一個地方就擠了二十多人,每天兩餐稀飯、一餐干飯的過日子,這一支解散的部隊,他能負什麼責任?蔣介石的部下傅作義、張治中都投共,那蔣是否更要負責任呢?

李友邦從小就具有強烈的民族意識,一生全部為台灣及祖國民族革命運動而奮鬥、犧牲,可以說是一個公認的愛國主義者。他所領導的「台灣義勇隊」對台灣革命及抗戰都有貢獻,尤其是對台灣光復有不可抹滅的意義。他對台灣革命的主張是先從日本統治下爭取民族獨立,再回歸祖國。日據時期,他在師範學校唸書時發起很多活動,其中一次是他和林木順等同學突擊台北市新起街派出所(今天的長沙派出所)。這件事轟動全台灣,從此他被開除學籍,而且日本準備捉他,他連夜跳牆逃走,先到高雄,再到上海,到1924年6月他到廣州參加黃埔軍校二期,因為孫中山先生對台灣的革命十分支持,所以在廣州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這是台灣的革命運動首次在祖國奠定了基礎。抗戰時他又組織「台灣義勇隊」,這是抗戰時最顯目的三支隊伍之一,另外兩支是「朝鮮義勇隊」及「日本反戰同盟」。開羅會議結束,「台灣義勇隊」正式編入軍委會政治部時,我們有四個中隊,從事對敵、醫務、生產報國工作,及少年團宣慰工作,這些工作已得到全國同胞一致的支持、讚美。我可舉一個例子,陳在1940年舉行一擴大紀念周時說:「李友邦是台灣革命的領袖,他不但成立了革命的組織,也多次協助戰友鬥爭。」他認為台灣人民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因此台灣人民參加抗戰是一次不可否定的偉大力量。由於他深信台灣五百多萬同胞的偉大革命力量,加上中國抗戰必勝的條件,所以他認為台灣革命的前途一定成功。抗戰勝利後,李友邦正想全力投入建設台灣成為民主、自由的工作時,卻受到陳儀政府百般的阻撓、刁難,而後給他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槍斃了,時間是1952年4月22日,那一天正是星期天,各位想想看,星期天還會槍斃人嗎?李友邦應該死在沙場上,他的血應該流在敵人的戰地上,但他卻死在他一生最深愛的故鄉--台灣。這是公道嗎?

最近相關的惡法,雖然像「動員戡亂時期」的終止、《懲治叛亂條例》的廢止,但還有許多不合時宜的刑法,這些刑法在執行的認定下會有很多困擾,同時也會讓台灣人民不安,所以希望行政單位將這些法令盡快整理加以修廢,否則應由立法單位迅速處理。今天國民黨若有誠意實行民主政治,我希望他拿出最大的決心建立民主政治新軌道。

文化的買辦化

陳映真:我想在這些前輩面前就不太講我自己的事情,我是1968年被捕的,案情很簡單,就是幾個年輕人關心大陸的事務,我們於是組織了讀書會,這些書在今天台大附近的書架上都極為常見,但就因為這樣,我們被判了十年牢。這裡我就不必再講我的案情,我想利用這個機會檢討「白色恐怖」的意義和本質。

我們常說台灣的政治恐怖時期是在50年代,其實不然。剛剛三位前輩所說的是集中在50年到54年的所謂「刮颱風」的時代,國民黨大量的捉涉共者、有嫌疑者。54年後我稱為「慣性恐怖」,也就是起先是為肅清左傾人士、赤色分子,一旦變成制度後就形成慣性,這一直到不久以前才結束,當時的冤假錯案很多。

「白色恐怖」有以下的特點:它是由國家所推動的制度性暴力,一是非法的秘密逮捕;二是非法的秘密審訊及酷刑拷打,甚至謀殺、暗殺;三是非法的判決,剛才已有人見證過,連槍斃人的判決書都沒有,而且大量的羅織、處決。有時監禁的時間都沒有限制,例如服刑時間已到,他們認為你的思想沒有改變,就可以利用各種理由把你留隊,甚至裡面有人發瘋了都不放。另外,不只受刑人本身的受害,還包括家族的受害,小孩子長大後,老師、社會歧視他,情治人員騷擾他,他也認為自己是共匪的兒子,覺得非常羞憤,甚至怨恨自己的父母;有的十幾歲上吊的也不知凡幾,長大後精神分裂的也大有人在,他們家族的就業、留學、出國受盡各種阻撓、歧視,這是一種組織性的暴力與虐待。

一般人認為「白色恐怖」是國民黨的殘酷、暴虐所造成,但這是個世界性的問題。以台灣「白色恐怖」而言有兩個結構:一是內戰結構,1927年國共分裂,國民黨就是用激烈的暴力清黨,自此以後,國共雙方以暴力與反暴力形成循環。一直到國民黨撤退來台,美國以武力支持國民政府,這種暴力又重新恢復,這是長期猜忌、怨恨所引起的歇斯底里,台灣有幾十年都是充斥著反共口號。第二個是世界冷戰二極對立,靠美國的陣營,不只台灣,包括韓國都是以「國家安全法」、「反共國家安全體制」為藉口取締各種民主、社會運動,這在菲律賓、泰國、越南、中南美洲等美國所支持的軍事獨裁政權都一樣。在冷戰結構下,「自由世界」便是進行著以高度反共國家安全為藉口的組織性國家暴力,這種世界性的暴力更值得我們反省。

再來,我要報告的是美國與全球白色恐怖的關係。國際政治學有一個名詞--「次法西斯主義的美國扈從政權」(Sub-Fascism Client State),他就是剛剛我所報告的國家都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由美國直接支持,包括經濟、軍事等各方面來支持這種國家暴力;一是原來民族主義高漲的國家,美國不惜用暗殺、政變把它推翻,再建立一個極端的極權政府,如智利。更重要的是,美國政府不斷訓練各國特務的技術及恐怖經驗,而且提供最先進的科學偵訊儀器,甚至美國人員直接參加偵訊拷問的工作。

這種「白色恐怖」帶給台灣幾個影響:第一是「非民族化」,由於反共的宣傳,對美國的崇拜,愛國的人慘遭打擊,漢奸得勢,這種顛倒是非的情形造成廣泛的民族認同混淆。第二是「文化的種族滅絕」,自己的文化只有民族主義者主張,在極端的法西斯政權及美國的影響下,自己的民族完全滅絕。第三是知識分子的被閹割,使知識分子成為傀儡,所有的知識、思維、創造完全窒息,造成知識界買辦化與非民族化。

台灣這一段被隱藏的黑暗史如果不被抓開,並重新面對、思考、研究、反省,這將成為台灣社會永遠的傷痛。事實上,很多人都是這個歷史的共犯,不是罵國民黨就完了,四十年來,我們的知識分子說了些什麼話?我們的傳播媒體如何幫助這個體制?四十年來,「我」做了些什麼事情?現在有很多人都勇敢,但過去四十年為什麼不說話?今天卻很容易成為英雄,這樣的民族是沒有長進的。今天我們一定要深入台灣這一段最黑暗的歷史,去面對他,就像一個人有病,一定要把它挖出來,才能恢復健康。

人民有權推翻不義政權

吳榮元:在「白色恐怖」的受害人當中,我算是較年輕的。我從綠島回到社會才四年,我所聽到的言論、所看到的行動都超乎二十年前我在學生時代所想的。「白色恐怖」最明顯的是沒有言論自由,古代有所謂的「偶語棄市」,國民黨的統治就真的有那種恐怖感。我們當時對社會有很多不滿,但不能隨便講,更不用提對國民黨的批判,我回到社會就很不習慣,有那些話可以講都要慢慢斟酌,解嚴後,我加入工黨,參加許多社會運動,才慢慢調整自己的心態,這種國家暴力對一個人心靈的摧殘是最嚴重的。「白色恐怖」在今天民主時代還能存在涉及政府對待人民的問題,以國民黨的立場言,在幾天前還說《懲治叛亂條例》非常必要,因而他用這個條例鎮壓人民是非常自然的。而站在人民的立場,你要推翻一個不義的政權,被捉就認了,所以我想這不是叛亂,也不是亂判。就一個最普通的政治學觀念而言,政府是人民授權成立的,一個不義的政權,人民有權推翻它。因此,《懲治叛亂條例》的存在證明國民黨政權還是一個獨裁、專政的政權,後來也是因為人民的力量逼使它廢除這個惡法,並不是因為它的本質改變了。今天的聽證會與其說是因「獨台會」的案子所引起,不如說是人民重新審判國民黨這個政權。

以我的案子來講,當時共有19位,不分本省、外省籍,也有軍事學校學生,當時調查局人員問我們,你們是吃國民黨奶水長大的,為什麼還會反對國民黨?事實上,國民黨是依三民主義立國的,但它在台灣是違反三民主義的。我們是因為國民黨在70年代完全走資、依賴美國帝國主義來維繫其政權,我們因此探討在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人民是否幸福?國家前途是否光明,這只是停留在思考、言論的階段,但國黨對我們這個案子判的相當重:二個判死刑,五個判無期,七個判十五年,七個判感化。國民黨以結束幾個年輕人的生命來維繫政權並不奇怪,從它在大陸時期以來都是一貫的,其背後的根源是它代表中國少數特權,在台灣也是如此,所以它必須以鎮壓手段維繫其統治。

要結束「白色恐怖」,使我們的社會更健康,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在光明的環境中生活,需要靠我們這一代結束國民黨這種不義的政權,這就是我所努力的目標。

王曉波:請見《中國時報》(6月3日)人間副刊《我的母親叫章麗曼》之書面發言稿。(見文末附錄,海峽資訊網編者)

警總最嚴重的刑求

陳明忠:我坐了兩次牢,一共是21年,第一次是因為二二八,為什麼我會參加二二八?這必須從我小學開始講。我是高雄崗山人,小學二年級中日戰爭開始,日本正式進入軍國主義的時代,所以我一直以為我是日本人,將來想成為日軍上將。到了高雄中學才改變,因為日本人罵我是「清國奴」,有一次和日本同學打架,我打贏了,但老師告訴我:「可以和內地人(日本人)打架,但不能打贏!」於是我漸漸改變了「我是日本人」的想法。我後來看了一本周佛海寫的《三民主義的理論體系》,其中對於民權、民生主義看不太懂,但看了民族主義則非常感動,那時我才感受到我是中國人。從此以後我對中國大陸也開始有所認識,知道中國因戰亂不斷而較窮,所以在光復後看到接收人員文化水平較低、士兵素質差並不奇怪,但我所不能忍受的是我所嚮往的祖國政府是那樣的無惡不做,我於是開始絕望。所以在二二八發生時,我還在台中農學院(今天的中興大學)唸書就參加打仗,從頭打到尾,一直到埔里我加入「二七部隊」,並擔任突擊隊隊長。埔里最後一仗打敗後,我逃到霧社,躲在一個原住民的學長家內。後來,台中的《和平日報》說我率領五、六十個人到霧社,說要通緝我,我又逃走,當時台中農學院院長周靜山出面,他說他是陳儀的親戚,他哥哥也在南京政府當官,所以他可以保護我,證明我不是壞人,後來找了一個教授到二十一師了事。

到1950年我卻被捕了,為什麼被捕我搞不清楚,他們要我承認參加共產黨,我說我沒有參加,但因為被刑求的很厲害,最後沒辦法,我就承認參加「社會革命黨」,他們說沒有這個黨,我說:「當然沒有,這個黨是我發明的」,後來還是判了我十年。我告訴法官說我沒有參加叛亂組織啊!他說:「你參加過二二八。」我說:「民國三十八年時不是說不追究嗎?」他說:「不追究沒有錯,但你是『危險分子』,所以判你最輕的十年徒刑。」就這樣我從21歲坐牢到31歲。

第二次坐牢是1970年,當時立法委員黃順興的女兒到大陸回來,她告訴我,大陸方面希望把她所看到的情形告訴她父親,並能到大陸一趟。國民黨卻說是我策劃黃順興到大陸,我不承認,他們就刑求,他們又要我承認黃順興的女兒到大陸是黃順興、康寧祥、郭雨新三個人派去的,如果承認,他們可以派我到東京當特派員,我說我不幹!我不能出賣我的朋友,更何況我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於是我又被刑求,據說是警備總部有史以來刑求最厲害的,現在我的脊椎還有病,沒辦法走太遠的路。後來我太太準備請律師辯護,國民黨卻把她捉起來,這種情形在外國鬧起來,一些在美國的教授、朋友在《紐約時報》合買全版廣告,聲援我「陳明忠無罪!」因而從死改判十五年,到第十一年保外就醫出來。

「白色恐怖」最可怕的不是根據證據判罪,而是自白書,經常自白書又不是你的,例如我的判決書上說:「雖然陳明忠在偵辦過程中矢口否認,但根據XX口供,他的話不足採!」原來他們要我承認策劃黃順興到大陸,結果變成我從菲律賓、馬來西亞運武器到台灣準備暴動。這種莫須有的媾人入罪實在荒謬,我希望「白色恐怖」不會再出現!

母親臨終的場景記在心頭

賴明烈:我想對我這麼一個吃國民黨奶水長大,在國民黨教育體制下的年輕人如何走向反對之路的心路歷程作說明。我出生於嘉義農村,家裡是小地主,我有個堂姑丈在日據時代到大陸參加抗戰,回台後牽涉到二二八被槍決,堂姑母與三個小孩辛苦的走完一生。我從小看到堂姑母個人悲劇與時代悲劇結合的一幕,對我心靈上有很大的衝擊。到台北唸書後,看了一些30年代的文學、社會主義的論戰以及對中國近代史的理解,加上對現行體制的不滿,我於是走向社會主義的道路,今天我從事勞工運動與此有關。

我大學是念文化學院建築系,那時我對文學、藝術都有很高的興趣,我從中發現台灣這種民族主體性喪失後,政治、經濟、文化的主體性也會喪失,我發現在文學、藝術上到處都是禁忌。大三時,我和朋友到雲林口湖鄉做社會調查,我們拍了不少紀錄片,也製成幻燈片。另外有其他學校的朋友協助我們記錄台灣各地窮鄉僻壤的生活實際狀況,我們回到學校後準備辦個民歌演唱會,搭配放映這些幻燈片,結果教官出面干涉,告訴我們:「如果你們膽敢辦這個活動,可能會被退學!」我們便經歷了一次到處都是反共神話,不能揭發社會底層,沒有思想、言論自由的「白色恐怖」。

當兵時,軍隊有很多批判社會主義的書,我想去瞭解,便看了一些,但政戰官卻來干涉,我認為社會主義是資本主義的對立面,如不是資本主義出問題,社會主義怎麼會出來批判、治療它?我再一次思想受到箝制。

退伍後,我們碰到抗日前輩楊逵先生,晚年的楊逵還懷抱很崇高的人道思想,他告訴我們有很多事可以做,於是我們去賣書,像《夏潮》雜誌、鄉土文學作品、帕米爾出版的主義叢書。我們也關心台灣社會,去做礦工調查、農產品產銷過程研究、對美日資本如何控制台灣,對中下階層進行變相剝削作瞭解。等到我們的案子爆發後,經過七天七夜的審訊,兩個月後判刑確定。在景美軍法看守所期間對我們作長達一年六個月的監視監聽,另外派監獄臥底的「爪耙子」對我們做長達五年的監視。

我被送到綠島後,家人很難過,在我出獄前一年,我申請返鄉奔喪不准,他們說:如果你要回去有三個條件,第一是要戴腳鐐、手銬、五花大綁;第二是回去只能停留五分鐘;第三是回去不能和任何人(包括親人)講話。我只好把我母親臨終的場景記在心頭,這是1986年的事情。在監獄中,我們的身心也受到相當摧殘,像我在獄中經過幾次胃潰瘍,出血後,他們才送我到花蓮治療……。由於時間的關係,我暫時談到這裡。

希望這段歷史能永遠終結

張俊宏:首先感謝林正杰委員在「獨台案」發生後適時的辦了這個公聽會。從50年代到80年代有許多慘烈的個案,多少人受過這種嚴酷的迫害,我們總應該找尋這個迫害的根源,使這個恐怖的時代永遠告別我們的歷史,我一直在找尋未來的路,怎樣去告別這個歷史。

我想歸根究底這是一場人民對抗極權政府的戰爭,在這場戰爭中如果人民輸了就要輸得起,乖乖接受他殘暴的統治。我們一直不接受這是場戰爭,所以想要獨裁者向我們道歉,那是不可能的。獨裁者如果是一個勝利者,他是凱旋的、歡呼的,二二八事變後,大家一直要國民黨道歉,但他是戰勝者,沒有必要道歉;戰敗者因為一直失敗於他的道歉,所以極度的痛苦。二二八的經驗就是人民像烏合之眾一樣的被國民黨打敗了,打敗後四十年的恐怖統治就是戰敗的結果。當年不必然戰敗,但因日本統治的台灣人沒有世界觀,也沒有中國觀,他們面對中國大陸來的殘暴政權和日本人一樣天真,他們根本不瞭解這場戰爭的意義。他們認為只要勇敢就可以,其結果就像印第安人、台灣原住民一樣勇敢的被消滅著,這是這場血戰的教訓。

台灣所面臨的第二場二二八事變是「美麗島事件」,國民黨照樣想來一次大屠殺,讓全民破膽,接受它的「破膽統治」,結果他失敗了,他想讓人民破膽,結果自己卻破膽了。原因就是台灣人民調整了戰法,四十年前是用血戰,現在是用「選戰」。美麗島事件後一年,受難者家屬和辯護律師都站出來參選,許多年輕人也投入選戰,結果每一個候選人都以最高票當選,這讓國民黨嚇壞了。接著黨禁、報禁、海禁、陸禁都開放了,這都是因為我們戰勝的結果。二二八血戰的失敗帶來悲慘的統治,美麗島事件選戰的勝利帶來開放的結果;「血戰」與「選戰」帶給我們如何結束悲慘歷史的方法。

另外還有一種「人民戰爭」,也就是選舉期間以外的平時,不用槍械、暴力的戰爭。海峽兩岸都有同樣的試驗,但六四天安門事件失敗了,其結果使極權者有更大的空間去統治。但台灣最近的兩次試驗--「四一七」和「五二○」人民示威街頭運動卻勝利了,當時國民黨的反動勢力等待著反撲、等待著流血,藉此重獲統治力量。幸運的是,六四天安門事件的教訓使「四一七」、「五二○」有了警惕,我們沒有給獨裁者任何利用的空間,我們在適當的時間宣佈結束,這種人民戰爭我們也得到了成就。以二條一被起訴的人當中在這四十年沒有被釋放的前例,這就是人民戰爭的結果。我們所嘗試的血戰、選戰、民戰三種方式是我們今天必須審慎考量的。我們只有一個目的:四千年的中國歷史、四百年的台灣史、四十年的國民黨統治史這種慘烈的白色恐怖,我們除了抱怨、敘述這段經歷外,如何結束很有必要去研究,我們希望這段歷史能永遠終結。

主席:在場的還有許多政治受難人,我們回顧這四十年來所有政治受難者並不都是同一類的人,以省籍而言,有外省人、福佬人、客家人;以階級來說,有律師、醫生、民意代表、知識分子等;以政治主張言,前面幾十年以社會主義的主張者被捉的最多,而這幾年的台獨案較多。所以歸納起來,我們不知道國民黨要捉什麼人?到底什麼可以想並不清楚,其實,只要一切有獨立思想的都是國民黨要捉的人。因此,沒有那一個人可以說:什麼思想是正確的,什麼思想是錯誤的,也沒有那一個人可以把不同主張的人監禁或殺掉,這是民主最根本的原理。而且監獄也不可能改變一個人的思想,我只有看到被捉的人思想愈來愈堅固,我只有看到被捉的人、家屬、朋友一起站起來反對政府,所以要結束「白色恐怖」就是要保障一切政治思想的自由。其實,國共內戰結構中有許多人受害,台灣人民沒有過一個真正幸福的日子。但在這次「獨台會」案件發生後,整個社會抗議暴政的情緒這麼強烈,使這四名年輕人被放出來,這是我們社會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

我個人政治思想與極端台獨主張者有若干差異,但我也有必要用全部的力量來保衛他們的思想自由,包括組織自由,也惟有如此,才能同樣保衛不同思想的自由。以我父親而言,他是國民黨派往大陸的敵後工作人員,經過二十七年的勞改,我個人不怨恨共產黨。我自己也坐過國民黨的牢,我也不怨恨國民黨。我們只有往前看,過去的歷史要解釋、清算,現在的惡政要停止,我們必須為未來台灣政治環境作結構上的改變,一方面是台灣內部建立民主,一方面是海峽停戰,達成民族的和解,這才是我們真正的目標。◆

附錄:

我的母親叫章麗曼

一個「匪諜兒子」的自白

一九五三年,記得那晚全家在等爸爸從台北回來過元宵節,卻久久等不到,我們小孩只好先睡了。第二天醒來,只見家中凌亂,外婆不知所措在那兒哭,媽媽不見了,剛滿月不久的小妹也不見了,只剩下還在熟睡的大妹、二妹。經外婆解釋,才知道,昨天深夜來了一批憲兵,抄遍全家後,把媽帶走,為了餵乳,媽把小妹一起抱走。爸爸也在台北憲兵司令部被扣押了,所以,沒有回家過元宵節。

媽媽被捕後,起先關押在台中的憲兵營部,那是前不久我父親在那兒當營長的地方。也許是由於父親出身憲兵官階中校的緣故罷,媽關押在台中時,還准許外婆帶我去面會。在媽解送台北之前,告訴外婆,只當她車禍死掉,要婆帶大我們。當時小妹在吃奶,我還記得媽對婆說:「如果帶不了那麼多,就把她(小妹)送掉罷。」媽說著就哭了出來,並摸著我的頭說:「要好好聽婆的話,幫婆帶好妹妹。」當時我似懂非懂的含著淚點了頭。從此我們就沒有再見到媽,再見到媽的時候就只剩下一罈骨灰了。

媽遇難時二十九歲,我才只有九歲多,大妹七歲,二妹六歲,小妹未滿週歲。爸也因「知匪不報」判處七年徒刑。我們至今沒有見過媽的判決書,只有戶口名簿上的一欄記事「因叛亂案經憲兵司令部判處死刑於民國四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執行死亡。」

料理母親後事的是當時尚在憲兵服役的表兄謝永全,是他把小妹從台北抱回來的,我們才知道母親遇難了。記得當時,婆哭天搶地的叫著:「女死了,兒不在(在大陸),叫我怎麼辦啊!往後的日子怎麼過啊!」我當時只有一個模糊的感覺:「以後我就是沒娘的孩子了」,兩個妹妹更是只知道傻乎乎的看著婆。

那時婆望著我們兄妹,想到母親的遇難和往後的日子,就悲從中來的哭泣,我最長,只有我安慰婆,「只要我們長大,一定會好好的孝順婆」。婆聽了更難過,又望著我們哭:

「我的囝啊!你們什麼時候才長大啊!」婆不哭了,我卻有一種說不出的難過,但怕再觸動婆,就只好跑到一條離家不遠的小河邊,獨自一個人莫名的大哭一場才回家。

我們在臺灣本來就沒有什麼親戚朋友,媽出事後,更沒有什麼親戚朋友敢跟我們往來。母死父繫獄,一個外省老太婆帶著四個外孫,在人生地不熟的臺灣,外婆不要說臺灣話不會講,連普通話也不會說。我們是家破人亡的陷入生活的絕境。

我和大妹只好在台中育幼院掛了個院外學童的名義,每個月每人可以領到十七元的救濟金,婆要我們到市場去撿一些菜葉子回來,好一點的曬成乾鹹菜,差的就餵幾隻雞鴨,我們從來沒有吃過婆養的雞鴨,那是逢年過節賣了換取一點現錢的。

雖然一些當年跟父親稱兄道弟的人不敢和我們往來,但是,人間還是有溫暖的,仍有些人和我們往來,但都是些一無所有的,例如,表兄謝永全、一些父親當年的傳令兵、司機和幾位憲兵、幾位大舅裝甲兵裡的同學。他們偶爾經過台中,十塊、二十塊的接濟我們。

逢年過節,別人好不熱鬧,我們只有瑟縮在家裡,但也經常有鄰居送來拜拜完了的雞鴨、肉粽,那是我至今猶記得的最美味的食物。那些鄰居,一位是長期患肺結核而賣女兒的洋鐵匠,另一位是經營冰店失敗也賣女兒的黃老闆。父親是軍人,有配給的糧、食鹽,母親生前常把一些我們吃不完的糧食和鹽分給他們。後來,我進台大回台中省親,有次遇見洋鐵匠太太,還拉著我的手數說著母親,「你媽媽真正是好人,真冤枉,你都愛卡打拚,嘸好讓你媽媽失望。」

媽媽去世後,我成熟了不少,看到了人世的涼薄,也感到了人間的溫暖。有幾件刻骨銘心的事,至今仍不能忘懷。

爸爸媽媽相繼扣押後,全家慌亂成一團,居然還有爸爸的憲兵同袍來找婆,說是要替爸媽活動,向婆索取活動費。父親在軍中一向清廉自持,家中並無積蓄,婆在六神無主中,只有把她老人家帶來臺灣的一些陪嫁首飾變賣支應,沒有,他還兇婆婆,最後當盡賣光,那位「善心」的叔叔也就一去不回了。全家陷入絕境,這一來更是雪上加霜。

除了到市場撿菜葉,家中沒有糧食,有次,婆要我到收成完了的番薯田裡去找剩下的一些番薯頭,被主人發現,一腳踢翻在番薯田裡,灰頭土臉的爬起來,舉首望蒼天,即使媽有罪,我們又何辜?我只要像一條野狗般的活著,但我竟不如一條野狗!

母親死後,從小揹負著「匪諜兒子」的罪名,而常常因此和同學打架,雖然每次都是瘦小的我被打得頭破血流,但是,老師追究起來,被處罰的卻都是我。

我因為是育幼院的院童,在學校一切費用都免繳,小學五年級,我選擇了「投考班」,「投考班」的補習費也免了。但由於幼稚的「虛榮心」,我從來不敢跟同學透露我是「免費生」。有次中午,老師宣佈要大家回去拿補習費,我為了怕一個人留在教室而「曝光」,就陪著隔壁同學回去拿補習費,回到教室時遲到了,每位同學交上二十元補習費就回到座位,老師則要我伸出手來,用竹掃把的竹枝抽我,一面抽一面說:「你這個匪諜的兒子從來不交補習費,還跟別人回去拿補習費!」當時我感到像在大庭廣眾前被剝光了衣服般的被羞辱,我咬緊了牙根忍住了眼淚,不知被抽了多少下,老師才要我回座,我實在忍不住的向他說,「老師,您好狠,我記得。」結果又換了一頓毒打,抽得兩隻手鮮血淋漓,但我一直沒吭一聲,也沒掉一滴眼淚。

有次大妹高燒已神智不清,婆帶我把大妹抱到台中醫院求醫,醫生說要住院,但交不起三百元保證金。從南昌鄉下來的婆只會拉著我跪下向醫生叩頭,請醫生救大妹一命,為了救大妹的命,我拚命的在水泥地上叩頭,只見醫生起身出去,砰的一聲把門關上。我們只好悵然的把高燒中的大妹又抱回來。後來,是好心的里長幫我們證明辦了貧戶就診,才挽回大妹。

念中學,離家比較遠,同學間有時問起母親,我都說是病死的,但「匪諜兒子」的陰影還是擺脫不了,有次跟教官抗辯,教官無以為辭就在同學面前脫口而說:「你是匪諜的兒子,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一九七三年「台大哲學系事件」,我被警總約談,被關在警總地下室偵訊,偵訊員也劈頭就說:「你不要像你母親一樣,子彈穿進胸膛的滋味是不好受的。」

從小,我們家就是列管戶,常常在半夜睡眠中,被查戶口的手電筒照醒。後來,在台北教書,戶口轉來台北,警察還是每半個月要來查一次戶口,直到前幾年解嚴為止。

爸爸出獄後,失業了一陣子,後來在台中地方法院當一名執達員,類似抄寫員,以微薄的薪水維持著一家六口的生活。

大妹初中畢業後,被爸「哄」去念嘉義師範,畢業後在新竹一家天主教小學教了幾年書,辭職回台中後就找不到教職了,後來才找到台中啟聰學校。大妹從小能詩能文,才華橫溢,但由於從小營養不良病痛纏身,又諸事鬱鬱,而於一九七一年,自殺身亡,遺有一子,而使我深深自咎,對不起媽,沒能好好照顧妹妹。

二妹在高中畢業後,考取私立大學,爸要負擔我念台大,二妹只好輟學,在鐵路局當過觀光號小姐。二妹到台北來看我,談到在火車上受欺負,兄妹兩人只有抱頭痛哭,我也只好頻頻的安慰二妹,「都是哥哥不好,為了哥哥念台大,害妳在車上受欺負。」二妹後與一位美國教授結婚,移居美國,生育後,因長期病痛而於一九八七年去世,遺有一子。

外婆於一九八五年回南昌定居。逝世於今年三月。二妹的死訊,我們一直不敢讓外婆知道,外婆臨終還叨念,為什麼二妹好久都沒有寫信來。

小妹五專畢業後,也是與美國人結婚,移居美國後,小妹還給我來信說:「從小我們揹著『你媽是匪諜』的罪名,來到美國後,不再怕有人指責我『你媽是匪諜了』。」小妹婚後育有一子,並繼續念書,直到今年才拿到學位。

我們從來沒見到過母親的判決書,也不知道母親是怎麼遇害的。直到我台大研究所畢業後,那年料理母親後事的表兄也來家過年,而拉著我到戶外去,跟我說:「你已經學成畢業了。應該知道你媽是怎麼死的。」他才把將近二十年前,他在憲兵部隊裡四處打聽母親逝世的經過告訴了我。

媽被捕後,曾自殺兩次,一次是吞金項鍊,一次是吞下一盒大頭針,但都沒有成功。我們已無法知道,媽是處在何種境遇,而必須以自殺來保衛自己。臨刑前,要她喝高粱酒,她拒絕了;她說,她是一個清清楚楚的人,死作一個清清楚楚的鬼。要她下跪受刑,她也拒絕了;她說,她對得起國家,對得起民族,上對得起天,下對得起地,她是無罪的。最後,她是坐著受刑的,臨刑前還一直高呼口號,口號聲是被槍聲打斷的。

表兄告訴我,他這番話從來沒跟任何人講過,也要我不要告訴任何人。為了怕外婆和爸聽了難受,我也從來沒有說過,直到一九八○年,我到美國第一次給大陸的大舅通信,才不能不告訴大舅母親逝世的經過。

也許是由於幼年生活的經驗,使我對社會底層生活的民眾充滿了「我群感」和溫馨的同情,並曾矢言:「我來自貧窮,亦將回到貧窮。」經過「自覺運動」、「保釣運動」,和對中國近代史的研究,更讓我理解到,我們家庭的悲劇僅是整個民族悲劇的一部分。

我的外曾祖父章紫昆曾支持北伐,是陳布雷的好友;外祖父章壯修在北伐軍未進南昌城時,已是國民黨地下黨員,後在「七三一事件」遭土共綁架,把人贖回來後,卻因酷刑而病死。父親因受到鄉前輩何應欽的感召,從軍閥周西成統治下的貴州,與同學結伴步行經纂江到南京投身國民革命軍,參加抗戰,在「南京保衛戰」中倖存下來。大舅在抗戰時響應「十萬青年十萬軍」,勝利後考取清華,但因曾任「國民黨軍官」,在大陸勞改十八年。祖父在「土改」時,活活被打死在鬥爭台上;祖母遭掃地出門,而餓死於一九六○年。 所以,一九八○年我在美國給大舅的信上就說到:

「舅舅,您可聽見我們的呼聲!您可聽見婆的聲聲喚兒聲?我們家族的悲劇,也是中國悲劇的一部分,我們不怨天也不尤人,我們只恨中國為什麼不強大,自己為什麼不爭氣。我們只應抹乾眼淚為中國的明天而奮鬥,希望我們的悲劇不要在我們的子孫身上重演。」

在「白色恐怖」的陰影下,從小,我不敢跟別人說母親的名字,甚至也曾在心裡抱怨過媽,害我們從小揹負「匪諜兒子」的罪名,受盡羞辱和迫害。今天,我必須大聲的告訴大家,我的母親叫「章麗曼」,我就是章麗曼的兒子,我以母親的誓死不屈而感到光榮!

(原載《中國時報》199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