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
1996年2月28日,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和50年代政治案件處理委員會,共同舉辦50年代白色恐怖中所有犧牲者的追悼紀念大會。大會地點承襲以往慣例,在台北市青年公園和河濱公園中的馬場町刑場遺跡。參加大會的來賓有處理委員會聘請的民意代表、社會賢達及關心人士;其餘都是往年政治整肅中遭到迫害的前政治犯,以及家眷遺族。
自從1993年5月間,台北市信義公墓中發現了沉埋多年的被處死刑者的兩百餘座遺塚後,互助會和處理委員會決定每年舉辦春秋兩季慰靈祭。其目的,除了以本地傳統儀式表示哀思和追念外,無非是為了提醒政府當局,半個世紀前的一樁最大的歷史公案尚未了結,當年所造成的社會創痛和政策悲劇,迄未受到應有的檢討反思和正常處理。本會自創立以來,便一貫認為,做為解嚴後的自發性民間運動,政治受難人的反白色恐怖運動應有兩項不同層次的任務。其一,乃追究當年執法機關違法犯規的事實,進而要求現政府負責處理的,屬於法律層次的平反索賠運動;其二,即為檢討當年政策立場的錯失,進而呼籲社會全體接受歷史教訓的,屬於政治層次的批判宣傳運動。
有關第一項的平反索賠運動,我們今天已經向監察院提出兩年來的第二次陳情。雖然當年的惡法酷刑所造成的極大範圍的民間傷害,已非一般行政賠償辦法所能挽回,但若能藉此途徑,使民主政治中的基本原則──也就是政權必須永遠向人民負責的道理凸顯出來,那也不失為千萬個犧牲者及其家族以生命和苦難為代價所獲致的一項正面成果。
其次,有關歷史批判和政策檢討的方面,兩年來本會也和其他社會團體合作,以白色恐怖的本質的解明和其具體實況的研究為目的,推動了一定範圍的群眾宣傳和時事建言等。但因為現今台灣社會的結構性矛盾,而在社會傳播媒體上經常處在不利的位置,以致我們所發出的資訊經常遭到既有勢力刻意的封殺,甚至扭曲。如此狀況一時也難予避免,我們唯有堅定立場,耐心努力,時時以何謂白色恐怖、真相如何、後果如何等問題,將其反動、反民主性、罪惡性予以徹底揭發,訴之於社會大眾的良識,共同為防範政情變化中可能出現的新白色恐怖而奮鬥。
今天,值96年度春季慰靈祭,本會再度提出下面的兩點,作為本屆大會的主要訴求。
一、本會認為現時段的反白色恐怖運動,具有時代性的正面意義。蓋當年眾多犧牲者的共同立場是以反對內戰、和談統一、建設國家、改革社會、改善民主等等為奮鬥目槱。而總觀十年來兩岸對峙的情況,特別是去歲以來的台海軍事危機,都不外因階級、黨派、個人的利益立場不顧國家民族的整體利益所導致的,有關國家定位的混亂和政策路線的錯誤所釀成。則50年代割裂了兩岸的歷史性問題至今仍未消除,甚至於在某些外來因素的推助下仍然持續發展中。當年受刑受戮的愛國人民的心願至今仍未實現和解決。因此我們認為紀念50年代白色恐怖受難人,要突出他們當年所懷有的政治信念,要繼續推動他們未完成的理想目標。
二、鑒於現階段島內政情的激盪,我們要通過紀念活動使民眾對新白色恐怖的潛在可能性提高警覺。特別是去歲歲末立法通過的俗稱的「間諜法」。如眾所周知,該法是強烈的敵對心理基礎上的兩岸政策的產物。行政院提出的第一次草案,竟然只以大陸為唯一的假想敵,其所規定的「間諜」,只限於為大陸「工作」者,為其他國工作者不在適用範圍之內。其荒唐悖理,令人慨歎!雖然遇到世論的指責而有所修改,但已可證明政府在兩岸問題上極不正常,幾近病態的心理。且因其內容規定上刻意模糊化、籠統化,語意曖昧不清,一旦據以執行,將在罪行認定和量刑基準上賦給審判官極大的自由心證空間。則50年代白色恐怖的復活重現,並非不可能。透過當年恐怖政治犧牲者的紀念活動,提醒世人對往年悲劇的重演務必提高警惕,密切注意,發揮人民的監督權,這便是紀念大會的第二點意義所在。
最後,際此兩岸對抗驟升、台海風雲告急的時機,面對著曾經為和平建設新中國而流血的數千人民忠魂的靈位,我們的心情極為沉重,且也憂慮不已。不過我們也相信,這是歷史曲折中的一個時段,在人民同胞愛鄉愛國的不懈努力中必能走出光明的新轉機,這是本會全體會員唯一的共同願望和奮進目標。
199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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