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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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按:美國以人權和民主的口號,不斷對第三世界國家進行顛覆和「和平轉變」,但是反觀美國的內政,卻處處對政治反對者和少數民族充斥著迫害人權、剝奪民主的實例,以下所介紹的四名政治犯,就是美國政府迫害人權的真實見證,這四名政治犯目前都被關在美國的李文渥斯監獄,地址是:P.O. Box 1000 Leavenworth, Kansas 66048 U.S.A.
拉瑞.吉丁
反威權的拉瑞.吉丁。
拉瑞.吉丁(Larry W. Giddings)於1952年10月6日生於德國白恩區羅思大(Rosstal Bayern)。他的母親是西里西亞和日耳曼(Silesian/German)的混血,而他的父親則擁有多種歐洲和北美的血緣。拉瑞在德國渡過了幼兒和青春期,之後在馬里蘭的格蘭.伯尼(Glen Burnie, Maryland)上了八年學校,高中時他就輟學了。
1971年8月21日在一場槍戰和繳械中,他受傷被捕(在加州洛杉磯,同案另有四人)。審判時,他力爭釋放州監囚犯和武力鬥爭的必要性。
他被判20年監禁,由於新法律的修改,再加上他是第一次犯重罪,七年之後他得到假釋。在超過一年多的假釋期間,他和舊金山一個多文化政治食糧和支持囚犯的組織一起生活工作。
1979年10月4日,拉瑞再度受傷被捕。這時剛好在華盛頓州西雅圖監獄有個犯人越獄。他就被以越獄(幫助逃亡)、殺警、搶銀行(籌幕逃亡基金)和陰謀顛覆的罪名起訴。他再也沒有假釋的機會。
拉瑞對反威權體制的獻身,和對反民族主義的政治分析,是讓他本人和朋友受警察壓制和審判的關鍵。不久,他從瓦拉.瓦拉州(Walla Walla)監移轉到堪薩斯州李文渥斯聯邦監獄。從1982年8月起,他就一直耽在這裡。(他在西雅圖案的同志也被轉到聯邦監獄,目前關在伊利諾州的馬里歐Marion監獄中。)
在吉丁的觀念中,反殖民主義和反資本主義,對反威權的分析是必要的。用他自己的來話,拉瑞講:「我追求沒有文化和種族壓抑的世界,只要沒有國界,沒有國家,這樣的世界終將會實現。我最寶貴也最受啟發的歷史教訓是19世紀些密羅樂(Seminole)的鬥爭,先是在北佛羅里達,繼之在奧克拉荷馬,最後在北墨西哥州和德州。美洲各國的原住民,非洲人(包括在非洲出生的自由民和逃亡奴隸)、歐洲人的「叛徒」、來自世界各地的遇難水手和反抗者,都團結在當地原住民些密羅樂的旗幟下,數十年來共同反抗美國帝國主義的奴隸統治。這些些密羅樂的戰爭,證明了可以有無威權的政治結構,多文化的發展和不同文化之中單一成員的自主性。由這些基礎上,我相信一個真正有活力和成功的運動將可以開展,由此可產生在社會和生態上都健全的世界。而這種對新世界展望的基本根源就來自於對環境和對世界各原住民的尊重。」
山地亞大.阿卡利
黑豹黨員山地亞大.阿卡利。
山地亞大.阿卡利(Sundiata Acoli)是「新非洲」〔註1〕政治戰犯、數學家、電腦分析師,於1937年1月14日生於德州迪卡土(Decatur Texas),在德州費農(Vernon Texas)長大。他於1956年畢業於德州「草原風光A&M」學院(Prairie View A&M College),獲得數學、理學士學位,爾後13年中,在以電腦業為主的工廠工作,大部份時間是在紐約地區。1964年夏天,他在密西西比從事選舉登記的工作,1968年他加入哈林區的黑豹黨(Harlem New York Black Panther),從事組織工作,處理包括學校、住屋、工作、兒童、吸毒和警察暴力等問題。
1963年他因「黑豹黨21人密謀案」(Panther 21 Consipiracy Case)〔註2〕和其它13人被捕,他先被關在牢裡兩年,既不能保釋,也不審判,然後在不到兩小時內和其它的共犯被陪審團定罪。
他出獄後,FBI(聯邦調查局)威脅可能僱用他的人,不讓他在電腦界有任何工作,並且對他進行反情報騷擾,聯邦調查局的監視和挑釁很快地逼他轉入地下工作。(FBI在60和70年代推行Cointelpro-Counter Intelligence-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要積極主動地打擊社會革命的領導人,要讓他們動彈不得。)
1973年5月,他和同黨在新澤西的收費公路上開車,被新澤西州的州部隊埋伏突襲,有一個同伴--瑞德沙庫(Zayd Shakur)被殺,另一個同伴-阿沙塔.沙庫(Assata Shakur)受傷被捉,州部隊中一人被殺,一人受傷,幾天後山地亞大也被捉。
在非常情緒性和偏見獨斷的審判後,沙地亞大為了州部隊人員的死亡,被判決終生監禁外加30年徒刑,發監到千統(Trenton)州監獄中。
一進千統州監獄,因為他的政治背景,他就被送到特別新設的單位。他在這個管制單位待了五年,住在一個空無一物的小囚房中,「保護動物免受虐待協會」所規定的德國牧羊犬居住空間都比這間囚房大。一天只被放出來十分鐘,讓他沖涼,一周只有兩次,每次兩小時的休閒時間;他經常受到騷擾和警衛的攻擊。有段時期,連續六個月,都不放他出牢房。
1979年9月,「國際法學協會」(International Jurist)造訪他,隨後宣告他為政治犯。九天後,監獄的官員秘密地在半夜把他移交給聯邦監獄系統,轉送到位於馬里歐(Marion)聯邦集中營,然而他並未受到聯邦法院起訴或判決(美國各州有自己獨立的監獄系統,和聯邦監獄系統是分離的)。聯邦監獄醫護人員在入獄體檢中發現他已在千統監獄感染上嚴重的肺結核。馬里歐是美國最高機密也是最殘酷的監獄,山地亞大一天23小時被關在牢房中,牢房裡除了一張石床、馬桶、洗臉巾,一些個人物品外,別無它物。
暴力和野蠻的環境是馬里歐的特色,警衛和囚犯的謀殺和攻擊也是常有的事。從1983年起,在一段很混亂的時間中,山地亞大和所有的囚犯整天24小時都被關在他們自己的小囚房中,持續了九個月,警衛像狼群般遊走,四處隨意毆打犯人。
山地亞大在馬里歐待了八年,比任何囚犯都長。1987年7月,他被轉到在堪薩斯州的李文渥斯(Leavenworth)聯邦監獄,目前他就關在這裡。
〔註1〕新非洲(New Afrikan),這個名詞(代替「黑」這個帶貶抑性的字眼)為黑人獨立運動(Black Independence)所用,以定義自己的身份,他們認為自己是非洲民族,在奴隸時代被迫移植到新大陸,從那時起,他們已經形成在北美的新的非洲國家。
〔註2〕「黑約黨21人密謀案」是指哈林.紐約黑約黨的21名成員。在1969年,他們被以陰謀炸毀警察局、百貨公司和襲警的罪名被捉。審判持續兩年,在這期間大部份的黑約黨員都因不能交保而被監禁。所有的21位成員在不到二小時內就被陪審團全數定罪。
簡.卡爾.拉曼
美國良心政治犯楊拉曼。
簡.卡爾.拉曼(Jaan Karl LaaMan)現年41歲,是政治犯,也是俄亥俄七人幫之一(The Ohio Seven)他已婚,育有三子,他的妻子也是俄亥俄七人幫的成員兼政治犯。
簡在孩提時後,舉家就從愛沙尼亞移民到美國。他出身工人階級,在波斯頓、麻州和紐約的費城長大。離開高中學校後,他在基礎工業和鋼鐵廠做工。1968年,他進入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之後又轉到新漢普夏大學(New Hampshire University),他在那裡協助制定學生民主憲章(Student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簡稱SDS)。他在反戰、學運和工運中表現非常活躍。他是SDS的地方領導,擔任反徵兵顧問,編輯革命報紙並且組織支持民族自由和勞工鬥爭的運動。
1972年,他為了反戰而炸掉當時的總統--尼克森的競選辦公室,結果他被送進監牢。他在牢裡耽了七年。被補之後,他仍然繼續從事政治工作,為囚犯的人權和正義而戰,繼續反戰和反對美國帝國主義。
1978年簡在釋放後搬到波士頓,在那裡他遇見了他將來的妻子,兩人後來結了婚。簡和芭芭拉兩人在反種族歧視和反隔離黑人運動中都很活躍。簡協助成立社區安全武力,教授跆拳道,並幫助人們組織起來以保護自己,以免警察和其它法西斯幫派的攻擊。
簡也在反資本主義的秘密運動中工作。1981年,他和他的家庭轉入地下以避免警察的搜捕迫害。
俄亥俄七人幫(簡,他太太芭芭拉,其它還有兩個女人,和三個男人)在1984和1985年被捕,定罪的理由為:聯合解放陣線的領導人,據信曾以武力行動攻擊南非政府辦公室,美國的軍事設施,跨國公司的建築物。
簡和七人幫的其它成員五年來反覆地以各種罪名被起訴,例如煽動叛亂、陰謀反對和推翻美國政府。到目前為止,他已經被判了98年。
列朗.培提爾
AIM成員列朗.培提爾。
列朗.培提爾(Leonard Peltier)現年44歲,出生在北達科他州(North Dakota)的龜山(Turtle Mountain)保留區。他回溯自己政治激進行動主義的根源在於他從自己出生地上所見證到的種族歧視和赤貧。1958年有段時間,美國打算結束保留區(就是片面撕毀分配土地給印第安人的國際協定),打算把印第安人遷到都市的特定區中。培提爾加入了族人的北西太平洋組織(The Pacific Northwest)。1970年機會來了,他實現了要幫助族人的宿願。一群印第安人佔領了在華盛頓州西雅圖一處廢棄的軍事基地羅統(F.T. Lawton)。這個基地在法律上是屬於印第安人土地,培提爾參加了佔領行動,要求政府歸還土地。培提爾就在這裡首度遇見了「美洲印第安組織」(American Indian Movement簡稱AIM)的成員。
佔領行動結束後,培提爾在AIM的政治活動中異常活躍。1972年,他協助組織在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Milwaukee)地區的「毀約大遊行」(The Trail of Broken Treaties),這場遊行橫跨美國東部直抵華盛頓特區,遊行的目是要集中大眾對印第安人所受迫害的注意,由於聯邦警察的作假和褊袒,以及印第安事務局總部的佔領和破壞,這場遊行終於落幕。培提爾積極參與佔領行動,充任安全協調員。
「毀約大遊行」後,FBI鎖定AIM領導人,要讓他們動彈不得,不是把他們纏訟於精心製作的司法案件中,就是把他們非法暗殺。培提爾在回到密爾瓦基時,被兩個不當班的警員襲擊,之後他被以不當自衛而意圖謀殺的罪名定罪。他因這個罪名坐了五個月的牢,具結作保出來後,他很快又轉入地下活動。之後他又被以這些罪名起訴,並且FBI也牽扯在教唆攻擊他的行動中。
在1973和1974年間,培提爾所屬的北西AIM組織開始重視保護AIM活動的安全。1975年春,AIM在南達科他州靠近奧格拉拉(Oglala S.D.)的松嶺(The Pine Ridge)保留區「跳牛」(Jump Bull)的土地上建立了營區,從1972年起,松嶺已成為「維護和平」民兵部隊出沒的戰場,這是由FBI的頭目威廉.韋伯(Willian Webster)所指揮行動。這就像不列顛對愛爾蘭的「和平維護」,其實這都是在鎮壓鬥爭。印第安事務局的警察和被稱為「棍子」(Goons)的秘密部隊,共同執行FBI的指示,他們這個大規模的恐怖行動,直接導致了AIM至少60個成員和支持者的死亡,和數以百計的攻擊行動。「跳牛」營地的建立是應奧克拉拉的組織成員和長老們的要求,以保護他們的社區免於遭受「棍子」的進一步掠奪。
FBI後來發現這個營地的存在,而且不能忍受AIM對「棍子」活動的干涉,並且也注意到只有使用軍事武力才能襲擊這個營地。FBI這時所缺少的只是正當理由。1975年6月26日,這個理由被創造出來。FBI的特派員傑克.可洛(Jack Coler)和雷諾.威廉(Ronald Willians)進入「跳牛」的土地,一個AIM成員說,他們去查案,但是他們沒有特許狀,而且也沒有他們要捉的人,整件事情根本就是非法。這個魯莽的行動很快引起一場槍戰,導致可洛、雷諾和AIM的成員喬.史敦.奇勒士萊特(Joe Stuntz Killsright)的死亡。雖然美國人權委員會,認為這是一場混亂的槍戰,是「以仇殺為主的過度反應……是一場全盤性的軍事侵略。」FBI不能找出槍戰的參與者,最後他們以探員的死亡為理由,把北西AIM的成員列朗.潘提爾、鮑伯.羅必多(Bob Robideau)、迪諾.巴特樂(Dino Bulter)捉起來定罪。巴特樂和羅必多於1976年在愛荷華的喜大瑞必斯(Cedar Rapids, Iowa)受審。結果FBI和聯邦檢查官大失所望,陪審團對FBI參與這件恐怖主義的行動大為震驚,並且發現被告無罪,因為這是出於自衛。這個政府誓言不讓這種事發生於列朗‧潘提爾身上。潘提爾在1976年被騙從加拿大引渡回來,然後在1977年春於北達柯他州的法哥(Fargo)受審。法官保羅.珊生(Paul Benson)和FBI合作,不讓陪審團聽取對FBI非法行動的證詞,並且干涉檢查官交叉審問那些明明在說謊的證人。由於偽證和證人受威脅利誘的證詞,潘提爾被定了兩個一級謀殺罪。他被判決終生監禁。
雖然FOIA的文件證明FBI說謊而檢查官也提出了重要證據以及Da.林.庫克承認他「無法證實誰殺了那些探員」,但是在經過兩次的上訴後,潘提爾還是被定了罪。
不管大眾媒體的指責,潘提爾直接被送到馬里安聯邦監獄,而媒體指出這裡只是關押那些在牢裡又犯罪的人。在這個「最高級」的監獄中,潘提爾還是積極地在活動。他和家人以及支持者投身於爭取囚犯人權的鬥爭,在絕食抗議、停工、以及1980年代早期的暴動中都是處於最前線。1984年4月,列朗、史坦汀.第爾、和亞柏.加瑞開始一項精神絕食活動,以喚起大家注意馬里安監獄如何有系統地否絕犯人的宗教權利。列朗被轉送到春田醫護中心,最後被送到李文渥滋,今天他就耽在這裡。
培提爾不妥協的反抗,加速了一個國際運動的成長,這個運動不只關心他的案子,也關心更廣大的原住民和美國政治犯的權利。數以百萬計的人寫信並簽署請願書,要求重新審判,包括英國坎地伯利總主教、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圖圖主教,15位美國國會議員、51位加拿大國會議員。戈巴契夫在美國報紙上也掀起一陣抗議的風潮,他對雷根的《人權備忘錄》作出回應,以印第安人的普遍遭遇和培提爾的個案,建議美國應先清理自己對人權的暴行。
培提爾的支持者目前正尋求國會對FBI陷害培提爾坐牢的不法行為展開調查。由於FBI的不法行為曝光,支持調查的群眾越來越多。列朗最近說:「雖然還有漫漫長路,但我的心臟還是很強,我知道總有一天,我、所有的政治犯、所有的人類終將得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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