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對峙與圍堵的空間

柯林頓勢將調整對華的人權政策

陳毓鈞(文化大學美國研究所所長)


美國比共產主義國家更意識型態化

每一個國家都會因歷史、宗教、地理、資源等各種因素的差異而形成自己的一套價值觀或信仰體系,基於對國家傳統的歷史意識而倡言要保護自己的國家價值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過,若不去尊重別人國家的價值,而用強迫或不平等的手段去擴大自身的國家價值,那就另當別論了。冷戰時期,意識型態是主要的對抗工具之一,照理說冷戰結束,意識型態應降低其作用才是,但對美國來說卻不然。華府的作為引起美國《華盛頓郵報》資深記者奧伯多佛(Don Oberdorfer)的質疑,他說:「美國在處理對華政策時,似乎比日趨務實的共產主義國家更意識型態化;這實在是一個諷刺。」〔註1〕問題就出在這裡,美國把其國家價值作為外交政策的主要工具,去處理與其有不同文明背景的國家之關係,焉能沒有衝突和摩擦?

自80年代初期,具有白人優越情結的保守主義思潮在美國復甦以來,今天民主、共和兩黨都在高喊「保衛美國價值」,愛國情緒瀰漫全美。亞特蘭大奧運會期間的現象正反映出了所謂「美國第一」的精神狀態。歐洲人認為奧運會期間表現出來的美國沙文主義令人反感,而且美國是受可怕問題困擾的國家,然而卻聲稱比其他國家都優越,並且只對自己有興趣,只關心自己。〔註2〕當美國為了制裁伊朗和利比亞通過旨在懲罰在這兩國投資的外國公司的「反恐怖法」時,歐盟向美國提出抗議,指責美國把自己的政策強加於人,是違反國際法的規則。德國人認為,華府覺得世界在政治和法律上應當以美國為準的想法,正是美國無視他人存在而包含著種種的政治危險。〔註3〕雖然,美國人的愛國情緒以及自大優越已引起愈來愈多的批評,但民主、共和兩黨仍把擴大美國價值理念寫進彼等1996年大選黨綱的外交政策目標之中。

美國價值或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文明,果真是放諸四海而皆准?美國的典章制度應該成為其他國家學習和模仿的對象?鼓吹「白種優秀」和「美國至上」的美國眾議院議長金瑞契(Newt Gingrich)認為美國必須改造才能唯我獨尊;但他亦恐怕「新美國」無法實現,因為美國的教育水準在下降,文化在墮落,道德在衰敗、貧窮和暴力在滋生和發展,經濟則面臨了德國、日本和中國強有力的競爭。〔註4〕前總統尼克森(Richard Nixon)也認為美國不能放棄領導的責任,然必須克服內部的許多嚴重問題如:高犯罪率、暴力文化、種族主義、槍枝氾濫、色情文化、毒品吸食、家庭破裂、人心腐化等問題,否則美國怎麼有資格向其他國家指指點點?〔註5〕著名歷史學者史勒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 Jr.)顯然就更為悲觀, 他指出美國已經不是一個種族大熔爐而是一個分裂的國家,由於種族歧視和種族衝突危機不斷,使少數族裔感到他們是被關閉在一個白種人的文化霸權之陷阱中,因而紛紛起而抗爭。〔註6〕這一現象亦就是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在其《文明的衝突》乙文中所承認的美國自己內部也有文明的衝突。

西方社會出現「放任的富裕」危機

一些西方學者認為:西方崇尚豐富多樣的生活方式,亞洲則強調紀律與統一;西方喜好公開辯論,而東方厭惡正面衝突;西方著重以力服人,而東方願意以理服人。〔註7〕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宏以油畫來比喻西方,以水墨畫來比喻東方。油畫總是全部塗上顏色,沒有空白;水墨畫總有很多空白處;留有餘地。他說,亞洲人的思維方法和生活方式是在時空發展的過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容忍矛盾並存,並擁有給時間處理問題的這樣一種寬大胸懷,西方人應尊重亞洲人這種態度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智慧。〔註8〕事實上,以個人為主體的西方資本主義思想已引起不少西方人士的擔憂。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布里辛斯基教授(Zbigniew Brzezinski)認為西方的社會已經出現「放任的富裕」危機,即社會排拒傳統道德標準,個人耽溺於物質與感官的滿足,不談拯救人類,不談社會福祉,只強調個人物質慾望的立即滿足,終於導致個人行為的放任及貧窮物慾的動機,社會日趨腐化敗德。布里辛斯基指出這種「放任的富裕」具體反映在美國的困境中有以下數項:貪婪的上流社會、性好訴訟、種族及貧窮問題惡化、犯罪與暴力猖獗、毒品文化蔓延、性行為的氾濫、視覺媒體帶動道德的腐化、心靈空虛成為通病等等。蘇聯的解體,美國的的衰頹,使得布里辛斯基認為實行改革開放的中國,可能會以國家發展新典範崛起於國際舞台,在蘇聯共產主義和美國資本主義之外提供「第三種選擇」。〔註9〕

人權——「美國的新宗教」

美國價值並非一無是處,美國制度也有不少值得學習之處,而且西方文明或美國文明對人類文明的發展有鉅大的貢獻,更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組成部份。這裡特別要說明的是文明固然會有衝突,然而在空間和時間的條件下,文明也會因交流而融合。世界上的各種文明,從人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沒有一種文明就絕對會優於其他文明的。美國在推銷其價值理念應有如下的認識;即祇有透過相互尊重包容及平等對待,才能贏得別人的敬重。今天,中美關係中有關人權與民主的問題,事實上亦就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文明面對亞洲文明的復興之際,其優越感一時難以適應而產生種種矛盾的縮影。

1993年6月在維也納舉行的聯合國人權會議上,發達國家和發展國家對人權問題就有基本上不同的觀點,前者側重個人人權,而後者強調集體人權。因此,在最後的決議文件中,將發展國家最為關心的發展問題、環境問題、負債問題、貧困問題、種族主義問題、兒童權利問題、殘障者權利問題、難民和移民問題等等也都寫進決議文裡頭。「六四事件」之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利用人權問題在聯合國提案擬制裁中國,然而連續六年遭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否決,主要的原因還是在發展國家對西方所界定的人權內涵有相當不同的看法。中國作為一個發展國家,自然在人權問題上會與其他發展國家的立場較為接近。但是中國作為一個有三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對於人權也有它自身的一套見解。已故的費正清教授(John K. Fairbank)經常呼籲西方學者在研究中國時,切忌先提出一些西方問題,然後搜集證據加以回答,因為中國文明是完全不同於其他形式的文明,所以也不能用所謂的普通標準來衡量中國,他認為:「人權的概念,雖然在一個自我標榜的全球宣言中被神化,事實上是受到文化制約的。」〔註10〕基於他認為中國文化有自己特殊的歷史和未來,費正清指責美國在人權問題上大做文章批評中國的行為是「美國的新宗教」。〔註11〕

英國法律與社會哲學協會前主席米爾恩教授(A.J.M. Milne)從人類歷史的實踐中進行全面而深刻地探討,他認為人權是一種道德權利而不是政治權利,作為最低限度的人權應包括生命權、公平對待的公正權、獲得幫助權、不受辱橫干涉的自由權、誠實對待權、禮貌權、兒童受照顧權等七項基本權利。米爾恩也指出,人類生活並非千篇一律,不同的文化和文明隨處可見。一種恰當的人權觀念,應認真地對待這種多樣性,而不應該像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那樣,僅以西方社會制度和價值為前提。即使在西方的思潮中如社會主義思想,都特別強調作為共同體生活的道德原則,而不是僅僅重視個體為主的人權概念。〔註12〕

極其明顯的是華府對北京的人權施壓,特別突出兩個重點,一是政治權利如民主、言論自由等,二是著重個人權利而忽視群體權利。因為如此,所以美國對中國大陸在政治權利以外的基本人權,如基本生活溫飽、醫療保險、兩性平權、兒童權益、殘障者福利、就業公平、掃除文盲、提升教育、少數民族保護、槍枝管制、打擊犯罪等方面所獲致的進步與成就,均有意視而不見,就是要壓迫中國政府依美國的政治價值行事,當然會引起中國的抗拒。事實上,中國是人類歷史上沒有過的超級社會,擁有近13億人口,再加上近代史上的特殊遭遇,現今根本沒有一個國家能夠提供一套治國模式來適用於中國,因為它無先例可循。北京經常強調中國將按照自身實際狀況,再參考其他國家的長處,尋找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道路。在目前的階段中,北京的主要目標在於強化國家整體發展,以及保障社會群體的共同生存權益,那麼對於會影響到整體發展的個體權益,就祇能暫時加以節制。這是中國當前的現實,而人類社會不斷地進步發展,中國當也不會永遠停留在目前的狀況。

美民主脫不了一定的經濟條件

假如美國在看待中國的人權與民主時,能夠回顧一下民主政治在美國演進發展的史實經過,恐怕就不會如此激動發怒了。美國立國兩百多年的歷史中,有關人權與民主的問題系長時間處在矛盾反覆,對抗衝突,反省檢討的過程中,直到在政治、社會、經濟、教育等各方面都比較成熟完備之際,才基本上解決了理論與實際所產生的矛盾因素。事實上,1964年美國國會通過「民權法案」之後,美國才有資格說自己是一個民主國家。特別要指出的是,那時美國的人均所得是五千美元(當時幣值)。另外,盛行於50、60年代的西方現代化理論,也大多認為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提升之後,將會促成社會、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進步,而有利於政治民主化的進展。易言之,國家的民主化是需要各種軟硬體條件相互配合的,有些因素雖然不是絕對的條件,但至少是相對的。〔註13〕因此,即使從美國的經驗和西方的發展理論來看中國大陸的整體發展,也沒有說是不能夠理解的。另外,北京對華府的人權外交深感不以為然的原因之一系美國在生命、財產、秩序、福利等權益保障方面,做得也並不比中國高明。再者,不管在冷戰時期或後冷戰時期,華府常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支持右派獨裁、軍事威權等政權壓迫異議人士,甚至透過中央情報局介入他國內部政治鬥爭。這種選擇性雙重標準的做法,就降低了美國人權外交的道德說服性。

1994年5月,華府將人權和貿易脫鉤。1996年7月,柯林頓總統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承認,過去對華政策將人權置於貿易之上是不正確的。〔註14〕這種做法是朝可長可久的中美關係方向邁進正確的一步,但顯然只是從經濟利益角度著想,只是做技術性的調整,並沒有正視中美關係中因人權、民主問題產生矛盾對抗的核心本質之所在。亞洲國家的領袖及人民大都相信,沒有一定的秩序,民主根本無法存在;一定的社會條件和有能力有效率的政府,才能夠面對貧窮、分裂、通貨膨脹、恐怖主義、顛覆、叛亂等問題。美國一向要求別人必須先建構起一套類似它的制度,然後再逐步去培養一套制度裡該有的東西,果真如此,那不啻是會招致鉅大的災難。〔註15〕

柯林頓政府上台之初,高舉民主、人權的美國價值向北京施壓,然而效果不彰,引起美國工商界的不滿,多數中國事務專家也認為不僅會喪失改善雙邊關係的機會,而且將喪失中國日漸擴大的市場。除了工商界和政治界的壓力之外,美國學術界中對於東西文明爭論的觀點,也逐漸在影響著華府對中國大陸人權與民主的看法。這其中有不少意見認為看待此一問題,美國應該採取一種縱向的比較歷史發展分析方法,而不是採用橫向的類比分析方法。在亞太經合會議上,克里斯多福(Warren Christopher)宣稱,華府對北京沒有「對峙與圍堵」的空間,而且美國可能考慮取消自「六四」以來對中國大陸實施的制裁措施。〔註16〕此外,在前往蘇比克灣參加亞太經合會非正式首腦會議前夕,柯林頓總統在澳洲表示,美國仍然關切中國大陸的人權,但彼此見解不同不應妨礙兩國建立良好關係。〔註17〕1996年12月,中國國防部長遲浩田訪美,華府也都刻意壓低人權問題的爭議。顯然,柯林頓政府在處理未來中美關係時已決定降低人權的壓力;將採取靜默方式而非過去的公開教訓方式了。

〔註1〕The Washington Post, November 7, 1995.
〔註2〕The Chicago Tribune, August 18, 1996.
〔註3〕《參考消息》(北京),第13692期,1996年8月10日。
〔註4〕紐特‧金瑞契(Newt Gingrich), 《改造美國》(To Renew America)(台北:南書房出版社;1996年)
〔註5〕Richard Nixon, Beyond Peace(New York: Random House, 1994 )。
〔註6〕阿瑟‧史勒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 Jr.)《美國的分裂》(The Disunting of America)(台北:正中書局,1994年)。
〔註7〕約翰.奈斯比(John Naisbitt),《亞洲大趨勢》(Mega-Trends Asia)(北京:外交出版社,1996年)。
〔註8〕《參考消息》(北京),第13710期,1996年8月28日。
〔註9〕布里辛斯基(Zbigniew Brzezinski),《失控》(Out of Control)(台北:天下文化公司,1994年)。
〔註10〕John Fairbank, China Watch(Bost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1987)。
〔註11〕Ibid。
〔註12〕米爾恩(A.J.M. Milne),《人的權利與人的多樣性》(Human Rightsand Human Diversity)(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
〔註13〕Mouth Palmer, Dilemmas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Illinois,Itasca: Peacock Publishers, 1985)。
〔註14〕《參考消息》(北京),第13682期,1996年7月31日。
〔註15〕威廉‧歐佛(William Overholt), 《中國「威脅」》(The Rise of China)(台北:智庫文化出版社:1995年)。
〔註16〕《聯合報》,1996年11月24日,第9版。
〔註17〕《聯合報》,1996年11月21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