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共有罪返鄉有錯

楊開煌


林正誼當年以國軍連長身份泅水投共,結果政府不作聲,國防部將之列為「失蹤」,當年的媒體更是完全不刊登,社會也無反應,大家真的都不知道嗎?不是,是為了面子,假裝不知道;政府保住了權威,國軍保住了士氣,社會保住了人心,所以大家就都好過得多。

林毅夫前一陣子希望申請回台奔喪,結果政府以人道的理由准了,國防部以維護軍法尊嚴,聲稱無法保證安全,新聞熱炒,社會大眾跟進;日前林宣佈不回來了,新聞還沒有下檔,台灣政治人物和社會也跟著「認真」的討論、表態,口沫橫飛地發言,為了什麼?還是面子;政府「人道」了,國軍守「法」了,媒體有新聞了,社會大眾有話題了,所以對大家都好。

林正誼當年離台,有罪,因為以往我們堅持反共的意識形態,不過林正誼走了真好,否則國民黨又得多捉不少政治犯;林毅夫如今返台,有錯,因為現在我們的政府堅持反統一的意識形態,所以林毅夫不回來真好,否則民進黨又如何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知名人士」,國防部又如何處理當年「失蹤」,現在又回來的連長呢?國防部長說依法辦理,但是依什麼法可以將失蹤者法辦?林正誼悄悄的離開,林毅夫公開宣佈不回來真好,他為台灣社會添加了多少刺激的話題,既可抒怨,又可解乏,真是愛台灣的具體表現。

林正誼「叛逃」使國民黨政府不知所措,只能掩耳盜鈴,假作不知;林毅夫「返台」使民進黨政府不知所措,只能兩手策略,軟硬兼施;現在「不返台」了,政府保住顏面,林毅夫心意已到,林正誼知難而進,林毅夫知難而退,整個事件從多方難為到兩岸雙贏,真是峰迴路轉,柳暗花明,但整個事件對我們社會的教訓是國民黨時代投共有罪,民進黨時代返鄉有錯;台灣在戒嚴時期大家無奈,到了「民主」時,大家仍然無奈。

(200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