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意義與貢獻

序《九二共識十週年紀念冊》

蘇起
(前陸委會主委)


在民主化以後的台灣,太多的爭議吸引著人們的注意,因此很少議題能夠長期停留在公共領域、被探討、被驗證。在政黨輪替後的台灣,太多的政策、措施或慣例被推翻,因此多數人已經懶得深究其實,分辨其中的是非、輕重、與利弊。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今天,有幾個人能體會:

一、「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是兩岸自一九四九年隔海分治以來,歷經四十餘年武裝對峙與意識形態鬥爭以後,所達成的第一個深具歷史意義的政治性妥協。

二、這個妥協所針對的議題正是兩岸之間最核心、最關鍵,也最棘手的「一個中國」問題。用法律語言說,就是主權問題。用通俗語言說,就是定位問題,其中包括各自的自我定位,與彼此的相互定位。正因如此,所以這項妥協至為難能可貴。

三、正因為台海雙方在最難的「一個中國」問題上達成模糊的共識,所以才可能在一九九三年四月的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並在隨後兩年間不間斷地進行事務性商談。如果九二年沒有共識,何來九三、九四、九五年的兩岸和緩情勢?再拉長時間看,如果沒有這項基本妥協,怎可能在兩岸至今五十三年的「零和」對立中出現曇花一現的「雙贏」四年呢?所以「九二共識」對於創造及維持台海情勢的穩定,是深具貢獻的。

很可惜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歷史意義與貢獻,在政黨輪替後的政治紛擾中被有意或無意地忽略了。扁政府在執政第一年,一直故意利用它的模糊性與複雜性,混淆一般民眾的認知與記憶。去年立委與縣市長選舉前夕,陳水扁總統乾脆直接宣佈廢棄此一共識,以為今年八月的「一邊一國」論鋪路。陳總統與民進黨政府想要另起爐灶的企圖心,不難理解。但開創新的未來,是否必須全盤否定過去,卻值得商榷。更何況,人走過,必留下痕跡。過去的史實歷歷在目,又豈是一人一黨恰好一時掌權就可以一手遮天?

本書的出版目的就是單純地想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兩岸達成共識的十週年,回顧一下走過的痕跡,為歷史作個見證。除了若干歷史性的主要文件外,本書也節錄了十年間兩岸重要官員的相關談話。雖然某些個別官員曾經多次談到此一共識,但基於篇幅有限,本書盡量只做重點呈現。此外,本書也收納了若干曾經參與兩岸實務的人士所撰寫的較有系統的文章,以及一些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媒體報導與學者專家的論述。這些文字不可能是關於「九二共識」的全部,但應該足夠呈現它的真相。

十年後的今天,要明白「一個中國,自各表述」共識,還必須瞭解當時的環境背景。九○年代初期的兩岸,歷經四十年的尖銳鬥爭,「漢賊不兩立」的心態可說深入各自的政策與民心,極難撼動。但是兩岸各自的大小環境恰在同時發生了重大的質變。在台灣方面,蓄積幾十年能量的台灣民眾渴望走出台灣,迎向中國大陸,走進全世界;李前總統就任伊始,很想藉著開創性的作為來鞏固權力;而美國又於一九九二年八月同意出售F16高性能戰鬥機給台灣,增加了中國朝野的信心。同時,在八九年天安門事件後遭到國際制裁的大陸領導人,也希望藉著把台灣拉上談判桌,一則推動和平統一工程,一則吸引國外資金,一則改善國際形象。所以,簡單地說,雙方都有足夠的誘因推動關係的解凍。在這種情況下,兩岸透過密使先進行了可進可退的試探。自一九九○年底至一九九二年八月,李前總統派出密使蘇志誠先生分別與中共前台辦主任楊斯德與王兆國及海協會會長汪道涵等人多次秘密會面,商談主題包括《國統綱領》與日後的新加坡會談。這些秘密會面建立了彼此初步的基本互信,足以使雙方願意浮出檯面,在公開的軌道上,由海基會與海協會展開談判。但是由於當時國共兩黨鬥爭已逾七十年,彼此敵意根深柢固,而首先接觸到的「一個中國」問題恰又是雙方內部及彼此之間最核心、最困難的問題,所以歷經一九九一年十一月與一九九二年三月的兩次北京會談(我方主談人分別為陳長文與許惠佑,大陸為唐樹備與周寧),依然徒勞無功。十月底雙方在香港第三次會談,本又再度觸礁,中共代表已經打道回府,還好經過我方努力,雙方終於在十一月透過函電往返,達成共識,順利擱置爭議,邁向辜汪會談與事務性協議。

此處的關鍵有四。一是共識的形式是函電往返與各自的口頭表述,而不是雙方共同簽署的單一文件。從國際法上看,它的位階當然低於條約或協議,因為它不是單一文件,也沒有共同簽署。但不可否認地,函電往返仍是「換文」(ExchangeofNotesorletters)的一種,國際間在近年經常使用,以表達彼此對某些問題的共同看法,當然也具有一定的政治約束力。所以論者可以批評它沒有單一文件,但不能批評它沒有文件,或沒有共識。

第二個關鍵是「共識」乙詞。「共識」乙詞在中文應是外來語。它是英文Consensus翻譯過來,在八○年代台灣多元化與民主化的過程中逐漸流行,並於九○年代傳入中國大陸。嚴格地說,它確實不是法律用語,但它卻十分簡單貼切地描述了前述「換文」兩造所表達的共同看法。所以一九九二年以後,我方官員與媒體不約而同地使用「共識」來說明九二的共同看法。中共官方至一九九五年四月廿八日辜汪會談二週年時,也首度使用「共識」乙詞。顯見兩岸不僅有共識,並對「共識」乙詞的使用,也有共識。

第三個關鍵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誠如批評者所指出,這八個字確實不曾出現在九二年所代表的兩岸函電往返文字中。但任何檢閱過這些原件文字的人都可以看出,這八個字所代表的意涵正是一九九二年兩岸共識的精髓所在。本書所摘選的媒體報導顯示,自九二至九五年間,台灣媒體大量使用類似文字來描述這項共識。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時任陸委會主委的張京育才首度使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八個字。中共方面起先一直沒有否認這八個字,直到康乃爾訪問與飛彈危機以後的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才首次否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並指責我方違反一中原則。爾後四年間,中華民國各級官員均頻繁使用這八個字。以顯示我方並未違反一中或「一中各表」的共識,只是不願接受中共對「一個中國」的片面定義。在政黨輪替前尚有官員巧妙地把它比喻為「白開水,喝了有益健康」。

關鍵四是共識的核心內涵。這又分兩部分:一是程序,也就是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立場。一是實質,這部分最重要。我方當時已由國統會於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強調「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而中共則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這兩者有異有同。異在我方認為「台灣與大陸都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中共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換句話說,我方堅持「對等」,而中共要求「主從」。而同者則是兩岸堅採一個中國原則。因為有這個共同點,所以中共對「台灣不搞台獨」有信心;而《國統綱領》的存在及秘密管道的持續運作更強化了中共的這項信心。因此,雖然雙方立場有重大差異,敵意猶深,但雙方一有共同點,二有基本互信,三有各自需要,所以各自決定求同存異,轉由較單純的事務性問題入手,展開談判,於焉展開辜汪會談及往後協商的序幕。

一九九五年六月的李前總統康乃爾之行破壞了中共對我方的基本信任,導致公開與秘密管道均被中斷。相對地,中共過激的文攻武嚇也嚴重損害了我方對中共的基本信任。因此,支撐兩岸「求同」的三支柱之一,即基本互信,已去其一。同時,李前總統經過民選洗禮,大權在握,施政優先順序乃由對外開放轉為在內部經營「遺產」。中共方面也決定戰略性貶抑兩岸關係的重要性,轉而修補對美關係,強化「大國外交」。於是三支柱之二,即各自需要,亦已折損。至此僅剩《國統綱領》維持兩岸最起碼的共同點於不墜。中共既已無意繼續談判,故於九六年開始否認九二共識,並於江澤民訪美(九七年)、柯林頓訪陸(九八年)、中共取得戰略高度以後,才勉強同意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前往中國大陸訪問。

一九九九年七月的「兩國論」摧毀了最後的這個基本共同的支柱。「兩國論」的原創者本來就建議李前總統放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一九九九年七月「兩國論」初試啼聲,但礙於時勢,不得不收回。二○○○年政黨輪替初期,懾於立基不穩,未敢輕舉妄動,僅能淡化處理。去年底立委與縣市長選舉前,才由陳總統率領陸海兩會片面推翻兩岸一九九二年達成的共識。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扁政府推翻共識的決定,與中共在九六年以後否認共識的決定一樣,都是政治的決定,而不是學術研究的結論。如果是學術研究,本書資料充分證明共識的存在;其中關鍵性的原始文件與重要意見的談話更是早已公開,何必等到今天才經過「學術研究」赫然發現當年竟無共識?中共否認在先,它的政治動機是:它覺得共識基礎已去三分之二,可以藉否認向台灣施壓。而扁政府推翻在後,因為它想徹底推翻「既有基礎」,重新建構「一邊一國」的架構。從程度上而言,台海兩岸否定當年共識的態度也有輕重之別。中共否認九二共識,但因台灣方面仍采「一個中國」(雖然對其定義有不同表述),所以中共的否認仍留有餘地,也才會有九八年的辜汪上海會晤。但扁政府去年則是徹底推翻共識(如批評它「賣台」),不止是否認而已。更重要的,它表面上推翻「九二共識」,實際上推翻「一個中國」,不管這個「一個中國」如何表述(當年中共一貫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或近年中共的「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或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台灣固為中國的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至此情勢已很清楚,扁政府的公開主張是「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這句話的另一意涵是「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但是至今,扁政府官員還不敢說這句話,因為它不僅公開衝撞了中共的一個中國原則,也違反了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不論如何,現在兩岸的基本立場幾乎毫無共同點可言,各種公開跡象也看不出雙方有任何基本互信與平行的需要。一九九二年底,促成雙方達成共識的各種環境因素與內外條件,幾乎都不存在,情勢實在很難讓人樂觀。

因為憂慮兩岸前景,希望能創造某個模糊概念,讓兩岸能在「一個中國」問題上解套,本人曾在二○○○年四月脫離公職前夕,創造「九二共識」這一個新名詞,企圖避開「一個中國」的四個字,並涵蓋兩岸各黨的主張。或許基於同一考慮,資深記者王銘義先生曾提出「香港共識」乙詞。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最近把九二年的consensus,看做consent(承諾、默許)或accord(相同見解),應該也是基於憂國憂民的苦心。陳總統就任初期曾對外賓表示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隨即被陸委會否定,後來則接受某位美國友人建議,提出「九二精神」之說法。可惜他似乎只有「精神」,沒有內容,連陳總統自己都早已不提,別人更不知其意涵。

歸根究底地說,這些善意建議都是次要。重點還是兩岸有沒有一、各自需要,二、基本共同點,三、基本信任。有這三點,就像在一九九二年,就可達成「共識」(或用其他名詞)。不管「共識」內容多模糊,形式多麼非傳統,依然可以有足夠的政治動力,打破當時兩岸關係的冰凍狀態。准於此,今天兩岸官方恢復冰凍狀態,扁政府推翻九二年共識的部分,還是次要。最主要的還是雙方已幾乎無共同點、相互需要與基本信任。

中華民國政黨輪替後的兩年餘,全國經濟空前衰敗,社會瀰漫悲觀失望情緒。這種情況絕對與兩岸僵局的不斷惡化有關。本書的出版固然希望藉史實的還原,澄清「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歷史意識與貢獻。但我們更希望兩岸政府再度回顧那段難得的和解經驗,各自調整政策,重建互信,尋找共同點,重新回到「雙贏」的局面。

本書的編纂,多承本基金會國安組政策委員鄭安國先生的費心策劃與助理研究員胡全威先生的全力協助,也承蒙《中國時報》、《聯合報》、《中央日報》以及書中諸位學者專家授權提供文稿轉載,讓本書內容更為豐富精采,特以銘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