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東海油氣之爭應預籌對付日本「突然襲擊」的良策

李恩涵
(中研院近史所兼任研究員)


近代期內的第二次中日戰爭(一九三一~一九三七~一九四五)以日本之屈膝投降而告一段落,至今已整整六十年了,但中日之間的仇恨與糾紛,並未隨戰爭的結束而真正終結,時至今日,由於日本於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公然與美國共同宣言,將台灣海峽地區列為「共同戰略目標」,名義上將美日同盟(安保條約)中兩國「防務合作新指針」中的「周邊事態」範圍明確化,實際上日本在美國的核子傘掩護下,明確地在軍事、政治上將勢力正式伸入台灣,顯然想重溫其再據台灣的舊夢(而在此稍前之中國舊歷年期間的二月初,日本政府則以其歷史性慣用的「突然襲擊」手法宣佈它已接管了右翼團體在釣魚島所設置的燈塔)。因此,引起了中國政府與廣大人民的極大憤怒,中國人對日本的新仇舊恨,一齊湧上心頭。四月十日,北京學生與民眾三萬多人有組織地擁向街頭,進行反日遊行示威,不但喊出了「打倒日本」、「抵制日貨」、「滾出釣魚台」、「強我中華」、「勿忘國恥」、「小泉可恥」、「日本可恥」等口號,而且當遊行到日本駐華使館與日大使官邸時,還焚燒日本國旗,用石塊、汽水瓶、雞蛋等打碎其門窗玻璃;一些日本料理店的門窗也被砸破;遊行群眾甚至喊出「殺光日本人」、「殺光日本豬」等吼聲。稍後數天內,深圳、香港、成都、廣州、杭州、天津、南京、上海等十五個城市,也先後爆發了大規模的反日遊行示威。尤其四月十六日上海群眾的反日遊行,參加者達十萬人,將日本駐滬總領事館團團圍住,焚燒日本國旗,用墨水瓶將館外牆砸的五顏十色,門窗玻璃也被打破不少。一名日本記者與另一名日人則被毆傷。四月十七日,日本外相町村信孝與中國外交部長李肇星在北京會談,會前雙方互不握手,敵意明顯,町村開口要求中國對反日遊行道歉,李肇星則斷然拒絕,認為中日關係之變壞,是日本方面的錯誤所致,中國並無錯誤,責任不在中國。雙方不歡而散。〔註1〕

所以,時至今日,當此中國在經濟與軍事上已經和平崛起的時刻,中日兩國與中日兩個民族之間的糾紛,在日本自民黨政府明顯地邁向新軍國主義的傾向下,已不僅僅是日本扭曲歷史問題(篡改教科書否認或半否認過去侵華歷史與其暴行、罪行)、日首相參拜靖國神社問題、領土主權問題(強佔釣魚台列嶼三十多年)與涉及到重大經濟利益的中國東海油氣資源之爭,還牽涉到意義更大、範圍更廣之日本竟然參與台海統獨問題的重大爭執。日本之此舉已違犯了一九七二年中日建交聯合聲明中最重要內容項目,日本已違犯了中日之間最基本的一項政治基礎。日本膽敢在美國掩護下,冒大險大難參與台海問題,如果它執意繼續在中國之核心問題上與中國對抗,似乎中日兩國難免最後再走上訴之一戰的途徑了。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國最高領袖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接見日本自民黨幹事長武部勤與公明黨幹事長久柴鐵三等人時,嚴詞批判日首相每年之參拜靖國神社、日本參與干涉台海問題與篡改教科書等三項不當政策;武部勤則認中國之干涉日相參拜靖國神社為干涉日本的內政;當場引起胡氏的不快,會談氣氛弄的很僵,雙方幾乎不歡而散。次日(四月二十三日),胡錦濤即命令當日正專訪日本東京並約好當日與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會晤的中國副總理吳儀,突然取消與小泉的會晤而返國,等於打了小泉一個響亮的耳光。同日,中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王光亞也公開反對日本之爭取擔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王氏並宣稱,中國除去將在聯合國全體大會上反對日本「入常」外,也將動用否決權以反對日本「入常」。〔註2〕

旅美學人印鐵林分析當前中日衝突的四大因素,首舉(一)地緣戰略上中日之互爭東亞霸主:他認為中日兩國為一衣帶水的近鄰,「一為自古以來的當然霸主,一為人民守紀律、野心勃勃、有武士道傳統的軍國主義之國」。中國為「大國古國,正在復興,然而民族性似乎鬆散而不團結,驕傲或許在於文化與民族內心深處」;日本則「團結進取似乎絕不心服前者(中國)為東亞之第一國,二戰雖敗,而自認領袖東亞之天命尚未完成」;其次,(二)近代史上中日兩國深入人心與瀰漫彼此社會深層的嫉妒、輕視與仇恨。「日本人是個好強而殘忍的、服從權威的有紀律的民族,在文化與心理上嫉妒中國的文化悠遠而又廣土眾民,但卻被不團結而又自私的人盤據著,大和民族卻局限於東海之島,徒喚奈何。因此,侵略中國時有天命感、不平感。(筆者按:當前中華民族的「准敵人」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即屬此類的日本人。他的父親是發動九一八事變的核心關東軍參謀石原莞爾,他家父子兩代都以「侵華」為其「天命式」的志業,他們兩代都是中華民族的「死敵」。「對日本人說來,對中華是既嫉妒又不平,又輕視」。而「對中國人說來,日人侵我,殺戮殘忍,我們更『以德報怨』,『政府不賠償』,並訴求世世代代友好,可課未曾有之仁至義盡;但日本並不領情:不道歉,不賠償,參拜戰犯,再次開始侵略中國之釣魚台及領海等等,因此,中國人對日本是有非常之仇恨」。「這嫉妒、輕視與仇視也是實質性的存在,除非中國人的性格作為徹底改變,這實質性的存在,也是無法改變的。再次,(三)印鐵林氏認為中日領土領海的衝突,為中日兩國無法和平妥協的第三大原因:「日本人侵佔中國之釣魚台諸島,說是日本領土,凡有保釣中國人乘破漁船前往,日本均派軍艦飛機驅逐之,守土之心極為堅決」。但釣魚台諸島近台灣,離琉球諸島已遠。日人說,釣魚島屬日本,無非是說釣魚島應為琉球之一部分,但日本人卻忘記了,琉球(原)為一獨立王國,為中國的藩屬,近至一八七九年即光緒五年,才為日本侵佔。二戰日本敗後,依《波次坦宣言》,日本領土只限於本土四島而已,遲至一九七二年才由美國私相授受(將琉球)轉交日本而已」;「琉球絕不是日本領土,琉球應該由民族自決而獨立或回歸中國」。再次,(四)中日兩國爭取資源的衝突:中國東海蘊藏有龐大的海底油氣、石油資源,日本則想進一步侵佔之,「不提(中國擁有絕對國際海洋法上的)大陸棚權利,要以琉球群島與中國大陸中間線為界。中國最近開發海上春曉油氣田在日本規定之界限之中國境內,日本仍不答應,因為海底油氣相連之故」。所以,「東海富油,未來之爭正方興未艾。這亦更進一步涉及於海上通道麻六甲海峽、台灣海峽等」。〔註3〕

曾留學日本的新聞工作者馬玲則認為中日之間的深層矛盾是,日本對於中國的「和平崛起」,充滿妒嫉與沮喪;日本一向尊強凌弱,服硬不服軟,兩國爭雄,它不會互讓,必有爭執與戰爭,只有打敗日本,日本才馴服謙遜,否則它必傲慢欺人。日本人很難與他國磨合相處,這是大和民族的劣根性之一。表面看起來,日本人和善、文雅、刻板、順從,但它可轉眼之間變為蠻橫、尚武、背信棄義;它是一個真正的危險之國。現在日本領導者正在試圖尋回「大和魂」,他們充滿憂患感,最怕失去在亞洲的領先地位。所以,中國不打敗日本,日本不會馴服,日本必在種種方面破壞中國的「和平崛起」。〔註4〕對日本瞭解非常深刻的著名軍事學家平可夫(AndreiChaing,華文原名待查)則認為日本社會事實上存在著兩種文明:一種是「年輕的日本文化」:這是建立在西方合理主義文化思想基礎的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是「老年日本文明」:它是建立在神道教基礎上的「舊式日本文化」──它具有許多遠古亞洲色彩,自以為是,頑固不化,現在日本的右翼與執政的自民黨內閣就屬於此一文化思想模式。因此,中國只有憑藉強悍與實力才可贏得日本的尊重,否則,必為日本所藐視。平可夫建議中國與韓國應在外交上協調合作,講求強大的政治與經濟實力,並以強國大國的姿態有步驟、有計畫地對日本施以強大壓力:(一)為了未來在中日韓關係中獲得日本的尊敬,中、韓必須在日本「爭取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的問題上,旗幟鮮明地強硬直率地予以反對。(二)加強與美、俄的「統戰關係」;(三)進一步分化日本社會、孤立右翼:日本是一個民主國家,而日本執政的自民黨在靖國神社、篡改教科書等問題上,一直受到其他政黨與部分主流媒體的批評,而年輕的日本文化群深受自由主義思想的影響,明事理,有禮貌,是必須積極尊重、團結、爭取的對象。(四)經濟上,中韓決定國家去向的大型經濟建設,不能單方面只作經濟性成本、技術等因素著眼,應該與軍事與政治上的需要掛鉤考慮。換言之,對付日本不能托諸空言,當年我國在甲午戰爭中的悲劇在此,只做象徵性的反日動作絕對不夠,應該在經濟、軍事、文化上真正落實,作深遠而長期的積極性與消極性兼備的準備措施。(五)作為體現中國國家「軟力量」的重要一環,文化因素絕對不可忽視。在未來五十年內中國應加速社會體制的改革,政治上「脫亞入歐」,是未來最艱巨的「軟力量工程」。(六)軍事上必須以日本為標準,確立全面超過日本軍事的具體步驟,這是「立國之根本」(勿忘當年李鴻章空喊「對付日本」卻在軍事上處處停滯落後所造成的悲劇)。中、韓強大軍政力量的核心就是「武裝實力」。(筆者按:包括「現代化傳統海、空陸軍」加「核子武力」加「太空科技」加「生化科技」加「高效能後勤裝備系統」)--它永遠是推動強硬政治、經濟政策的後盾。(七)中、韓應真正以強者心態處理對日外交:中、韓官方此後應以實際行動而不是口頭抗議來處理靖國神社、篡改教科書等問題。讓日本自民黨長期背負戰爭的負面遺產,非理性地推行其頑固的對外政策,在中、韓強大的政治、經濟、軍事實力的繼續增強壯大的情勢下,日本的「負面教材」反可成為中、韓繼續「敲打」日本的一項藉口,符合中、韓的長期國家利益。〔註5〕

不過,當前中日之間最迫切最危險的一項爭議,實為東海油田的開發問題。中國自一九九八年就開始開發平湖油氣田,二○○三年更與皇家荷蘭殼牌及美商優尼科(Uniocal)合作進行東海礁層的探勘及開採,但於二○○四年這兩家公司在美、日的壓力下,宣佈退出,中國乃決定自行開採。二○○四年五月,當二十公尺見方的采油台根基--露出海面,中國在這片以「春曉」「平湖」「斷橋」、「天外天」等西湖風景名稱命名的天然油氣田開始順利趕工開發,預計於今年(二○○五)十月即可將油氣管接至上海,估計最初期之一年內可生產二十五億立方公尺。這當然很招致美、日的覬覦與嫉恨。根據聯合國遠東經濟委員會的報告,中國東海大陸棚(架)可能是世界蘊藏量最豐富的油田之一,釣魚島附近可能成為第二個「中東」。從日前所已勘測的數據來看,東海油氣儲量達七十七億噸,至少夠中國使用八十年。二十世紀末,有些中外專家預測東海油氣將達二○○億噸,甚至更多,而預測的依據很大程度上在於中國勘探人員在「春曉」海域的的鑽探中,多次獲得高產油氣流。由四個油氣田所組成的「春曉」油氣田,總面積約二點二萬平方公里,二十世紀九○年代中期就被發現;二○○三年探明儲量已達五四○億立方米。它地居浙江寧波東南三五○公里(約為一三○海浬)的東海西湖凹陷區域。〔註6〕

中國開發大陸架(棚)的國際法依據是無懈可擊的。東海海底的地形與地貌決定了中日之間在東海劃分各自的「經濟專屬區」應遵循「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第七十六條對於大陸架的定義:「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以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上,如果從計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海洋國領海為十二浬)到大陸邊的外緣的距離不到二○○海浬,則擴展到二○○海浬的距離」。同條第四項(a)中規定:

「為本公約的目的,在大陸邊從測算領海寬度基線量起超過二○○海浬(春曉油田距寧波只約一三○海浬),沿海國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劃定大陸邊的外緣:

(一)按照(本公約)第七款以最外各定點為準劃定界線,每一定點上沈積巖厚度至少為從該點至大陸坡腳最短距離的百分之一;或

(二)按照(本公約)第七款以離大陸坡腳的距離不超過六十海浬的各定點為準劃定界線。

同條(七十六條)第五項云:「組成按照第四款(a)項(1)和(2)目劃定的大陸架在海床上的外部各定點,不應超過從測算領海寬部的基線量起三五○海浬」。另外,同條第六項也重複了上述規定:「雖有(上述)第五項的規定,在海底洋脊上的大陸架外部界限不應超過從測算領海寬度線量起三五○海浬。……」〔註7〕

中國的春曉油氣田離浙江寧波只有三五○公里(合約一三○海浬),根據上述七十六條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自然在中國所屬的大陸架上。按照《海洋法公約》的具體規定,日本根本沒有提出爭議的理由。

但日本卻早在一九八二年就聲言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海岸國各劃定二○○海浬專屬經濟區,要求與中國劃定中、日本在東海上專屬經濟區重疊部分的界線(東海最寬處只有三六○海浬),首先提出中日之間的海域應依據「中間線」;但中國曾未接受此「中間線」的概念,因為它是在中國依據該公約所規定應該全屬於中國的大陸架上所劃分的「中間線」。〔註8〕而且,根據該公約第八十三條對相鄰國對大陸架界線劃分的規定,兩國之間在海洋上的中間線應由相鄰國經由協議劃分的;日本單方面的劃出「中間線」要中國接受,是違反該海洋法的行為〔註9〕。此外中國主張依據大陸架的自然伸延部分劃分中日在東海上的界線,實有先例可循:一九六九年二月,聯邦德國(西德)與丹麥、荷蘭就北海大陸架歸屬發生紛爭,若按「中間線」劃分,聯邦德國所得最少,但事實上北海大陸架多由聯邦德國領土延伸出去;最後國際法院判決聯邦德國勝訴。〔註10〕

但日本在其「中間線」原則未得中國回應的情況下,即於二○○五年四月十三日當中國各大城市反日示威遊行正向高潮發展時,宣佈將「中間線」之東日方的石油勘探權給予帝國石油、石油資源、新日本石油等企業申請勘探,預計在一到三個月內便可在申請獲准後開始鑽探〔註11〕。四月底,帝國石油公司向日政府提出鑽探申請,希望在東海三個區域共四一○平方公里的海面鑽探,而這三個區域的位置就在中國正在建設的春曉油氣田與斷橋油氣田的南側水域。日本人並將中國的「春曉」油氣田命名為「白樺」,將中國的「斷橋」油氣田命名為「楠」,中國的「冷泉」油氣田命名為「桔梗」;顯然日本要在東海資源之爭中與中國進入硬碰硬的對抗態勢。二○○五年七月十四日日本正式批准了帝國石油的油氣勘探權。該公司並透露將用約一個月的時間與日政府商討一旦與中國船艦對峙時如何確保公司員工安全問題。〔註12〕這明顯地顯示日本要與中國作可能的全面對抗了.

中國於次日就立即向日本提出抗議,表示「嚴重關切」,認為日本之此一決定「將對中國主權構成嚴重的侵犯,並將東海形勢複雜化」。北京涉及日本問題的學術界則認為,日本政府之批准日公司之勘探東海油氣資源意味著中國通過外交談判的努力,並未收到應有效果,而中日兩國的衝突可能「在所難免」。北京航天航太大學戰略問題研究中心張文木教授說:這個問題是日本「越過沖繩海槽的強制性開發」。日本單方面採取行動、強行開發東海油氣資源,「看似為經濟利益而爭,實際上包含了日本想永久竊據中國釣魚台列嶼的野心。〔註13〕北京華夏時報引述中國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高級工程師許森安說:如果日本的試探行動一直發展至釣魚台列嶼,並在此區域正式開採油氣資源,將意味著日本佔領釣魚台列嶼,由形式化轉變為永久化和合法化。釣魚島對日本地緣政治有著重大意義,對中國而言,也事關子孫後代的發展空間,所以,中國對於東海爭端應保留進一步反應的權利。許森安分析中國之進一步反應至少包括三種方式:除去中國政府一直適用的外交交涉途徑外,在日本企業正式進入東海油氣田區域時,中國可能動用海洋執法船對強行進入作業的日本人採取喊話、驅趕;如果日本配備護航軍艦進入,中國也將採取對等行動,派遣軍艦展開海上軍事對峙,現在雖然還不能預測中日雙方的衝突方式和衝突程度,但是中日衝突將在所難免。〔註14〕北京英文《中國日報》則稱:日本授權帝國石油公司鑽探東海石油與天然氣,「不啻踐踏中國海權,日方此舉可能導致兩國的衝突。〔註15〕香港《文匯報》記述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亞太問題研究室主任晉林波說:日企獲得授權後,還需要四到六個月才能進入實質勘探階段,日方會藉機觀察中方反應。若在此期間中日雙方未能就此問題達成協議,日本就會進入實際開採階段,並會派遣保安艦艇護航;若中國也派出艦艇對日艦警告或攔截,雙方就會出現對峙,甚至小衝撞。在此情況下,兩國如果仍互不相讓,就會發生衝突,這是比較危險的。〔註16〕

事實上,本年七月中旬中國已經派遣中國最大型海洋巡邏船之一「海巡31號」至東海海域執行巡航任務。該船為一艘載重三千噸具備適航無限航區的能力,並裝備有直升機起降平台、直升機庫及飛行指揮塔等全套系統,負起對東海海上施工區、油氣平台與海上過駁等的執行巡航監管工作。〔註17〕同時,中國解放軍也已成立了「聯合應急中心」以海軍航空兵為突擊主力,準備應付東海糾紛的任何緊急事態。該聯合應急中心設在東海艦隊,直接指揮海軍航空兵的蘇-30戰機和「飛豹」殲轟機;另外,南京軍區與濟南軍區的空軍部隊也由該中心隨時調動,隨時可以出動一個大隊以上的「戰備值班戰機」。一旦中央下令跟日本開戰,一定要打贏。該應急中心已經接獲命令,對日摩擦,軍事上一定不許吃虧,這是一個嚴格的政治要求。一旦開火,原則是絕對不能吃虧。〔註18〕雖然備戰只是從最壞的情況來設想應急,但中國軍事科學院戰略研究部姚有志少將則稱:日本雖然已經批准了民間企業對東海油氣的開採,但目前大部分的日公司還沒響應表態,顯示存在觀望氣氛。儘管如此,由於日政府的介入,表明這一事件已不單是個經濟問題,也是個政治層面的問題了;但歸根到底,東海油氣之爭的根本點在於利益。從其所在的區域來看,絕大部分位於中國大陸架範圍,中國理所當然得享有權益。我們決不會容忍日本的行為,也不會遷就日方的行為,但我們也不會將矛盾升高到軍事衝突的程度。〔註19〕

不過,從日本外交史的史實角度來看,鑒於日本在過去一百多年中,當與任何外國面臨發生軍事上的危機而決心一戰時,它一向是採取「突然襲擊」方式,對外先重挫對方的銳氣,對內則振奮自己軍中的士氣:一八九四年的中日甲午戰爭是如此(是年七月二十五日日海軍不宣而戰,攻我運輸船隊,我操江運輸艦被擄、高昇運兵船被沈,死我官兵一千一百一十六人),〔註20〕日俄戰爭是如此(一九○四年二月七日日艦即在韓國仁川攻捕俄船二艘,八日則突擊旅順,十日日本才向俄國宣戰);而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日本之突然襲炸美國珍珠港更是盡人皆知之事。現在中日東海能源之爭(自然也直接涉及到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歸屬問題),已日益嚴重緊張,難保日本政府與其內部的右翼新軍國主義者(海、空、陸「自衛隊」)不心存徼幸,想在其同盟國美國的可能掩護下(其實低層次的中日軍事衝突或小型戰爭,美國是不會參與的),忘圖對「和平崛起」中的中國予以局部性、低層次的攻擊,以打擊中國的銳氣。根據報導,二○○四年十月日本政府的一個諮詢委員會已向日首相小泉純一郎建議,日本「自衛隊」應改採對外「先發制人」的策略。今年(二○○五)八月十日日政府的智囊機構「日本國際關係論壇」更再度向小泉建議,日本需要重新檢討其已經有數十年歷史的「只有自衛權」政策,並且要準備改以「先發制人」的攻擊,以避開新舊威脅的攻擊。該論壇系由日本數家大企業、議員及右翼保守派學者所組成,其報告中雖然以北韓的可能導彈襲擊為藉口,其實它所指斥的「新威脅」是指中國;「當肯定朝鮮開始導彈襲擊的程序,(日本)就必須有加以阻止的決心和能力」。〔註21〕

因此,筆者認為我們不能以為中日現階段的東海油氣之爭,只會發展到船艦互撞、甚至互轟以至各有船艦沈傷的衝突層次。鑒於右翼日本人慣於心存徼幸,一向輕視中國與中國人的心態,以及心有憑藉,妄圖將美國人一舉而牽入東海糾紛,我們不能排除日本有可能將與中國的東海之爭的衝突層次提高至一舉發動破壞我春曉油氣田或其他較次要油氣田的「突然襲擊」。這樣,前述隸屬東海艦隊的「聯合應急中心」的各項應急方案,顯然是不足夠的。中國實在應該在心理上有所準備:一旦東海衝突提升到春曉油氣田或其他次要的油氣田被日方破壞之時,中國就應該以雷霆萬鈞式的震撼方式,出動三度空間(空對地、地對地、海對地)最先進的傳統二炮武力,以對日本「海上自衛隊」(海軍)重要軍港的吳港、鹿兒島港(這兩個軍港似乎尚無美海軍駐紮)發動堅決的具相當規模的攻擊,一者可顯示出崛起後新中國之不可侮(日本先動手),二者可向日本表明,它未來如選擇與中國衝突所將面對的毀滅性風險。當然這還只是低層次、初步傳統性二炮武力的有限度報復,但也顯示出中國的堅定決心。當真正第三次世界大戰因日本對中國東海油氣油之「突然襲擊」而擴展起來時,日本的命運如何可由日本人自已揣測而知之了。另外,日本新軍國主義者也要好好體會到,當它將魔手再度伸向台灣之時,在核子時代的和戰中,它本土所將面臨的真正抉擇,美國和核子化日本是救不了它的。

〔註1〕《聯合報》(台北)二○○五年四月十日,A-13版;《中國時報》(台北)二○○五年四月十七日,A-3版,四月十九日。
〔註2〕《中國時報》二○○五年六月十三日,A-4版,東方朔,「東海的風雲日益緊張」。
〔註3〕《海峽評論》,一七六期(二○○五年八月一日),頁19-23。
〔註4〕馬玲《日本為什麼不謝罪》,《廣角鏡》(香港),三九五期(二○○五年八月十六日/九月十五日),頁三一~三四。
〔註5〕《亞洲週刊》(香港),十九卷十七期(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頁十二~十三。
〔註6〕參閱《僑報》(LosAngeles),二○○五年七月十五日,A-8版;《中國時報》二○○五年六月十三日,A-4版。
〔註7〕《僑報》(L.A.),二○○五七月六日,A-9版,劉實,《國際法框架內談中日東海糾紛》。
〔註8〕《僑報》,二○○五七月十五日,A-8版《中日能源戰升級》。
〔註9〕同報,二○○五年七月六日,A-9版,劉實之文。
〔註10〕同報,二○○五七月十五日,A-8版。
〔註11〕《聯合報》,二○○五年四月十四日,A-14版;《世界日報》(L.A.),二○○五年七月十五日A-1版。
〔註12〕《僑報》,二○○五年七月十五日,A-8版。
〔註13〕《世界日報》(L.A.),二○○五年七月十六日,A-14版;《僑報》,二○○五七月十五日,A-8版。
〔註14〕同上注,另參閱《世界日報》,二○○五年七月十七日,A-13版。
〔註15〕《世界日報》,二○○五年七月十六日,A-14版。
〔註16〕《星島日報》(L.A.),二○○五年七月十六日,A-1版。
〔註17〕《僑報》,二○○五年七月十五日,A-8版;《世界日報》,二○○五年七月十五日,A-12版。
〔註18〕《僑報》,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B-1版。
〔註19〕同報,二○○五年七月十六日,A-2版。
〔註20〕戚其章,《甲午戰爭史》(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九○),頁四九~六七。
〔註21〕《僑報》,二○○五年八月十一日,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