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組織法》將影響大選結果

紀欣
(律師、中國統一聯盟副主席)


5月8日立法院再度審議《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以下簡稱《中選會組織法》),反對修法的民進黨立委為阻擋草案二讀,前仆後繼搶佔主席台,杯葛議事,與國民黨立委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藍綠多人受傷掛綵,立委打架的鏡頭也再度上了國際媒體。

從今年1月19日至今,立院院會因《中選會組織法》與總預算案僵持不下已停擺數次,國民黨堅持先討論此案再討論預算,但民進黨不肯,更對外指責藍軍立委不重視總預算案。然而,儘管立委打架畫面一再重播,卻少有人弄清楚其打架原因。5月8日前,行政院長向閣員募款刊登廣告,台聯立委和李登輝也於當天在立院外擺攤靜坐,向藍營抗議,但綠營想藉「總預算未過」,再度將藍營製造為「再怎麼野蠻」的陰謀並未奏效,或許總預算過不過已沒太多人在意,民進黨政府有預算時,也沒有作出啥政績!

中選會將決定公投是否綁大選

民進黨一方面杯葛《中選會組織法》,另一方面又推動「黨產公投」、全民追討黨產等群眾運動,顯然是想利用中選會護航對己有利的選舉操作,藍營此次會豁出去拚命推動《中選會組織法》,當然也與民進黨與中選會過去三年狼狽為奸有關。

中選會原本隸屬行政院,中選會的組織規程,原本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八條所設,其委員11至19人全數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派任,至於委員之黨籍組成,僅規定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五分之二。藍營認為中選會缺乏實質法源根據,是標準的「黑機關」,而民進黨執政後,不但未落實黑機關法制化,反因2004年總統大選的兩項防禦性公投,使中選會失去其應有的公正性。藍營提出《中選會組織法》,希望將中選會單獨立法,不再隸屬行政院,又主張,中選會委員由藍綠各黨推薦加倍的名單,由行政院長從中各提名六人,其餘五人也由藍綠、無盟各推薦若干人,再依政黨協商方式提名產生。民進黨認為藍營依政黨比例方向立法,侵犯了行政權,因而違憲。

其實違不違憲,是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未經釋憲,民進黨立委即依其片面解釋杯葛立法,那多數決還有意義嗎?如果民進黨認定藍營提案有違憲之虞,就應設法提出一個更具說服力的版本,亦可在該法通過後,立即交予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洪奇昌就認為,民進黨應該尊重國會多數,讓法案通過,再提出覆議。媒體更直接批判,「執政黨把持中央選委會、阻擋中選會組織法修正、赤裸裸地想以掌握選舉中央機關,來順遂自己公投綁大選的黨派私慾,這才是不折不扣的野蠻行為。」「與其說是在野黨杯葛,不如說是執政黨採取焦土戰略,蓄意把總預算當炮灰所致。」

中選會最基本的精神,就是要秉持超然中立之原則,維持選舉之公正、公平、公開,因此它不該隸屬行政院或任何一個政府機關,委員亦不可由執政黨囊括。何況,中選會紀錄不良,除非從組織上作根本改變,已難獲人信任。2004年總統大選,中選會接受了陳水扁所提之兩個完全不具實質意義的防禦性公投,又不顧藍營強烈反對,利用行政資源發放宣傳公投手冊,且逕自決定領票、圈票、投票方式,在在均對藍營造成不利結果。今年以來,中選會已在民進黨的「黨產公投」連署資料中,發現問題多多,有整本名冊筆跡相同的,有死人列名連署的。即使如此,中選會仍然容許它上路。再者,中選會不僅應該瞭解連署之真偽,更應先確認「黨產公投」,是否具備法律基礎。如民進黨推動公投,只為選舉動員,打擊特定在野黨,意圖影響選舉結果,又豈符合公投目的?

也有媒體呼籲,謝長廷既然一向以「和解共生」為訴求,就當瞭解,若選舉機制不健全、不公平,即便綠軍2008勝選,藍綠衝突勢必持續,因此他應該促成中選會改制。此呼籲縱有道理,卻恐怕是強人所難。媒體近日雖皆以「向中看齊」、「改善兩岸關係」為謝長廷競選主軸,但謝本人在初選期間一再強調,修憲時要拿掉一中條文,並多次公開支持「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總之,不論為勝選,或為向陳水扁及台獨基本教義派交心,謝長廷都不可能放棄「公投綁大選」,那他怎有可能同意中選會改制?

總統、立委和公投三合一

民進黨早就大力鼓吹,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可以精化選舉,又能提高得票率,而「大選與公投一起舉辦更是理之應然」。林佳龍4月15日也建議,民進黨除推動「黨產公投」和「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外,也應考慮舉辦「憲改程序公投」,賦予2008年選出的總統權益,召開憲改委員會,提出憲改版本後,再交人民進行憲改內容的「實質公投」。之後,行政院也表態支持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

對於二合一選舉,中選會回應,由於本屆中選會委員將於6月16日任滿,即使各界傾向二合一選舉,預定明年1月間舉行的選舉時程,一定要交由下屆委員會議討論。又依規定,下屆立委須在本屆立委任期屆滿十天前選出,因此最晚明年1月20前就要完成投票,而且中選會依慣例須在本屆立委屆滿前六個月,確定投票日期,也就是說,今年7月底之前必須敲定投票日。

五月以來,或因《中選會組織法》始終未塵埃落定,媒體焦點又多放在謝馬對決以及其副手人選上,「二合一」與「三合一」較少有人議論。但隨著時間的逼近,藍綠想必很快就須對此議題表態。合併選舉真能減少社會成本嗎?民進黨到底打何算盤?

勝選當然是民進黨的第一考量,至於二合一選舉何以能提高民進黨勝選機率,答案應該還是在「公投綁大選」。謝長廷出線後,與馬英九的民調拉近,但事實擺在眼前,民進黨執政七年來,第一家庭與高官貪腐案不斷、台灣經濟衰退、民生凋敝、社會矛盾及族群對立嚴重,民進黨要想勝選,豈能不用「公投綁大選」?既然要打「公投綁大選」牌,那就必須集中火力,炒熱選情,將所有立委候選人與總統候選人綁在一起,不容許任何人不聽指揮,這才能使公投發揮其最大民粹效應,畢其功於一役。且從民進黨目前所推動之公投題目來看,除「黨產公投」純為消遣國民黨外,不論是「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或「新憲程序公投」,打的都是統獨牌,民進黨當然希望再次掀起「台灣人vs.中國人」、「愛台vs.賣台」之戰,激起台獨本土意識,凝聚綠營選票,最好是搞得全島腥風血雨,它好從中取利。

降低公投門檻不具正當性

另一個將影響公投是否綁得了大選的關鍵,在於《公民投票法》如何修法。

林義雄帶領的「核四公投促進會」自3月發起補正《公民投票法》活動,提出重新研議公投事項;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修正公投提案權限制(不得排除行政機關);提案人數降為100人,連署人數降為選舉人數的1.5%;以及公民投票結果,以得票最多者,且其票數超過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者為通過等五項訴求。陳水扁藉機形容現行《公民投票法》,使公投淪為「鳥籠公投」,必須立即加以補正。不過,民進黨政策協調會報並未接受阿扁大幅降低門檻的提案,顯然該黨也有人認為連署門檻降為100人,有損政黨形象。

鄧天祐表示,內政部2005年曾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正版本,將提案人門檻從現行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約81萬人)降至萬分之三(約4900人),當時中選會表示贊成;但他反對降至100人,以免提案流於浮濫,行政部門審查量大為增加。其實,公投在代議制民主政治中,本來就是特例,除非有重大且與民眾福利息息相關的公共政策,須由民眾直接投票決定,否則任何人(特別是政府機關)都不該輕易提出公投案,也因此,世界各國的公投提案、連署門檻都有一定限制,林義雄及陳水扁欲將提案門檻降為100人,不怕貽笑大方嗎?

藍營應謹慎應付「公投綁大選」

對於「二合一」與「三合一」之議,國民黨目前態度大概如下:(1)如立委、總統合併選舉可節約行政資源,國民黨不反對;(2)中選會是黑機關,必須盡速法制化,絕不能任由民進黨繼續把持中選會,影響選舉結果;(3)《公民投票法》修法草案有多個版本由內政部初審通過,目前進入朝野協商,若六月協商期滿後協商不成,朝野就應依議事規則修正《公民投票法》。除以上基本立場,國民黨一直有高層透露,如果民進黨強推公投,國民黨也將加入「反貪腐」、「全民討財產」、「不開放三通影響經濟損失」、「蚊子館閒置多」等三十幾個公投題目,以期「稀釋」「公投綁大選」效應。近日也有中南部立委為其自身選票考量,要求建議讓總預算案與《中選會組織法》脫鉤。

不論是站在勝選,或政局安定、社會和諧、兩岸關係穩定的考量,國民黨都應該堅決反對「三合一」,亦即反對「公投綁大選」。公投一直是民進黨的政治圖騰,不論其內容、結果為何,只要多舉辦一次公投,民進黨就可多宣傳一次「台灣人民決定論」,而國民黨要想拿香隨拜,爭本土,恐怕佔不了任何便宜。六月在即,國民黨的當前急務應是集中火力,力拚《中選會組織法》過關,以期較為公正的中選會,能為公投案嚴格把關。2003年11月《公民投票法》立法草率,自有不得不修之處,但藍營必須認清,任意降低公投提案及通過門檻,將種下更大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