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亟需加強對釣魚台問題的研究

讀人民日報《從歷史事實看釣魚島主權歸屬》一文有感
鄭海麟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


自從去年9月7日中日雙方在釣魚台海域發生「撞船」事件以來,日本官方為達到將釣魚台列嶼由實際控制轉化為法理佔有之目的,做了一系列的動作。先是將中國籍船長詹其雄扣留並聲稱要按日本的「國內法」處理(基於中國方面的強大壓力被迫釋放詹);隨後,為配合右翼勢力的反華行動,日本外務省在網站上增加了中文版《關於尖閣群島領有權的基本見解》(簡稱「尖閣見解」)一文,強調日本在法理上擁有「尖閣群島」(中方所稱釣魚台列嶼)的立場。該文出籠後,筆者旋即在2010年10月19日出版的《星島日報》發表《駁日本外務省的「尖閣見解」》,該文發表後,旋即被香港、台灣和大陸的多方網站和雜誌轉發。今年1月13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刊登了由中國大陸的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院長劉江永教授寫的駁日本外務省的「尖閣見解」的文章,讀後不勝欣喜,深感吾道不孤。這篇題為《從歷史事實看釣魚島主權歸屬》的長文,由《人民日報》整版刊出,具有相當的權威性。正因如此,該文刊出不到一周,海內外的中文主流媒體皆全文轉發,可見其傳播之速和影響之大。

劉江永教授《從歷史事實看釣魚島主權歸屬》一文,用豐富的歷史典籍作鋪墊,以適合國際法的史料為依據,論證釣魚島自古歸屬中國,有力地駁斥了日本外務省「尖閣見解」中聲稱擁有釣魚島主權的歪理,同時也駁斥了日本一些政要堅稱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不存在領土問題」的立場。從文章看來,劉教授應是學國際政治和國際法出身的,故其在行文中能運用適合國際法的材料來論證自己的觀點,這也是劉文比時下坊間流傳的林林總總有關釣魚台的文章要高明的地方。不過,細讀劉文,發現其所引用的歷史典籍大部分是第二手甚至有些是第三手的,儘管劉文引用的幾部前人論著皆是目前學術界公認較具權威性的著作,但疏漏之處仍然在所難免。由於劉文發表在頗具權威性的《人民日報》,不能不加以論列。

查劉文徵引前人專著,按出版的時間順序為:

(一)井上清:《「尖閣」列島魚釣諸島的歷史解明》,(日本現代評論社,1972年10月),劉文計引用該書兩處。

(二)吳天穎:《甲午戰前釣魚列嶼歸屬考》,(中國社會文獻出版社,北京,1994年8月),劉文計引用該書兩處。

(三)鄭海麟:《釣魚台列嶼之歷史與法理研究》,(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7年版「應是1998年之筆誤」),劉文計引用該書四處,另引用該書但未註明出處者亦有四處,合計引用共八處。

(四)鞠德源:《釣魚島正名》,(北京,崑崙出版社,2006年1月版),劉文計引用該書兩處。

上述劉文所引井上清的書,由於出版年代較早,很多歷史典籍還未整理重版,故不容易看到,加上井上先生又是日本學者。據筆者核對,其所引明、清出使琉球《冊封使錄》,大都轉引自台灣學者(楊仲揆先生等)的著作,將引文與原典相校,脫漏之處不少。比如郭汝霖所著《使琉球錄》,井上書寫作《重編使琉球錄》,事實上並無此書,劉文引井上書,一仍其誤。另,劉文引鞠德源著《釣魚島正名》第11頁、140頁提到:「在中國的歷史文獻中,公元610年《隋書.琉求國傳》中記載赴琉球所經由的高華嶼即釣魚嶼」,這段文字也是大有可商之處的。首先,史籍原典應是《隋書.東夷列傳.琉求國》;其次,《隋書》所記「琉球國」,據權威歷史地理學家譚其驤(見氏著《中國歷史地圖》)、吳壯達(見氏著《琉球與中國》)、張崇根(見氏著《台灣歷史與高山族文化》)等教授考證即是現在的台灣島,並非指琉球列島(即今之沖繩島)。特別是張崇根教授撰寫的《台灣古稱「流求」探源》一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從台灣名稱演變的歷史沿革入手,用大量豐富可靠的史料論證《隋書》所記「流求國」即今之台灣,而沖繩本土人稱其島為「屋其惹」或「倭急拿」,英譯即為Okinawa,此說有嚴謹的史料佐證和學理基礎,令人信服。至此,《隋書》所記「流求國」即今之台灣島大致成為定論,這點學界已有公論。雖然梁嘉彬先生認為《隋書》所記「琉球國」乃屬琉球列島即今之沖繩島(見氏著《琉球及東南諸海島與中國》),但不獲學界普遍認同(鞠德源書即引自梁嘉彬說再加上自己的大膽想像)。再次,將高華嶼比定為釣魚島更屬毫無佐證的大膽假設。目前學術界普遍認為,高華嶼在福建往台灣之間的澎湖列島。據台灣史專家鄧孔昭教授和琉球史權威學者陳捷先教授雲,將高華嶼比定為釣魚島是大有問題的,因高華嶼至今還在澎湖列島中。劉文在引用這些史料時未加查證考辨,毫無疑問有損文章的權威性。尤其該文是與日本官方論戰性質,在引用史料方面應格外小心嚴謹。因此,筆者建議中國學者在寫有關釣魚台問題的文章引用史料時,最好查明史籍原典,參考學界公認的較可靠的學術成果。這也是筆者對中國大陸學者的一點善意的建言。

在這裡,筆者向中國大陸學者鄭重推介丘宏達教授寫的兩篇釣魚台研究論文:

(一)《日本對於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的論據分析》(載香港《明報月刊》第75期,1972年3月。)

(二)《中國對於釣魚台列嶼主權的論據分析》(載香港《明報月刊》第78期,1972年6月)

上述丘教授的兩篇論文,無論從歷史典籍和國際法理的角度來看,皆屬釣魚台問題研究的經典之作。遺憾的是,大陸學者出版的許多釣魚台論著都沒有提到它。

綜上所述,劉江永教授《從歷史事實看釣魚島主權歸屬》一文,雖在徵引史料方面存在一些可商之處,然暇不掩瑜。特別是文章的第四部分駁斥日本政府所謂中方曾承認釣魚島屬日的說法時提出的三點論證,有理、有力、有據,且為前人所未道,可以說是作者對釣魚台問題研究的一項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