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和平的紅利是黃金十年公義社會的基礎

蔣欽堯
(海峽評論編委)


公義社會是應得的合理分配

早川(Hayakawa)在他1949年的名著《語言與人生》中,講述兩個小鎮對失業問題的不同做法。第一個小鎮認為白吃的午餐會使人沉淪,為了不使失業者挨餓,也不使他們墮落,於是對領失業補助者給予道德教訓,讓失業救濟的領取成為羞辱、不名譽和非常困難。為了挽救墮落的失業者,便採用各種方式刺激失業者向善,包括剝奪選舉權、公佈名單,以及調查員視察。救濟措施實施後,平和的小鎮發生很大變化,救濟金的領取者覺得受到歧視,有些人覺得愧對妻兒開始酗酒、躁鬱、自殺;而失業家庭的小孩在學校中也因為自卑,不僅影響成績,也連帶影響畢業後的出路。有些失業者,為了要賺錢,甚至不惜淪為罪犯,而被送進監獄。

但是乙鎮的情形完全不同,他們認為,失業就和疾病、車禍、火災、暴風或意外死亡一樣,在現代社會中是無法預料,失業並不是罪有應得。他們認為乙鎮的一些住宅、公園、街道、工廠,部分都是由失業者之前所建造。他們提出保險的觀念,如果失業者以前的貢獻可以看成是他們付給鎮上的保險費,那麼現在讓他們免於挨餓,就可以看作是鎮上還給他們的保險金。

乙鎮在發放第一張失業保險金的支票時,特別舉辦盛大的活動,他們表揚失業者過去為鎮上所做的貢獻,並且由首長親自頒發支票。每一個領取支票的貧戶,都有受到尊重的感覺;他們覺得他們住在一個和樂安康的小鎮。有著鎮上的支持,他們可以更勇敢、更有信心來克服目前的失業難關。在乙鎮失業的人當中,沒有自殺,沒有犯罪,沒有心理失常,沒有階級仇恨,一切的社會問題,都沒有因為一張免於挨餓的支票而發生。

早川故事中的乙鎮就是一個羅爾斯(John Rawls)式的良序社會,也是一個世代相繼公平合作的社會體系。在這樣的體系中,自由平等的公民們體認到人生的個人不幸並不只是個人的責任,全體社會都有協助解決的義務。當個人因為不可預料的天賦能力、出身和環境而淪入弱勢地位時,公平合作的社會體系就必須提供基本的保障;這樣的保障經常是以福利的名義出現,這種福利政策的本質就是社會正義的體現;福利不是仁慈的施捨,而是應得份額的合理分配。

黃金十年打造公義的福利社會

為了建構公平合作世代相繼的公義社會,政府提出「黃金十年國家願景」。「黃金十年國家願景」的第一願景是「活力經濟」,第二願景就是「公義社會」;在公義社會中,所有成員,不論貧富強弱都有權利訂定自己合理的人生計劃,並且得到足夠的資源去實現合理的人生計劃和夢想。政府除了維持社會秩序作為生產活動的保護者,也必須採取合理的措施來擔任社會成員的最終支持者。黃金十年的「公義社會」要保障社會成員擁有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能力和資源;提供這些保障的社會就是公義社會,也就是福利社會。

黃金十年「公義社會」的施政理念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國家施政的重要原則,政府除致力於改善所得分配,縮減貧富差距之外,也要確保民眾生活起居的安全,提供優質的健康醫療環境,並針對社會經濟弱勢者,給予特別的扶助與關懷。」「公義社會」的六大施政主軸除居住正義外,與全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還有:「均富共享」與「扶幼護老」。「均富共享」的目標是:「1.平均薪資所得隨經濟成長提升;2.經濟弱勢家庭皆能獲得政府照顧,並有機會自立、脫貧;3.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九成以上之就業機會;4.縮小所得差距。而『扶幼護老』的目標則為:1.推動優質平價幼兒教保服務;2.減輕育兒家庭托育與經濟負擔;3.推動長照保險,失能民眾長照服務在五年內,由43,000人提升至28萬人;4.加速健全身心障礙照顧及支持服務體系,五年內照顧6萬人,十年內照顧10萬人。」(行政院研考會:《黃金十年國家願景》)

「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所要建立的「公義社會」就是禮運篇中的大同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在公義社會的保障下,處於困境的社會成員都能得基本的協助來實現個人合理的人生計劃和夢想。公義社會是福利的社會也是提供保險和保障的社會。在公義社會中,福利和保險的提供,並不是選舉的買票策略,而是來自正義的要求。

政府推動公義社會的努力

2011年10月3日內政部的新聞稿《黃金十年是國家社會未來發展的願景擘畫,既是政府政策,也代表總統對人民的承諾》指出在「均富共享」部分,為擴大照顧弱勢民眾,自100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社會救助新制;而為擴大照顧特殊境遇家庭,未來也將研議修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另外為緩解少子女化問題,政府也提出相關具體做法,包括落實幼托整合;此外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也開始實施,並且將逐步延伸提供兩歲至四歲幼兒學前教育保育補助;對於失能老年的長照服務涵蓋率也計畫自目前的16%,在五年內提升至45%,十年提升至70%,服務人數則由目前的43,000人提升至28萬人。

主計處資料指出,99年底經核定之低收入戶數為112,200戶,人數為273,361人,發放之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金額44.3億元、就學生活補助20.7億元。(http://www.stat.gov.tw/ct.asp?xItem=11369&ctNode=3479)而擴大照顧弱勢的社會救助新制自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至9月23日止,各縣市已審定通過之低收入戶共12,000餘戶(32,000餘人)、中低收入戶19,000餘戶(62,000餘人),合計新增94,000餘位弱勢民眾納入政府照顧。

政府所提供的福利服務不僅包含對中低收入戶的協助,也擴及高中職與幼稚園大班的學費。在高職方面,家戶所得114萬元以下的家庭,每年政府補助私立高職學生45,060元,公立高職學生10,800元;而超過114萬元以上的家庭,公立不補助,私立則補助10,000元。

這項學費補助對於經濟並不寬裕的家庭提供很大的幫助。原本就讀私立高職,每年學雜費就要六萬以上,如果同時有兩個子女就讀私立高職,一年就要十二萬,這些學費支出都是家庭經濟的沉重負擔。在免學費的教育政策下,今年七萬名剛就讀私立高職的學生將可以有更安心的學習機會。而在幼兒教育上,今年20萬名五歲以上就讀幼稚園的幼兒,無論家庭收入多少,無論公私立學校,都免除學費。就讀私立幼稚園的家長,一年便可因這項措施得到三萬元的學費補助。對於大專院校的弱勢學生,政府也提供包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及住宿優惠等四項助學方案。「黃金十年」不僅是對未來的規劃,也已經在現實中得到部分的實現。

福利政策與社會供給能力

羅爾斯認為民主社會的首要價值就是正義。正義規範社會合作體系的運作制度,這些制度包含人際關係的協調、生產所得的分配以及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正義對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同時顧及三個面向,合作、效率和穩定。個人人生計畫與生活慾望的滿足,必須透過社會中的互相合作才能實現;為促成社會合作,正義必須提供合作的基本條款,讓合作在互相同意彼此協助下進行;合作的基本條款必須包含勞務負擔、所得分配以及權利義務的劃分。如果合作成果的分配方式不足以激勵生產動機,就會造成社會生產失去效率,使合作成果減少並降低合作的意願;如果為了提高生產動機,拉大生產能力和所得分配的差距,也會使社會貧富懸殊加劇,影響社會穩定。因此正義的社會必須對弱勢提供協助,但提供的協助也不能妨礙到社會的正常生產功能。

如果社會因為消耗太多資源,導致生產低落,以致無法繼續對弱勢提供照顧,將使原本公義的社會再度淪為不公不義。福利政策的提出不只要考慮對弱勢的協助,也必須考慮整體社會的供給能力。為了爭取選票而大開福利之門,卻忘了資源從何而來,不但違反社會正義,更是對選民的欺騙。為選舉而大肆加碼津貼和福利,會帶來財政的嚴重負擔,不但消耗國家寶貴資源,也將引起希臘版的經濟風暴而禍及子孫。

在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指出101年度社會福利支出共編列4,072 億元,較上年度(3,683億元)增加389億元,約增10.6%,與99年度經濟成長率10.88%相當。然而隨著福利與其他預算的擴大支出,在101年度預算中,政府還須融資調度3,035億元,而累積未償債務預估至101年度止,將達到5.1兆元。

雖然政府擴大社會福利支出,但是國家債務也同時增加。如果國家稅收無法持續成長,不但國債會壓倒國家經濟,也將嚴重削減社會福利。如果政府的收入無法得到持續改善,不但社會福利與健保制度會受到嚴重影響,也將危及政府的正常運作,讓社會秩序的穩定隨時受到威脅。如何籌措穩定的資源來從事社會福利,是公義的政府的首要任務。

兩岸和平紅利彌補台灣虧空

在2011年「博鰲論壇」期間舉辦的「兩岸企業家圓桌會議」上錢復指出:「去年我們台灣跟大陸香港總共貿易額超過1,100多億,台灣方面享受了771億順差。……台灣到大陸投資總額是2.1兆。而大陸到台灣目前大概投資是1.2億,……兩岸經濟合作更進一步。我相信對所有人都是有幫助的。」(鳳凰網「兩岸企業家圓桌會議分論壇實錄」)

根據經濟部的《我國對外貿易》表,台灣去年對世界的整體貿易量,輸出2,700多億美元,輸入2,500多億美元,總共出超230多億美元。其中,台灣對大陸(含香港)輸出1,147億美元,輸入375億美元,出超771億美元。假如沒有大陸市場,台灣的外貿將出現入超500多億美元,平均每個台灣民眾在國際貿易上每年要賠掉2,300多美元。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常用資料》表,民進黨執政時代從2004年到2007年的平均國民所得為14,958美元,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國民所得為15,194美元,2009年金融風暴時為14,271美元,2011年則躍升為16,413美元。而財政部2011年10月12日的《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概況新聞稿》指出,累計1至9月實征淨額新台幣13,770億元,年增率10.2%。其中1至9月累計營業稅2,279億元,為歷年同期新高。

今年1至9月累計營業稅實征淨額比去年同期增加66億元,年增3%,主要原因是民間消費熱絡和進口暢旺。雖然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從25%降至17%,但今年1至9月實征淨額2,93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1%。

從金融風暴以來,美債與歐債所引爆的金融危機和經濟蕭條逐漸在美國與歐陸蔓延,以出口為主的台灣經濟,在國際大衰退的影響下,本應受到嚴重打擊,但是隨著兩岸經濟更緊密的發展,台灣的經濟不但從企業裁員、無薪假的風暴中逐漸復甦,國民所得也躍居歷年新高。

雖然台灣的經濟逐漸好轉,但是2011年10月15日《中國時報》的社論《美國真要把台灣推向大陸?》卻指出:美國、南韓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將在2012年1月1日即將生效。美韓FTA的通過與實施,對以出口為經濟命脈的台灣而言,將構成嚴重的威脅與龐大的壓力;中時社論認為,美韓FTA對國內產業造成衝擊,受影響的出口金額達台幣3,500億(約115億美元),而韓歐FTA影響金額為1,500億元(約49億美元)。

在競爭激烈的對外貿易中,台灣如果少掉對大陸771億美元的出超,台灣就會出現嚴重的貿易赤字。沒有和平所帶來的紅利,台灣的就業、經濟、稅收勢必受到嚴重影響。少了和平紅利,嚴重入超的台灣社會,不但無法加碼老農年金、老人年金,連全民健保都將難以應付。沒有兩岸和平紅利,就沒有黃金十年。每逢大選時刻,想拚命加碼老農年金的候選人,也許該明白地告訴選民,如果兩岸關係因統獨問題而僵持不下,台灣的老農到底還有多少年金可領。

《中央日報》網路版9月23日的文章《蔡英文拒大陸善意是傷害台灣》指出:蔡英文在美國宣稱,兩岸經貿往來「不需要中國讓利」,應「平等互利」。但是當年台灣對美國的貿易出超不過才一兩百億美元時,台灣就受制於美方壓力,每年要派遣採購團赴美採購數十億美元。(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 Detail.jsp?coluid=110&docid=101670221)

如果按照平等互利的要求,讓台灣與大陸的貿易維持平衡,台灣的對外貿易就應該會出現500多億美元的入超,相當於台幣1.5兆的規模;只要四年內,中國與台灣維持一邊一國、平等互利的關係,台灣的貿易入超就會超過中央政府的所有國債。沒有願意讓利的大陸市場,在鉅額貿易入超下,台灣的公義福利社會還能分配到多少可貴資源?拋棄兩岸和平紅利,換來每年500億美元外貿入超,就算提出更多一邊一國的十年政綱和口號,地小人稠的台灣,又能再借到多少國債,又能再喘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