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兩國對二戰態度的差異

湯紹成
(政大國關中心美歐所所長)


日前,德國總理梅克爾訪問日本,今年正值二戰結束70週年,因而掀起德日兩國對二次大戰態度差異的討論。

在此問題上,兩國最大差異是德國輸了兩次,日本輸了一次。回憶一戰戰敗後,德國還是忿忿不平,蠢蠢欲動,若將當時希特勒的德國復興政策與目前安倍的國家正常化政策相比,當年納粹黨逐步去除《凡爾賽和約》的束縛,如萊茵河東西岸50公里內德軍不得設防,德陸軍被限制在10萬人以下等等,而當前安倍有意修改日本和平憲法,並主張向外派兵。

進一步觀察,二戰期間,除德國周邊國家遭受巨大損失,希特勒還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看看今天猶太人在美國的影響力,不論軍火、媒體與金融等行業,都掌握在猶太人手中,這自然直接或間接影響到美國的政界,這也可以說明為何美國持續強力支持以色列的理由。

二戰後,當美國以戰勝領導國姿態佔領並處治德國時,當時的德國政府當然只有聽命。而德國內政部更成立政治教育中心,徹底反省與檢討,並將希特勒的真實暴行公諸於世,以便剷除納粹遺毒,並警告年輕人不得重蹈覆轍,效果甚佳。這一方面是外力的驅動,而另一方面也是內省的結果。再加上德國政府在1950年代開始,向西歐國家以及以色列道歉賠償,自1960年代末開始,再與東歐各國和解,以致於洗刷了德國窮兵黷武的形象。

相對的,在東亞地區,戰後國民政府對日本以德報怨,這主要懼於日本向中共投降,因而根本談不上要日本道歉與賠償。之後,冷戰對峙的局面形成,在美國的支持下,日本、韓國與中華民國等共同圍堵大陸,就算日本政府要向大陸人民道歉,也好像時機不當。況且,在1950年代以來,台北還借重一些日本軍頭顧問來共同對抗中共,自然也沖淡了日本二戰罪行的印象。

因而在1952年與台北的「中日和約」中,未提及日方道歉與賠償的問題,在1972年與北京的「中日建交公報」內,北京也放棄向日本尋求戰爭賠償,這主要就是台灣與大陸當時都有意拉攏日本,歷史仇恨的矛盾已被當時兩岸在國際上的需求超越。

但如今情勢有所轉變,隨著大陸的崛起,歷史問題一一浮現,但日本仍在戰爭罪行與慰安婦等方面執迷不悟,刻意模糊,這當然會令相關國家難以接受,而日本方面也不免要耽心承認罪行是否連帶賠償?就算北京政府放棄向日本聲索賠償,可是民間可沒有!

再來觀察德國的經驗。在1970年,德國總理布朗德在波蘭華沙人民英雄紀念碑前下跪的鏡頭,轟動全世界。更值得注意的是納粹黨執政期間,布朗德因反對希特勒被驅逐出境,與當時絕大多數德國人不同,他沒有被希特勒綁架,他個人與納粹的罪行毫無關聯,這也是他以總理之尊下跪更加令人感佩之處。

形勢比人強。若日本要以小搏大,必須要有高度智慧。若能順勢而為,則海闊天空,否則必定得不償失。在此,德國的先例確實是很好的參考,不然,難道日本還想再輸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