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在美國也可憐

宗鷹(美國)


人們習以為常,常把美國等歐美富國視為「第一世界」,而把亞非拉等洲的貧窮、落後國家稱為「第三世界」。從中國來到美國,我也有從「第三世界」晉身「第一世界」之感。

貧民窟的景象怵目驚心

可是有一回,我在芝加哥的巴士上遇到兩位來自上海的留學生,他們慨歎道:「來到美國,坐在車上看,什麼都美都好;但生活在其間,卻又夠艱難的。」確實,坐車奔馳在高速公路上,放眼都是「第一世界」的壯觀景象;而驅車在內街呢?就會時時穿插於「第一世界」與「第三世界」之間。「第一世界」的富麗堂皇,揮金如土,眩人眼目。「第三世界」的貧困骯髒,簞食瓢飲,悲心慘目。如果有機會到那些貧民窟看一看,更是怵目驚心。

長久以來,我只能把這種金元王國裡的「第三世界」隱藏在心中。去年,洛杉磯暴亂之後,有些人指著洛杉磯的貧民窟說:「請你們來看我們的『第三世界』吧!」,一語引起大家共鳴。

美國各大城市都有不少無家可歸的流浪者。流落街頭的「無家可歸者」隨處可見。其中有一些人,在路邊或空地搭蓋小屋(hut)和洞窩(bolt),算是無家可歸者有了「家」。在通常情況下,這些小屋、洞窩也許不那麼引人注意,一旦有礙交通或開發建設,就立即引起管事人來「過問」或「責問」了。

去年,芝加哥地區接連有幾處這樣的無家者之「家」在社會上大曝其光。

2月間,無家可歸者卡爾文.蓋提活特撿了一些廢料,自己動手在鐵路邊蓋了一間5、6尺寬的小木屋。他自我解嘲地說:「我是一個有房子的無屋可居者。一張床的屋子,一個屋頂和一個單身漢。這比一個木箱好吧!」這個小屋用品倒算齊全,在垃圾堆裡撿來了電視機,還有一個燒木柴的爐子。對於到處流浪的人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安居」之所。在附近和橋下,逐漸來了一些「鄰居」,一些無家可歸者倣傚他也蓋起了自己的小木屋。卡爾文告訴人們:有些木屋裡面還沒有東西,不過人總還可以藏身。後來,這一帶儼然形成一個棚戶式的「村莊」。他們把它命名為「麥德住屋場地」。

7月底,芝加哥遠西郊歐羅拉有一處無家可歸的「帳蓬村」曝光。這個地方儘管有一個美麗的名字──曙光,卻聚居著一群無家可歸者,而且已人滿為患。

窮在路邊有人「問」

我們中國人,一談到人間的貧富現象,很容易想到「窮在路邊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在美國,反而有不少人「窮在路邊有人問」。只不過,不是「問候」或「慰問」,而是「過問」或「責問」。

對於這些突然冒出的「村莊」,政府要「過問」,但一時尚無對策。因為在芝加哥有二萬至六萬人像他們一樣無家可歸。

93年6月間,芝加哥政府為了增加就業機會,想物色一塊地方開辦拉斯維加斯和大西洋城式的賭城。所選擇的幾個地點中,有一處是北郊的一塊荒地。可是那裡也有一些無家可歸者搭建的小屋。這些人聞訊起來保護自己的「住房」。其中一位無家可歸者廉姆爾.魯賓森坐在一段殘破鐵路旁,身後豎起一塊木牌,上面寫著「維護我們的小屋」。他向人們說:「從前我住在馬路橋底,現在我總算有一個自己的地方。」

也許人們會以為,「無家可歸者」都是些游手好閒的懶漢,其實,在美國有一些人雖然有工作,但因收入過低,也會成為「無家可歸者」。我就曾聽到這樣一個混血男人,開著一輛破舊不堪的汽車,到處去給人家剪草,順便到垃圾堆裡撿拾一些還能賣錢的廢品。晚上把汽車開到一個可以停泊過夜的地方,他就睡在汽車裡。他對人說:「我就是家,家就是我。車就是房子,房子就在車上。」

更令我吃驚的是,有一位巡警攜帶著兒子到一家收容所請求收容。這是張治中的女兒張素初碰到的一件真事。她在紐約一家收容所任職。有一個週末,一個警察和一個小男孩一起騎著自行車來到收容所。起初,她以為是警察抓到了一個小偷。交談之後,方才知道這是父子倆。警察說:「我求你們給我們一個棲身之所。我和兒子都無家可歸了。」

原來這位警察70年代是派駐南韓的美軍士兵,同一位韓國女子同居。於是他把韓國女子帶回美國。兒子出生不到兩個月,韓國女子有了「綠卡」後突然「失蹤」了。他在父親去世後,帶著兒子住在母親的房子裡,每月交房租。「我上個月工錢賺少了,沒能夠及時繳給她房租,她就不要我們了。我被母親趕出家門,流落街頭。」

這個母親算得上「無情無義」了,不過,在美國社會裡這也不足奇。他母親就依靠那座樓房的租金維持生活:三樓五百元租金;巡警與其母同住二樓,每月付250元租金。有哪個兒子供養這位母親呢?沒有!所以,她收兒子們的租金來維持生活,也就理所當然了。根本問題還在於巡警雖有工作,但收入少,生活相當貧困,連每個月250元房租也付不起,只好流落街頭,不得不請求「收容所」收容。

貧窮在美國,不是個別現象

貧窮,在美國已不是個別現象,而是相當普遍的現象。美國國會的研究機構「國會預算案」披露,美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全美家庭總數大概是6,600萬,近年來佔其中1%的富有家庭的平均年收入從31.5萬美元暴增至56萬美元,也就是增長了77%,而佔全國家庭總數40%的最低收入家庭的平均年收入反而減少了9%。儘管曾任財政部助理部長的巴萊特曾聲言:「今天在頂層的人明天可能跌下來。一點運氣加上辛勤工作可以使今天的窮人變成明天的富翁。」但實際上,由窮人變富翁是極為罕見的。如像新澤西州貝爾公司的電話裝置員德馬芮斯特那樣,4月份已領不到薪金,而在4月20日成為「樂透」大獎4,400萬元的四名得主之一,那是萬分僥倖的。相反,很多原來不算富裕的人,卻淪落到更為窮困的地步,這種例子真是俯拾皆是。

有些走投無路的人,竟然想出一個怪招:住到監獄裡去,以失去「自由」,換來一點溫飽,這總比到處流浪,挨凍挨餓好一些啊!對於無家可歸的人來說,監獄倒是一個「安居」之所。

住監獄也非易事,還得有「辦法」。

去年,《紐約郵報》有一條令人啼笑皆非的消息:一位流浪婦女,又冷又餓,實在挨不住了,竟然想到自動入獄。她去當地警局,聲言自己就是警方正在通緝的對象。她以為這樣一來,警方一定會拘留她,把她送進監獄,可是警方也不能無憑無據地把她當「通緝犯」啊!

眼看入不了獄,她靈機一動,心生一計。隨手撿起一塊石頭,使勁扔向市政廳,砸破了玻璃。這真是現行罪狀啊!可惜,她的罪狀暫時只能住在監獄裡四天。四天過後又怎麼樣呢?沒有再看到報紙上接續的消息。照理推測,她總不能不斷地製造罪狀吧,四天之後,她恐怕還得繼續依然到處流浪。

這種「住獄」以求得短暫的「安居」,實際上等於飲鴆止渴。一些窮人入過獄之後,往往變得更為窮困。各地有不少黑人青年入過監獄,留下了「不光彩紀錄」。出獄後長期不被人僱用,自己隻身流浪,而其妻子或女友呢,則要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因之,這些女人和孩子們也陷於更為貧困的境地。這些孩子在沒有正常管教的家庭環境中長大,十來歲便吸毒、犯罪,又重蹈其父輩覆轍,入獄→失業→貧困。就這樣,貧困也成了一種「遺傳」。

流浪奇人苦後笑

有些流浪漢攔路要錢,得不到回應,或得不到滿足,就「有你好看的」,輕則唾沫噴射,重則飽以拳腳。所以,不少人走路,都在身上帶幾塊錢,以應付這些「不速之客」。在人們心目中,流浪漢也就難以與歹徒分清。

其實,流浪男女,除了少數有「怪癖」的人外,大都是被家庭、社會遺棄而陷於困境的。去年,芝加哥一家英文報紙,在乞丐、街頭的聲音的大標題下,刊登了一幅正在行乞的孤獨窮嫗的照片。照片下面寫著這樣的話:「我有家屬,但我們不能生活在一起」「我曾經結婚,但我被起訴而遭到遺棄。」……如像這樣的街頭行乞之人,我不但在芝加哥大都會街頭,在紐約、三藩市、洛杉磯等大都會街頭,在華盛頓、費城、巴爾的摩、聖地牙哥的街頭也遇見過。只不過,我雖然手裡拿著照相機,卻免招麻煩,從沒敢把鏡頭對準這些人。

流浪男女,儘管引起一些人憐憫,卻更多地遭到人們的白眼。有人討厭他們身上的「怪味」,有人躲避他們身上的病毒,更多的人卻害怕他們會起歹心。其實,這是一根竹竿打倒一船人。真正有歹毒之心的流浪者畢竟是少數。

去年,出現一個讓人們跌破眼鏡的流浪奇人。

同紐約隔海相望的新澤西州北部有一個小鎮,名叫摩里斯。1989年出現一位流浪漢名叫李察德.克雷姆,每天都到圖書館去。圖書館決定把他趕走,但他依然天天進去。圖書館只好請警察來趕他。這位奇人真有兩下子,竟然去法庭控告圖書館和警察局「違反憲法」、「侵犯人權」,附帶連市政府也告了。這項官司得到聯邦法院的法官支持,官司打了大半年。市政府覺得理虧而財力又不支,不願再持續下去,市政議會投票通過決議:了結此案,賠償克雷姆15萬美元。圖書館還不服輸,官司又拖了半年。由於克雷姆得到一些報社和電視記者的幫助,贏得了社會輿論支持,到去年3月初他又取得勝利,圖書館同意賠償並負擔其律師費用。克雷姆準備用這筆錢去進行學習研究,探討美國社會的流浪漢問題。在美國,這是史無前例的。

流浪奇人的勝利,確實使一些流浪男女「揚眉吐氣」,但是並沒有改變貧窮的現實。個別的流浪人,可以由於罕見的事情而改變了自己的生活命運,可是社會依然在製造著一批又一批新的流浪男女。

當布希在卸任前派兵去索馬利亞幫助救災時,美國的電視螢幕上不斷出現索馬利亞饑饉兒童和成人的慘相。可是美國的一些報紙卻提醒說:「在我們救濟索馬利亞的饑童時,可不要忘了我們自己的饑兒。」其實,不少民眾心中卻在說:「當我們救援第三世界的時候,可別忘了我們國內的『第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