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和
 兩岸關係「就地合法化」

「急獨派」與「急統派」的正名辯證

社論


有民調,洪秀柱和蔡英文分別被37%的人認為是「急統派」和「急獨派」,統獨涉及台灣的領土主權及現實的兩岸政治主張。

1662年,鄭成功與荷蘭人簽訂18項協議,據1648年的《西伐利亞公約》,台灣領土主權屬明鄭中國,清繼承明,台屬清朝中國。1895年馬關割台,台灣屬日本;1945年,抗戰勝利,日本戰敗,「竊自中國」的台灣「歸還中華民國」。這正是因為大清帝國的中國被中華民國所繼承,所以竊自清朝中國的台灣歸還中華民國。

兩岸關係是不完全繼承

但自1949年至今,除了台澎金馬外,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繼承;並且,自1971年至今,連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及22個邦交國之外的邦交,亦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但畢竟還有台、澎、金、馬和22個邦交國未被繼承,這和清繼承明,民國繼承清不同,是一種不完全繼承的狀態。

不完全繼承並不表示領土主權的分割。造成領土主權分割,除了戰爭併吞外,還可以有三種和平的方式。第一、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經國民大會之決議」;和由兩岸人民或人民代表公投決定之。第二、由代表兩岸人民的政府相互承認對方主權獨立,且自己主權不及於對方,即兩岸建立邦交。第三、由代表兩岸人民的政府透過第三國或國際組織,間接承認對方主權獨立及自己主權不及於對方。有如當年東西德、南北韓皆為聯合國會員國。但這三種情況在兩岸均未發生。

雖然在國際上有一些反華勢力,一直企圖分裂兩岸領土主權,但迄今,在法理上,兩岸同屬中國領土主權未變。並且,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承認兩岸領土主權分裂為「一邊一國」,甚至陳水扁擔任總統時也公開承認,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兩岸領土主權沒有分裂,本來就是「一國」,當然沒有必要再統一,主權沒有分裂,又何來主權的統一派?而只有反對台獨分裂中國主權,或維護主權現狀的「現狀派」。雖然兩岸的主權沒有分裂,但由於不完全繼承,而使得主權的代表權和行使權分裂了,或言治權分裂了。

自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一直代表中國在台行使主權至今。但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卻繼承了中華民國政府行使主權於大陸地區。 兩岸的主權沒有分裂,本來就是「一國」;但兩岸的治權至今沒有統一,自1949年來都是「兩制」或「兩區」。

所以,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接見楊力宇教授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即和平統一後還是實行一國兩制,其構想是來自於國際政治的「和平共存」,兩岸在不分裂中國領土主權的前提下,結束國共內戰,「和平共存」。並且,中共還承諾和平統一後,對台「不派一兵一卒,不設一官一職」,等於放棄對台統治權;承諾台灣自治,但不是領土主權獨立的完全自治。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江八點」稱:

「我們曾經多次建議雙方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在此,我再次鄭重建議舉行這項談判,並且提議,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

兩岸復歸統一,是結束政治對立

至此,除了內戰造成的「一國兩制」和鄧小平和平統一後的「一國兩制」外,又有一個江澤民的在統一前「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一國兩制」。中共不但放棄對台的統治權,並且讓台灣參與兩岸關係發展的規劃。

2000年,陳水扁上台,先還設定「四不一沒有」,後來,不但取消「四不一沒有」,並且公然宣稱兩岸「一邊一國」,甚至公投參加聯合國,大陸內部喊打之聲迭起。一方面安撫內部,一方面嚇阻台獨,2005年3月14日,大陸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其中第八條云: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雖然,北京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但2008年12月31曰,胡錦濤發表「胡六點」,還說:

「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

2014年9月30日,習近平接見台灣統派代表,除了重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外,也說:

「1949年以來,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兩岸復歸統一,是結束政治對立,不是領土和主權再造。」

主權沒有分裂不必統一,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下,治權不要統一,只要「結束政治對立」。

胡錦濤、習近平都只要「主權不必統一,治權不要統一」的「一國兩制」,那試問「和平統一」的「統一」又是什麼?其實那只兩岸關係維持現狀的「就地合法化」。

中國大陸都「主權不必統一,治權不要統一」,洪秀柱的「急統派」要「統」到那裡去?難道是要以台灣統一大陸,或反攻大陸嗎?

洪秀柱的「和平協議」是不是維持現狀「就地合法化」的「法」,還有待推敲。如果是,那是不是「結束政治對立」,是不是「復歸統一」?

蔡英文不也說是要「維持現狀」嗎?能將現狀「就地合法化」不是更「維持現狀」嗎?現狀的合法化 就是「復歸統一」,那不是一勞永逸的解決了兩岸政治對立的歷史問題和「維持現狀」嗎?其實,錢其琛早就說過:「一國兩制是維持現狀最好的辦法。」

反對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是美國

如果「和平協定」還不是「結束政治對立」和「復歸統一」,但至少是「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所以有協定總比沒有協定好。或言,中共不見得會遵守協定。但結婚後還有人離婚,難道就不必結婚嗎?何況,兩岸「和平協定」外,還有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據說,是用來保衛台灣安全的。

反對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是美國,而不是台灣民意。2011年10月馬英九提出「黃金十年」有和平協議,19日旺旺中時民調,支持率達59%,不宜者16%,餘為無意見;另泛藍支持者達90%,泛綠41%贊同,19%反對,餘為無意見;中立民眾42%認同,19%不以為然,近40%無意見。除民進黨反對外,另陳唐山爆料,他當外交部長時,柯林頓訪台,見陳水扁就反對兩岸和平協議;又希拉蕊接受《商業周刊》訪問甚至反對兩岸經濟有進一步依存,何況涉及政治的和平協議。因為簽訂和平協議,兩岸和解,美國就不能「以台制中」了,所以美國邀洪秀柱赴美「面試」當與和平協定有關。

雖然,洪秀柱的「一中同表」和「和平協定」根本無「統」可「急」,但她卻明確的宣示「反台獨」,在她的「一中同表」和「和平協定」下也確無台獨的容身之處。

戰後的台獨起自於二戰期間美國遠東戰略小組,戰後,美國除了支持海外的台獨運動外,並企圖以「兩個中國」裂解中國。韓戰後,大陸與美國大使級會談從日內瓦談到華沙,共一百三十六次,談到台灣地位問題即散會,直到季辛吉密訪北京。但中共從來沒有接受「台灣獨立」或「兩個中國」。

今天大陸早已今非昔比,會如蔡英文所言,中共對台政策會隨民進黨而轉移嗎?甚至今天大陸已非八年前可比,連反介入戰略都已然成形。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和「台灣前途決議文」,指稱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號暫時叫「中華民國」。連修憲都不必就台獨了,這才是自說自話的「急獨派」。

李登輝的「兩國論」和陳水扁的「一邊一國」皆由蔡英文捉刀,所以,她才真的是典型的「急獨派」。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其實不止是鄧小平以來對台政策的方針,並且是其完成「四個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復興大戰略的一環。不像台灣只會在「中國台北」、「中華台北」的「小確幸」打轉什麼尊嚴。三十多年來,不但中國和平崛起,並且兩岸人民得以和平交流,尤其是馬英九任內,而有兩岸和平發展的機遇期。 兩岸領土主權屬於兩岸人民共同所有,這是中國人民(含台灣同胞)犧牲三千五百萬人的代價,也是大戰後所安排的國際領土主權的秩序。要破壞這個大戰所安排的國際秩序能不引發戰爭嗎?

「急獨派」才是真正的「急統派」

由於太平洋兩岸實力的消長,美國由支持台獨(或兩個中國),變成深怕一旦台獨,引起中共的武力統一。維護領土主權完整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但台獨可不是美國的「核心利益」。美國願意與中國大陸為台獨一戰嗎?如果美國不願一戰,台獨的結果將是大陸武力統一台灣,而使美國在遠東失去一個保護國。美國「面試」蔡英文的原因應在於此。

至今,蔡英文不肯承認「九二共識」或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什麼是「維持現狀」和「中華民國憲政」也刻意隱瞞講不清楚。

蔡英文不拋棄其「急獨派」立場,一旦當選,以台獨挑釁《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必引發大陸的武力統一。中共只承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可沒承諾過「武力統一、一國兩制」。屆時,武力統一後,必然招致治權的統一,而一國一制。所以「急獨派」才是真正的「急統派」。【王曉波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