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華民國在台灣」參與聯合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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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新


〔三〕增加人員配置與經費預算:將前國際組織司司長吳子丹調任北美事務協調會駐紐約辦事處處長,將強對「聯合國工作小組」的領導,並為該小組增加一位全職工作人員,以後還將繼續增編,以充實第一線戰鬥力。在經費方面,外交部新會計年度總預算為134.9億元新台幣,比上年度增加60億,其中因應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需要,編列了近30億元,成長幅度達11%。

名稱、方式與時機

有關參與聯合國的名稱與方式,朝野兩黨一直有爭議。民進黨堅持以「台灣」名義,以新會員國申請加入,不計成敗,立即申請,以吸引國際社會的注意。國民黨則希望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希望先爭取一定的國家支持後,再提出申請。

91年當黃主文提案在立法院通過時,民進黨宣稱,台灣若要代表中國,國際上不會承認,所以應先宣告主權獨立,釐清台海兩岸事實統轄範圍。3月份,外交部參與聯合國策略小組召開的立委與學者討論會上,立委魏鏞主張「應在一個國家、兩個政治實體、兩個平等國際法人的前提下,以中華民國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立委張旭成提出「台灣應以獨立主權國家申請入會」。呂秀蓮則提出「三個中國」概念,一個中華民國在台北,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還有一個自由繁榮統一的中國在未來。立委陳光復則趁機要求更改國號。

加入聯合國的名稱之爭演變成國家認同的統獨大戰。為了擺脫無止境的爭議,外交部呼籲「先將名稱等問題擱置,積極展開聯合國工作」。

錢復說,「當前我們應注重在聯合國能爭取到多少票源的支持」,「而加入聯合國的名稱,不是首要的問題,不應在此時需要營造國際氣氛時,先造成國內的衝突,甚至引起嚴重對立」,他並為此多次與立法院外交委員會的民進黨籍立委溝通,錢復還進一步表示:「外交部將以更開放的心態來討論名稱問題,最好能以中華民國名稱加入,但有困難,也可以再研究」。民進黨籍的立委張俊宏則表示,若用中華民國名稱可以加入聯合國,民進黨則可不堅持用「台灣」名義。

外交部參與聯合國的策略是採用迂迴漸進的方式,「先從加入聯合國周邊的經貿組織入手,逐步達到參與聯合國的目標」。錢復3月份在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做專題報告時指出,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幾種可能方式:

〔一〕以申請方式加入而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會員;

〔二〕以提出代表權問題方式成為正式會員國;

〔三〕以申請成為觀察員的方式參加聯合國。

第一種方式須有九個安理會理事國支持,而且沒有任一常任理事國反對的狀況下才有可能。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一定否決到底,而十個非常任理事國,沒一和中華民國有邦交,所以此路不通。

第二種方式又要重蹈1971年中國代表權表決覆轍,但這次可能連「重要問題案」都通過不了,台灣在聯大能有幾票支持?除非聯合國修改憲章,絕不可能。但聯合國修改憲章又要會員國三分之二批准,而且必須包括安全理事會全體常任理事國,始生效力。中共又可否決。

第三種方式與前兩者相比,較為容易。紐約大學政治系教授熊玠指出,聯合國現有三個國家級的觀察員,其他17個包括聯合國的專門機構、政府間的國際組織、大會所承認的民族解放運動、以及非政府的民間組織等四類。因其不限國家單位,中共反對立場較弱,而且分裂國家如南北越、東西德與南北韓均曾為聯合國觀察員,並不妨礙未來國家統一。

依聯合國慣例,取得觀察員資格只需向秘書處提出申請,由外交部照會聯合國秘書長,表示希望在聯合國建立一個永久性觀察員辦公室,並表明某人將被任命為該觀察員代表。秘書長接受此項請求的回信,法理上即造成一個協議書。

台灣若取得觀察員身份,可享有與其他會員國實質相等的機會與權力,再透過聯合國系統,可以參加諸如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國際開發協會[IDA]與國際金融公司[IFC]、國際貨幣基金會[IMF]等,使台灣真正重返國際社會。做觀察員,不涉及台獨,也不違反統一原則,應是中共最不致反彈的。

國民黨海外工作會主任程建人立委指出,台灣要參加聯合國一定要與中共談判,如果能獲得「觀察員」的諒解,應是海峽兩岸兩全其美的好事。據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周洪鈞指出,中共願意透過安排讓台灣加入IMF及世界銀行等聯合國系統財經組織,極可能採取亞銀模式。

錢復說:「目前我們應致力使聯合國認清一個事實,即台海兩岸並存的兩個政治實體同時參加聯合國,將對中國統一產生正面而積極的作用,並有利於東亞區域和平與國際社會安定。」

第48屆的聯大是「中華民國」[ROC]被排出22年後首度使用「中華民國在台灣」〔ROCOT,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提出「參與聯合國」的申請。在一般辯論議程上,有18個國家發言支持我國,除新加坡是呼籲海峽兩岸進行對話解決問題之外,其他如薩爾瓦多提及「會籍普遍化」與「平行代表權」等原則。我國的邦交國中有尼日、巴拉圭、宏都拉斯、賴比瑞亞,賴索拖、巴哈馬與貝里斯等七國未發言支持。

中華民國聯合國工作小組主持人吳子丹處長指出,工作小組的成員都發揮120%的功能,使聯合國的會員們都注意到台灣兩千萬人在聯合國沒有代表權。不過我國的申請案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便被封殺,聯合國秘書長蓋裡宣稱1971年聯大第2758號決議案已經解決中國代表權問題,台灣不是一個國家,沒有資格參加以主權國家為會員的聯合國。

2758號決議案

第26屆聯大做成的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大會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的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政治大學教授趙建民指出,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公佈的《國家統一綱領》也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中共認為,台北既然承認一個中國,而「中國」在聯合國又已有了席位,表示台灣本身也已包括在此一代表當中,自無重新申請入會之理,是以並無所謂的外交空間問題。

為了維護一個中國原則,又可加入聯合國,有人建議採用前蘇聯「一國三席」模式,但就北京觀點而言,防堵兩個中國出現,勢必寸步不讓。就台北立場,蘇聯模式的「一國兩席」必然發生誰為中央政府、誰為地方政府的爭議。中共的論點有三:

〔一〕蘇聯、烏克蘭、白俄羅斯同是聯合國會員國,此乃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特殊產物,國際上不再普遍適用。

〔二〕烏克蘭、白俄羅斯在聯合國的行為均與莫斯科的中央政府一致,台北若願服從北京中央的指示投票,等於給中國兩票,國際上必不願意;何況台北若願服從「北京中央」,那就乾脆統一就好,不用艱苦擠進聯合國。

〔三〕就國際法角度言之,前蘇聯「一國三席」乃雅爾達會議協議結果,並不構成通例,而前蘇聯是創始會員國,在國際上被視為一個國家,中華民國也是創始會員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聯合國席位,現在沒有立場用新會員入會。民國初年,北洋政府與南方政府並不發生外交競爭,廣州就接受各國駐北京大使館轄下的總領事館。

立委程建人認為只要中共不杯葛,世界各國不在乎給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北京不用擔心台北在聯大與它唱反調,因為海峽兩岸仍有共同利益。

政務委員丘宏達說:「主要是票數問題,如果我們得不到足夠票源支持,用什麼名義都進不去。」加入聯合國,當然有法律與技術性的層面,但主要還是政治性的問題,根本上的問題在中共是否反對的問題。

立法委員蔡同榮主張透過台灣公民投票自決,以台灣民意對抗中共封殺,造成國際新聞,才能將台灣問題訴諸國際社會。他說:「像去年台北申請參與聯合國,國際媒體根本不報導,《紐約時報》一點聲音也聽不到。」

「只有台灣與中共的對抗升級,才有國際關注。」蔡委員堅持道。

不過,前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則有不同看法,「台灣媒體仍控制在國民黨手中,公民投票結果不一定支持台灣獨立。」彭教授認為先讓媒體自由化、啟蒙台灣人民認同台獨理念,才是當務之急。

重返國際組織:兩岸的共識

美國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認為,重返國際組織應考察以下五種組織:

〔一〕非官方的民間國際組織;

〔二〕與聯合國無關的國際經貿技術組織;

〔三〕聯合國周邊組織;

〔四〕聯合國直屬機構;

〔五〕聯合國。

立法委員朱高正曾提出「兩岸共一席」的構想,透過兩岸談判分享聯合國代表團的名額,世界新聞學院教授王曉波認為,此說中共有可能接受,但主張台獨與獨台者必不接受。他指出,做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的中華民國,當初聯大代表團即包含抗戰各黨派代表。

台北主張採用分裂國家「平行代表權」模式,或在聯合國成立「研究委員會」研究台灣入會問題,短期內,國際形勢若無大變,成功機率不高,但可凸出台灣問題,使台灣問題國際化,以避免被中共內部化的危機。

政大教授馬起華指出,我方要參加聯合國要付出很大代價,「因此不能不考慮成本效益,究竟有何好處?」他認為,我方的許多內政問題,兩岸交流問題,外貿問題,統一問題,以及中共因台獨而用武問題,聯合國都幫不上忙。

馬教授認為加入聯合國是賠本生意,這觀點與瑞士國民相同,公民投票參加聯合國在瑞士都通不過,如果台灣人民也接受馬教授意見,中共應不操心公民投票才對。但國民政府卻認為參與聯合國不必公民投票,因為朝野有共識,官民都願參與。

丘宏達教授認為,如要使中共不反對我國台灣地區參加一些國際組織,必須此種參加有助於和平統一,而不是想藉參加國際組織變相推動台灣獨立,使中國永久分裂。

要使中共不反對我國台灣地區參加國際政府間或半官方的國際組織,必須台海雙方具有相當共識,丘宏達提出下列各點:

〔一〕確認一個中國原則及國家必須統一的目標,反對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

〔二〕所有的中國人一律平等,台灣地區的中國人不應在國際上受歧視,否則會助長檯獨勢力。

〔三〕從參加國際組織問題開始逐步解決起,雙方逐步外交停戰。

〔四〕雙方同意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五〕在以上[三]及[四]做到後,台海兩岸全面三通,加強關係。

丘教授認為如此一來,若中共已參加之國際組織,台灣地區可使用適當名稱,致送適用書給其公約的存放機構,記錄在「中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下,並說明此公約也適用在台灣地區。在中共未參加的公約而台灣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可向公約的存放機構致送適用書,仍記錄在中國之下,說明只適用台灣地區。

丘教授特別指出,多數重要公約均存放在聯合國,而聯合國有關的文件記錄是用「中國」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共未入聯合國之前,也不用「中華民國」)。

結語:加入中國才能加入聯合國

民進黨籍的立委呂秀蓮認為加入聯合國不必涉及統獨問題,她指出其辯證的弔詭之處:「台灣加入聯合國,對主張『一台一中』的人而言,認為會達到獨立的目的,但以德、韓的模式來看,雙方加入反而達到統一的目的。因此,台灣加入聯合國不必然走上統一或獨立的境地,也許正因如此,才會有究竟以何名義加入的爭議。」

呂秀蓮是說出一些弔詭,但即使分裂國家的德國模式,仍舊有前西德追求民族統一與東德抗拒民族統一兩種模式,更有美國以統一的德國必須參加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做為支持德國統一的條件,如果不是戈巴契夫的胸襟,誰能保證德國統一,誰又能保證南北韓的統一?

最近台北外交圈又進入「聯合國旺季」,錢復向29位返國述職的新聞局駐外人員演說時指出,現今世界各國有「恐中共症候群」,希望台北和北京洽談拓展對外關係的問題。

錢復表示,台北參與聯合國有三個原則:無預定立場、不挑戰中共在聯合國的權益、參與聯合國工作最後有助於中國統一。

錢復這三原則很多人不清楚,坦白說,就是兩個互相獨立的國際法人,也就是兩個中國或掛著中華民國招牌的台灣獨立。他說「無預定立場」即「只要能參加,什麼國名都可以」。「不挑戰中共權益」即「貴我兩國和平共存」之意。至於「最後有助於中國統一」,那是請中共現在不要封殺台北的說辭,因為聯合國不管其會員國--獨立的主權國--是否和平統一,台灣要跟中國或日本或美國統一,只要是民意決定的、採取和平手段的,聯合國沒有立場干預。

錢復指出「統一」不是併吞,不是以大吃小,必須要有對等的地位。錢復認為台北推展務實外交,「便是認為雙方在國際上都有生存空間,才可以對等的地位來談統一」。

如果台海雙方都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台灣問題便被國際化、法制化與凝固化。台北沒有統一的義務,北京沒有要求台灣統一的權利。「中華民國在台灣」強調兩岸關係為「分治分裂」的關係,但一味追求「先獨後統」,說「為了統一而暫時分裂」,結果是「你不給我獨立,我便不跟你統一」,《國統鋼領》從「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突變為要求「承認」台灣為政治實體。台北究竟想幹什麼,12億中國人都在注視!孔子說「聽其言、觀其行」,務實外交若由務實內政、務實兩岸政策來護航,兩岸良性互動強化互信基礎後,台北可以接受世界各國派駐中國(是China,不是PRC)的「總領事館」,台灣人民的外事空間便可極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