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向以世界的「人權警察」自居,其實美國的人權記錄和現況都十分嚴重,原住民人權、黑人人權、亞裔人權、兒童人權、勞工人權、婦女人權,美國人權能及格的並不多。美國過去的人權記錄就更「洋洋大觀」了,美國的開拓,沒有以屠殺為手段,對原住民印地安人無償土地的掠奪,白人如何立足於北美洲?沒有以奴役為手段,又如何搾取黑人的無償勞動力?基本上,美國的立國,就是建立在對印地安人和黑人人權的剝奪上的。
《海峽評論》曾經刊出過幾篇質疑美國人權的文章,而受到一些讀者的質疑。9月13日,路透社華盛頓電云:
「美國國務院在今年7月,首次將美國過去人權狀況的評估交付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這份報告直到本周才公諸於世。報告中坦白承認,美國人權發展結合了殘酷、勇氣與對改革的承諾。
美國國務院每年發表一份報告,對各國的人權狀況評分,受到被列為迫害人權國家的強烈批評,但美國過去卻從未對自身的人權紀錄進行評估。
夏塔克在報告前言中寫道,雖然美國人權保護的情況多年來已有長足的進步,但仍有許多挑戰與問題尚待解決。
他說,美國人權法縝密的結構,是在融合著殘酷與不義、遠見與勇氣的歷史過程中,長期及痛苦奮鬥的結晶。
但夏塔克補充道,美國獨一無二的政治與法律制度,使得恆常變遷的可能性,能夠織入憲政民主的脈絡之中。他說,在美國,憲法是「解釋與實踐民權、政權及自由理念」的基礎,但美國卻費了好幾個世代的時間建立制度,以確保這些權利與自由受保護。
他寫著,在美國過去不斷追求正義的歷史過程中,伴隨著驚人的人權暴力,譬如奴役與販賣非裔美人,以及將不少原住民文明全面摧毀。他也承認移民及婦女受到不公平待遇,並舉出如種族歧視、墮胎、死刑和警察暴力的爭議性問題。」
太史公曰:
(一)白人殖民美洲,屠殺原住民,奴役黑人,這是一個「追求正義的歷史過程」嗎?那麼天下還有那個國家的發展不是「追求正義的歷史過程」呢?為什麼只有美國可以以正義自居,並獨佔正義,而以別國為邪惡。
(二)美國霸權主義,韓戰、越戰,殺人無數,在拉美13國反對下,美國堅持要出兵海地,為的是「民主」。一戰功成萬骨枯,「萬骨枯」就不是人權嗎?這次興兵海地,不戰而屈人之兵,幸未造成殺戮戰場。但是,美國的人權報告,可以缺少美國海外用兵所造成的「人權暴力」嗎?
美國也有「人權暴力」,其詞曰:
天下烏鴉一樣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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