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獨」問題(續完)

蘇新


二、解除戒嚴令。

三、尊重人格尊嚴,禁止刑求、非法逮捕和囚禁,禁止侵犯民宅和破壞隱私權。

四、實施全民醫療及失業保險。

五、廢除保護資本家的假保護企業政策。

六、興建長期低利貸款的國民住宅。

七、廢止田賦,以保護價格無限制收購稻榖,實施農業保險。

八、制定勞動基準法,勵行勞工法,承認勞工對資方的集體談判權。

九、補助漁民,改進漁村環境,建立合理經銷制度,保障漁民的安全和生活。

十、制定防止環境污染法和國家賠償法。

十一、反對省籍和語言歧視,反對限制電視方言節目時間。

十二、大赦政治犯,反對對出獄政治犯及其家族的法律、經濟和社會歧視。

以上十二項政見,實際上就是「美麗島」集團的政治綱領。由於這個集團包含著三種不同傾向,所以對台灣前途問題是有爭論的,但是為了「一致對付國民黨」,去年1月,即中美建交以後,達成了協定:「暫時擱置台灣前途問題上的爭議」。

我認為,台灣黨外人士,在當時的情況下,作出這樣的決定是明智的。因為當時祖國政府已經提出「和平談判,統一祖國」的問題,但國民黨拒絕「和談」,而且用「共匪」、「台獨」兩根棍子打黨外人士。為了不給國民黨以藉口,暫時避開這兩個敏感性的問題--統一和台獨,是必要的。

「傾向台獨」的「反蔣力量」,在島外也有,主要在美國,例如,郭雨新的「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郭雨新,1975年參加「立法委員」的競選失敗,1977年4月離台赴美,組織了一個叫做「台灣多數人政治促進會」,1978年初,在「全美台灣同鄉會」下屬組織支持下,出來進行象徵性的總統競選。

中、美建交後,「台灣多數人政治促進會」、「台灣基督徒爭取自決會」、(這兩個組織大半成員「台獨傾向」就很濃厚)、「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三個組織聯合組成「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簡稱「海外同盟」,郭雨新任主席)。

台灣島內黨外人士到美國以後,受了「台獨」分子的包圍和影響,有些人逐步「傾向台獨」,或「同情台獨」。郭雨新就是其中的一個。郭雨新在台時,沒有什麼「台獨」言論,但到了美國以後,經常出現「台獨言論」。例如:「海外同盟」成立時發表宣言,表明它的立場和目標:

一、支持島內的黨外人士,通過和平合法的手段,逐步奪取政權,實現台灣自決。

二、支持與配合島內民主人士建立一個真正民主、自由、法制社會正義的台灣。

三、爭取台灣住民的自決權利和國際地位,包括聯合國會員地位。

最後一條,實質上就是「台獨」。

郭雨新還說過(在日本):「希望台灣變成像新加坡那樣的國家」。新加坡是英聯邦中的一個國家,郭雨新這一句話的意思是:台灣成為「中國聯邦」中的一邦。

但郭雨新也不反對「統一」。郭雨新說「如果台灣人經過選舉之後,大多數要求與中國統一,我們必須接受這個結果」。他強調「經過選舉」,即「台灣人民自己決定」,反對別人強加於他。

很明顯,郭雨新的思想是在「統一」和「台獨」之間搖擺。

由於郭雨新不反對「統一」,遭到「台獨聯盟」一派的攻擊,「台獨聯盟」和「海外同盟」之間的矛盾增長。「台獨聯盟」在其刊物和一些集會上,攻擊郭雨新是「機會主義」。

在美國台胞中,如台灣同鄉會、學生會等,和郭雨新一樣想法的人相當多。我們必須嚴格和台獨聯盟區別開來,不能把他們畫為「台獨」,只能視為「傾向台獨」或「同情台獨」的人。

這是我們爭取的對象。

十、「台獨」的各種觀點

「台獨」,左的、右的,都沒有發表過完整的政治綱領和章程。他們主張「台灣獨立」的觀點,都是通過他們的刊物或者他們的領導人的著作表達出來的。從以上的說明,我們已經知道台獨的各種觀點,現在綜合如下:

一、蔣幫是「外來侵略者」:

他們認為,歷代台灣統治者都是「外來侵略者」。西班牙、荷蘭、鄭成功、清朝、日本、國民黨,通通都是「外來侵略者」。

台灣人民反對蔣幫的鬥爭是「反對外來侵略的鬥爭」,正如過去台灣共產黨領導台灣人民反對日本侵略者的鬥爭一樣。(外來侵略論)。

二、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是另一種民族:

他們認為,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現在台灣的居民,包括台灣民族和高山族。台灣民族包括福佬人和客家人。台灣民族是被壓迫民族,國民黨大陸人是壓迫民族,兩者之間的矛盾是民族矛盾。過去台灣共產黨也認為有「台灣民族」。例如,舊台共的綱領「有台灣民族獨立」,「台灣民族運動」等提法。

此外,「台獨分子」當中,有人認為,台灣人是「混血兒」(廖文毅),或「越南人」等,但受到多數「台獨分子」的反對。

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承認台灣人,原來是漢族,但由於歷史的、地理的、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各種特殊原因,已經不是原來的漢民族,而已經形成一種新的民族。既然台灣人是另外一種民族,根據「民族自決」的理論,台灣應該獨立。(台灣民族論、民族自決論)。

三、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他們認為,台灣自從「台灣民主國」以來,就不是中國的領土。中國(清)和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割給日本,從此時起,台灣就成為日本的領土(國際法上)。但台灣人民不同意,為了抵抗日本的佔領,建立了「台灣民主國」。從此以後,在台灣的戰爭就是台灣人民與日本軍國主義之間的鬥爭,即台灣民主國日本國之間的戰爭。因此,第二次大戰後,日本應該把台灣還給台灣人民(「台灣民主國」已經不存在),而不是還給中國,當時中國政府的「中華民國」接管台灣是非法的。(「台獨」分子歪曲了這一段台灣歷史,故意抹殺一項歷史事實,即當時「台灣民主國」沒有得到國際上的承認)。(台灣非中國領土論)

四、台灣地位未定:

他們認為,日本投降以後,台灣地位未定。認為「宣言」沒有約束力,「條約」才有約束力。《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只是聲明戰後「台灣還給中國」,這種聲明只是一種「互相諒解」,並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舊金山和約》,日本只聲稱「放棄台灣」,並沒有說要把台灣還給中國,因此,當時台灣地位未定。台灣應歸還中國,或應獨立,必須由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地位未定論、公民投票論)。「言論廣場」有一公開駁斥所謂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

五、中共解放台灣就是併吞台灣:

他們認為中共沒有統治過台灣,因此用武力解放台灣就是併吞台灣,「統一派」即「併吞派」。

他們還認為,中共和國民黨的鬥爭是國共的事,與台灣人民無關。台灣人民反對國民黨統治,也反對共產黨統治。因此,國共和談解決台灣問題,就是國共兩黨共同統治台灣。(這個觀點,影響很壞,破壞性很大。台灣人民的「台獨思想」、「傾向台獨」、「同情台獨」,是受這個論調的影響的)。(侵略台灣論)。

六、一個民族,二個國家:

他們認為,一個民族可以成為一個國家,也可以分開成為兩個國家。例如,美國是從英國分出去的,其他有英聯邦(包括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等組成),南朝鮮和北朝鮮、東德和西德等。

他們又認為,新加坡,公民的70%、80%,是漢民族,但沒有人主張新加坡必須同中國統一。

因此,他們認為,台灣人即使是漢族也可以從中國分離出去,另成一個國家。主要根據當地人民意志。他們強調: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提出過要建設一個什麼樣的「台灣國」。(一個民族二個國家論)所以,用「民族」感情是說服不了,同鄉感情有時會超過民族感情。〔註1〕

以上「台獨」的這些似是而非的觀點,是能夠迷惑一些人的,但都不能說明實質性的問題。

當代台灣問題是世界上最複雜的問題之一,是國內問題,又是國際問題。「台獨」的先生們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了。他們最大的錯誤是:

一、他們把台灣和大陸孤立起來,不懂大陸的歷史,也不懂台灣歷史,更不懂台灣的歷史和大陸的歷史的關係。特別是不瞭解血統是形成民族的決定性因素,也是產生民族感情的最決定性的東西。

二、他們不懂蔣幫這個政權的實質,更不懂蔣幫統治大陸的歷史,更不懂國共兩黨的關係史。

三、不懂戰後,圍繞台灣問題的複雜的國際關係史,尤其是美國、日本、中國(中共)、台灣(蔣幫)之間的複雜的鬥爭。

四、脫離現實。他們是一小撮唯心主義者、主觀主義者、空想家。

台灣應不應獨立、能不能獨立,決定因素是今天的國際國內的現實的政治鬥爭(不是那些空洞的理論)。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有二條:1.台灣獨立對台灣人民有利還是不利(對國家、對整個民族,有利還是不利);2台灣獨立有沒有具備這個條件。

我們的回答是:1.台灣獨立,對台灣人民不利(當然對民族對整個中國都不利);2.沒有具備條件,因為首先多數台灣人民不同意,祖國人民不答應,中國政府不允許,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會承認「台灣國」。

十一、產生「台獨」或「台獨思想」的原因

我們研究「台獨問題」時,必須研究台灣人民產生「台獨」或「台獨思想」的原因。不找出這個根源,罵它是「帝國主義的走狗」是不公道的。

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台灣人民在「二.二八」以前是沒有把台灣從祖國分離出去的思想。在歷史上,「台灣民主國」和「舊台共」的台灣獨立運動,是反對日本的侵略和統治,要使台灣能夠歸回祖國的愛國主義運動。這和以後的企圖把台灣同祖國分離的「台獨」不同。台灣人民對後一種「台獨」堅決反對的。例如,1945年的日本軍人和台灣漢奸陰謀的「台獨」,以及1947年以後的廖文毅的「台獨」,都受到台灣人民的堅決反對,就是證明。

「二.二八」時,台灣人民提出「高度自治」的口號,也不必神經過敏地認為是「台獨」。「高度自治」不過是要求省長、市長、縣長由台灣人民直接選舉而已,毫無從祖國分離的意思。

那麼,台灣人民產生「台獨」或「台獨思想」的原因是什麼?我認為有四個方面的原因。

一、國民黨對台灣的極端錯誤的政策:

1945年日本投降時,台灣人民是怎樣歡迎當時的中國政府和來自大陸的親人的,凡是當時在台灣的人,是有目共睹的。可是,當時國民黨的接收大員除了表現出貪污無能以外,對台灣人民實行「民族式」的歧視政策。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各個領域,沒有不歧視台灣人民的,極端地損害了台灣人民的自尊心。

國民黨長期以來,對大陸籍同胞和台灣同胞不是「一視同仁」,故意製造省籍矛盾,使大陸籍同胞持有一種「統治者」的優越感,騎在台胞頭上,使台胞處於「二等公民」的地位。表現在一切部門、機關、團體、公司的人員的職務、級別上面,也表現在學生考試錄取方面,甚至一個時期大陸籍的三輪車伕也比台胞的三輪車伕高一等,敢結伙成隊欺負台胞三輪車伕和乘客。

過去日本人建了許多日本人的宿舍區,和台灣人居住區隔開。國民黨也建了許多所謂「眷村」(即大陸人員的家眷村落),和台胞隔開來。〔註2〕南非統治者採取白人黑人隔離政策,國民黨採取大陸人台灣人的隔離政策。今天台灣的省籍矛盾,是國民黨的錯誤政策造成的。

國民黨三十多年來,對台灣人民實行了極端殘酷野蠻的政治迫害,遠的不說,最近幾年發生的中壢事件、余登發事件、高雄事件等,都是這種政治迫害的結果。「二.二八事件」是古今中外少有的、殘無人道的、滅絕人性的暴行,是中華民族的恥辱。「台獨分子」把國民黨對台灣的統治說是「民族的壓迫」,是從這裡產生的。

二、美日蘇的陰謀:

前面提到的,1945年日本投降時的台灣獨立事件是日本軍人和台灣的漢奸發動的。1947年以後的廖文毅在上海、香港的分離運動是美國反動派操縱的。1949年以後的在東京的「台灣臨時政府」是美日反動派共同策畫、支持的。70年代以後的「台獨」都有美日反動派的黑手。

美日反動派為了霸佔台灣作為他們的新型的殖民地,除千方百計阻撓我解放台灣以外,煽動一部分台灣人搞「台獨」。我國很長時間未能與美日建交,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因為台灣問題。支持「台獨」是美日反動派的「反華政策」一部分。

蘇聯近來為了反華,也插手「台獨」。

我們應該揭露美日反動派和蘇修的這些陰謀,而不應該把這些美日反動派和蘇修的罪惡也加在「台獨分子」頭上,這也是不公道的。

三、來自我們自己的缺點和錯誤:

長期以來,我們談「台獨」的原因時,我們總是不敢正視我們自己的責任。當然,我們也不必去渲染這些,但對這個問題有個正確的認識,是必要的。

1.台灣人民長期以來,盼望祖國人民去解放他們,也配合國內的革命鬥爭,進行了許多堅苦的鬥爭,犧牲了千千萬萬的同志。但是盼了三十多年,結果都落了空。他們還要等多久?他們想自己起來解放自己,是很自然的。

2.林彪、四人幫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法西斯暴行,使台灣人民對中國共產黨和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產生了懷疑和害怕。

這一點,我們不能把全部責任都歸於國民黨的反共宣傳,也不能責備台灣人民沒有把中國共產黨和林彪、四人幫區別開來,台灣人民沒有這樣的水平。

3.台灣人民懷疑:為什麼大陸解放後這麼多年,經濟建設、科學技術還這樣落後,人民生活水平還這樣低?一個大學畢業生,工作了二十多年,還是六十多元,怎麼叫台灣同胞嚮往會主義祖國。〔註3〕

4.林彪、四人幫在台灣問題上的極端錯誤的政策,使台灣人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傷害。在林彪、四人幫看來,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而把台灣作為「海外關係」,推出中國之外。結果,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對從台灣或國外來的台胞進行殘酷的迫害,懷疑這些台胞是漢奸、美蔣特務、日本間諜,進行隔離審查,不少人被迫害致死。現在還有許多假案、冤案、錯案得不到平反。〔註4〕

在這種情況下,台灣人民會怎麼想的,是祖國不要台灣人民,不是台灣人民不要祖國,「蔣幫必須打倒,中共不能依靠,怎麼辦,自己幹」。這種精神是可以理解的。

四、「台灣人意識」--亞洲的孤兒,亡國奴的悲哀,當家做主的思想。

台灣人有一種很重的歷史包袱。他們受過日本五十年的殖民地統治,受盡一切政治迫害,經濟剝削和民族歧視。他們長期處在「亡國奴」、「二等公民」的地位。這種歷史遭遇造就了他們的特殊的性格。他們極端仇恨外來統治者,他們共同的願望是擺脫「二等公民」的地位,自己當家做主,不甘心長期被支配。

他們最痛恨「歧視」。過去最痛恨日本的歧視政策,現在也最痛恨蔣幫的歧視政策。他們對中共最不放心的也是怕「被歧視」。所以,像施明德這樣的人也說過:如果中共答應讓台灣人當家做主,他就不搞「台獨」。

可以說,想當家做主的思想是根深柢固的,一切「自決思想」、「傾向台獨」、「同情台獨」的思想,都是從這裡產生的。(前三條是外因,後一條是內因,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

十二、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台獨」?

1.我們一向是反對「台獨」的,不管是任何形式的「台獨」都反對。我們反對「兩個中國」,反對「一中一台」,也反對「台灣獨立」。不管是「倒蔣台獨」還是「擁蔣台獨」都反對。不管台灣人搞的「台獨」,還是國民黨人搞的「台獨」,都反對。

2.反對台獨是必要的,因為台獨不反是違反我國政府的方針,而且是違反全國人民的利益的,是背叛民族和祖國的行為。

但是,有組織、有綱領,真正搞「台獨」的人是一小撮,不能把「反台獨」擴大化,把有「台獨思想」和「自決思想」、「傾向台獨」、「同情台獨」的人,都當作「台獨」來反。我們應該從過去的「反右擴大化」吸取教訓。

據說,過去在美國搞「統運」的同志,由於受極左路線的影響,就有「反台獨擴大化」的現象,引起了許多台胞的不滿反感,結果把自己孤立起來,造成了工作上的許多困難。

3.即使是真正「台獨」分子,我們也應該進行教育爭取。多數台獨分子是思想認識上的問題,他們對中國歷史,對台灣歷史,對國民黨和共產黨,對台灣的前途,對當前國際政治形勢等各方面都缺乏正確的認識。通過教育,可以把他們爭取過來。中美建交以後,有些台獨分子動搖了,覺得台獨沒有前途,有的洗手不幹,有的轉到「統一派」這方面來。

所謂教育,應該是善意的批評,而不是謾罵和挖苦,最好是讓他們回來大陸旅行參觀,探親訪友,互相交談。他們也是中國人,也應該享有回國探親訪友的權利。

只有對那些頑固不化、死心踏地為外國反動派效勞的反動分子,才給予嚴重的打擊。

4.當前,真正搞「台獨」的是在美國和日本的一小撮,也不過是做些宣傳(辦刊物、電台--台灣之音)而已,沒有,也不可能有什麼具體行動。對付他們的宣傳,本來我們也應該有所作為,但是據美國和日本回來的朋友們反應,這方面,統一派的工作,做得很差,首先沒有一份較好的刊物(在美國,有《台聲》、《群報》;在日本有《台灣省民報》、《華僑報》,但對「台獨」的批判是無力的)。現在,應該有條件改變這種狀況。

5.最重要的是爭取台灣島內的「黨外人士」和支持他們的廣大群眾。這批「黨外人士」已經集結在《美麗島》雜誌周圍,包括當前台灣最有影響的各種政治傾向的人物。雖然由於高雄事件被捕了許多人,他們的活動可能暫時處於低潮,但是台灣人民的反蔣鬥爭絕不會停止。有人希望:台灣也能「安定團結」。

當前,台灣社會是正處於上升發展的資本主義社會,它的經濟基礎與國民黨的封建法西斯獨裁的上層建築是不能相適應的。變革這個上層建築來適應經濟基礎,這是社會發展的規律,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矛盾,是人的意志不能轉移的。

我們必須重視爭取台灣的年輕一代,這一代是80年代台灣的棟樑。這些受西化教育影響的年輕人,有深厚的民主主義思想,有著強烈反叛權威的心態,他們不能容忍蔣幫特權階層的封建主義、法西斯獨裁,強烈要求政治改革。高雄事件只不過是台灣人民反蔣鬥爭的一個戰役。一個戰役結束,另一個戰役必將再起。

我們不要害怕《美麗島》集團,有「傾向台獨」的,也不過是那七、八個人。他們在軍事法庭上也公開聲明,否認他們是「台獨」。施明德也爭辯說,國民黨也一樣搞「台獨」,「台灣實際上已經從大陸獨立了三十多年」。(意思是說,同樣搞「台獨」,我就有罪,你就無罪)。

在台灣島內,實際上不存在「台獨」。說台灣島內有「台獨」,是海外的「台獨分子」和國民黨故意誇大了的。

6.現在國民黨當局和海外台獨分子,對台灣島內的民主運動,各有打算。海外台獨分子用捏造事實擴大渲染的辦法,宣傳台灣島內的民主運動是他們領導的台獨運動,來壯大他們在海外的聲勢。國民黨則用「台獨」這根大棒來打「台灣民主運動」,這次高雄事件正是以「台獨」的罪名判刑的。海外台獨的做法,實際上給台灣民主運動帶來嚴重的災難。

「台獨」和國民黨這樣做,同時也是對付我們的。就是說,他們把我們和「台獨」連在一起。

「台獨」明明知道我們是反對「台獨」的,所以把台灣的民主運動說成是台獨運動,或者塗上台獨的色彩,看看你共產黨支持不支持,如果支持就宣傳中共也支持「台獨」;如果不支持,就宣傳中共不關心台灣的民主運動,不關心台灣人民的死活,這樣就可以使中共失掉台灣人民的信任。

國民黨也明明知道,我們是反對台獨的,他們也知道,台灣島內的民主運動(反蔣運動)不是「台獨」。但是如果編造罪名,把台灣的黨外人士通通當作「台獨」打,可以達到兩個目的:一、打擊民主力量;二、使共產黨不敢支持民主運動,(如果支持,就說中共利用「台獨」)。

所以,如果我們誤認為台灣的民主運動是「台獨」,把黨外人士誤認為是「台獨分子」,害怕支持台灣的民主運動,那麼,我們就上了台獨的當,也上了國民黨的當,結果失掉台灣人民的心。一旦失掉的民心,要再揀回來,是很困難的。余登發事件開始不敢支持,高雄事件經過二十多天才報導,很好對台灣人民說明其所以然。〔註5〕

我們應該明確告訴台灣當局、台獨分子、台灣黨外人士以及台灣所有同胞:我們堅決反對台獨,所有中國人都應該起來反對「台獨」。

但是我們也反對國民黨亂用「台獨」的罪名迫害台灣黨外人士和台灣人民。同時,我們也應該明確告訴台灣同胞,我們支持台灣人民的合情、合理的正當要求,並勸他們:進行合法的鬥爭,促進和談,在完成國家統一大業,貢獻出自己的力量。

總之,我們要把台灣的民主運動引導到健康的愛國統一民主運動上來。

編註:
〔註1〕 81年12月27日,大陸成立「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註2〕國民黨治下的「眷村」,除了一些高階的黨政軍人員外,「眷村」主要指下級軍人或士官兵的「軍眷村」。49年國民黨遷台,帶來大批軍隊和軍眷,多佔用學校房舍,後興建簡陋的「克難屋」供下級軍眷居住,生活極為困苦,如美國之黑人區,漸成犯罪集中之區域。並非日本時期之隔離政策。
〔註3〕本文寫作之時,尚未有「葉九條」及鄧小平的「一國兩制」。
〔註4〕有關大陸台胞的冤假錯案,後來都基本上得到了平反,但仍心有餘悸,也是事實。
〔註5〕79年後,中共即開始尋求與國民黨的和解,不敢過問和鼓勵台灣反對運動,而失去了許多台灣的民心,但卻換得87年的台灣解嚴和開放大陸探親,和今日台灣海峽和解的氣氛。蘇新是老一代革命家,故對中共寧失民心,而向台灣當局妥協的政策,有其個人的意見。
【全文完】◆